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資料分析與探討
第一節 樣本回收情形及填答者基本背景資料分析
壹、樣本回收情形
本研究依抽樣架構應發放問卷 382 份,實際回收問卷 356 份,回卷 率為 93%,經剔除填答不完整且未能補足者 13 份,實得有效問卷計 343 份,有效問卷率為 89.7 %。抽樣概況如表 4-1-1。
表 4-1-1 抽樣概況表
部門別(所屬員工數) 占全局人 數比例
自 該 部 門
抽樣份數 地區別 自該部門分
區抽樣份數 回卷份數 無效問 卷份數
有效問卷 份數 北部 47 份 47 份 47 份 中部 19 份 19 份 19 份 南部 30 份 30 份 30 份 運務處
(5607 人)
32.2% 121 份
東部 25 份 25 份 25 份 北部 19 份 13 份 13 份 中部 8 份 6 份 6 份 南部 17 份 17 份 3 份 14 份 工務處
(2839 人)
16.3% 61 份
東部 17 份 15 份 15 份 北部 57 份 47 份 7 份 40 份 中部 14 份 14 份 14 份 南部 35 份 31 份 2 份 29 份 機務處
(5784 人)
33.2% 125 份
東部 19 份 19 份 19 份 北部 9 份 8 份 8 份 中部 6 份 6 份 1 份 5 份 南部 5 份 4 份 4 份 電務處
(997 人)
5.7% 22 份
東部 2 份 2 份 2 份 會計政風人事(163 人) 0.9% 10 份* 10 份* 10 份 10 份
其他行政處室(556 人) 3.2% 12 份 12 份 12 份 12 份 餐旅總所(846 人) 4.9% 18 份 18 份 18 份 18 份
北部** 6 份 6 份 6 份 中部 3 份 3 份 3 份 貨運總所(619 人) 3.6% 13 份
南部*** 4 份 4 份 4 份 全局共計(17411 人) 100% 382 份 382 份 356 份 13 份 343 份
*因考量會計、政風、人事人員樣本過小(原僅五人),考量抽樣的代表性可能不足,
予以增加五人,故實際抽樣人數設計為 382 人。
**貨運總所之北部所屬單位包含宜蘭、羅東貨運服務站。
***貨運總所之南部所屬單位包含台東、花蓮、花蓮港、玉里、北埔貨運服務站。
貳、填答者基本背景資料分析
有效填答者中,以男性(佔 87.8%)、35 歲以上而不滿 55 歲(35 歲以上而不滿 45 歲者佔 40.2%,45 歲或以上而不滿 55 歲者佔 37.0%,
合計佔 77.2%)、年資 15 年或以上,而不滿 25 年(佔 42.6%)、已婚
(佔 87.8%)、須撫養親屬三人或以上(佔 65.3%)、學歷為高中(職)
或專科(學歷為高中(職)者佔 43.7,學歷為大專者佔 32.4%,合計 佔 76.1%)、服務於運務或機務部門(運務部門佔 35.3%,機務部門佔 29.7%,合計佔 65.0%)、服務於北部(佔 42.0%)、資位為員級或佐 級(資位員級者佔 30.9%,佐級者佔 25.1%,合計佔 56%)、非主管
(佔 81.3%)、月收入在 35000-54999(月收入在 35000-44999 者佔 31.8
%,月收入在 45000-54999 者佔 28.3%,合計佔 60.1%)居多。或許 可以反映出員工背景結構及對此課題與自身權益可能受到影響的關切 程度和。填答者可就性別等人口統計變項分析整理如表 4-2-1。
表 4-1-2 填答者人口統計變項分析表 n=343
屬 性 類 別 人數 百分比(%)
(1)男性 301 87.8
性別 (2)女性 42 12.2
(1)不滿 35 歲 43 12.5
(2)35 歲或以上,不滿 45 歲 138 40.2
(3)45 歲或以上,不滿 55 歲 127 37.0 年齡
(4)55 歲或以上 35 10.2
(1)不滿 5 年 32 9.3
(2)5 年或以上,不滿 15 年 67 19.5
(3)15 年或以上,不滿 25 年 146 42.6 在台鐵工作年資
(4)25 年或以上 98 28.6
(1)已婚 305 88.9
婚姻狀況*
(2)未婚 38 11.1
(1)沒有 19 5.5
(2)一位 24 7.0
(3)二位 76 22.2
須撫養親屬人數
(4)三位或以上 224 65.3
(1)國中或以下 32 9.3
(2)高中(職) 150 43.7
(3)專科 111 32.4
教育程度
(4)大學或以上 50 14.6
(1)運務 121 35.3
(2)工務 48 14.0
(3)機務 102 29.7
(4)電務 19 5.5
(5)會計、人事、政風 10 2.9
(6)行政、材料、企劃、秘書、勞安、員訓中心 12 3.5
(7)餐旅總所 18 5.2
服務之部門
(8)貨運總所 13 3.8
(1)北部 144 42.0
(2)中部 50 14.6
(3)南部 88 25.7
服務地區
(4)東部 61 17.8
(1)士級 58 16.9
(2)佐級 86 25.1
