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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國中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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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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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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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教育意象製作暨影像推廣培力計畫 全國短片徵件競賽 報名簡章

壹、徵件目的

本計畫鼓勵國中小學生及國中小教師以自身的校園生活經驗為基底,以「陪伴」為主題,進 行不拘形式的創意短片徵選競賽,以展現臺灣教育多元方式提供學校進行國際交流之用。同時透 過徵片比賽之架構,搭配專業影像講師辦理影像工作坊培訓,協助入選團隊具備生產影像的觀點 與技能,進而未來能利用「影像」傳遞方式作為教育現場參與及實踐的媒介,扎下影像教育的種 子。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三、承辦單位:國立中正大學

四、協力單位:公共電視、神腦科技文教基金會 參、徵件對象

全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熱愛影像創作的教師與學生組隊參加。

一、分為「教師組」、「國中生組」與「國小生組」,各組以 2 人以上團隊形式參賽,最多不超過 6 人。

二、「國中生組」與「國小生組」,應為在學學生並可設指導教師 1 至 2 名。指導教師指導以 2 隊為上限。

三、「教師組」參賽可跨校組隊,含正式教師、代理代課教師及實習教師。

肆、徵件時程

一、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108 年 3 月 10 日(日)截止。

二、報名方式:請至本活動官方網站(https://documentaryedu.wixsite.com/documentaryedu) 填寫完整報名資訊並依承辦單位規定之格式繳交拍攝企劃,寄出後始完成報名。拍攝企劃請 寄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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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徵件規則

本活動採「先審查,後拍攝」之方式。參加者須先根據影片主題於報名期限內提出拍攝企劃,後 分三階段進行:

一、企劃初選:

(一)邀請影視傳播及教育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以書面審查方式由投遞企 劃中選出正取 15 隊拍攝企劃,備取 3 隊。正取名額分別為教師組 5 隊、國中生組 5 隊、國小生組 5 隊;各組增錄備取 1 隊。「入選團隊」須全程參與兩次影像工作坊並 完成影片作品。

(二)初選企劃請依據公告格式載明影片名稱、拍攝緣起與動機、創作主題、故事大綱

(500 字以上,請說明故事內容、拍攝對象或事件之介紹)、拍攝大綱與預定拍攝地 點等,於 2019 年 3 月 10 日(日)晚上 12:00 前寄至 [email protected],以 收到中正大學回復信件為報名程序完成。

(三)備取遞補以承辦單位通知為憑。

二、「影像工作坊」與影片拍攝

(一)規劃辦理「影像工作坊」以協助「入選團隊」完成影片拍攝。

(二)本工作坊遴聘五位具影像理論與實務經驗者擔任「導師」,除講授影像專業課程外,

亦參與「入選團隊」企劃與初剪作品之觀摩討論,並提供各組學員意見諮詢。

(三)「入選團隊」需於第一次影像工作坊前,完成並繳交修正拍攝企劃書與拍攝腳本,未 於期限完成或未出席 2 階段影像工作坊者,將取消入選資格。

(四)「影像工作坊」時程與內容:

1.培力工作坊:預計於 108 年 4 月辦理,課程內容為田野調查、素材收集、攝影分鏡 與劇本實務。

2.初剪工作坊:預計於 108 年 6 月辦理,課程內容剪輯後製、視覺包裝、音樂引用與 智財權概念。

(五)入選團隊於 108 年 10 月前交付完成影片,未交付者視同棄權,將取消入選資格。

(4)

三、影片決審與成果發表

(一)邀請影視傳播及教育相關之專家學者組成之作品評審委員會,進行最終決審,並於影 片成果發表會頒布獎次、獎金及獎狀。

(二)成果發表會之場地、時間由承辦單位另行公告及通知。

陸、入選與決審得獎名單公布

一、入選名單:預計 108 年 3 月公告於本活動官方網站,並以電子郵件通知。

二、決審得獎名單:預計 108 年 11 月公告於本活動官方網站,並以電子郵件通知。

柒、競賽獎項

一、入選團隊均獲新臺幣一萬元入選獎金,於完成兩階段影像工作坊後依通知領取。

二、決審獎項:

(一)教師組:特優 1 隊、優選 1 隊、佳作 1 隊

(二)國中生組:特優 1 隊、優選 1 隊、佳作 1 隊

(三)國小生組:特優 1 隊、優選 1 隊、佳作 1 隊 三、決審獎項獎金如下:

