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走 過 三 十 年 來 的 藝 苑 精 華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走 過 三 十 年 來 的 藝 苑 精 華"

Copied!
6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期恭逢創刊五十週年紀念。最初只是單張報刊型,後增為 三十二開的迷你型雜誌,內中文章精簡,字體小,間隔 窄,頁數不多,沒有彩色頁,所刊活動照片,全屬黑白,

而內容全是佛學。雜誌在創辦人周子慎居士的策劃下,網 羅當時佛學菁英,版面與篇數逐漸擴

增。封面由無彩至精彩畫面,因增添了 版面,而有了專欄說明文字。

筆者自民國五十七年六月起,便 陸續為雜誌撰寫文章,到了民國七十二 年九月,更因應周居士之寵邀,開闢以 佛藝為主題的專欄,為《慧炬》封面撰 稿,既忝為封面圖片提供者及藝苑專欄 的主筆人,也趁此期回顧過去近三十年 的撰稿歲月,因撰此文以紀念之。

自首刊以來至今年十月止,共歷二十八年又三個月,

出刊三百三十九期,發表文章二百八十三篇,若再加計 自民國五十七年六月六二期起所發表的論文數,則所歷 四十三寒暑中,接近三百篇左右。

回顧藝苑欄近三十年的歲月中,所撰述的內容,是以 佛教藝術為主軸,從早期介紹中國古代的古蹟佛藝為主,

直到當代本土的佛藝,總結三百多期的藝苑專欄的題材,

約可粗分為七大項及其他。其主題曰:

一、中國古代的佛藝

二、臺灣畫家筆下的佛教繪畫作品

陳清香

第十八期起,改版為三十二開

(2)

三、臺灣雕塑家所創作的立體佛藝作品 四、以佛藝為主題的國際或國內學術研討會 五、佛藝相關的美術展覽

六、佛教聖地古蹟的考察 七、紀念高僧大德的行誼 八、其他

以下逐項敘述之。

自民國七十二年九月二三○期起,至民國七十六年七月二七七期 止,共計四十七期計四十三篇(內含若干非封面介紹的論文),是為第 一階段的藝苑文稿,當時稱為封面介紹。其內容主軸為中國古代佛教美 術,共有五大類別,分別為(一)唐代的敦煌等壁畫佛經變相,計八 篇。(二)宋代重慶大足石窟的摩崖佛像,計四篇。(三)宋元之際的 禪意水墨畫,計十五篇。(四)唐宋遼金元時代的木造佛寺佛塔建築,

計十篇。(五)明代的變形主義畫家的佛畫,計五篇。此五大主題,每 一主題,總是連續刊出數篇至十數篇小論,具系統化,仔細讀之,可緬 懷千年以來中土的佛藝成就。

而自民國七十六年七月二七八期起,一直到民國 百年十月的五六九期,總計二百九十二期,其內容轉 向涵蓋了上述的第二到第七項等六大題材。

第二項臺灣畫家筆下的佛教繪畫作品,藝苑欄自 二七八期起所刊載的佛畫作品,計介紹了七十二位畫 家,就所創作的佛畫素材而言,可分為傳統水墨畫、

工筆線條畫、創新彩墨畫、西洋油畫、西洋水彩畫、

炭筆或鉛筆素描畫、鋼筆線條畫、數位畫等,可謂結 合古今東西繪畫工具的表現方式。就題材而言,除了

走過三十年來的藝苑精華

二三○、二三一期合刊

二七八、二七九期合刊

(3)

士,出家的僧侶,除了十位為顯教的比丘、比丘尼以外,另有兩位密教 的上師。前者分別為:妙禪、曉雲、完僧(呂佛庭)、能學、廣元、殊 眼、果梵、宗道、空慧、行禪等顯教法師,除了殊眼禪師為韓籍人士 外,餘均為本國人。後者分別為袞桑多傑及薩摩拉多.耕等密教上師。