(3)員級 106 30.9
(4)高員級或以上 57 16.6
(5)委任、薦任、簡任 10 2.9
職位別
(6)其他(無資位工人、基層服務員、約聘(雇)
人員、不定期契約工、占缺臨時工等) 26 7.6
(1)主管 64 18.7
是否任主管職
(2)非主管 279 81.3
(1)技術類 171 49.9
擔任職務類別
(2)業務類 172 50.1
(1)不到 35000 72 21.0
(2)35000-44999 109 31.8
(3)45000-54999 97 28.3
(4)55000-64999 45 13.1
每月收入(含薪 資及加班費等)
(5)65000 或以上 20 5.8
*其中填寫失婚者有一位,因其須撫養親屬有三位,故當作已婚者計入。而平均年資為 18.90 年
第二節 對民營化、相關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的認知與態度分析
壹、整體瞭解程度
本問卷之填答者自認為對民營化、相關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的瞭 解程度經統計整理,並以平均數 3,α=0.05 之顯著水準,進行 t 檢定,
以測知:填答者整體而言,對於各項目的認知程度是否與普通水準有顯 著差異存在,檢定結果整理如表 4-2-1:
表 4-2-1 受試者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的認知程度
項目別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顯著水準
對國內外民營化政策及實施經驗 2.50 1.00 -9.210 0.000***
對台鐵民營化整體政策 2.36 0.99 -11.945 0.000***
對台鐵民營化中的人事制度及法規 2.08 0.98 -17.246 0.000***
對台鐵民營化中人員安置輔助措施 1.99 0.96 -19.581 0.000***
對工會在民營化中所提供之輔導協助 2.19 1.06 -14.128 0.000***
對民營化綜合性認知程度 2.23 0.84 -17.068 0.000***
*:p<0.05;**:p<0.01;***:p<0.001(n=343)
經檢定發現:就 343 位填答員工整體而言,自認為對於民營化、人 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項目之了解程度,均非常顯著低於普通水準(p<
0.001)。可見員工對相關政策的了解情形,仍有模糊不清現象。
貳、整體贊同程度
本問卷填答者對於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的贊同程度經統 計整理,並以平均數 3,α=0.05 之顯著水準,進行 t 檢定,考驗整體 對於各項目的贊同程度是否與普通水準有差異存在,結果如表 4-2-2:
表 4-2-2 受試者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的贊同程度
項目別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顯著水準
對國內外民營化政策及實施經驗 2.58 1.05 -7.420 0.000***
對台鐵民營化整體政策 2.42 1.05 -10.227 0.000***
對台鐵民營化中的人事制度及法規 2.38 0.95 -11.943 0.000***
對台鐵民營化中人員安置輔助措施 2.44 0.96 -10.718 0.000***
對工會在民營化中所提供之輔導協助 2.68 1.04 -5.720 0.000***
對民營化綜合性贊同程度 2.50 0.83 -11.110 0.000***
*:p<0.05;**:p<0.01;***:p<0.001(n=343)
經檢定發現:就 343 位員工整體而言,對於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
置措施等項目之贊同程度,均非常顯著低於普通水準(p<0.001),換 言之,即不表贊同。
參、本身獲取民營化資訊的一些主要訊息來源(可複選)
本問卷之填答者自認為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的瞭解 程度經統計整理如表 4-2-3:
表 4-2-3 本身獲取民營化資訊的一些主要訊息來源
訊息來源 人數 百分比(%)
人事單位或人員 43 12.5
主管 50 14.6
同事或朋友 158 46.1
工會 125 36.4
台鐵通訊等機關內宣導資料 116 33.8
路工等工會文宣資料 142 41.4
報章雜誌 123 35.9
目前本身沒有獲取相關訊息的來源 13 3.8 n=343
由表 4-2-3 中我們可以觀察到 343 名填答者本身獲取民營化資訊的 主要訊息來源,並可依認定情形,找出其主要訊息來源的前五名依序 是:同事或朋友(46.1%)、「路工」等工會文宣資料(41.4%)、工會