(一)各組特優獎金新臺幣六萬,團隊每人獎狀 1 張。

(二)各組優選獎金新臺幣三萬,團隊每人獎狀 1 張。

(三)各組佳作獎金新臺幣二萬,團隊每人獎狀 1 張。

四、「國中生組」及「國小生組」獲獎團隊之指導老師每人感謝狀 1 張。

五、各組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獎項得予以從缺。

捌、競賽內容、格式說明及評審標準

一、本計畫拍攝影片以「陪伴」為主題,拍攝教育現場、校園生活,以呈現本國城鄉教育特色 及開放多元教育方式(含特殊教育、實驗教育、在家教育等),作品展現創作者最有感覺的

「臺灣教育意象」。影片長度為 5-10 分鐘,影片類型不拘,劇情片、紀錄片、動畫片、實驗 片或複合形式均可。

二、入選團隊須繳交下列素材:(規格另於工作坊說明)

(一)5-10 分鐘完成影片作品(含片頭、片尾)。

(5)

(二)相片電子檔:影片劇照 3 張、拍攝團隊照片 1 張、幕後花絮照片 1 張。

(三)依公告格式完成影片介紹(含創作者單位、姓名與影片介紹,總字數 300 字以內)。

三、評審標準:

(一)企劃初選:

評審項目 評審內容 佔比

主題發想 對主題「陪伴」之發展與延伸,從親 身視角出發,從校園生活取材,提出 適於拍攝之題材、事件與構想。

40%

影片企劃內容 與可行性

能將內在構思影像化,能提出可行的 拍攝策略與執行方法。

30%

創意呈現 發揮影片作為視聽媒介的獨特性,提 出具創意的拍攝大綱。

20%

創作經歷 本活動採「先審查,後拍攝」之方 式,入選團隊可免費參與影像工作 坊。為避免資源重複,確實發揮培力 效益,擬參考參賽團隊之創作經驗與 得獎經歷,選出適於參與培力之團 隊。

10%

(二)影片決審:

評審項目 評審內容 佔比

創作觀點 能呈現身處教育現場的觀點,具備明 確的創作立場與開放的詮釋格局。

30%

主題意象 表現清楚的內容、事件與人物關係,

能將內在的構思具象化,發展出能與 觀眾溝通的作品。

30%

創意呈現 發揮影片作為視聽媒介的獨特性,完 成具創意的影像作品。

20%

技術表現 能表現穩定的技術能力,整合畫面、

聲音、剪接與場面調度,提升作品品 質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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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玖、著作權與授權

一、得獎影片著作權歸原創作者所有。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擁有本計畫得獎影片無償使用權,作為宣傳推廣本國教育之用,

包含為本計畫目的之重製、公開播放、網路公開傳輸等權利。

三、參賽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肖像權、個人資料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參 賽者自行負擔法律之責任,主辦單位得取消資格。

拾、參賽義務與須知

一、參賽作品無論入選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

二、入選團隊可無償參加影像工作坊課程,整日課程提供中餐,交通費由出席者自理,本計畫 不予補助。

三、全程參加兩階段影像工作坊後可依通知領取入選獎金一萬元。

四、入選團隊需配合出席下列活動:全程參加影像工作坊、出席成果發表會及相關宣傳活動。

五、凡得獎者,依相關法令須代扣 10%所得稅金及 2%補充健保費。

六、入選獎金與決審獎金之運用分配由各團隊自行決定。

七、入選正取之團隊,競賽期間若棄權或有無法完成影片製作,無法配合出席活動等情事,須 繳回入選獎金,並由承辦單位通知備取者遞補;主辦單位亦保留入選團隊從缺之權利。

八、得獎團隊有下列各項情形時,主辦單位得撤銷該獎項資格,團隊應無條件繳回已領之入選 獎金與得獎獎金:

(一)繳交之申請資料、企劃書或其附件有隱匿、虛偽等不實情事。

(二)創作涉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三)以不正當手段影響評審委員之公正性、專業性,經查證屬實者。

(四)未能於期限之前繳交影片成品者(非不可歸責或不可抗力之情事)。

(五)未依本計畫各點辦理。

(六)其他違背法令行為。

九、獎項之遞補:原得獎團隊撤銷獎項資格之後,主辦單位得依據決審分數排序通知遞補撤銷 之獎項資格,並保留從缺之權利。遞補者應於主辦單位指定時間內給予答覆。

十、主辦單位保有取消、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8)

