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漢廷先生訪談錄
曾華璧
長庚大學通識教育中心特聘教授
中文摘要
本文係筆者在1997至1998年對臺灣環境保護運動早期參與者游漢廷先生 之口述訪談稿。在文中,他回顧自身的求學與工作生涯、參與國家公園法的 制定、動物保育的推動、以及推廣國內觀光等工作,是一份戰後臺灣科技行 政官僚從事保育工作的紀錄。
游漢廷個性幽默、勤奮、樂觀,熱愛野外生活,且具有理想。從他自訂 英文名字的動機,以及國外求學與會議的參加等經歷,證明他對自然環境與 臺灣家園的情感。這份訪稿全部經過他本人的親自訂正;他於2008年逝世,
但他在訪問稿中的鮮明角色,使戰後臺灣的早期環境保育工作發展史,得以 保留,也讓我們能藉此窺見戰後科技官僚在保育臺灣的耕耘與用心,這是他 精神不滅的最大意義。
關鍵字:游漢廷、國家公園法、觀光、戰後臺灣、環境保育
游漢廷先生自1997年起,接受作者的口述訪問,至1998年7月29日止,
共計訪問時間為六卷錄音帶,每卷六十分鐘。本文依據的口訪資料,將其對 臺灣資源開發與利用,及美援時期國外專家對臺的資助等歷程,重新彙整,
以「第一人稱(游漢廷)」的敘述口吻,陳述1950年代至1980年代其親身觀 察臺灣森林開發、國家公園法制定、觀光旅遊事業、與風景區設立等發展的 回憶,以及對於野生動物保育的關切。
游漢廷先生於2008年1月21日逝世,本文用以紀念這位對臺灣生態與觀 光發展貢獻甚大的前輩。
壹、就讀宜蘭農校時期(1946~1952年)
我出生於1931年(民國20年),家鄉是宜蘭縣的羅東,曾就讀日本時 代的公學校,共6年的時間。畢業時,適逢二次大戰末期,所以對前途有點 不知所從,而且我的父母也不能提供給我什麼意見。因此,我就去報考宜蘭 農校。在當時臺灣的職業學校中,宜蘭農校是比較有名的,和嘉義農校齊 名,我很幸運地考上了。
我家座落在羅東中山西路,這是市鎮往太平山區的必經道路,每天都可 以看到許多卡車載著木材經過我家門口。我的父親曾在木材行待過,所以認 得一些樹種,於是我也跟著知道那些卡車上大部分載的是檜木。在羅東平地 是不會生長檜木的,因為這些紅檜、扁柏等都生長在海拔二千公尺左右。
在1911到1912年間,日本人開始大規模開發臺灣森林。在這之前,日 本人曾經調查研究哪裏有林產資源,最早開發的是阿里山。現在阿里山的登 山小火車就是當年興築用來運木材的,第二個林場是臺灣中部的八仙山,再 來才是北部的太平山。在我初中時每天看到載木材下山的卡車,心中就產生
* 感謝匿名審查人對本文史學價值的肯定與寶貴的修改意見。感謝參與本文初期口訪錄音帶整理的 助理顧雅文與賴瀅玉,以及承擔後期文字編輯與修改作業的助理吳憶雯。
了一個疑問:難道木材不會耗竭嗎?這樣的疑問一直藏在我心裏,後來也促 使我在職業學校中選擇就讀森林科。
學校裡有一位不錯的潘老師,教授的科目是樹木學,內容包括樹種的分 類、造林、氣象等等。但在高職的森林科不可能學得太深入,大都只是學習 伐木和造林學的課程。而我因為看得懂日文,就會額外借閱一些更有深度的 日本大學用書,不斷自我充實的結果,使我在農校的成績很好。
畢業前,我到太平山實習,第一次看到了伐木作業。當時還沒有卡車 林道,林道系統是光復後美國人才大力提倡的。檜木是最好的建築材料,而 臺灣的檜木不管是直徑還是高度都優於日本所產的,所以有不少木材被運到 日本當做神社中的建材。在二次世界大戰時,木材大量砍伐供造船或其他軍 事的用途。伐木以前的森林都會做「每木調查」,1每一棵樹木都要測量直 徑。
1 每木調查是砍伐樹木的第一個步驟,對於每株預定要砍伐(或枯倒)的樹木,事先加以測量記 錄。民國86年04月29日公布的〈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臺灣省實施辦法〉規範「國有林林產物 之採伐」,其中第三章材積調查之第八條即規定,採伐計畫實施前須辦理林木材積調查,並分為 每木調查及樣區二種調查方式。請參見植根法律網:http://www.rootlaw.com.tw/LawSearch.aspx,
2013/02/21查詢。
圖1 游漢廷先生-於最愛的大自然間(彭茂雄攝於 1980年8月初,家屬提供)
貳、林產管理局至林務局服務時期(1952~1965年)
一、公務經歷
1952年(民國41年)高職畢業後,我參加了就業考試,錄取後由臺灣 省政府分發工作,我被分到省農林廳林務局本局服務。我原本希望做一些測 量的技術性工作,但林務局卻把我安排到林業行政的推廣課,主要是推廣民 間造林、防止森林火災(當時常有火災),以及和森林法令有關的工作。當 時我算是「北京話」說得最清楚的,所以開會時總是負責宣讀議題、說明內 容。不過相較之下,我還是喜歡出差到野外去。
當時有很多「山林管理所」,這是日本時代的名稱,光復後改為「林 區管理處」,全臺灣有12個,屬於行政管理單位,負責巡邏森林,防止盜 伐。戰後臺灣沿襲日本原有的制度,一個林區管理處底下管幾個事業區,全 臺灣約有40個事業區;事業區下設有林班,林班下還有小班。林管處最主 要的工作是森林法令的執行,如取締盜伐。老百姓因為農地不夠多,常會把 國有森林砍掉,種植農作物(香蕉、樹薯、香芧、茅草等等),主要是當時 國有林林班地的比例很高,但是當人口大量增長時,耕地需求大增,才會有 這種情形發生。每個林區管理處都有一個處長,多半是具有大學學歷,而臺 大畢業的學生比中興大學的畢業生要占優勢。
我當時住在臺北市館前路林務局的單身宿舍,環境很好,但薪水不多,
買一套西裝就要花掉一年的薪水。我在林政組工作,但和森林經理組等單位 常會同到山上去工作。當時對省政府的財庫貢獻最大的是公賣局及林務局,
不過有一個問題是,木材的市場價格和公定價格落差很大,林務局木材可用 標售的,例如一立方公尺一千元,在市場上卻高達四千元,所以不是很清廉 的人就容易發生「事情」。當時便發生了一件令我印象深刻的事。
有一位宜蘭農校的老師,以前是浙江省的農林廳長,但因到臺灣的時 間比較晚,所以不能再擔任同等的職位,只好在農校當老師。在我高三時,
他在我們班上教公文寫作。這位老師是日本帝國大學農藝科畢業,後來當我 畢業到林務局報到時,他在供銷組服務,便要我到他的單位服務。供銷組在 當時是很紅的單位,但工作大都只是在打算盤,例如多少立方公尺要賣多少 錢。我自認沒有興趣,就婉拒了老師的好意,當時有很多人都覺得我很傻。
後來不到三年,就有憲兵來到林務局,許多人都因為弊案而被捕。聽說他們 晚上打麻將是以美金來賭,很顯然有貪污的情況。不過,很認真努力的同事 也是有的。
除了行政單位外,另外還有一個系統,就是生產單位,叫做林場,包 括太平山、竹東、八仙山、阿里山、木瓜山林場等等,共有七、八個,直接 從事木材生產。多年後,樹木砍光了,林場便不再作業。後來還有一個採取 自動化和高科技設備的大雪山林場,靠美援及聯合國的經費輔助運作,做為 示範林場,這是因為阿里山、八仙山和太平山等林場砍樹的效率不高。日本 式的伐木有兩、三種運樹的方式,大樹砍倒後用堀田式索道(利用地心引 力),以木材本身的重量運輸下山,這是很聰明的設計,一邊就藉木材重量 讓空車上去。像太平山有三段較陡的地方就是使用這種索道,而較平緩的地 方就用火車,集中運到土場,2現在宜蘭公路的支線就有這種索道,再用一 般火車送到太平山林場,把木材貯存在水池中,可以保存好多年。
林場是生產單位,另一個木材的處理方式,是由林區管理處調查面積和 材積後公開招標。任何木材商都可以投標,但調查再怎麼精確也不一定和實 際面積相符。譬如標出去三千立方公尺,但真正砍伐的時候發現是二千五百 立方公尺,根據當時的法令,政府並不補償,但伐木量如為三千五百立方公 尺,業者要補繳「伐木代金」,這並不是很公平。而更嚴重的問題是不肖的 測量者隱藏事實,如測出二千五百立方公尺,但只報二千;標出去後,木材 商又勾結檢查站讓木材全運出來,這種勾結的情形不少。
臺灣平地沒有經濟價值高的針葉林,要到海拔1500公尺的北部山區,
2 為林業用語中的木材聚集地或卸材場地。
如竹東一帶才有,南部高度要更高一點,像檜木、雲杉、鐵杉等,都是一、
二級的木材。但是臺灣的針葉樹,尤其是檜木,儲存量已經大量減少,無法 再永續發展了。大雪山林場在十幾年前結束(按:1986年結束)、八仙山 早就關閉、阿里山變成觀光地區、竹東林場與檜木最多的木瓜山林場也都結 束了。政府在1992年才宣布臺灣之天然林不管針、闊葉,一律禁止開發。