(36.4%)、報章雜誌(35.9%)及「台鐵通訊」等機關內宣導資料(33.8
%)。也可發現仍有 3.8%的填答者目前本身沒有獲取相關訊息的來源。
肆、交叉分析
一、性別、婚姻狀況、主管否、職務(技術類、業務類)等不同,對民 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的認知程度是否存在差異之 t 檢定
本研究以 t 考驗(α=0.05 之顯著水準)檢定不同性別、婚姻狀 況、是否擔任主管、擔任不同的職務(技術類、業務類)之員工在對民 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的認知程度上是否有差異,所得統計檢定 結果整理如表 4-2-4:
表 4-2-4 不同性別、婚姻狀況、主管否、職務,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認知程度之 t 檢定 類別 男性
(n=301)
女性
(n=42) df=341
已婚
(n=305)
未婚
(n=38) df=341
主管
(n=64)
非主管
(n=279)df=341
技術類
(n=171)
業務類
(n=172)df=341
研究變項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對國內外民
營化政策及 實施經驗
2.55
(1.00)
2.19
(0.89)
2.191
*
2.49 (1.00)
2.63
(1.00) -0.834 2.89 (0.99)
2.42 (0.98)
3.493
**
2.50 (1.00)
2.51
(1.00)
-0.027台鐵民營化
整體政策
2.40
(0.99)
2.12
(0.94) 1.699 2.35 (1.00)
2.47
(0.89) -0.740 2.72 (1.05)
2.28 (0.96)
3.245
**
2.29 (0.94)
2.44
(1.03)
-1.400對台鐵民營
化中的人事 制度及法規
2.08
(0.99)
2.12
(0.97)
-0.2422.07 (0.99)
2.18
(0.95) -0.662 2.39 (1.03)
2.01 (0.96)
2.789
**
2.01 (0.94)
2.16
(1.02)
-1.481對台鐵民營
化中人員安 置輔助措施
2.00
(0.98)
1.90
(0.79) 0.581 2.00 (0.98)
1.89
(0.80) 0.617 2.19 (0.92)
1.94
(0.96) 1.875 1.94 (0.96)
2.03
(0.95)
-0.957對工會在民
營化中提供 之輔導協助
2.23
(1.07)
1.95
(0.94) 1.572 2.23 (1.09)
1.89
(0.76) 1.845 2.31 (1.14)
2.16
(1.04) 1.006 2.16
(1.04) 2.22
(1.07)
-0.500對民營化的
綜合性認知
2.25 (0.85)
2.06
(0.75) 1.389 2.23 (0.85)
2.22
(0.72) 0.077 2.50 (0.85)
2.16 (0.83)
2.928
**
2.18 (0.82)
2.27
(0.86)
-1.027*:p<0.05;**:p<0.01;***:p<0.001 (n=343)
由表 4-2-4 可發現在 343 位填答者中,擔任主管職的員工與非主管 職員工相較之下,顯著認為本身有較高了解程度之項目計有:對國內外 民營化政策及實施經驗(t=3.493,p<0.01)、台鐵民營化整體政策(t
=3.245,p<0.01)及台鐵民營化中的人事制度及法規(t=2.789,p
<0.01)及對民營化的綜合性認知(t=2.928,p<0.01)等。此外,
男性認為本身對國內外民營化政策及實施經驗的了解程度高於女性(t
=2.191,p<0.05)。其餘項目上,不同性別、婚姻狀況、是否擔任主 管、擔任不同的職務(技術類、業務類)之員工間,其認知則無差異存 在。
二、性別、婚姻狀況、主管否、職務(技術類、業務類)等差異,對民 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的贊同程度是否有差異之 t 檢定:
本研究以 t 考驗(α=0.05 之顯著水準)檢定不同性別、婚姻狀 況、是否擔任主管、擔任不同的職務(技術類、業務類)之員工在對民 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的贊同程度上是否有差異,所得統計檢定
結果整理表 4-2-5:
表 4-2-5 性別、婚姻狀況、主管否、職務不同,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贊同程度之 t 檢定 類別 男性
(n=301)
女性
(n=42)
df=34 1
已婚
(n=305)
未婚
(n=38)