此十二位出家僧侶,不但戒行謹嚴,且深具悲心,發願以圖像度人,故 所創作的佛畫,迥具禪意,發人深省。

除了出家僧侶的作品風格介紹之外,為數最多的為在家居士的佛畫 作品。這些居士藝術家,包括任教於公私立大學美術系或藝術研究所的 教授、任職於國立博物館的研究員,以及從事繪畫的專業畫家。在藝苑 專欄中,介紹過的畫家如張大千、溥心畬、黃君璧、姜一涵、劉平衡、

姚夢谷、林玉山、羅宗濤、黃永川、王友俊、沈以正、吳永猛、鄭善禧 等,均屬當代成名的畫家。雖生平所畫不以佛畫為主要題材,卻都曾經 畫過佛畫,所創作的佛藝作品,往往線條流暢,布局壯闊,用色淡雅,

由於下筆非凡,充滿了文人的韻味,故雖曰佛畫,卻更接近文人畫,每 位畫家其畫風均自成一格。

至於如江逸子、董夢梅、王烱如、蔡華源、江曉航、程雪亞、楊英 鏢、涂炳榔、翁文煒、陳士侯、紀子亮、黃才松、陳永模等畫家,或畫 水墨,或施以彩墨,由於奉佛虔誠,多以佛菩薩像為創作題材,用筆線 條細緻,法相莊嚴,因此其繪畫所創出的法相,獲得大多數的認同,同 時也屬於傳統道釋人物畫的延續。

至於如潘春源、潘麗水、陳玉峰、陳壽彝、蔡草如、丁清石、李漢 卿、蔡龍進等畫家,原屬於台灣寺廟彩繪匠師的系譜,所畫人物畫生動 活潑,無論是坐立姿態,身上衣著,均反映出傳統臺灣本土的特色,此

(4)

種鄉土氣息,自是有別於渡海畫家的韻致。

而另一類佛畫名家,如三一二期以下所介紹的陳進、蔡雲巖、劉耕 谷、黃重元等人,則是承襲了日治時代的新風格新技巧,以膠彩畫佛菩 薩像,線條細膩,敷色典雅,法相莊嚴整飭,風格獨具。而至三八九期介 紹空慧法師以油畫創作佛畫起,逐漸有所跟進,後期如張振宇、施並錫、

行禪法師、奚淞等畫師,均是將西洋的油彩光影,帶入佛藝的新領域,一 改傳統佛畫的水墨韻致風格。油畫家李梅樹則很特殊的展示了鉛筆素描 佛畫的作品。而自五○九期以下,在高玲玲、陳肇璧的主導下,每二期推 出一部經典為當期主題,藝苑專欄為配合主題經義,而予以圖像表現,遂 找了吳仁華依經義創作數位畫,總計畫了八期,也是新風格的呈現。

第三項臺灣雕塑家所創作的立體佛藝作品,自二八一期以下共介紹 了二十八位佛像雕塑家的作品。佛藝表現可分石雕、木刻、泥塑、銅鑄、

夾苧、交趾、剪黏、FRP等。在藝苑欄所介紹的佛藝匠師如最早在日治時 代曾獲帝展的雕刻家黃土水,以及善於以泥塑手法造莊嚴佛像的高僧妙 禪法師。其次如詹文魁、鄧仁貴、王秀杞、林聰惠等,均為石雕佛像家。

又如陳正雄、李松林、楊朝舜、吳榮賜、李秉圭、黃龜里、張清臣、黃文 煥、陳漢清、葉佳讓等匠師,則表現了木刻技巧,而楊英風、黃映蒲、何 恆雄、謝毓文、吳進生等則更善於將雕塑品翻成銅鑄或FRP表現之。

走過三十年來的藝苑精華

二八一期 三一二期 三五五期 三八九期

(5)

的瓷刻,均既表現了平面繪畫的佈局韻味,又運用了刀筆的鑿痕功力,

而在畫面上加上題字的刻銘,有書法的美感,又有砥礪修行的法味,真 是藝境深遠。就芒雕、篆刻、肖形印而言,藝苑三四四期起介紹了樓斐 心、黃書墩、吳大田、駱阜雲等的作品。而名書法家杜忠誥、林榮達 等,也分別在藝苑欄,表達了不同字體的法語字句。