現在林業主管機關已從經濟部移到農委會,農委會林業處下設保育科。
當時的理論主張「樹可以砍,但砍一棵要種一棵」,所以皮作瓊局長非 常努力於造林事業。那時都是人工造林,雇人挑樹苗到很陡的山上種植,在 人工造林之前要整地,不能等到檜木砍完二、三年後才做,因為屆時草都已 經長起來了。所以最好是半年後,季節一到就趕快種樹,但有時並不容易做 到。整地以外要有苗圃,用來培育小樹苗,採集較健康的母樹種子就可用來 培育小檜木,再拿到山上造林。
理論上森林經理的方式有很多種,例如使用生態或統計的方式等等,
但由於經濟利益的考量不一定會執行。日本的林業家就曾說,臺灣的檜木 雖好,但生長太慢,一百年後直徑才達40公分,小的沒有多大用處,大的 甚至要上千年才會長好;所以日本人試著把日本的柳杉引進到臺灣,因為柳 杉長得較快,加上臺灣的緯度較南,溫度雨量都有助於樹木生長,所以大約 三十年就可以長成砍伐了。
在溪頭、阿里山都可以看到砍掉檜木後改種柳杉的情形。當時覺得這 種作法很成功,但到了1952–53年(民國41–42年),有一個還留在臺灣 的日本技師豐澤洋,3認為這個做法應該檢討,因為栽植在臺灣的柳杉在前 三十年生長很快,但之後又慢下來了,在日本三十年後卻還是很快。他覺得 改變林相,引進外來種,會破壞森林的結構,雖然可以達到局部的經濟目 的,但卻有後遺症,因此觀念慢慢轉變,主張要種原生樹種。不過,真正實 行本土種樹的時間恐怕還要更晚一點,因為當時柳杉已經很多,而且還要先
3 當時林務局根據行政長官公署所頒「徵用日籍員工暫行辦法」規定,報准留用部份日籍技術人 員。
試驗。臺大植物系的黃增泉教授曾經主編The Flora of Taiwan,是一套很重 要的書。另外農委會退休的林文鎮,號稱是造林的第一把交椅及森林遊樂的 專家,森林浴就是由他引進的。這兩位對原生種樹木種植,比我有更深入的 瞭解。至於「天然下種」,就是不連續地砍伐森林,如每隔一百公頃就留下 五十公頃的森林,讓中間的森林自然開花結果,種子掉下來就能自然更新。
這在美國是很普遍的,臺灣少數地區也有類似做法,如棲蘭山。
如果山上的巡邏很嚴格,一定可以捉到偷砍樹的山老鼠。這是屬於林務 局林產組的管轄範圍,因為他們是專門賣木材的。林場是直營的,林務局自 己砍樹,自己收,自己賣,所以是生產單位;而美國則很少是自己生產,大 多是標售的(timber sales)。發生火燒山,有時是天然雷擊造成,所以山上 有開防火線,以隔絕火苗蔓延。故意放火的情況,恐怕不是沒有,例如盜砍 樹木後放火以湮滅證據,是很有可能的。現在有航照的判讀技術,盜伐就無 所遁形了。前林務局副局長廖大牛先生,後來擔任山地農牧局局長,他對盜 伐和火燒山問題,掌握很多的資訊。
我在林務局的這段期間,還有值得一提的一件事,那就是Charles Lind- burg來臺訪問,4他就是第一位開飛機橫渡大西洋的英雄。當時他是透過農 委會,由蔣彥士等人介紹來臺灣,不過他只停留了很短的一段時間。那時臺 灣還沒有國家公園,所以他主要的目的是想了解臺灣在保護野生動物這方面 的情況。在我的記憶中他是個很有親和力的人,還特別要到「我們中國人」
的家裏參觀。Lindburg高頭大馬,那時我在遼寧街租了個房子,在三樓,
他一大步可跨兩個階梯。Lindburg送了我一本書,叫The Spirit of St. Louis
(《聖路易斯精神號》),內容是說他橫渡大西洋的壯舉,也提到他的小孩 被綁架的前因後果。當時我只是一個小公務員,那麼有名的人來訪,至今對 我來說仍是記憶猶新。他大概只來臺灣那麼一次,很關心自然保育。有很多
4 Lindberg晚年時,投身在環境生態工作上,特別是保育瀕臨絕種生物(如藍鯨),對國家公園頗 為關切,也重視菲律賓的動植物之生態課題。其來臺訪問的確切時間不明,但來訪目的,應與其 對環境議題的關心與投入有關。
像他這樣的人,在自己成功之後,就找一個對社會、對世界有貢獻的題目奉 獻心力,現在很多電影明星也是這樣。
由於當時臺灣與美國仍有正式外交關係,所以美國常有人來臺灣考察自 然生態。我國的農委會裏面有森林單位,5也有水土保持單位。我覺得臺灣 開始有人談起環境生態、自然保育的課題的時間,約略差不多是跟菲律賓和 日本同時。
外國人很重視臺灣的natural history(自然史),除了美國之外,也有德 國、英國人等,文獻上都有記載。對英國人來說,臺灣的森林相貌、地形及 緯度等地理條件,是與英國非常不同的。除了臺灣,他們的興趣焦點也包括 菲律賓,以及東南亞地區奇特的景觀。約三百年前荷蘭人進出臺灣西部做貿 易,有本書叫Formosa under the Dutch,6特別提到臺灣沿岸到處是美麗的珊 瑚礁。
二、1960年代國際會議的洗禮7
(一)世界森林會議(1960年,西雅圖)
我在林務局服務十年,這時期的臺灣幾乎沒有人談到森林遊樂、野生動 物或生態,因為當時的社會還沒有這個觀念,大學也沒有講授這類課程。我 認為轉捩點應該是在1960年在西雅圖召開的「世界森林會議」。當時是由 林務局副局長陶玉田前去參加,帶回來一些書籍和報告,有一些是有關森林 遊樂、野生動物的議題,我對這些很感興趣。當時的主題就叫「Multiple use of forest land」,目的是要使森林有多目標的經營。過去認為森林對社會的 貢獻只有木材,但這次森林會議倡導的新觀念是充分利用森林的五種功能-
5 農委會當時的名稱是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簡稱「農復會」。英文全名為Sino–American Joint Commission on Rural Reconstruction,簡稱JCRR。
6 甘為霖(Dr. William Campbell MD,1841年4月-1921年9月9日),英國長老教會的牧師,於 1871年到臺灣傳教,1917年離臺返回母國。他在1903年時出版了Formosa under the Dutch 這本 書,本書雖是英文著作,但對戰後研究荷據臺灣歷史提供了很重要的文獻資料。
7 因為職務所需,游漢廷先生曾數次代表我國參加了國際性會議,或是得到國際會議訊息的啟發,
本文依據其口述內容,記錄他對於國際會議的經驗和印象。
生產木材、涵養水資源、棲息野生動物、提供遊樂和畜牧之用。
這些資料對我的幫助甚大,於是我也收集了臺灣森林的資料,並參考美 國的作法,寫了一本中英對照的小書《臺灣的森林遊樂》,由中國農村復興 聯合委員會(以下沿用簡稱農復會)印行,介紹臺灣三十幾個國有林開發森 林遊樂區的潛力,並認為國有森林除了提供木材外,應該向社會大眾開放。
當時雖然還有一大堆限制,但我認為仍然有發展的潛力。
在臺灣的三十幾個國有林地區中,我認為阿里山是最好的,而太平山 的前景也被預料到了。例如二十年前(按:約1970年代)到太平山的人,
一百個中有九十九個是造林、砍樹的人,現在一百個裏面有九十九個是遊 客。我認為雖然林場停止運行了,但是森林還是可以利用,而且這種利用是
「非消耗性的」,叫做「non–consumptive use of resource」的觀念,值得大 力推展。1962年時,編給「森林遊樂」項目的預算大概是二十萬元,當時 擔任技術員職位的我,便和中興大學畢業的林景風先生一起推動這件事。我 們先用經費來整理阿里山的姐妹潭,但如何管理經營其實是很大的問題。
(二)第一屆世界休閒會議(1964年,京都)
1964年日本舉辦奧運,我由The Asia Foundation(美國亞洲基金會) 補 助,到京都出席第一屆世界休閒會議。那是我第一次出國。以往林務局要派 人參加這種會議,都必須申請到美援,所以大家都搶破頭的去爭取,很不容 易。The Asia Foundation 可能是知道我寫過一本森林遊樂的書(指《臺灣的 森林遊樂》一書),認為將來臺灣的休閒遊樂須要有人來推動,於是補助我 去參加,他們後來也給了我好幾次機會去參加國際會議。
當時回國之後,都是要寫文章發表的,可是我其實對國家公園或野生動 物都還不是那麼專門,因為我並不是本科出身的。但我很努力閱讀撰寫,大 致上可以交待,也可暢所欲言。不過(訪者註:游先生笑著說),現在回想 起來,沒有幾篇寫得特別好。
三、美籍專家來臺協助保育工作
(一)盧里博士(Dr. George Ruhle)來臺(1965年)
