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共 2 頁 病歷 3-12-6 A 版 105 年 06 月 27 日經第 2 次病歷管理 暨電子病歷推動管理會決議通過
臺中榮民總醫院
腹膜透析治療說明暨同意書
這份說明書是有關您即將接受的侵入性檢查或處置項目,期望輔以書面說明可做為您與醫師討 論時的補充資料,並讓您暸解這項侵入性檢查或處置項目的適應症、實施步驟、檢查或處置前、中、
後注意事項、效益、風險及替代方案;最重要的是我們希望您能充份瞭解資料的內容,所以請仔細 閱讀,如果經醫師說明後您還有對這項侵入性檢查(或處置)的任何疑問,請在簽名前再與您的醫師 充分討論,醫師會很樂意為您解答,讓我們一起為您的健康努力。
1.腹膜透析治療之適應症:
1.1 腹膜透析(俗稱洗肚子):當腎臟功能喪失,無法將體內正常代謝所產生的廢物、水分排出體外時,
可選擇靠「洗肚子」方式,即將透析液經由腹膜透析導管注入腹腔,在腹腔留置約 4-6 小時,利 用腹膜豐富微血管,有似血液透析半透膜之滲透、擴散的原理,將有毒的物質及水分交換出來,
再將透析液引流排出體外,以達到取代腎臟的功能。
1.2 通常過度肥胖、曾多次腹部手術的病人或疝氣的病人較不適合施行此透析方式。
2. 腹膜透析治療之實施步驟:
2.1 首先需在腹部植入一條長期使用的導管,故先經外科醫師評估後,安排接受「腹膜透析導管植 入手術」,於術後安排接受 X-光檢查確定導管位置是否適當。
2.2 接受「腹膜透析導管植入手術」前,若毒素太高,會增加麻醉風險,此時通常會建議先接受「雙 腔靜脈導管置放術」,經由此雙腔靜脈導管先進行血液透析治療,待毒素下降後,再經外科醫師 安排進行腹膜透析導管植入手術,以降低麻醉風險。
2.3 醫師會與您討論何時可開始進行腹膜透析,除非毒素太高須及早接受透析,否則建議至少約 14 天待傷口癒合後,再開始進行腹膜透析。
2.4 腹膜透析是一種居家自我照顧方式,必須經由腹膜透析專業護理人員教導您相關技術,例如正 確換液技術、導管出口護理等,並瞭解腹膜透析居家照護注意事項後,才能開始執行居家腹膜 透析。
3.居家腹膜透析介紹及注意事項:
3.1 居家腹膜透析介紹:
3.1.1 病人在家中或適當場所自行操作換液,透析期間可以維持正常上班、上學,日常生活較不 受影響,其換液方式有兩種:
3.1.1.1 連續性雙連袋換液(CAPD):俗稱「手洗」,為雙連袋,外出攜帶方便,透析袋數 依個別情形而定,每次換液須包括三個過程:(1)引流(2)注入(3)留置,通常一天更 換液 4-5 袋,平均一袋留置 4-6 小時不等。
3.1.1.2 全自動腹膜透析機(APD):俗稱「機器洗」,為利用全自動腹膜透析機進行透析液 交換,可安排夜晚睡眠休息時間進行,不干擾白天生活作息。
3.2 居家腹膜透析注意事項:
3.2.1 依醫師處方執行腹膜透析治療方式、換液次數,學習如何選擇透析藥水濃度及容量,透析 後確實檢查引流液是否透明、清澈及計算每日透析脫水量。
3.2.2 在家必須每日測量體重及血壓、尿量並確實日常紀錄,並學會觀察是否有低血壓、頭暈、
冒汗、抽筋症狀。
3.2.3 導管出口照護:每天必須確實檢視導管出口是否清潔,並執行清潔換藥。導管必須採 U 型 方式黏貼及腰帶固定,避免拉扯造成出口受傷、發炎、感染。
3.2.4 環境清潔及個人衛生:換液環境及用物必須維持清潔,光線要明亮,準備換液時務必關閉門
科 別: 病床號:
索引號: 性別:
姓 名:
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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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空調,避免換液時有流動空氣,降低空氣中懸微粒、落塵、細菌,以減少腹膜炎發生。
3.2.5 特殊檢查與治療如拔牙、根管治療、胃鏡、大腸鏡、手術等應主動告知醫護人員。
腹膜透析治療示意圖
4. 腹膜透析治療之效益:(經由此治療,您可能獲得以下所列的效益,但醫師並不能保證您獲得任何一 項;且治療效益與風險性間的取捨,應由您決定。)
4.1 能移除蛋白質的代謝產物:如血中尿素氮、肌酸酐等。原本因毒素過高所導致的全身倦 怠、嘔心、想吐等症狀可能因此獲得改善。
4.2 移除體內過多的水分,改善肺水腫及肢體末端水腫的情形。
4.3 將血中電解質維持在安全濃度內,可解除因高血鉀症產生危及生命的併發症。
5.腹膜透析之風險:(没有任何治療是完全没有風險的,以下所列的風險已被認定,但是仍然可能有一 些醫師無法預期的風險未列出。)
5.1可能發生的併發症:
5.1.1導管出口感染:透析導管因外力拉扯受傷、出血、感染,或潮濕未確實更換藥等,造成導 管出口紅、腫、熱、痛發炎、有分泌物等症狀,必須告知醫護人員處理。