第四項議題「以佛藝為主題的國際或國內學術研討會」,自三五五 期刊登筆者參加「紀念龍門石窟一千五百年國際學術研討會」所發表的 論文以來,筆者每次出國或在國內參與國際學術研討會後,總是將會議過 程,簡要披露於藝苑欄內。如四五九期的「麥積山石窟國際學術研討會」、

五二○期的「雲崗石窟、大足石窟國際學術研討會」,五三二期的「紀念周 宣德居士一百一十歲誕辰校園佛法學術研討會」,五四四期的「觀音學術 研討會」,五五○期的「首屆密教國際學術研討會」,五五五期的「二○一

○敦煌國際學術研討會」,五五七期的「天台與禪學術研討會」等。

第五項議題「佛藝相關的美術展覽」,如三九七期報導了歷史博物 館的「佛雕之美展」,四○三期的「慈悲與智慧藏傳佛教藝術展」,四四三 期的「何創時基金會高僧書法展」,四八四期的「二○○四台灣淨土藝術 創作展」,五三二期的「二○○

八台灣淨土藝術創作展」等。

第六議題「佛教聖地古蹟 的考察」,自四四七期載「巡禮 劍潭古寺」後,四六二期刊出山 東濟南神通寺四門塔阿閦佛頭渡 台又返鄉的過程,五三七期載

(6)

「回歸東和禪寺的三尊金銅觀音像」,均屬佛教界的大事。而其他所巡 禮的聖地,包括紐約莊嚴寺、京都黃檗山萬福寺、夏威夷的佛寺、樹林 海明寺、桃園新竹佛寺等。

第七議題「紀念高僧大德的行誼」,或賀嵩壽,或紀念圓寂往生,

自印順老和尚起,在藝苑所刊紀念文的大德,如悟明長老、仁俊長老、

聖嚴法師、李雪廬居士、周邦道居士、周宣德居士、沈家楨居士、席淑 媛居士、林聰惠居士、賴鵬舉居士等,均以緬懷其悲心弘願。

總之,走過三十年來的藝苑專欄,記載了三十年來臺灣佛教藝術議 題的創作,推動了傳統與當代不同的創作形式,無論平面的繪畫或立體的 雕塑,從具體的佛菩薩造形,到抽象法意的闡述,自百位的藝術家作品中 呈現出來。雖然不是臺灣美術的全部,卻是美術史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在 依循慧炬以推動佛法為宗旨下,不以文字的敘述,卻以圖像的展現,同樣 的彰顯了三藏十二部中戒定慧三無漏學的要旨,符合佛陀的中心思想。

三十年來所介紹的百位佛教藝術家作品中,也有先後風格技巧的 演變,早期傳承傳統的筆墨風格,較為具象化、形式化,近十年來圖像 轉向活潑生動,脫離傳統的具象筆法,尤其近年更流行數位的畫像處 理,同一畫面中出現了不同時空的場景人物,以此闡釋千古傳承的經義 內涵,既是獨樹一幟,又是突顯當代最頂尖的佛教圖像文化。

作者為本社董事、藝苑主筆 走過三十年來的藝苑精華

四四三期 四四七期 四六二期 四八四期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香光莊嚴門第七十一期〕民國九十一年九月 V

認認倒翻翻翻槌留香光莊敲門第五十二期〕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 VO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二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因行為不檢有損師

香光莊嚴【第五十一期】民國八十六年九月 V

香光莊嚴門第七十九期〕民國九十三年九月 wv 一一一一一 ,才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勞特字第 1063001251 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月二十三日發特字第 1083001675 號函修正第六點附件四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一日勞職特字第 0960501957 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日勞職特字第 0970503244 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一日勞職特字第0960501957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日勞職特字第0970503244號令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