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第五屆星雲教育獎遴選辦法
壹、活動宗旨
獎勵教育領域中,能秉持教育理想,弘揚師道,端正教育風氣,致力提升 教育品質之良師,以肯定其對國家及社會的貢獻,樹立教育典範。
貳、指導與主承辦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教育部國教署 二、主辦單位: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三、承辦單位:佛光大學
四、協辦單位:臺灣教育大學系統、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人間衛視、人間福 報
參、推動與審議機制
為公正辦理審議相關作業,設置「星雲教育獎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 會)等運作單位:
一、委員會由主辦單位邀聘教育與社會碩望人士七至九人為委員,敦請其中一 人擔任主任委員,負責審議遴選規定、遴選終身教育典範獎及典範教師 獎決審作業等。
二、委員會設置執行長一名,下設工作小組,承委員會之命辦理各項行政業務。
三、為辦理遴選作業由委員會聘請社會公正人士若干人,按獎項類別分別組 成「終身教育典範獎初複審小組及決審小組」、「典範教師獎初複審小 組及決審小組」等,負責遴選相關事宜。
四、委員會得依需要聘請諮詢委員,協助遴選相關事宜。
肆、遴選獎項與資格 一、終身教育典範獎
(一)名額:採主動遴選,並接受推薦,以遴選一人為原則。
(二)獎勵:得獎者獲贈獎金新台幣壹佰萬元、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
(三)被推薦者資格:
1.曾任或現任幼兒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特 殊教育學校及大專校院,年資三十年(含教育行政)以上並持續為教 育奉獻的教育人員。
2.終身奉獻教育志業,堅守教育理想,孜孜不倦的教誨,全心致力教育 品質提升,以積極正面的態度,協助逆轉生命,引導迎向光明,而深 受家長、學生肯定與感動社會的資深或退休教師,其貢獻足堪楷模並 可樹立教師典範者。
二、典範教師獎:
(一)名額:各組遴選典範教師一至三名。
(二)遴選組別:六組,分別為大專校院、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國民中學、
國民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等。
(三)獎勵:不分名次,得獎者各獲贈新台幣貳拾萬元、獎座乙座暨證書乙紙。
(四)現任大專校院、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幼兒園、
特殊教育學校,擔任十年以上之園長、校長、專任(技)教師。本年度 已獲師鐸獎或Super 教師獎者,本獎不受理推薦。被推薦者具下列優 良事蹟之一者:
1.具教育熱誠、品格端正,能鍥而不捨的激勵與輔導學生學習與發展,
而讓學生與家長感恩且能感動社會,並為其他教師典範者。
2.矢志教育志業,不畏環境或處境之困難仍能奮發向上,發揮服務奉獻 的精神與克服困境之毅力,積極型塑能提供學生投入學習的環境,激 勵學生學習並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3.近三年內曾獲全國性重大優良教師獎項者,得檢附獲獎後之優良事蹟 參與遴選。
三、終身教育典範獎與典範教師獎,請擇一獎項參與遴選(不得跨組)。
四、上述獎項經委員會決議該年度參與遴選者未達審查標準時,得予從缺。
五、獎金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由主辦單 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
伍、推薦期間:2017 年2月1日至 3 月 31 日截止,郵戳為憑。
陸、獲獎公告:201 7年6月 (將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
柒、贈獎典禮:201 7年 9 月 (將公告於主辦單位網站)。
捌、推薦相關作業
一、終身教育典範獎:推薦人需填寫附件一「推薦表」。推薦人有義務協助 工作小組蒐集被推薦人詳細資料,以供委員會參考。必要時得經委員會 決定,針對特定被推薦人進行實地訪視,以取得佐證資料。
二、典範教師獎:採相關人士推薦(現職單位之校長,或院長、系主任、園長,
或教育相關團體,或個人推薦),請填寫附件二推薦表。推薦人有義務 協助工作小組蒐集被推薦人詳細資料,以供委員會參考。