df=341 主管
(n=64)
非主管
(n=279)
df=
341
技術類
(n=171)
業務類
(n=172)
df=341 研究變項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t 值 對 國 內 外 民
營 化 政 策 及 實施經驗
2.57 (1.08)
2.62 (0.79)
-0.32 2
2.55 (1.06)
2.82 (0.93)
-1.472 2.97 (1.22)
2.49 (0.99)
3.338
**
2.54 (1.06)
2.62 (1.03)
-0.639
對 台 鐵 民 營 化整體政策
2.41 (1.07)
2.52 (0.86)
-0.66 8
2.39 (1.04)
2.66 (1.05)
-1.473 2.70 (1.23)
2.36 (0.99)
2.396
*
2.38 (1.07)
2.47 (1.02)
-0.757 對 台 鐵 民 營
化 中 的 人 事 制度及法規
2.35 (0.96)
2.62 (0.88)
-1.70 3
2.37 (0.97)
2.53 (0.80)
-0.969 2.52 (1.04)
2.35 (0.93)
1.217 2.42 (0.93)
2.35 (0.98)
0.587
對 台 鐵 民 營 化 中 人 員 安 置輔助措施
2.44 (0.99)
2.50 (0.74)
-0.40 8
2.41 (0.97)
2.71 (0.84)
-1.823 2.59 (1.05)
2.41 (0.94)
1.390 2.49 (0.97)
2.40 (0.96)
0.810
對 工 會 在 民 營 化 中 所 提 供 之 輔 導 協 助
2.71 (1.05)
2.45 (0.89)
1.515 2.70 (1.07)
2.55 (0.72)
0.797 2.64 (1.09)
2.69 (1.03)
-0.330
2.71 (0.99)
2.65 (1.08)
0.503
對 民 營 化 的 綜合性認知
2.50 (0.85)
2.54 (0.71)
-0.34 0
2.48 (0.84)
2.65 (0.70)
-1.187 2.68 (0.94)
2.46 (0.80)
1.956 2.51 (0.85)
2.50 (0.82)
0.098
*:p<0.05;**:p<0.01;***:p<0.001(n=343)
由表 4-2-5 可發現,就 343 位填答者資料分析,主管職員工與非主 管職員工相較,對於國內外民營化政策及實施經驗有顯著較高的贊同程 度(t=3.338,p<0.01)、對台鐵民營化整體政策則有較高的贊同程度
(t=2.396,p<0.05)。其餘項目則不同性別、婚姻狀況、是否擔任主 管、擔任不同的職務(技術類、業務類)之員工間,均無差異存在。
三、年齡、年資、須撫養親屬人數、教育程度、服務部門、服務地區、
職位、每月收入等差異,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的瞭解程度 是否有差異之 ANOVA 檢定
本研究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WAY ANOVA 檢定)(α=0.05 之 顯著水準)檢定不同年齡、年資、須撫養親屬人數、教育程度、服務部 門、服務地區、職位、每月收入之員工在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 施等的認知程度上是否有差異,所得統計檢定結果整理如下:
(一)不同之年齡層
針對不同年齡層員工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認知程度是 否有差異,作單因子變異數分析(α=0.05 之顯著水準),所得結果 整理如表 4-2-6:
表 4-2-6 不同年齡層員工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認知程度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項目別 年齡別 樣本
數 平均
數 標準
差 變異 來源
自由 度
平方和
(SS)
均方
(MS) F 值 顯著差異群體
(A)不滿 35 歲 43 2.63 0.90 組間 3 0.885 0.295
(B)35-44 歲 138 2.49 1.05 組內 339 338.859 1.000
(C)45-54 歲 127 2.50 0.97 總計 342 339.743 對國內外民營化政策及實
施經驗
(D)55 歲或以上 35 2.43 1.04 0.295
(A)不滿 35 歲 43 2.51 0.94 組間 3 1.466 0.489
(B)35-44 歲 138 2.30 1.01 組內 339 333.706 0.984
(C)45-54 歲 127 2.38 1.00 總計 342 335.172 對台鐵民營化整體政策
(D)55 歲或以上 35 2.34 0.97 0.497