盧里博士是透過蔣彥士先生和美國Harold Coolidge等人的幫忙,8在 1965年來臺。當時,蔣彥士先生認為有必要邀請一位美國國家公園的專家 來臺灣,且Dr. Coolidge和他的一個助理Bob Sheeks都覺得臺灣很有特色,從 海邊、熱帶森林,到高山草原,自然環境變化多端,所以都很認真地協助。
他們跟美國的國家公園管理局商量,決定邀請盧里來臺灣。農復會森林組也 同意邀請他,以配合臺大森林系、地質系幾位教授調查,經費大概是由農復 會負擔,或者和美方共同支付。
盧里博士23歲時,就拿到了柏克萊核子物理學博士學位,但後來改 行。他曾在美國黃石國家公園(Yellowstone National Park),和蒙大拿的冰 河國家公園(Glacier National Park)當過主管。他最喜歡蒙大拿的冰河國家 公園,在那邊當過解說部的主任。因為他是唸自然科學的,對地質、動物、
植物都很有興趣。除此之外,他也是比較老派的國家公園鼓吹者。基本上他 來臺灣的任務,是幫助臺灣做調查和評估設立國家公園的條件。當時政府雖 然還是以伐木為主,強調經濟開發,但是臺灣已經有人開始對森林利用,往 新的方向去思考了。美方也接受這個想法,所以這個計畫可以說是雙方都有 意願,共同進行策劃。
盧里博士是由美國國家公園派遣來臺,且職位相當高的代表,大約相當 於臺灣公務員的十二職等。美國國家公園管理局同意他來臺出差,農復會則 是透過蔣彥士先生做媒介。我那時因為在China Post當過國際版助理編輯和 校對,所以還可以用英文溝通,於是林務局就派我陪同盧里博士。我們一共 跑了幾個山,那時還有幾個技正及臺大教授陪同;後來盧里博士寫成的勘查 報告,是由Zoological Society刊行的。
8 Dr. Harold Jefferson Coolidge, Jr. 是美國著名的動物學家,當時亦是世界國家公園委員會主席,曾 於1966年底時訪臺,臺灣國家公園法的制訂即受其建議所影響。
我們第一個勘察的是玉山,那時爬玉山是件很困難的事。我們先到達 阿里山,那時天氣已經很冷,又下雨,於是就在南投的東埔住了一晚,開會 決定明天要不要上山。因為中間的排雲山莊聽說連屋頂都沒有了,9所以有 點冒險。盧里博士雖有使命在身,但也很民主,提議要舉手表決,結果八、
九個人中,只有四個人舉手,包括盧里博士、三十多歲的我,還有一個六十 多歲的前輩田澤民,及地質調查所二十幾歲的徐先生(他後來到加拿大唸博 士)。臺大的教授全部沒舉手,可見美國人野外精神比我們強烈,尤其是國 家公園的人。後來沒舉手的那四個人就離開了。
走那一段山路很有趣,東埔以後到塔塔加鞍部,從那邊開始走陡坡。
我是在林務局工作,也比較年輕,所以爬山速度很快,大概五、六個小時就 到了排雲山莊。可是往山莊途中有很多木橋,下面有很深的山谷,以前美援 機構的Dr. Monroe就曾失足墜落山谷而喪命。那條路不大好走,有的地方因 為以前是鐵路,還可以走一段;可是因為下雨的關係,路很滑,一不小心就 掉下去了,所以徐先生是用「四隻腳」爬的。專做標本的田澤民教授也一起 去了,他年紀和盧里博士差不多。盧里博士長得像一頭熊,矮矮壯壯;可是 田教授很瘦,我看鐵橋的路是垂直的,沒有走好的話,掉下去也不得了,所 以我就讓他走山邊,又扶他走,終於走到了山莊。不過,第二天早上我們還 是請田教授不要上去了。很可惜他沒能走到山頂。最後是我、盧里博士和徐 君,還有一些林務局派遣幫忙搬運東西的人一起上去。
排雲山莊晚上的確很冷,雨又下得很大,所以臺大教授不上去或許是個 聰明的決定。然而對外國人來說,他一輩子可能只來臺灣一次,又有調查國 家公園的任務,所以必須達成目的。山莊的木板門的確都被人拿去燒掉取暖 了,所以我們還要帶被子,凍了一晚上,後來還是很順利到達玉山。從盧里 博士一路上觀察植物的變化,顯出他的確名不虛傳,很多高山的植物他都認
9 早期戶政機關將排雲山莊登記在嘉義縣吳鳳鄉雪峰村,後隨著雪峰村於1987年併入中山村。然 而,由於作業疏失,而誤將排雲山莊登記於南投縣信義鄉東埔村。直到2007年才被發現,後由玉 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提出變更門牌地址,排雲山莊終於2007年10月18日正式更正地址為「嘉義縣阿 里山鄉中山村六鄰排雲101號」。
識。在路上並沒有看到什麼野生動物,只有一次盧里博士在橫貫公路上說,
下雨後他看到一隻小熊。路上要看到哺乳動物是不容易的,可是鳥類一定很 多,若有好的望遠鏡就很不錯。最後,玉山的勘查還算成功。
從玉山回到阿里山的時候,盧里博士大概是太久沒有爬山了,兩個膝蓋 都腫起來,去泡熱水也沒有用,幾乎不能走路。這一次,他親身體驗了臺灣 的山之高。我一直認為臺灣那麼小的島,卻有那麼高的山,這是臺灣很大的 特色。
盧里博士後來發表了一本報告,叫National Parks and Equivalent Re- serves for Taiwan(《臺灣的國家公園和其同等保護地區》),之後有人翻譯 成中文。那是臺灣在美國出版的第一份報告。他提出三個地方可以成立國家 公園,第一個是玉山,第二個是雪山,第三個是太魯閣。如果依照美國的標 準,就是這個區域裡沒有人居住,生態
體系的干擾很少,或大自然的條件很足 夠,並由中央立法,這樣才能成為國家 公園。因此,當時他沒有考慮墾丁和陽 明山,因為那裏人為的改變太多,可見 他是屬於比較保守派的。他的這份報告 引起臺灣當局對國家公園的興趣。他原 本預計來臺灣四個月,後來覺得沒有勘 查完畢,就申請延長二個月。他和我一 起走過很多地方,從合歡山一直走到花 蓮,中間也有幾個其他的機關配合,所 以盧里博士對臺灣國家公園的發展,是 位值得一提的人物,而主要的重點,是
因為他認為臺灣有發展國家公園的潛力。 圖2 National Parks and Equivalent Reserves for Taiwan(《臺灣的國 家公園和其同等保護地區》)
資料來源:游漢廷先生轉贈筆者留存
(二)其他美國人的協助(1965年前後)
在1965年前後,有兩位美國野生動物保育協會的專家,和一位美國國 家公園管理處的處長到過臺灣。後者管理的國家公園很特別,是線形的公 園,叫Blue Ridge Parkway(藍嶺公園路),位於美國東部,長約八百公 里。這種線形公園在臺灣還沒有,但觀光局有計畫和公路局配合指定臺灣的 景觀道路。
美國parkway的特色是公路的沿線完全管制設置招牌、禁止卡車行駛,
因此,遊客慢速開車兜風非常舒服。這種道路公園通常選擇接近稜線地位、
兩邊眺望極佳、路上凸出來、土地較廣的地點才設置餐飲、住宿設施。臺灣 中橫公路霧社支線,合歡山松雪樓一帶就有這個味道。parkway的另一特色 是為保護兩旁的森林、溪流等景觀,避免因為開墾而破壞,美國政府以地役 權的方式(scenic easement及covenant)處理,例如維持農業低度的開發和原 有使用,政府可以減免地價稅,而不必徵收沿線土地。臺灣似有引進此方法 的觀念,但沒有實施。
有一個類似的觀念是現行國家公園的五個分區所使用的,其中一個叫
「一般管制區」。它的意思是,譬如本來民眾種花生,現在覺得價錢不好,
想挖掉改成養殖魚塭,就要經過許可;如果不核准,政府也沒有補償。聽起 來不太公平,現在有沒有徹底實行也很難說。因為要改成魚塭,除了本身利 潤的計算外,還要用到地下水,抽太多地下水就會使地層下陷,但這是由另 一個法令管制,因此一般管制區中准許現有使用,仍會有很多的爭議。
美國野生動物協會的那二位專家後來也和我聯繫,提供關於如何用民間 團體的力量,來保護野生動物的建議,他們所辦的刊物都很具有權威性。
四、參與「中華民國天然資源保養協會」時期(1965年)
大約在1960年代的時候,我認識了幾個美國人,如Harold Coolidge,
他當時是太平洋科學委員會的成員,會中有一位是Bob Sheeks,和我很談得 來。後來,由蔣彥士先生號召成立了「中華民國天然資源保養協會」,由前
臺北市長游彌堅先生擔任理事長,我任總幹事,也有一點經費可以開會,跟 國外聯繫和蒐集資料。我們不斷在討論協會的目標,覺得應該要派人出去國 外進修。
當時的農復會有森林組,組長是Paul Gengraff,他是主張造林的,他也 支援我們的林業推廣,提供給我們美國密西西比州洪水與森林關係的影片。
在他的組織底下,還有幾個美國的專家。
1963年時,聯合國派了兩個人來,一位是加拿大UBC(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或稱卑詩大學)的林業經濟學家Dr.
