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108 年 10 月
大學考招新方案與銜接配套措施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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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學生為本位,尊重個別差異,鼓勵探索學習,培養問題解決能力
高教深耕 大學 12 年國
民基本教 育
素養導向
跨域學習
多元選修
自主學習
跨域整合
問題解決
高中職 大學校院 國中小
大學考招 新方案
多資料參採
重視學習歷程
緊密結合高中育 才及大學選才
是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到大學教育一貫的人才培育方 向
111 大學考招新方案
現行 (108 學年度 ) 方案 未來 (111 學年度 ) 方案變革項目
考試類型 學科能力測驗 ( 學測 ) 、術科考試
、指定科目考試 ( 指考 ) 指考改為分科測驗
考試時間
學測於高三寒假辦理 術科在高三春節前辦理
指考在高三畢業後辦理 考試時序點一致
考試科目 學測 5 科自由選考指考 10 科自由選考 學測維持 5 科自由選考 分科測驗採 7 科自由選考
命題方式
逐步研發素養試題、修題入庫 以選擇題為主
卷卡分開
持續推動素養導向命題 混合題型新式答案卷 ( 卷卡合一 )
成績表示 學測級分制指考原始成績百分制 學測維持級分制分科測驗採級分制
只有指考 改變 !!
沒有改變 !!
考科減 少 !!
命題更 精進 !!
成績減 !!
考 試
考 試
統一入學考試─ 111 學年度
考試名稱 評量能力 辦理考科 命題範圍
學測 基本核心能力 國文 ( 含國語文寫作 ) 、 英 文 、 數 學 A 、 數 學
B
、社會、自然 部定必修 分科測驗 關鍵學科能力 數甲、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公民 與社會
部定必修部定加深加廣選修
大學校系可針對不同招生管道,自訂要使用的入學考科
國英數 3 科不重複考 ( 例外 : 數甲→兼顧高度數學需求校
系 )
111 大學考招新方案
現行( 108 學年度)方案 未來( 111 學年度)方案變革項目 招生管道 繁星推薦、個人申請、考試分
發 招生管道維持三種
繁星推薦 先以學測篩選再依高中在校成績分發 維持不變
個人申請
1. 甄試在高三下學期進行
2. 先以學測 ( 至多 4 科 ) 篩選,
再以甄試 ( 書審、面試、筆試 或實作 ) 來錄取
3. 上傳備審資料 PDF 檔
1. 甄試改於高三課程結束後辦理 2. 從學習歷程檔案產出、上傳 備審資料
考試分發 先以學測檢定
再以指考分發 以學測及分科測驗檢定分發
運用更 直覺 !!
沒有改變 !!
高三學習 完整 !!
信效度 更高 !!
招 生
招 生
大學主要招生管道─辦理期程
111
學年度106
學年度 3月 4月 5月 6月繁星 個人申請
個人申請 二階甄試 一階檢篩
108
學年度高三課程結束後辦理 高中階段學習更完整
3月 4月 5月 6月
3月 4月 5月 6月
繁星 個人申請
個人申請 二階甄試 一階檢篩
繁星 個人申請
個人申請 二階甄試 一階檢篩
7 月
7 月
7 月
考試入學分發
考試入學分發
考試入學分發
公布考招新方案 現況微調 分階段銜接
配合 108 入學新生正式實施
106 107~110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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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高中學習歷程資料庫,
協助學生收錄多元學習歷程 並自主上傳
提高上傳資料的公信力,以 利大學提高審查品質
簡化準備備審資料 的負擔
推動各大學招生專 業化發展
針對考科發展試卷 提升命題技
術
提前公布參採學習 歷程內容與方式
強化大學適性選才能量,優 化簡 化以 提高招 生作業 效 率。
目前已有 30 校辦理; 108 年度 將擴 大至全 部學校參 與。
呼應新課綱核心素養與學習 內涵
新式答案卷 ( 卷卡合一 ) 配 合混合題型題組設計作答方 式
提前於 108 年度下半年公布 111 學年度全部考科說明;
逐步公布參考練習卷;規劃
以利高中師生家長瞭解大學 校系招生參採學習歷程項目 重點
作為輔導學生適性選修課程 以銜接升讀大學階段教育
招聯會正要求各大學校系於 方案實施二年前公告參採學 習歷程內容與方式。
如何運用學習歷程檔案提供大學備審資料 ?
繁星推薦 學測
高中在校成績
(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前 50%)
申請入學
第一階段
學測檢定及篩選
第二階段
綜合學習表現
(至少須占 50 % )
=備審資料 + 校系自訂甄試項目
分發入學
(不採計學生學習歷
程 )
學測
分科測驗
由校系自訂採計考試科目組合
修課紀錄 課程學習
成果 多元表現 學習歷程
自述 其他
修課紀錄
學習歷程擋案
中央資料庫擇要勾選上傳
依校系要求 報名時上傳
至多 3 件
至多 10 項
僅在校成績
學生在高中課程所修習 的學習成果,如實作作 品、書面報告、探究與 實作成果等。
包含多元表現綜整心得、高中自主學習計畫與執行成果、
社團活動經驗、擔任幹部經驗、社會服務經驗、競賽表現
、檢定證照、特殊優良表現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項目等內 容
學生可從中擇要提供與大學校系審查,無需樣樣均備。學 系將以學生所提供之多元表現情形,據以綜合評量,並非 以單一項目做為錄取標準。
以領域或學群方式 ( 非科目 或課程,即學生有修習該領 域或相關學群課程皆可 ) , 作為大學校系審查涵蓋範圍
。
可上傳不同的內容給 不同校系,惟仍需遵 守件數上限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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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大學招生參採學習歷程─分階段公布期程
招聯會補充公布全國各校系「參 採考科」、「學習歷程」備註、
「學習歷程自述」與「其他」等 說明
大學招聯會研訂大學招生 參採學習歷程內容之結構 化表格暨敘寫範例
大學招聯會公布全國各校系 研訂「學習歷程」審查重點 涵蓋範圍
108 4年月
108 年 8 月
109 4年月 108
11年月
4/12 徵詢大學意見 4/19 徵詢高中意見
4/20-29 彙整回饋意見 及定稿
4/29 召開說明會
( 項目、格式、範例及調查時
5-8 月間辦理培訓及調查 8 月下旬公告調查結果草案 9-11 月檢視學系所填資料
並接受外界回饋
11 月下旬公告調查結果定 案
( 僅就數
A 、數 B 或不選進行調查 ~ 其他考科至遲於簡 章公布
109 年 4 月大學 公告 1. 參採考科
2. 參採學習歷程 項目範圍 ( 含備 註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