(A)不滿 35 歲 43 2.23 0.90 組間 3 2.030 0.677
(B)35-44 歲 138 2.07 1.10 組內 339 328.518 0.969
(C)45-54 歲 127 2.02 0.87 總計 342 330.548 對台鐵民營化中的人事制
度及法規
(D)55 歲或以上 35 2.20 0.99 0.698
(A)不滿 35 歲 43 2.09 0.92 組間 3 3.453 1.151
(B)35-44 歲 138 1.88 0.98 組內 339 311.474 0.919
(C)45-54 歲 127 2.02 0.94 總計 342 314.927 對台鐵民營化中人員安置
輔助措施
(D)55 歲或以上 35 2.17 0.95 1.253
(A)不滿 35 歲 43 2.07 0.94 組間 3 2.862 0.954
(B)35-44 歲 138 2.13 1.09 組內 339 380.438 1.122
(C)45-54 歲 127 2.31 1.07 總計 342 383.300 對工會在民營化中所提供
之輔導協助
(D)55 歲或以上 35 2.17 1.04 0.850
(A)不滿 35 歲 43 2.31 0.76 組間 3 0.718 0.239
(B)35-44 歲 138 2.18 0.88 組內 339 240.736 0.710
(C)45-54 歲 127 2.24 0.82 總計 342 241.454 對民營化政策的綜合性認
知
(D)55 歲或以上 35 2.26 0.86 0.337
*:p<0.05;**:p<0.01;***:p<0.001(n=343)
由表 4-2-6 可發現不同年齡層之員工在對於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 置措施等的認知上,沒有顯著差異存在。
(二)不同之年資層
針對不同年資層員工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認知程度是 否有差異,作單因子變異數分析(α=0.05 之顯著水準),所得結果整 理如表 4-2-7:
表 4-2-7 不同年資層員工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認知程度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項目別 年資別 樣本
數 平均
數 標準
差 變異 來源
自由 度
平方和
(SS)
均方
(MS) F 值 顯著差 異群體
(A)不滿 5 年 32 2.78 0.97 組間 3 4.290 1.430
(B)5-14 年 67 2.34 0.90 組內 339 335.453 0.990
(C)15-24 年 146 2.53 1.04 總計 342 339.743 對國內外民營化
政策及實施經驗
(D)25 年或以上 98 2.49 1.00
1.445
(A)不滿 5 年 32 2.63 1.04 組間 3 6.777 2.259
(B)5-14 年 67 2.19 0.89 組內 339 328.395 0.969
(C)15-24 年 146 2.29 1.02 總計 342 335.172 對台鐵民營化整
體政策
(D)25 年或以上 98 2.50 0.98
2.332
(A)不滿 5 年 32 2.25 1.02 組間 3 3.373 1.124
(B)5-14 年 67 2.04 0.96 組內 339 327.175 0.965
(C)15-24 年 146 1.99 0.98 總計 342 330.548 對台鐵民營化中
的人事制度及法 規
(D)25 年或以上 98 2.19 0.99
1.165
(A)不滿 5 年 32 2.09 0.93 組間 3 7.757 2.586
(B)5-14 年 67 1.81 0.89 組內 339 307.170 0.906
(C)15-24 年 146 1.90 0.90 總計 342 314.927 對台鐵民營化中
人員安置輔助措 施
(D)25 年或以上 98 2.19 1.06
2.854*
(A)不滿 5 年 32 2.06 0.91 組間 3 2.814 0.938
(B)5-14 年 67 2.04 0.96 組內 339 380.486 1.122
(C)15-24 年 146 2.25 1.15 總計 342 383.300 對工會在民營化
中所提供之輔導 協助
(D)25 年或以上 98 2.24 1.03
0.836
(A)不滿 5 年 32 2.36 0.80 組間 3 3.007 1.02
(B)5-14 年 67 2.09 0.74 組內 339 238.447 0.703
(C)15-24 年 146 2.19 0.86 總計 342 241.454 對民營化政策的
綜合性認知
(D)25 年或以上 98 2.32 0.89
1.425
*:p<0.05;**:p<0.01;***:p<0.001(n=343)