Smith,因為,當時的臺灣沒有一個林業經濟學家。農委會的森林組袁行知 先生要我去找Dr. Smith,我去的時候,對方卻說我們的國民所得太少,不 能推動森林遊樂,派人去學這一行是not justifiable(沒有意義的)。那人當 然無法預料到,後來臺灣的經濟成長會那麼快。所以,其實在1962、1963 年,我們已開始編列森林遊樂的預算。
另外一位是Horance Albright,他於1965年來到臺灣,我帶他到太魯 閣,那時天然資源保養協會已經成立(於1964年12月27日成立)。我那時 以林務局公差的身分陪他去,就請問他,如果太魯閣在美國的話,會不會是 國家公園?他說無庸置疑,在任何國家都一定是國家公園。這句話給了我無 比的信心。
參、出國留學時期(1966~1969年)
Horace Albright得知我要去美國唸書,英文考試合格了(大使館的考 試),入學許可也拿到了,就差沒有獎學金,所以他說回國後幫我想想辦 法。他回去不久就寫信過來,說有了指定給我的美金三千元獎學金,因此我 出國的三個條件都具備了。
本來我在1965年就要出國,可是那時申請要完成農林廳等單位的一大
堆行政手續。因為我在臺灣是唸宜蘭農校,沒有唸大學,林務局便有些人刁 難,像有位組長,後來還當到副局長。那時我是技術員,上面還有技士,然 後才是課長、組長,所以我的職位很低,而組長是臺大森林系畢業的,曾說 政府對出國有規定,一是要大學畢業,或是高考及格。但這獎學金是有特別 指定給我的,而且一定要唸野生動物及森林遊樂,所以雖然這位組長可能寫 信去向美國反應,但美國不同意。不過我也因此前後跑了好多地方,才拿到 出國護照。
一、參與美國國家公園訓練班(1966年)
1966年2月,因為趕不上University of Michigan Ann Arbor(密西根大 學)的冬季學期,所以美國友人特別把我安排到大峽谷國家公園(Grand Canyon National Park),它的南邊叫South Rim(南崖),那邊有個訓練中 心,就是美國國家公園保護官的訓練所,英文叫National Park Ranger,訓練 為期11個禮拜,訓練中心的名字就是以美國國家公園管理局第二任局長Hor- ace Albright的名字命名,叫Horace Albright Training Center,而我之所以能夠 獲准前去,就是經由美國國家公園管理局安排的。
雖然碰到一點刁難,但對我來說並不構成什麼問題,反正這獎學金無 法轉移,但也因此使我來不及趕上1965年9月和1966年1月的課程。後來盧 里博士再找了二千元美金,送我到國家公園保護官訓練所。第一站是在夏威 夷,那時盧里在國家公園本局工作,便從Washington D. C.跑來輔導我。我 在國家公園訓練班時,有32個同學,都是剛剛從大學畢業,通過聯邦公務 員的考試,或是現任於Park Ranger調出來受訓的,只有我是外國人,還有兩 位是印第安人。
我到海外的第一站就是要看兩種國家公園:第一種是歷史古蹟型的;
第二種是大自然型的。現在很多人會去夏威夷大島(Big Island)玩,那個 地方有一個火山國家公園(Volcanoes National Park),還有一個卡勞帕帕國 家歷史公園(Kalaupapa Historic National Park)。火山的現象是夏威夷很好
的研究題材,所以夏威夷大學像日本一樣,都是以研究火山著名的大學。那 裏有一個兩公里的火山口,在我的訓練中,有一個部分就是要走過這個火山 口,腳底會很熱。由此可見,美國國家公園保護管理的訓練是很嚴格的。
我們接著到加州。現在的紅木國家公園(Coastal Redwood National Park)的設立曾引起很大的爭論,國會議員中有人贊成、有人反對。快到 Oregon州界一帶,有一種紅杉木(Sequoia,又譯為世界爺)。這種樹有二 種,一種是體積最大的,學名叫Sequoia gigantia;而在美國海岸線旁的是最 高的那一種,學名叫Sequoia simpervilence。之後我們又到舊金山,從金門大 橋(Golden Gate Bridge)那邊過去有一個紀念區,叫National Monument。
Monument,有二個解釋,一是指紀念碑,但美國的Monument也包括範圍很 大的保護區。譬如John Muir提倡自然保育,10為了紀念他,所以取名為John Muir Monument。
在加州一直往101公路北邊走,會經過Eureka,英文的意思是「新發 現」。後來我們到海岸線,沿路所見的樹種就是以樹高見稱的Sequoia,一 整片森林受到保護。有些地方如臺灣蘇澳再進去的太平山地區,也有很大 的檜木,很可能是因為濕氣高,雨量也夠,土壤肥沃。原先我沒有想到會 有那麼大的樹長在海邊平地,體積最大的Sequoia,在Yosemite(優勝美地)
和Redwood National Park;有的大樹確實很大,倒下來後一兩百年都不會腐 爛。那海岸線的樹雖然沒有那麼大,但樹高100公尺左右,樹幹挖一個洞,
還可以開車過去。
那時有幾萬公頃的土地要劃為國家公園,其中一部分是民有地,所以 他們正在砍樹。但是國會立法後,是可以徵收的,因此有二家鋸木廠要關 閉,一、兩百人會失業,因此他們在做環境影響評估。國會議員還坐直升機 去看,我也參加了公聽會,那是個很特別的經驗。美國後來奮鬥了四十年,
10 John Muir(約翰‧繆爾,1838年4月21日-1914年12月24日)是美國早期環保運動的領袖,他 的著作中,特別是關於加利福尼亞的內華達山脈的描述,被廣為流傳。Muir致力保護優勝美地 山谷等荒原,並創建了美國最重要的環保組織塞拉俱樂部(Sierra Club)。
才在Yosemite國家公園附近,成立這個沿著北加州海岸的Redwood National Park。我們訓練班的過程,除了把美國幾個重要的國家公園都看完之外,還 要考察森林遊樂區、野生動物保護區、美國的野牛保護區等等,都是很特別 的訓練。
我在大峽谷總共待了11個禮拜,訓練很嚴格,有一半課程是在室內,
有一半是在野外。譬如國家公園有遊客不守規矩,他們就要取締,還要巡 邏,他們的教官包括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的人,也就是文武兩邊都要加以訓 練,包括手槍的射擊要八十分以上,還要打飛靶,還要救人、搜索。
我是去一般遊客都去的大峽谷南岸,大部分的旅館設施也都在那邊,
最後我是以優秀的成績畢業。在訓練中有六次演講,對方要我介紹臺灣的森 林遊樂區或風景,但必須在五分鐘之內講完,最後一次是二十分鐘。我接受 的是初步訓練,叫National Park Operation,高級幹部的訓練在另一個地方,
訓練水準與內容有所不同。當時我的班上有個人不及格,那人的爸爸是波音 公司的副總裁,但美國人是不講人情的。據說我要去的時候,訓練班本來不 肯接受,他們看我個子太小,因為要當一個ranger要個子很高。美國人的小 孩都很喜歡ranger,我有一頂帽子,徽章上面就是一條野牛、一座山、一座 湖、和一棵樹,那棵樹就是世界爺。
近三個月的訓練很順利結束了,我多留了三天,就走到峽谷底下。那 時他們正在試驗用紙做的睡袋。峽谷底下有五千英呎深,我自己一個人露 營,睡紙睡袋,吃冷罐頭;第二天早上照他們所教的,把睡袋燒掉,以減輕 重量。到了底下,經過科羅拉多河,有一個旅館叫Phantom Ranch。我在美 國第一次游泳,就是在科羅拉多河。那個訓練不僅使我學會求生,也學會協 助遊客。那裏的步道很有名,叫Kaibab trail,我露營的地方叫Indian Point,
我都是一個人。第二天上來看到一個牌子寫著:即使你很會登山,一個小時 也只能爬一英哩(即1.6公里)。之所以那麼慢,是因為沿途都沒有樹。那 時是五月底,在一個沙漠地帶,很熱。記得我大概五點鐘出發,七英哩的路 程,大約十二點才能到,結果十點我就爬上峽谷南緣,這是因為我常爬山,