三、相關表件,請至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佛光大學網站下載。
四、繳交資料:
1.所有繳交資料,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件。
2.繳交資料:推薦表及佐證資料一式五份(紙本,1 份正本及 4 份影本),
與電子檔乙份(e-mail、或燒錄光碟、或存於隨身碟,請擇一方式寄 送)。
3.相關佐證資料限 10 頁內,請印製五份送審,內容以彰顯被推薦人之感人 情事、良善之影響力與優良事蹟為主。無須檢附獎狀、聘書及培訓等相關 證書。
4.送件地址如下,請掛號寄出。
地址:11087 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 327 號 10 樓 收件人:星雲教育獎工作小組。
e-mail:[email protected]
。
網站www.vmhytrust.org.tw。
玖、請得獎者配合事項:
為使教育經驗得以傳承,主辦單位得邀請獲獎者出席相關之講座、座談等 活動,或由學校機關團體向主辦單位提出邀約申請。活動辦法請詳閱附件
「星雲教育獎典範傳承作業要點」。
拾、活動洽詢:星雲教育獎工作小組 聯絡電話:(02)2762-9118
辦法下載網址:www.vmhytrust.org.tw(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www.fgu.edu.tw(佛光大學)
【附件一】 編號(由主辦單位填寫):
2017 第五屆星雲教育獎 終身教育典範獎推薦表
被 推 薦 人 相 關 資 料
姓名 性別 身分證字號
2 吋照片 生日 民國年月日 服務年資 年 個月
現職 單位
職稱 已退休 未退休
聯絡
電話 手機
E-mail 戶籍
地址 (郵區 ) 通訊地
址 (郵區 ) 填表
說明
1.推薦原因及學經歷,至多 10 頁。
2.無須檢附獎狀、聘書、培訓證書等相關文件。
學歷 (依近期時序列三項學歷)
經歷
(依時序填寫,包含獲頒獎項)
推 薦 原 因
(段落式抒寫感人之情事或良善之影響力。請自行增加頁面)
推薦人
姓名(親筆簽名): 手 機 :
聯絡電話: E - m a i l :
服務單位: 職稱:
2017 年 月 日
【附件二】 編號(由主辦單位填寫):
2017 第五屆星雲教育獎 典範教師獎推薦表
被推薦人相關資料 報名組別(請勾選):
大專校院組 高中職組 國中組 國小組
幼兒園組 特殊教育
姓名 性別 身分證字號
2 吋照片 生日 民國年月日 服務年資 年 個 月
現職
單位 職稱:
聯絡
電話 手機
E-mail 通訊
地址 (郵區 ) 任教
科目 填表 說明
1.推薦原因及學經歷,至多 10 頁。
2.無須檢附獎狀、聘書、培訓證書等相關文件。
學歷 (依時序填具最高之三項學歷)
經歷 (依時序填具最近三年內之資歷與獲頒獎項)
推 薦 原 因
(段落式抒寫感人之情事或良善之影響力。請自行增加頁面)
推薦人
姓名(親筆簽名): 手 機 :
聯絡電話: E - m a i l :
服務單位: 職稱:
2017 年 月 日
【附件三】
星雲教育獎典範傳承作業要點
一、目的
為使教育經驗得以傳承,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以下簡稱主辦單 位)得邀請獲獎者出席相關之講座、座談等活動,或由學校機關團體向主 辦單位提出邀約申請。
二、主辦單位辦理之作業
(一)主辦單位辦理講座、座談等活動,得邀請獲獎人出席分享經驗與傳承。
(二)由主辦單位函文獲獎人學校准予公假出席,並支應代課鐘點費(依實際 節數核計)、演講出席費、交通費(實報實銷)等費用。短程交通接 送、住宿膳食等,亦由主辦單位安排。
三、外部邀請之作業
(一)有意邀請獲獎人出席分享講座或座談之機關、團體、學校,請於活動 前15 日提出申請(請填寫表一:星雲教育獎經驗分享申請表),其活 動須符合本獎項弘揚師道典範之宗旨。
(二)經確定安排獲獎人出席分享活動後,由主辦單位函文獲獎人學校准予 公假出席。
(三)活動結束後一周內,邀請單位須回傳「活動照片5 張」(註明活動單 位、名稱、日期等)及「表二:星雲教育獎典範傳承與分享回饋單」
予主辦單位存檔。
(四)獲獎人受邀出席活動,由主辦單位支應代課鐘點費(依實際節數核 計)、交通費(實報實銷)等費用,餘如演講費、短程交通接送、住 宿膳食等由邀請單位自行負擔。
四、聯絡方式
「星雲教育獎工作小組」
聯絡電話:(02)2762-9118
E-Mail:[email protected]
地址:11087 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 327 號 10 樓
網址:www.vmhytrust.org.tw(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