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數學學門專題計畫
審查流程、撰寫重點及新進人員須知
報告人:王振男 (純數組召集人 ) 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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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司數學學門組織架講
106年度數學學門審議委員:
純數組:王振男(召集人、台大)、夏良忠(台師大)、
鄭日新(中研院)、黃毅青(中山)、許正雄(中央)
應數組:楊肅煜(召集人、中央)、班榮超(東華)、
董立大(中山)、薛克民(台大)、蔡志強(清大)
106年度數學學門諮議委員:
陳宜良(台大)、程舜仁(中研院)、陳榮凱(台大)、
蔡東和(清大)、陳建隆(中央)、周雲雄(中研院)、
數學學門各次領域及代碼
純數組
M 0201 -- 代數 M 0202 -- 數論
M 0203 -- 幾何與拓樸 M 0204 -- 分析
M 0205 -- 微分方程與動態系統(部份)
應數組
M 0205 -- 微分方程與動態系統(部份) M 0206 -- 機率理論與應用
M 0207 -- 離散數學與組合學 M 0208 -- 數值分析與科學計算 M 0209 -- 跨領域數學科學
參考申請人計畫書所選填之次領域,適當分類後進行審查。 3
數學學門實際運作情形
兩組開會之主席分別由兩位學門召集人擔任。兩位召集人之 研究領域應各屬不同組別。共同會議或學門對外代表則由兩 位學門召集人負責。
兩組審議委員之遴選維持相同標準,曾任審議委員之數學界 同仁可視情況再回任,以適才適所為優先考量。
年度第一次審議會由學門兩組共同召開,討論審議委員之主 審工作內容、審核原則、挑選書面初審委員之原則等。
兩組召集人對審查案件進行初步篩選分類,分配主審委員,並在審議會中完成書面初審委員之建議名單。
複審會議初期兩組分別討論,後期再共同開會審查。對通過 邊緣之案件和多年期計畫,由全體委員共同逐案討論。
純數與應數兩組的審核標準與評比原則一致,學門經費亦由 兩組共同使用。
重要議題如吳大猷獎、優秀年輕學者研究計畫、延攬研究學4計畫補助簡介
計畫類型主要分為專題計畫(包含一般、新進人員、優秀年 輕學者)、延攬研究學者、卓越領航、攻頂、曜星、探索、特約、產學、國家型計畫、部會科技合作計畫、技職校院 應用性先期計畫、提升產業技術及人才培育計畫、產學合 作計畫、國際合作計畫等。
專題計畫主持費均為每月一萬元。
數學學門專題研究計畫106年平均每件每年經費55萬元。
探索計畫自107年起將停止推行。
學術攻頂研究計畫未來將設立指標,調整通過補助的標準。
曜星研究計畫未來將併入年輕研究人員獎補助機制討論。5
新進人員研究計畫
具有計畫主持人資格,且於國內外擔任教學、研究職務在 五年以內或獲博士學位後五年以內之教學、研究人員,得 申請本項計畫。其申請時擔任教學、研究職務資歷併計已 超過五年之人員,不視為新進人員。
新進人員計畫有較寬鬆之評比標準:新進人員計畫:計畫書占80%,研究表現占20%
一般專題計畫:計畫書占60%,研究表現占40%
新進人員第一次向科技部提出專題計畫申請案者,請儘可 能於10月中旬前提出多年期(一般為兩年)計畫,採隨到隨審 辦理。約二至三個月完成審查及核定程序。
新聘人員第一次向科技部提出一般專題計畫申請案者,亦 可隨到隨審。優秀年輕學者計畫
主持人年齡45歲以下。
曾生育者,每一胎得延長兩歲(須附證明文件)。
從優經費補助最多四年。
全處競爭,不使用學門經費。
未獲得此項補助者,視為一般專題計畫,回歸學門審查。7
106年度計畫概況(數學學門)
申請件數 407
一般計畫核定 206/378 新進計畫核定 20/29 核定通過率 226/407
預核案件數 91
優秀年輕學者計畫 5
大批計畫通過率:55.5%
整體(含多年期預核)通過率:63.7%
核定清單之補助項目
業務費
研究人力費(應於說明欄內詳列學生類別、名字和年級等)
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 研究設備費
國外差旅費:
定額補助 (必須隨計畫提出申請)
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差旅費
執行國際合作與移地研究差旅費
國外差旅費因出國目的不同,經由校內行政程序簽准後即 可變更使用及報銷 主持費及管理費由本會主動核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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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使用注意事項
以下為幾種容易遭審計單位檢視之情形:
購置與計畫非明顯相關之設備、耗材,例如高級鋼筆、數位相機…。
頻繁且不尋常的國內差旅。
剩餘經費過多(整體剩餘超過20%)。
任用資格不符之人員。 經費流用視其需求合理性審核,請參考科技部規定(流 進流出上限50%)。
多年期計畫經費追加視其合理性以及當年度學門經費審
核。當年度核給之經費無法於該同年度追加。
自然司專題研究計畫審查流程
審議委員會原則上依計畫次領域分派主審。(1、2月)
主審推薦二至三位初審者,徵得審議委員會同意。(1、2月)
彙整初審意見,視需要抄送請申請人答辯。(3、4月)
審議委員會經討論,評比排定推薦優先順序。(4、5月)
審議委員會確認最後結果及建議核定經費。(6月)
核定結果並通知執行機關。(7月)
申覆:有異議者得於9月初前提出申覆,由諮議委員會審核。11
數學學門專題研究計畫審核原則
學門審議會評比全部之申請案,參考書面審查意見、申請 書內容及申請人近五年的研究表現及主審委員學術判斷,經整體交叉評比後,由審議會共同建議計畫等級。
新進人員計畫:計畫書占80%,研究表現占20%一般專題計畫:計畫書占60%,研究表現占40%
在“通過”邊緣的計畫以【新進人員】計畫優先核給。
數學學門專題研究計畫審查重點
計畫書撰寫評審要項如下:
1. 研究主題及內容與本學門之相關性 2. 研究主題在科學上之重要性及創新性 3. 主持人勝任本計畫之程度
4. 主持人對國內外相關研究現況瞭解程度 5. 計畫執行方法及步驟之可行性及創新性 6. 計畫書撰寫之嚴謹與論述
研究表現評審要項如下:
1. 研究成果在學術上之重要性及創新性 2. 研究成果所刊登之刊物在國際上之水準 3. 研究成果中主持人之主導性
