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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局 通 函 第 4 8 / 2 0 2 2 號 分 發 名 單 ︰ 所 有 沒 有 參 加 幼 稚 園 教
育 計 劃 的 幼 稚 園、幼 稚 園 暨 幼 兒 中 心 及 設 有 幼 稚 園 班 級 的 學 校 的 校 監 和 校 長
副 本 : 各 組 主 管 — 備 考
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
為沒有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提供的一筆過津貼 摘要
本通函旨在通知各沒有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計劃)的幼稚園、幼稚園 暨幼兒中心及設有幼稚園班級的學校(以下統稱為「幼稚園」)在 第六輪「防疫 抗疫基金」下為幼稚園提供一筆過津貼(「一筆過津貼」)的詳 情。
詳情 背景
2. 因 應 2019 冠狀病毒 病 Omicron 變異病毒株 最近在本港的傳播, 全港所有 小學、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自2022年1月中起暫停面授課堂及所有校內活 動。鑑於近日疫情非常嚴峻,教育局決定有關學校將繼續暫停面授課堂及校內活 動至2022年3月 6日。為進一步紓緩幼稚園因繼續暫停面授課堂所帶來的財政困 難,繼本年2月第五輪「防疫抗疫基金」下提供一筆過津貼,政府在第六輪「防 疫抗疫基金」下,再為每所沒有參加計劃的幼稚園提供80,000元的一筆過津貼(津 貼)。
所需文件
3. 是次津貼為一次性的津貼。學校無需提交任何申請,津貼會存入學校的 銀行帳戶。在2022年2月底獲發五輪「防疫抗疫基金」下一筆過津貼的學校無需 遞交任何文件,此80,000元津貼會繼續透過自動轉賬存入學校的銀行帳戶,教育 局會於獲得撥款後儘快向學校發放是項津貼。有關學校如不欲領取此 80,000元津 貼,則須於2022年3 月4日或以前以書面通知所屬的學校發展組/幼稚園及幼兒 中心聯合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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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此外,如學校首次領取是項津貼,或需要更改有關銀行帳戶資料 ,須交 回已填妥的「學校校監聲明」(附錄1甲部)及通用表格第179A號「款項付予銀 行授權書」。如學校使用的銀行戶口與學校名稱有所不同,則須一併填妥 附錄1 的甲部及乙部 ,並夾附有關資料和表格。學校須於2022年3月4日或以前向所屬 的學校發展組/幼稚園及幼兒中心聯合辦事處交回已填妥的上述文件正本。
財務及會計安排
5. 學校須確保發放的津貼用作營運該幼稚園及學生教育之用。是項津貼不 得用作補 貼任何營辦幼稚園教育以外的活動。如幼稚園在使用 是項津貼 時違反 上述的使用原則,教育局有權要求該幼稚園按本局以書面訂明的期限和金額,把 不恰當使用的款項退回。
6. 幼稚園須為這筆津貼另設一個獨立的分類帳目,以妥善記錄這筆津貼的 收支項目。所有帳簿、收據、支款憑單及發票等必須由幼稚園保存,以作會計及 審核用途。相關記錄須保存不少於七年,以便教育局在有需要時查閱。本局提醒 幼 稚 園在 購置物品及 服務 時 , 必 須 依循教 育 局 通告第 16/2013 號附錄 2 有關採購 物品和服務的程序。
查詢
7. 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所屬的高級學校發展主任/高級服務主任。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 蘇 婉儀代行
2 0 2 2 年 2 月 1 7 日
附錄1
致 : 教 育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經 辦 人 :______________ 區 學 校 發 展 組 /幼 稚 園 及 幼 兒 中 心 聯 合 辦 事 處 *) 學校校監聲明
甲部:
本人________________(姓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校名稱) 之校監,本校請教育局將「一筆過津貼」全數存入名為________________
的帳戶(不接受個人帳戶),收款帳戶號碼是____________________,並 夾附填妥的表格GF179A。本人理解並會遵守教育局通函第48/2022號的內容。
乙部:(只適用於領取津貼的帳戶名稱與學校名稱不同的情況)
本校使用上述的帳戶的名稱與學校名稱並不相同,理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隨函附上 (i) 證明文件以顯示學校與持有上述帳戶公司或團體的關係;(ii) 上述公司或團體領 取津貼的附錄1a;及(iii) 上述公司或團體填妥的表格GF179A。
學校英文全名 (須與學校註冊 名稱一致):
學校註冊編號:
校監簽署:
校監姓名:
校監電話:
日期:
[*請刪去不適用者]
(請勾選)
首次領取
更改銀行帳戶資料
附錄 1a
[ 請注意:須使用印有與帳戶名稱相同的公司或團體的 正式信紙 ]
領取「為幼稚園提供的一筆過津貼」
(只適用於領取津貼的帳戶名稱與學校名稱不同的情況)
致 : 教 育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經 辦 人 :____________ 區 學 校 發 展 組 /幼 稚 園 及 幼 兒 中 心 聯 合 辦 事 處 *)
本公司/本團體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 附上已填 妥的表格GF179A,以領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校名稱) 的「一筆過津 貼」。
(請注意:該GF179A表格第III欄的資料須與本信件上的資料一致。)
公司/團體*全名 (須與印章一致):
獲授權的認可簽署:
獲授權人的姓名:
獲授權人的電話:
日期:
[*請刪去不適用者]
公 司 / 團 體 * 印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