由表 4-2-7 可發現不同年資層之員工在對台鐵民營化中人員安置 輔助措施等之認知有差異存在(F(3,339)=2.854;p<0.05),但以 薛費法進行事後比較則無顯著差別存在。
(三)不同之撫養親屬數
針對不同之撫養親屬數員工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認 知程度是否有差異,作單因子變異數分析(α=0.05 之顯著水準),
所得結果整理如表 4-2-8:
表 4-2-8 須撫養親屬人數不同員工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認知程度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項目別 須撫養親屬數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變異
來源 自由
度
平方和
(SS)
均方
(MS) F 值 顯著差異 群體
(A)沒有 19 2.47 1.02 組間 3 0.384 0.128
(B)一位 24 2.42 0.83 組內 339 339.360 1.001
(C)二位 76 2.55 1.01 總計 342 339.743 對國內外民營
化政策及實施 經驗
(D)三位或以上 224 2.50 1.01
0.128
(A)沒有 19 2.37 0.83 組間 3 1.035 0.345
(B)一位 24 2.38 0.97 組內 339 334.137 0.986
(C)二位 76 2.46 1.05 總計 342 335.172 對台鐵民營化
整體政策
(D)三位或以上 224 2.33 0.99
0.350
(A)沒有 19 1.95 0.91 組間 3 0.851 0.284
(B)一位 24 2.21 0.83 組內 339 329.697 0.973
(C)二位 76 2.12 0.99 總計 342 330.548 對台鐵民營化
中的人事制度 及法規
(D)三位或以上 224 2.07 1.00
0.292
(A)沒有 19 1.79 0.85 組間 3 1.445 0.482
(B)一位 24 1.96 0.69 組內 339 313.482 0.925
(C)二位 76 1.92 0.96 總計 342 314.927 對台鐵民營化
中人員安置輔 助措施
(D)三位或以上 224 2.03 0.99
0.521
(A)沒有 19 1.84 0.83 組間 3.965 1.322
(B)一位 24 2.29 0.81 組內 379.335 1.119
(C)二位 76 2.09 1.15 總計 383.300 對工會在民營
化中所提供之 輔導協助
(D)三位或以上 224 2.25 1.07
1.181
(A)沒有 19 2.08 0.73 組間 3 0.411 0.137
(B)一位 24 2.25 0.69 組內 339 241.044 0.711
(C)二位 76 2.23 0.90 總計 342 241.454 對民營化政策
的綜合性認知
(D)三位或以上 224 2.23 0.85
0.192
*:p<0.05;**:p<0.01;***:p<0.001(n=343)
由表 4-2-8 可發現須撫養親屬數之員工組在對於台鐵民營化中人 員安置輔助措施、工會在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認知程度上 均無差異存在。
(四)不同之教育程度
針對不同之教育程度員工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認知 程度是否有差異,作單因子變異數分析(α=0.05 之顯著水準),及 以薛費法進行事後比較之所得結果整理如表 4-2-9:
表 4-2-9 不同教育程度員工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認知程度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項目別 教育程度 樣本
數 平均數 標準差 變異
來源 自由度 平方和
(SS)
均方
(MS) F 值 顯著差異 群體
(A)國中或以下 32 2.16 1.02 組間 3 23.008 7.669
(B)高中(職) 150 2.34 0.93 組內 339 316.736 0.934
(C)專科 111 2.59 0.94 總計 342 339.743 對 國 內 外 民
營 化 政 策 及 實施經驗
(D)大學或以上 50 3.04 1.09
8.208***
(A)<(D)
(B)<(D)
(A)國中或以下 32 2.06 1.13 組間 3 12.285 4.095
(B)高中(職) 150 2.27 0.90 組內 339 322.887 0.952
(C)專科 111 2.40 0.96 總計 342 335.172 對 台 鐵 民 營
化整體政策
(D)大學或以上 50 2.76 1.12