速度比很多人都快。在路上有二個童子軍小孩一直跟著我,我問他們為什麼 要跟,他們說:「你的水壺比較大。」
美國國家公園的範圍很大,很少是一、二天可以看得完的,大的往往需 要住上一、兩個禮拜。我本來要從大峽谷South Rim走到北邊的,但是因為 海拔高,下雪了,步道還沒有修好,所以不能走。沒有能夠完成縱走大峽谷 的願望,我至今仍引以為憾。
難忘的國家公園管理員訓練結束後,盧里博士及美國當局另外安排一個 為期三個月的考察與實習計畫,讓我了解和聯邦政府有關的國家公園、野生 動物保護區、遊樂區等地方。1966年5月初,他們為我買了一張99元美金的 greyhound(灰狗巴士)的車票,可以坐99天。而我竟然在98天內跑完美國 西部、北部及東部的國有森林體系,然後才到密西根大學。
我那時很窮,要到大學唸書還拿兩個皮箱,衣服也不講究,其實在野外 也沒有講究的必要。有天晚上,我住在科羅拉多的一間小旅館,那時候是7 月,我熱得睡不著,打開窗戶又是別家旅館冷氣機的噪音。所以我就想,對 方一天資助我二十元美金,那我能不能自己出點錢去找間好一點有冷氣的旅 館呢?結果去街上看,全都要四十元以上,只好回來忍耐了兩個晚上。後來 去看洛磯山國家公園(Rocky Mountain National Park),覺得洛磯山有點像 臺灣的玉山國家公園,有一條
公路可以到一萬多英呎高,而 其實臺灣的合歡山公路也高達 海拔一萬多英呎呢!
圖3 游漢廷(第二排中立者)—獲得美國國家公 園訓練官結業合影(游漢廷提供)
圖4 美國國家公園訓練官結業合影名單(游漢廷提供)
紅色粗線標示著游漢廷的英文名字與國籍
圖5 游漢廷獲得美國國家公園訓練官結業證書(游漢廷提供)
二、密西根大學安娜堡分校求學甘苦錄(1966~1969年)
我在8月底就到密西根大學的Ann Arbor校區。因為獎學金是指名的,所 以支票已經進入我的帳戶,我就去註冊。那時註冊費是五百元美金,第二個 學期漲成五百五十元,因此我就大約只剩下二千美金可用。
進入密西根大學自然資源學院(School of Natural Resources and Environ- ment,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Ann Arbor, Michigan, United States)時,校 方就講好我是special student,是不能拿學位的。我在校區租了一間很小的房 子,每天都很用功唸書,第一學期修了12個學分,第二學期13個。我在臺 灣雖然只有高農畢業,但自己有準備,詳細閱讀1960年世界森林會議後蒐 集的參考資料,所以還可以跟得上。但第一學期還是很難,像野生動物學這 種課,我都要跟同學借筆記回去再抄。那時根本沒有星期六、日,連感恩節 都不放鬆的啃書。
兩個學期唸完,有兩科成績是C。一科是土地利用政策,那是因為我對 誤解了題目的意思。教授要我把美國土地利用的歷史分成三階段解釋,每一 階段再評論社會經濟的背景,而唸技術的人往往會忽略社會經濟的因素。
當時我看錯題目,以為是分析第一期就好,所以很拼命地把第一期寫得很精 彩,卻沒有寫第二和第三期的評論,結果教授只給了我C。我告訴教授,我 是因為誤會題目的意思,教授卻說,其他同學都分析三期,只有我分析了一 期。那很糟糕,因為對方是主要教授。不過還好那只是第一次考試,我們一 共有兩次期中考,還有期末考,所以還有希望。第二次期中考後,出題方式 不一樣了,不是寫考卷,是寫三本書的review,我就選了一本Samuel P. Hays 的Conservation and the Gospel of Efficiency。那篇書評我辛苦讀了一個禮拜,
因為要寫書評,沒有重看一次是不行的。我是看了三次後才寫,打字速度又 不如美國小孩。不過那篇書評老師的評語是:在所有密西根大學自然資源學 院中,沒有人像我寫得這麼好的,所以我得了A++,結果成績就補回來了。
另外一科是野生動物的課,教授是Dale McCulough。他的課-「Funda- mentals of Wildlife Management」很難修,二學分。因為我以前沒修過動物
學,覺得很吃力,尤其我搞不清楚美國野生動物和鳥類的名稱,雖然很努 力,結果只得了一個C,威脅到我拿碩士學位的前途。還好我其他課的成績 不錯,總平均還有B以上。這門基本的野生動物生態學課程內容相當的好。
那時有參考書,也發講義。我修了這門課,回來臺灣以後到臺大演講,也在 屏東農專兼課一段時間,因為那些教材比較新。後來我還修了他另外一門 課程-「Big Game Management」。「big game」是指大型野生動物,如羚 羊、鹿以及熊等等,game在英文中有一個意義是「獵物」,如game species 是指可狩獵的鳥獸。我一共只修了4個學分的野生動物生態學,加上相關 的生態學大概總共修了20個專業學分,在國內算是學野生動物最早的一個 人。當時McCullough 這門課非常叫座,招了很大一個班。記得當時我筆記 寫得不完整,還好認識了一個紐約州來的女孩子,她幫我忙,借筆記給我 抄,指點我如何準備考試。
我很努力用功,書也唸得不錯,所以第二個學期每門課幾乎全都是A。
學校就要我加入一個森林學會,就像是兄弟會那樣的組織,只有森林學成績 最優秀的學生才可以加入。入會測驗是,不管你有考試或有多忙,一定要在 一天之內雕完一塊木頭,雕成什麼都可以,而且要被問幾個問題。森林學會 會員握手的方式也不一樣,外國人能參加的也是很少。
密西根大學畢業的人,有很多人當上美國林務局或國家公園的局長或其 他高級主管。密西根森林系本來就非常好,我在那邊讀的是自然資源學院。
剛去時,只認識一個臺大動物系的學生,但那人在理學院。後來我也有選修 理學院的課,就是一般生態學、植動物生態學,又學一點經濟學等等。像自 然資源經濟學對我來說就很吃力,因為我在臺灣沒有唸過經濟學。
我唸了25個學分後,錢都用完了,本來應該回臺灣的,但我想只拿一 張證書回臺灣沒有什麼用,應該拿個碩士回去。但森林系的教授說,要修 碩士的話,應先補修100個學分取得學士,可是我哪裏有錢和時間呢?於是 我跟對方說,我修的課都是四年級和研究所的課。教授就叫我到另一個系去 談。於是我到Department of Conservation,跟他們說,目前我的同學很多是
修碩士,須要25個學分,平均成績B以上,我和他們相比,都達到了標準。
那位教授聽了也覺得有道理,就問我有沒有其他的著作,於是我把以前在臺 灣發表在報紙或林務局報告的作品拿給教授,但很少有英文的。教授說,校 方會考慮。那時候是1967年5月的暑假,教授便說:「你去玩好了,我們會 拿到校務會議討論,你再打電話來問,但你要預料到可能會有贊成,也會有 反對的教授。」
後來我從Chicago打電話回來詢問,結果通過了。我當時就問是不是能 直攻博士,學校也說可以。指導教授Bill Stapp詳細告訴我,要修完64個學 分就可以直接授予碩士,所以我就繼續唸了二個學期,包括暑假,總共是五 個學期。我整個學年都在唸書。後來就住在student crop,生活費比較便宜。
回想當時在密西根大學修碩士的狀況,那時資源保育系給的學位叫Master of Science in Conservation,有一位加拿大的同學說,M.S.之後加「in Conserva- tion」恐怕會找不到工作,後來他就轉學了,但我迄今一點也不後悔。
我學成返國時途經日本,因為我決定碩士論文寫美國國家公園體系與日 本國家公園的比較,所以就在日本停留了三個禮拜。在這段期間,我得到日 本國立公園協會理事長千家哲的幫忙,他帶我去收集了不少資料。我把日本 的資料蒐集以後,會同美國和其他地區的資料,便開始撰寫碩士論文。回到 臺灣之後,又花了半年才算寫好。這篇論文主要在將日本國立公園的分區使 用和美國國家公園分區的精神做介紹與比較。