十一、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拾壹、聯絡資訊

國立中正大學傳播系 蘇蔚婧小姐

電話:0958-746863(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 1000-1700 例假日與國定假日除外)

傳真:05-2721186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9)

附件一

臺灣教育意象製作暨影像推廣培力計畫

【影片名稱】

影片企劃書

團隊名稱:

聯絡人:

手機電話:

E-mail:

通訊地址:

(10)

目 次

一、影片名稱………

二、拍攝緣起與動機………

三、創作主題………

四、故事大綱………

五、拍攝大綱………

六、預定拍攝地點………

七、團隊成員簡歷………

八、預估製作期程………

九、其他有利於團隊之參考資料………

(11)

一、影片名稱

二、拍攝緣起與動機 三、創作主題

四、故事大綱(500 字以上,請說明故事內容、拍攝對象或事件之介紹)

五、拍攝大綱(請說明拍攝大綱與表現方式)

六、預定拍攝地點(請提供場拍攝地場景照片)

七、團隊成員簡歷

職稱 姓名 個人特色與專長 年級

製 片 導 演

1.本表可自行延展增列。

2.未確定者,請註明「未確定」或「建議人選」。

八、預估製作期程 (拍攝進度請以甘特圖呈現)

九、其他有利於團隊之參考資料

(12)

附件二

臺灣教育意象製作暨影像推廣培力計畫

授權同意書

本人參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主辦之「臺灣教育意象製作暨影像推廣培力計畫」全國短片 徵件競賽,同意將競賽作品提交並授權予臺灣教育意象製作暨影像推廣培力計畫主辦及承辦單位 使用,同意暨授權事項如後:

一、本人(以下稱授權人)同意將參賽作品: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本作品)授權予臺灣教 育意象製作暨影像推廣培力計畫主辦及承辦單位進行非營利、推廣、成果發表與國際交流之 使用。

二、授權人同意授權予主辦單位及其所指定之第三人得無償將本競賽之獲獎作品及企劃書,以微 縮、光碟、數位化等其他方式印製儲存,包含為本計畫目的之重製、公開播放、網路公開傳 輸等權利。

三、本人擔保對於本作品享有智慧財產權,作品內容並無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或著作權之情事,如 有違反,致被授權人受有損害,願負擔一切損害賠償及其他法律責任。

四、本人同意配合活動推廣之需,競賽將全程進行錄影及拍照,並將收集參賽者參與競賽活動所 產出之成果,進行紀錄、編輯或公開展示。

五、本同意書為非專屬授權,授權人對授權著作仍擁有著作權。

六、本同意書所約定之內容,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依著作權法及其他相關法令定之。

此致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立同意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隊伍代表人或指導老師簽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13)

附件三

臺灣教育意象製作暨影像推廣培力計畫

無侵權切結書

立切結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茲參加「臺灣教育意象製作暨 影像推廣培力計畫」 ,所報名之文件與作品,均依參賽規則辦理;均無任何侵害他 人之專利與著作財產權法等,以及其他中華民國相關法律規定,並依此切結下列事 項:

一、立切結書人與其參賽作品確實符合本競賽參賽資格及相關參賽條文規定。

二、立切結書人如提供不實資料或有違反上開情事之情形,經被舉發查獲將立即喪 失本競賽參賽資格,主辦單位並立即沒收存封相關參賽作品資料,以為未來相 關侵權法律訴訟之佐證。侵權並已獲獎者之立切結書人,並應將獲得之所有獎 項與獎金款項全數繳還競賽主辦單位。

此致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立切結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隊伍代表人或指導老師簽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14)

附件四

臺灣教育意象製作暨影像推廣培力計畫

隊員 指導老師 退出切結書

本 人 參 與 「 臺灣教育意象製作暨影像推廣培力計畫」 , 團 隊 名 稱 , 作 品 名 稱 。 茲同意因個人因 素放棄參賽/指導資格,如因放棄資格造成權益受損或喪失等事宜,本人概無異議。

此致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立切結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15)

附件五

臺灣教育意象製作暨影像推廣培力計畫

隊員 指導老師 新增切結書

團 隊 名 稱 : , 作 品 參 與 「 臺灣教育意象製作暨影像推廣培力計畫」 , 茲 同 意 新 增 隊 員 /指 導 老

師 , 如 因 新 增 隊 員 /指 導 老 師 影 響 原 隊 上 成 員 權 益 或 其 他 爭 議 , 則 全 體 成 員 概 無 異 議 。

此致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立切結書人:

(全體成員簽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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