4.299**
(A)<(D)
(B)<(D)
(A)國中或以下 32 1.88 1.04 組間 3 19.019 6.340
(B)高中(職) 150 1.97 0.89 組內 339 311.529 0.919
(C)專科 111 2.05 0.98 總計 342 330.548 對 台 鐵 民 營
化 中 的 人 事 制度及法規
(D)大學或以上 50 2.64 1.06
6.899***
(D)最高
(A)國中或以下 32 1.97 1.03 組間 3 6.615 2.205
(B)高中(職) 150 1.92 0.91 組內 339 308.312 0.909
(C)專科 111 1.93 0.93 總計 342 314.927 對 台 鐵 民 營
化 中 人 員 安 置輔助措施
(D)大學或以上 50 2.32 1.08
2.424
(A)國中或以下 32 2.22 1.07 組間 3 5.916 1.972
(B)高中(職) 150 2.22 1.07 組內 339 377.385 1.113
(C)專科 111 2.04 1.00 總計 342 383.300 對 工 會 在 民
營 化 中 所 提 供 之 輔 導 協
助 (D)大學或以上 50 2.44 1.13
1.771
(A)國中或以下 32 2.06 0.95 組間 3 10.609 3.536
(B)高中(職) 150 2.14 0.77 組內 339 230.846 0.681
(C)專科 111 2.20 0.79 總計 342 241.454 對 民 營 化 政
策 的 綜 合 性 認知
(D)大學或以上 50 2.64 0.95
5.193**
(D)最高
*:p<0.05;**:p<0.01;***:p<0.001(n=343)
由表 4-2-9 可發現:
1. 不同教育程度員工組在對於國內外民營化政策及實施經驗之認知程度 上,非常顯著有差異存在(F(3,339)=8.208,p<0.001),進一步 以薛費法作事後比較發現:大學或以上之填答者與國中或以下、高中
(職)教育程度填答者相較,對於國內外民營化政策及實施經驗,有較 高之認知程度。
2. 不同教育程度員工組在對於台鐵民營化整體政策之認知程度上,顯著有 差異存在(F(3,339)=4.299,p<0.01),進一步以薛費法作事後 比較發現:大學或以上之填答者與國中或以下、高中(職)教育程度 填答者相較,對於台鐵民營化整體政策,有較高之認知程度。
上,非常顯著有差異存在(F(3,339)=6.899,p<0.001),進一 步以薛費法作事後比較發現:大學或以上之填答者與其他教育程度填 答者相較,對台鐵民營化中的人事制度及法規,有最高之認知程度。
4. 不同教育程度員工組在對民營化政策的綜合性認知程度上,非常顯著有 差異存在(F(3,339)=5.193,p<0.01),進一步以薛費法作事後 比較發現:大學或以上之填答者與其他教育程度填答者相較,對民營 化政策的綜合性認知程度最高。
(五)不同之服務部門
針對不同之服務部門員工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認知 程度是否有差異,作單因子變異數分析(α=0.05 之顯著水準),及 以薛費法進行事後比較之所得結果整理如表 4-2-10:
表 4-2-10 服務部門不同之員工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認知程度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項目別 服務部門 樣本
數 平均
數 標準
差 變異 來源
自由 度
平方和
(SS)
均方
(MS)
F 值 顯著差異群 體
(A)運務 121 2.50 0.91 組間 7 21.326 3.047
(B)工務 48 2.35 0.86 組內 335 318.418 0.951
(C)機務 102 2.65 1.02 總計 342 339.743
(D)電務 19 2.16 1.07
(E)會計、政風、人事 10 3.40 1.07
(F)行政材料企劃秘書勞安員訓中心 12 2.83 1.11
(G)餐旅總所 18 2.28 0.96 對 國 內
外 民 營 化 政 策 及 實 施 經驗
(H)貨運總所 13 1.85 1.21
3.205**
(H)<(E)
(A)運務 121 2.38 0.96 組間 7 22.379 3.197
(B)工務 48 2.15 0.90 組內 335 312.793 0.934
(C)機務 102 2.44 0.95 總計 342 335.172
(D)電務 19 1.84 0.83
(E)會計、政風、人事 10 3.30 0.95
(F)行政材料企劃秘書勞安員訓中心 12 2.92 1.08
(G)餐旅總所 18 2.28 1.18 對 台 鐵
民 營 化 整 體 政 策
(H)貨運總所 13 2.00 1.15
3.424**
(D)<(E)
(A)運務 121 2.04 0.92 組間 7 36.005 5.144