那時候很辛苦,因為我只剩下六百元美金,又沒有工作(那時沒有回林 務局,但有妻小,在臺北租房子,當時美金幣值很高,所以我的生活幾乎陷 入了困境)。那時離開家已經滿兩年了,所以我計劃回來五、六個月,如果 年底拿到學位,就可開始找工作。
我努力把論文寫好後,就請臺北的Mr. Moosa幫忙改正英文,再寄去密 西根大學,這樣一共花了六個月的時間。之後因為教授有意見,我又修改再 寄過去,於是就通過了。我的教授Bill Stapp是環境教育研究的知名教授,幫 了我許多忙,連論文都幫我印了幾份;而且Bill Stapp是聯合國的顧問,到過
南美洲很多國家工作。後來也到過臺灣,指導師範大學環保教育計畫。當時 我在觀光局服務,剛好有機會陪他一、兩天。
我在密西根大學時,有一個匿名的獎學金給我,捐助人不肯公開名字。
這筆三千美元獎學金,到第二學期末用完。原來還有一個資助我的協會,
就是The Asia Foundation(美國亞洲基金會),他們在1960年代幫助了很多 去美國留學的人。我記得那時候有兩個人,Allen Choate(邱越倫)及Clare Humphrey,前後擔任過美國亞洲基金會的駐臺代表。當時要拿到獎學金是 非常不容易的。最初他們只同意負擔我從臺北到美國大學的機票費,其他一 概不補助。結果用匿名的獎學金付了學費,而由The Asia Foundation補助機 票。
The Asia Foundation(美國亞洲基金會)派了Dr. Mary女士到Ann Arbor 大學探視我。她看我學業表現得不錯,又想唸碩士,於是寫了一篇報告,幫 我美言許多,因此The Asia Foundation 決定除了機票以外,還補助我每個月 220美元的生活費,如此我就有辦法生活。不過,我還是去洗了兩學期的盤 子,以及整理花園打工。到最後一個學期,我的64個學分都快唸完了,突 然收到一封信,信封上寫The Rockefeller Foundation(洛克菲勒基金會),
寫信人是Lawrence Rockefeller,稱讚我即將完成學業,並鼓勵我回國後努力 以赴。
對於這一段歷程,我深深覺得是我的意志、能力和運氣加起來,才促成 留美與完成學位。我認為我當學生時的訓練是很實在的,我們在冬天最冷的 時候,要去當地一個有名的保護區-「Edwin S. George Reserve (ESGR)」11 觀察鹿群的變化(一年一次),那裏的鹿科動物研究已有一百年的歷史。下 雪的時候去調查要買boots。我那時還不知道什麼是boots,結果還買錯,買 成短筒的。看到鹿時要觀察性別、數量等做紀錄,後來使用紅外線和遙測方
11 自1930年起,密西根大學提供了這一塊保留著原生植物群和動物群的「Edwin S. George Reserve (ESGR)」區域,做為學術研究和教育訓練的目的。資料來源美國密西根大學網站:http://www.
sitemaker.umich.edu/esgr/home,2013/02/22查詢。
法,以動物身體的溫度來感應,所以很精準,可是兩隻鹿在一起的時候就會 算錯。
歸國後,我不在林務局幫忙推動森林遊樂和野生動物保育的工作。經過 美國的學習經驗,我有了生態學的基礎,就可以應用在各個方面。我一直買 書閱讀,對於臺灣海岸地區,也開始做Coastal Zone Management(海岸地區 管理)的研究,還花了十年做環境生態政策及觀光遊憩的調查評估。
肆、學成歸國服務(1969~1996)
一、任職觀光局時期
(一)聯合國專家來臺(1969~1970年)
我回國之後,找工作的第一目標是農復會,因為我想開始做一些野生動 物保育的工作。可是農復會並沒有野生動物保育的工作項目,所以我失業了 一段時間。不需要的原因是他們沒有這個工作項目。那時候沒有專家,也沒 有一個政府機關是要做野生動物保育的。
在這段期間(1969~70年),聯合國UNDP(United Nations Develop- ment Programme)派了二十幾個森林方面的專家來臺擔任顧問,專長有林業 經濟的、有伐木的、有造林的,不過沒有野生動物方面的專家,可是他們認 為臺灣有這個必要,所以我就找到了一份臨時性的工作。他們給我時間,我 就去幾個縣市訪問獵人、原住民,寫成一篇比較簡單的報告:〈臺灣的森林 遊樂及野生動物保育〉。這份報告經UNDP團長Sir Piers(曾任英國林務局 的局長)的核可;他看了我的報告之後,很贊成臺灣也須要在林業系統裡,
處理野生動物保育的工作和經營森林遊樂。
那份報告是中英對照,中間附有一些照片,也就是把臺灣需要保護的 鳥類、哺乳類動物列入,大概有四、五頁的彩色照片,這些照片是東海大學
幫忙提供的。在這個報告裡面,我建議林務局要成立兩個單位,一個是把野 生動物保育和森林遊樂課併在一起。事實上那時林務局已經成立了森林遊樂 組,我並不清楚野生動物的部門成立與否,只覺得林務局應該義不容辭,也 要加入這部份工作項目。後來的規劃,野生動物屬於國家公園的範圍內,是 由國家公園來負責的。另外,就是成立一個集水區經營組。
UNDP出版了很多專項報告,可能影響了我國政府後來對森林資源經營 政策的修訂。他們可能是由美國建議派出的,我方則由農復會、林務局以及 林業試驗所負責接待。或者是因為他們的建議,後來臺灣訂出了一個很重要 的林業經營改革方案,對水土保持、集水區等,做相當大的原則轉變,例如 臺灣要開始限制砍樹的量。
(二)太魯閣美化事件(1969~1970年)
橫貫公路開通後,可以到東部觀光旅遊,太魯閣確實是世界級的自然 景觀,而這路段由公路局管理。我在1965年的時候跟盧理博士調查過太魯 閣,我們認為將太魯閣規劃成為國家公園絕對很有價值。公路局站在文化觀 點來看,認為要美化太魯閣,便要做兩件事:一是在公路兩邊的太魯閣峽谷 峭壁上雕刻佛像;另外,就是在很窄的公路兩邊做花壇,將這稱為公路美 化。
這種想法在文化、在教育上或許無可厚非,但像我屬於比較自然主義派 或學生態學的人,會認為去太魯閣不是要看路上兩邊的人工設置,而是要看 峽谷本身的峭壁,去想為什麼會形成這種峽谷?為什麼會這麼狹窄?為什麼 顏色會有變化?以及有沒有動物出現?這個才是真正到太魯閣去了解自然界 變化的目的。於是,我寫了一封讀者投書給英文報China Post。我到美國念 書以前,曾在那裏做過校對。英文報把我的「letter to the editor」來函照登 出來。我在文中批評公路局那樣的美化是多餘的,根本沒有必要。
後來有人把這篇文章剪下,並寄給蔣彥士先生。蔣彥士先生把它寄給
費驊先生,12當時費驊先生兼任交通部觀光事業委員會的主任委員,於是便 找我面談。後來,我得到的工作職位是風景規劃師,這個職稱蠻好聽,但是 我覺得到美國兩年的時間,雖然得到兩筆獎學金,不過換算一下,我也花了 新臺幣五十萬元,那是很大的投資。所以我提出要求,希望我的薪水是五千 元。如果我當正式的職員,大概只有三千五百元,而我當時沒有回林務局,
所以是失業狀態。經過雙方同意,我就進入當時的交通部觀光事業委員會擔 任風景規劃師。
(三)參與草擬國家公園法
正式上班之後,我發現觀光局的這份工作非常適合自己,所以到職以 後,第一個工作就是擬訂「國家公園法草案」。13當時行政院設置觀光政策 審議小組,由葉公超先生主持,共有兩個法令要草擬,一個是發展觀光條 例,這部分有其他人在草擬,且已經有初步草案;另一個就是國家公園法。
而國家公園法,是我配合內政部進行制訂,幾乎每一條文都是由我來草擬 的,然後再請專家學者及政府官員開會審查。
二十幾年前內政部還沒有營建署,14所以國家公園法的草案是由內政部 的民政司主持。當時為什麼找民政司負責呢?主要是因為它是主管古蹟的單 位。我們那時候做的速度比較快,內政部只有民政司,司長是居伯均先生,
