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111 年度職員(庶務組長)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公務人員任用法及施行細則辦理。
(二)公務人員陞遷法及施行細則辦理。
二、甄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職稱:庶務組長。
(二)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三)職務列等:委任第 5 職等至薦任第 7 職等。
(四)錄取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2 名(候補期間為 3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工作項目:總務處庶務組業務工作。(1.校園環境改善事宜(友善校園、無障礙校園等)。
2.技工、工友之管理督導及待遇保險。3.辦理勞保業務(申報、核發、換領證、勞退帳 戶申辦)。4.營繕工程計畫及招標比價。5.修繕工程之監督及驗收工作。6.辦理招標採 購業務。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111 年 1 月 18 日起至 111 年 1 月 25 日止,公告於行政院人事行 政總處及本校網站。
四、簡章、報名時間、地點:自即日起至 111 年 1 月 25 日止,請逕由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報 名資料於上述期限內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本校人事室,逾期恕不受理。
本校地址:632 雲林縣虎尾鎮博愛路 65 號。
本校網址:https://www.hwaivs.ylc.edu.tw 聯絡電話:(05)6322767 轉 611 或 612 五、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具有委任第 5 職等之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轉調之限制者。
(二)具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者,並熟諳基本資訊處理能力(Word、Excel 文書編輯及網 路操作)。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六、報名手續:
(一)一律通訊報名。
(二)檢具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下載並填妥)、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 書、現職銓敘審定函、身心障礙手冊、最近 5 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訓練進修證明 文件)、其他證照(採購證照、英語能力證明等,無則免附)影本各一份,掛號郵寄(信封 上加註參加庶務組長甄選)至本校人事室。
七、甄試日期:報名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甄選日期及注意事項等甄試資訊,於 111 年 1 月 28 日中午 12 時前於本校網頁公告,不另行通知,不合者恕不退件。
八、甄選方式:口試(100%)。
(一)就態度理念、溝通互動、問題解決綜合評定,每人以 10-15 分鐘為原則。
(二)成績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成績低於 70 分)者,錄取從缺。
九、甄選完成後,按總成績高低順序,提請甄選委員會議評審後,列冊陳請校長圈定正取人員 1 名暨備取人員 2 名。
十、正取人員及備取人員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不另個別通知。
十一、正取人員,如原服務單位不同意商調或逾期未到職者,應取消其資格,並由 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並以補足本次甄選缺額為限。
十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三、本簡章經本校公務人員考績暨甄審委員會審議通過並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