5.1.2腹膜炎:指引流出透析液未清澈呈現混濁狀,甚至出現腹痛發燒等症狀。
5.1.2.1外在因素:如不注意個人清潔衛生、未按照標準技術操作換液。
5.1.2.2內在因素:如便秘、腹瀉、腸胃炎、胃潰瘍等。
5.1.2.3當藥水渾濁時,務必立刻通知醫護人員檢查,若確診後需積極接受抗生素治療,若 未積極接受治療,可能引起敗血性休克。
5.1.3疝氣:原本曾經過度肥胖、疝氣或經產婦者,因腹壁較薄,疝氣或滲漏發生比例會較高。
5.1.4血性透析液:便秘、提重物、劇烈運動、腹部碰撞或女性生理期,可能會有血性透析液情 形,通常會自然改善,若未改善且顏色加深,請告知醫護人員處理。
5.1.5透析不足:如糖尿病者未控制血糖、過度肥胖因表面積大、腹部曾經開刀且腹腔沾黏嚴重 病人、或因個人因素如醫囑遵從性差、未確實按時透析等,以上皆可能導致透析不足造成 其他合併症。
5.1.6另也可能發生隧道炎、導管飄移、低血壓、肌肉症攣、疝氣、過敏等,經過適當處理後,
一般均可緩解。
5.2 一般而言,腹膜透析算是一種緩和、安全性高的治療方式,但是在某些視力障礙、高齡無法自 我照顧或無支持系統者,上述併發症比較容易發生。若居家腹膜透析若有身體不適,請立即告 知醫護人員。
6.替代方案:(這個檢查或處置的替代方案如下,如果您決定不施行這個檢查或處置,可能會有危險,
請與醫師討論您的決定)
6.1 不實施腹膜透析治療可能會因為血液中代謝廢物、體內水分過度堆積、酸鹼值或電解質異常等 情況產生,而危及生命徵象。
6.2 目前藥物並無法有效取代腹膜透析的治療效果,在病人符合適應症的前提下,其他選擇有下列 三種:
6.2.1 血液透析:
6.2.1.1 利用洗腎機幫浦,將血液經由透析管路引到體外,經過透析器(人工腎臟)淨化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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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再回流到人體的方式,通常平均每週三次,每次透析約 4 小時(實際透析處方因 人而異,可再與醫師討論)。
6.2.1.2 若選擇血液透析治療,必需先建立血管通路,短暫性血液透析如雙腔導管、三腔導 管;長期性血液透析如自體動靜脈瘻管、人工血管或希克曼氏導管等,建立導管方 式可經由醫師解釋及外科醫師評估後決定。
6.2.1.3 一般而言,血液透析算是一種安全性高的治療方式,但在某些高齡、心肺功能不全、
外傷出血、感染、糖尿病、心臟衰竭及多重臟器功能衰竭等病人,因其潛在之疾病 導致身體衰弱,比較容易發生如低血壓、抽筋等,其它較少發生卻可能有嚴重後果 之併發症,包括心律不整或心肌梗塞、昏迷或驚厥、急性溶血、顱內出血、導管及 全身性感染、休克、急性出血或猝死。
6.2.1.4 急性腎衰竭時必須以血液透析才能快速改善上述病情,若有疑問請與醫師討論。
血液透析治療示意圖
6.2.2 腎臟移植:慢性腎衰竭,腎功能不可回復的病人可考慮施行。須有適合之捐贈者的腎臟,
再進行腎臟移植手術並長期服用抗排斥藥物。
6.2.3 安寧療護:(不透析或終止透析)。
7.醫師補充說明/病人提出之疑問及解釋:(若無意見,請填寫”無”)
7.1 為維持腹膜透析的品質及病人的安全,健保署及台灣腎臟醫學會均長期收集個案生化檢查及透 析指數,作為院所醫療的品質監測指標。在本院接受腹膜透析之病人,本院將定期上傳相關資 料至台灣腎臟醫學會及健保署,所有個人私密資料該單位將嚴格保密。
說明醫師: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病人之聲明:
1.病人: ,出生於 ,身分證號 ,電話 地 址 ,因病情需求,醫師建議進行本檢查或處置。
2.立同意書人已經與說明醫師討論過接受本檢查或處置(包括適應症、實施步驟、注意事項、效益、
風險及替代方案)等資訊內容,醫師提供的說明已清楚解答進行本檢查或處置的各項疑問。
3.立同意書人了解接受本檢查或處置是必須且適當的選擇,但是檢查或處置均存有一定之風險且 無法保證藉此一定可以獲得確切的診斷。
基於上述說明,我同意進行此檢查或處置。
立同意書人: 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立同意書人非病人(受檢者)本人者,請加填下述資訊:
關係:病人之 身分證號: 電話:
備註:1.立同意書人非病人本人者,「與病人之關係欄」應予填載與病人之關係。
2.病人意識不清且無親屬或關係人在場:榮民請榮民服務處簽署,非榮民由社工通報警局及社會局 協尋家屬或關係人,未簽署前,醫院僅能保守治療(緊急狀況不在此限、並由醫師於病歷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