他們跟我配合得很好,底下還有一個科長,所以我們大概只花了六個月的時 間。也許有人會覺得奇怪,觀光局怎麼會去擬訂國家公園法?反正他們也同 意。所以當時每一個人開會一次,觀光局支付一百塊新臺幣的車馬費給與會 人員。
那時參加制訂的學者專家,包括中央研究院的蘇仲卿先生、臺灣大學的 黃增泉教授,還有地質調查所所長徐鐵良先生。我因為懂野生動物及森林,
12 費驊(1912年5月23日-1984年2月29日),曾任財政部長、行政院秘書長等要職,也是臺灣國 家公園成立的推動者之一,晚年致力奔走於維護國家公園的生態保育,以實際行動保護了臺灣 珍貴的自然環境資源。
13 臺灣的國家公園法於1972年6月13日總統公布後實施,共30條條文;2010年12月8日增修。
14 內政部營建署於1981年3月2日自內政部營建司改制成立,1999年又與省屬相關機關整併。
也有能力整合地質、植物,乃至社會經濟等不同的領域,所以大概有十個人 來協助完成國家公園法草案。我們總共開了六到八次的會議。那份草案寫好 以後,內政部很快呈報給行政院,不到一年就通過了。通過以後,還送到立 法院。那時候的立法委員跟現在的不太一樣。他們覺得這個法令裡面有所謂 的生態系,就要我們去做說明。因為部長級的人,內政部、交通部也好,沒 有人學過生態學,所以,當時我就請教東海大學的王忠魁教授,還有林業試 驗所柳榗先生,去解釋什麼叫做生態體系。
我們當時做的國家公園法草案分析制度也相當完整,是把美國與日本 系統的優點摻雜在一起,再做國家公園分區管理制度,也就是國家公園內 部分地區,可以有旅館、遊憩設備和wilderness(洪荒曠野區,也就是沒有 人跡的地區),是可以在一個公園內共同存在。我們建議一個國家公園內至 多可以有五個分區,其他有關於國家公園管理的組織、人員配置、國家公園 的使命等,也都在草案內有交代。不過,當時是沒有把原住民問題放入草案 中。15
其實在此之前,盧理博士已經寫過一本臺灣國家公園的建議書,所以 法律有了,地點也建議過了,就只缺臨門一腳。這本建議書就是上面提過的 National Parks and Equivalent Reserves for Taiwan:1965(《臺灣國家公園和其 同等保護地區》)。Reserves指「同等保護區」,意思是雖然不稱為國家公 園,但區域內生態系同等重要,必須加以保護,例如自然保護區。另外也有 人說preserve有時可與reserve 通用。我還記得那本報告在定稿之前,盧理博 士還特地將那本書寄到University of Michigan(密西根大學),要我幫他提 供一些意見,因為當時是我們是共同調查的。當時建議成立三處國家公園,
太魯閣本身是一個國家公園,但因為中間地段的人為開發比較多,所以雪山
15 筆者有鑒於「原住民與國家公園」的議題深受保育人士的重視,也是討論國家公園建置時的重 要課題,故訪問時,特別請教當時草擬法案時,對「原住民」的看法。至今我猶記游漢廷先生 回答此一問題時的表情,他的回答很請清楚的提及,當時沒有思考「原住民」的問題。依據筆 者的理解,1960年代末期至1970年代初期,臺灣原住民課題並不在當時的保育思維中佔有角 色。
也要分開單獨設立。另一個國家公園,當然是在玉山地區,這份報告附有劃 設地區的示意圖。
國家公園草案送到立法院時,有人說名稱就叫做「公園法」就好了,
何必叫「國家公園法」?這個提案幸好透過解釋、溝通,而獲得通過(按:
在1972年通過)。當時除了「什麼叫生態體系」受到提問之外,大概因為
「國家公園」聽起來是個滿不錯的構想,所以立法院也滿快地就把這法案通 過了。我感覺在立法院裡面,比較沒有人反對,可能是因為還沒有前例,也 或者因為對這個法令本身有所了解,知道國家公園在一個社會中有重要性。
草擬國家公園法的團體成員之間,並沒有什麼大的歧見,且都認為對 國家公園體系所做的建議方向正
確。當時在臺灣的工業開發及經 濟發展方面,已經做得相當好,
但對自然保育而言,這是一個開 始 , 所 以 我 們 所 建 議 的 保 護 地 區,社會人士大致也能接受和支 持。也許因為這樣,國家公園法 完成立法後,雖然束之高閣十年 之久,但從墾丁開始設立以後,
就非常順利,國家公園一個接一 個的成立。
(四)兼任東海大學和屏東農專教職(1971年)
我回臺灣後,到觀光局工作,第二年到東海大學生物系兼課,介紹臺灣 的鳥類。不過在成立國家公園之前,臺灣對野生動物還是普遍缺乏保育的措 施和觀念,也很少有單位在做調查研究。東海大學是做鳥類研究的,我比較 關心的是哺乳類動物。我記得好像是國科會撥錢給臺大動物系做松鼠生態學 研究。因為溪頭那一帶的柳杉林變成黃色,甚至枯萎,他們發現是松鼠造成 的。但飛鼠並沒有證明會加害柳杉造林木。因為這個研究的關係,林曜松教
圖6 游漢廷先生(左一)與我國政府人員及專家 學者勘查國家公園資源(游漢廷家屬提供)
授等人,開始有機會接觸到臺灣野生哺乳動物的生態研究。我一直認為真的 很遺憾,臺灣到1975年時,還沒有一個動物生態學的教授。
我在東海大學講演時,認識了盧春成先生,他原來是東海生物系的助 教,如果留下去做,現在說不定已經是教授了,我卻把他拉進觀光局來工 作,但他似乎沒有後悔。除了盧春成先生以外,我也認識了其他幾位朋友。
當時我常常到東海大學演講,本來以為是否就留在東海大學開設野生動物學 的課程。當時的理學院院長是歐保羅(Paul Anderson),是盧春成先生的老 師。這位美籍教授非常非常dedicated,但很不幸的他兩個兒子都在東海大學 因為意外而去世,一個是掉進防空洞坑道死掉。後來,他將畢生獻給東海大 學,對人對事再好也沒有了。歐保羅本身是動物生理學方面的博士,他的太 太和我們都非常熟悉,他們對臺灣的保育貢獻良多。他雖然沒有像我們實際 參與那麼多,但以理學院院長的身分,給予不少支援。
東海大學本來把我和家眷的宿舍都給安排好了,後來我考慮了很久,還 是決定不到東海大學任職,並向歐保羅表示歉意。因為我認為要做保育,必 須要到政府單位,參與決策性工作。不過,後來我還是會去東海大學做專題 演講,因為我剛回國,熟悉較新的相關資料。我記得要從美國回來的時候,
盧理博士跟我說,你這些舊衣服和書籍賣掉算了;可是我沒有那麼做,卻把 書全部包裝成三箱,共花了一、兩百美元左右,把所有的書和筆記都寄回臺 灣。到基隆海關,一隻鋁箱已破損,還可看到裡面的東西。
我去唸書的時候,已經做了十年的公務員,所以I know what I want to do。另外也可以說我是全力以赴,有準備、有興趣。因為我是高職畢業的,
宜蘭農校森林科畢業,等於高中學歷,然後做了十年的公務員,都在省林務 局。我當兵時也碰到八二三炮戰,服兵役的兩年四個月裡面,我有很多時間 用來唸英文。正如我前面所提到的,湊合了幾個因素:個人的興趣、自己的 努力、拿到獎學金的運氣,申請到的University of Michigan(密西根大學)
是間很好的學校,我連寒暑假也都沒有休息,一共花了五個學期,才拿到碩 士學位(Master of Science in Conservation)。
剛回國的時候,我也曾經到屏東農專兼課,開了一門自然保育的課程。
當時坐火車從臺北到屏東要花七、八個小時,我就這樣很辛苦地教了一個學 期。極力推薦我去的是水土保持專家、大陸中央大學森林系的葛錦昭教授,
他大我十歲左右,也很支持野生動物保育,在農復會的職位頗高。另外,在 回國後幾年,我也到過臺大動物系和森林系進行幾次專題演講,講的都是學 生們不曾聽過的課程內容和理論,很多學生因此對野生動物經營學(wildlife management)產生興趣。
其實生態體系經常在演變,有自然的,也有受人為影響的。在1971年 左右,有一種海鳥叫shearwater(水薙鳥),出現在龜山島附近,為數上千 隻;我因此跑了好幾趟到現場,臺灣東北海岸大溪的漁民捕不到魚,就用網 去捕鳥。那種鳥可能是遠洋的鳥,翅膀細長,長度可達一點二公尺,他們捉 到的長八十公分,飛翔力很強。