4. 研究成果在總量上的表現
5. 近三年來所獲經費之執行效益
6. 上期計畫成果報告 13
新進人員一般研究成果相關資料較少,所以計畫書內容之 審查相對重要(占80%)。
主題選取:擬定一個短期研究方向,可能超出目前能力所 及但是重要的方向,希望於未來三年朝這方向前進。不要 侷限於太小的題材。
嚴謹詳實的計畫書:動機、問題的描述、相關結果、可能 的解決辦法。
建立良好的研究態度。注意事項
計畫書內容應避免:
直接複製剪貼本人或他人文章 (切記應遵循學術倫理規範)。
只引用老舊的文獻,或是只引用本人及指導教授之文獻。
格式凌亂,不易閱讀。
過於簡略。 計畫成果結案報告撰寫應符合規範。
Tex tools -- 中研院數學所網頁>常用連結
http://www.math.sinica.edu.tw/www/tex/default14.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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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項
106年度自司處專題計畫主持人近五年研究成果表
五年內(2012.01.01迄今)具代表性研究成果至多六篇。
近五年內獲獎情形及重要會議邀請演講至多五項。
近五年內其他資料:例如擔任國際重要學術學會理監事(IMU, ICIAM, AMS, SIAM etc.)、國際知名學術期刊編輯(目前國內學 者欠缺此項)。
近五年內重要研究成果簡述(至多一頁)。提醒事項:
評比非以SCI論文數量考量,質重於量,好的publication固然重 要,但研究內容更重要。
對新進同仁之期許:當國際上有你的研究領域的研討會時,其他各類補助及獎勵
傑出研究獎
獲獎分學術研究類、產學研究類。
獲獎人發給連三年之獎勵金,每年獎勵金新台幣三十萬元。
累獲3次傑出獎者,得申請特約研究計畫。(今年度起改為2次)傑出研究獎另有委員會審查,非學門審議或諮議委員會 處理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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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大猷先生紀念獎
候選人資格:
須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並 具備下列條件:(1) 年齡在四十二歲以下;
(2) 副教授、副研究員或相當職級以下;
(3) 未曾獲得本會傑出研究獎。
由學門審議委員會主動遴選候選人提報自然司司務會議討論。
獲獎人除本會頒發獎牌一面及一次發給獎勵金30萬元。
獲獎人數每年45名(含5個競爭名額),自然司分配7名。
詳見科技部首頁>線上申辦>專題研究計畫>其他相關辦法表格。博士後研究學術著作獎
申請資格:
(1) 年齡在36歲以下 。
(2) 現職為申請機構內任職一年以上之博士後研究人員。
非限於本會補助之博士後,但其現職及職稱須為博士後研究。
補助項目:
(1) 獲獎人員由本會頒發獎金新臺幣10萬元及獎牌一面。
(2) 獲獎人數每年以40名為原則。
利用科部網站線上申請系統提出申請:
詳見科技部首頁>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獎勵科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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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
補助延攬對象:
科技部講座、正研究學者、副研究學者、助理研究學者、獨立 博士後研究學者。
申請期限:
(1) 科技部講座:採隨到隨審方式。
(2) 正研究學者、副研究學者、助理研究學者、獨立博士後研究 學者:依科技部規定期限,每年辦理一次。
補助期限:
每次至多為三年。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
助理研究學者其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現任或曾任國外大學助理教授或研究機構助理研究員之 國外科技人才,最近三年內曾發表有價值之研究成果。
(2) 獲得博士學位後,至申請截止日前於國內外教學研究機構從 事 研究工作三年以上,最近三年內曾發表有價值之研究成果 者。
獨立博士後研究學者:
指申請截止日前最近三年內獲得博士學位,成績傑出且具有發 展潛力之本國籍人士或專長為國內所欠缺之國外科技人才。
(1)男性申請人須義務兵役服役期滿退伍、退役(替代役)或免役。
(2)女性計畫主持人獲得博士學位後,曾有生育事實者,
每生一胎得延長兩年。 21
其他補助事項
科國司(科學發展及國際合作司):
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含大陸) (學門審議會審查)
補助邀請大陸地區重要科技人士來台短期訪問 (推動中心審查)
補助兩岸科技研討會 (推動中心審查)
邀請國際科技人士來華短期訪問 (推動中心審查)
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 (推動中心審查)
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 (學門諮議會審查)
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含博士後)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學門審議會審查)
補助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學門審議會審查)自103年1月起審查通過者補助為亞太地區3萬元、歐美地區5.5萬元
補助團隊參與國際學術學會會議 (推動中心審查)
雙邊合作補助 (本司國合審議會審查)簡報完畢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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