(五)出席瑞典人類與環境會議(1972年)
1972年初夏(按:1972年6月5日至16日),我到瑞典參加「人類與環 境會議」。當時因為我國剛退出聯合國,因此無法進入聯合國的官方會議。
代表中國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會人員都穿著毛裝。國際單位認為我剛自 美國返臺,也開始在臺灣做野生動物的保育工作,應該代表出席重要會議,
所以他們很幫忙,像The Asia Foundation就支援我的旅費。
雖然我方沒有辦法參加聯合國的會議,但他們有舉辦一場非官方組織
(NGO)的會議,討論環境保護、動植物保育的課題,也給我發表文章的 機會。當時我便以自己的經驗和掌握的材料,寫了一篇介紹臺灣地區自然保 育現況的文章,發表了15分鐘的演講。透過這樣的機會,我認識了不少國 際專家,對以後的工作助益良多。
1972年,臺灣的保育剛起步,國家公園法草案已擬好,但我很羨慕美 加那些已頗有成績的國家。在聯合國的會議中,討論了人與環境、生物圈及 污染等等課題,其中我最感興趣的部分,是比較偏向自然生態的保育。我個 人覺得臺灣在民國72年(1983)開始做保育還不算太晚,除了低海拔地區
的森林已開發殆盡之外,還有許多值得保育的山川、海岸。野生動物也開始 有人做調查研究,只是我們當時還不知道族群數量及確實的分佈。到目前恐 怕也沒有很精確的掌握,但美國可以做到精準的族群量,可見我們差距還很 大。後來臺灣大學開始有興趣,如動物系的林曜松教授。
當時,我有個機會幫農復會葛錦昭先生做水土保持方面的計畫。葛錦昭 的專長是watershed,我們叫集水區,英國叫catchment,這是非常重要的資 源,與森林以及山地坡度關係最為密切。集水區保護得好,河流比較不會被 污染,漁類資源也較能維護,而集水區本身也有鳥獸棲息。我認為一般國民 不太了解集水區是什麼,這種教育的推廣不太容易。如合歡山下雪或降雨,
集水區頂端的水流到合歡溪或再流入大甲溪,我們就可以慢慢了解一個具體 的自然生態體系。生態體系往往被人類利用,有掠奪性和消耗性的使用。如 果有正確的觀念,保育與開發並不會形成對立,反而可以互相妥協。但在這 之前,應先有科學的調查,應該好好的測量研究,合理經營生態資源,不是 只有劃好國家公園的範圍,就算做好了生態保育,應該是要永續而且全面性 的做。
但是那時的臺灣跟先進國家當然是不能比的。國內關心自然保育的政府 機關很少,像林務局還是注重砍樹,並未真正談到保育,也沒有營建署或國 家公園。當時接觸比較多的是臺大的動物系、森林系、中研院動物研究所。
中研院的蘇仲卿先生是研究生物化學的科學家,他比較有影響力,我也跟他 提過動物研究所中很少有鳥獸的調查。當時臺灣生態學的博士很少,林業試 驗所有一位柳榗先生,雖然沒有博士學位,但是他對於保育和遺傳的議題很 有興趣。另一位是東海大學的王忠魁先生,學森林生態的,是紐約州立大學 的博士。這幾個人,加上葛錦昭先生及林業試驗所的徐國士先生,認為須要 了解臺灣有價值的自然地區,於是就去勘查鴛鴦湖,把初步範圍劃出來,大 概有三百公頃左右。我們是勘採集水區的範圍,地點很特別,在新竹縣與宜 蘭縣交界,海拔約一千七百公尺,有一些臺灣特有的動植物,是臺灣第一個 自然保留區,比國家公園還要早。鴛鴦湖可以說是臺灣最美的風景區之一,
猶如明信片,但它不是觀光區,純粹是為了讓生存於其中的物種不受人為干 擾。它是最早成為自然保育區的地方,這是因為我們當時已有保育的觀念 了。
我們收集了各國有關自然保育的資料,如美國、蘇俄、捷克等。我當時 只是在觀光局任職,也不是科學家,但我擁有的資料非常多,而且我常出席 國際會議,外界也寄了很多資料給我,像聯合國出版了一大批給中小學及民 眾閱讀的環境教育書籍,附有很好的圖解,我就儘量加以利用。早期在政府 機構中自然保育的重要推動人有張隆盛先生,學校的部分就是謝孝同先生、
林曜松先生,呂光洋先生等人。
(六)出席黃石國家公園成立一百週年紀念會(1972年)
黃石公園(Yellowstone National Park)是1872年成立的,這是美國以及 世界的第一個國家公園。約130年前,社會普遍沒有生態學的觀念,有幾個 美國人發現這個地方,那裡面沒有沙漠,可以看到很大的瀑布,很多的野生 動物,大部分是森林、間歇泉等等,鳥類被大量捕獵撲殺,礦產在開發,因 此很多樹木被砍,而有先見之明的人們,覺得這麼大好的天然景觀,為什麼 不留給下一代享受?便想把黃石地區劃定為國家公園,決定不要再開發。那 時候居住在美國大都市的人們不相信有這麼美的地方,所以他們拍了照片在 報章雜誌報導。當時的老羅斯福總統也去過黃石,他的保育政策算是做得最 成功的。後來經過媒體的報導,社會也確實覺得這個想法十分有價值,於是 就決定成立了國家公園。其後包括Yosemite(優勝美地)等國家公園也陸續 成立。1972年我國與美國尚有邦交,所以黃石國家公園成立一百周年紀念 會時,臺灣只有我一個人代表參加,還升起了國旗。
(七)Dale McCullough為臺灣哺乳動物調查來臺(1973年)
對於臺灣的哺乳類動物一直沒有人研究,我是深感遺憾的。我跑過中 央研究院動物研究所、臺大等單位,可是那時候幾乎沒有人做野生動物的研 究,不過對鳥類的研究,東海大學已經開始了。湊巧,我就想到臺灣的雲
豹、熊、梅花鹿、水獺。臺灣是有哺乳類動物的,大概有65種左右,可是 牠們的分佈和數量如何?臺灣省立博物館(在新公園內,現稱國立臺灣博物 館)有些標本可以看,於是我下鄉查訪,到過羅東,以及臺東的關山。臺灣 東部有人專門賣野生動物,骨頭、毛皮也好,我跑了好幾個月,也看到了雲 豹的骨架,約略是一、兩年前被捕殺的樣子。有的人不肯透露究竟是哪裡打 的,有不少是向原住民買的,像是在花蓮及關山那一帶。所以我就想,臺 灣還是要有一位真正的野生動物專家來協助。於是我打算碰運氣,向IUCN
(國際自然及自然資源保育聯盟,The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求助。
我認識的人是IUCN會長Dr. Harold Coolidge,而且觀光局已是該會會 員,所以他們同意支援我以個人的名義寫信,還可以從IUCN申請到一筆經 費,以支付外國專家的旅費和津貼。IUCN底下很多委員會都覺得臺灣有這 個必要,我也特別建議請我在密西根的老師Prof. Dale McCullough來臺。他 很會爬山,尤其對鹿科動物的研究很有名,當時還滿年輕的,只有三十幾 歲,只比我小五歲左右。於是透過我在美國的朋友(像盧理博士),聯絡上 Prof. McCullough後,他表示對臺灣的工作很有興趣。
Prof. Dale McCullough是很優秀的科學家,也是加州柏克萊大學的博 士。他對加州一帶野生鹿科動物的族群做過多年的調查,將研究理論撰寫成 博士論文。1966年剛畢業就到密西根大學的自然資源學院(School of Natu- ral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任教。1973年,透過IUCN的支援,Prof. Mc- Cullough終於來臺灣工作兩個月。那時候我們只有少數的經費,補助機票以 外,只有一點津貼。他來臺灣兩個月,大部分時間都在山上。到最後他可以 不用穿帶來的、很好的德國製登山鞋,而跟原住民一樣穿「靴管」(雨鞋)
走高山峻嶺,他真的很厲害。後來他從臺灣的中部埔里走到南邊的八通關、
玉山一帶,然後從花蓮出去。那時候要找原住民揹東西已經比較難了。他在 野外的能力比我們國內專家強,比如說在地面有動物走過的小路,他跟原住 民一樣也有辦法鑑定。像鹿科動物的門牙比較整齊,憑著所咬的樹葉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