(B)工務 48 1.88 0.82 組內 335 294.543 0.879
(C)機務 102 2.12 0.99 總計 342 330.548
(D)電務 19 1.74 0.87
(E)會計、政風、人事 10 3.60 0.84
(F)行政材料企劃秘書勞安員訓中心 12 2.75 1.06
(G)餐旅總所 18 2.17 1.10 對 台 鐵
民 營 化 中 的 人 事 制 度 及法規
(H)貨運總所 13 1.62 0.96
5.850***
(A)<(E)
(B)<(E)
(C)<(E)
(D)<(E)
(G)<(E)
(H)<(E)
(A)運務 121 1.95 0.90 組間 7 15.781 2.254
(B)工務 48 1.81 0.84 組內 335 299.146 0.893
(C)機務 102 2.05 1.03 總計 342 314.927
(D)電務 19 1.63 0.83
(E)會計、政風、人事 10 2.80 0.63
(F)行政材料企劃秘書勞安員訓中心 12 2.33 1.30
(G)餐旅總所 18 2.28 1.07 對 台 鐵
民 營 化 中 人 員 安 置 輔 助措施
(H)貨運總所 13 1.62 0.77
2.525*
(A)運務 121 2.18 1.02 組間 7 9.299 1.328
(B)工務 48 2.06 0.95 組內 335 374.001 1.116
(C)機務 102 2.23 1.02 總計 342 383.300
(D)電務 19 2.11 1.37
(E)會計、政風、人事 10 2.50 1.27
(F)行政材料企劃秘書勞安員訓中心 12 2.83 1.53
(G)餐旅總所 18 2.22 1.06 對 工 會
在 民 營 化 中 所 提 供 之 輔 導 協 助
(H)貨運總所 13 1.77 0.83
1.190
*:p<0.05;**:p<0.01;***:p<0.001(n=343)
表 4-2-10(續)服務部門不同之員工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認知程度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項目別 服務部門 樣本
數 平均
數 標準
差 變異 來源
自由 度
平方和
(SS)
均方
(MS)
F 值 顯著差異 群體
(A)運務 121 2.21 0.77 組間 7 17.903 2.558
(B)工務 48 2.05 0.73 組內 335 223.551 0.667
(C)機務 102 2.30 0.84 總計 342 241.454
(D)電務 19 1.89 0.84
(E)會計、政風、人事 10 3.12 0.76
(F)行政材料企劃秘書勞安員訓中心 12 2.73 1.00
(G)餐旅總所 18 2.24 0.98 對 民 營
化 政 策 綜 合 性 認知
(H)貨運總所 13 1.77 0.89
3.833**
(D)<(E)
(H)<(E)
*:p<0.05;**:p<0.01;***:p<0.001(n=343)
由表 4-2-10 可發現:
1. 不同服務部門員工組在對國內外民營化政策及實施經驗之認知程度 上,顯著有差異存在(F(7,335)=3.205,p<0.01),進一步以薛費 法作事後比較發現:會計、政風、人事部門填答者與貨運總所填答者相 較,對於國內外民營化政策及實施經驗,有較高之認知程度。
2. 不同服務部門員工組在對於台鐵民營化整體政策之認知程度上,顯著有 差異存在(F(7,335)=3.424,p<0.01),進一步以薛費法作事後比 較發現:會計、政風、人事部門填答者與電務部門填答者相較,對於台 鐵民營化整體政策,有較高之認知程度。
3. 不同服務部門員工組在對台鐵民營化中的人事制度及法規之認知程度 上,非常顯著有差異存在(F(7,335)=5.850,p<0.001),進一步 以薛費法作事後比較發現:會計、政風、人事部門填答者與行政、材料、
企劃、秘書、勞安、員訓中心等部門之外,其他服務部門填答者相較,
對台鐵民營化中的人事制度及法規,均有較高之認知程度。這可能跟在 民營化政策的擬定過程與整體幕僚作業中,會計、政風、人事部門人員 對相關資料有較多之接觸機會有關。
4. 不同服務部門員工組在對台鐵民營化中人員安置輔助措施之認知程度 上,有差異存在(F(7,335)=2.525,p<0.05),進一步以薛費法作 事後比較則未發現有顯著差異存在。
5. 不同服務部門員工組在對民營化政策的綜合性認知程度上,顯著有差異 存在(F(7,335)=3.833,p<0.01),進一步以薛費法作事後比較發 現:會計、政風、人事部門填答者與電務部門、貨運總所填答者相較,
對民營化政策的綜合性認知程度較高。
(六)不同之服務地區
針對不同之服務部門員工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認知 程度是否有差異,作單因子變異數分析(α=0.05 之顯著水準)及以 薛費法進行事後比較之所得結果整理如表 4-2-11:
表 4-2-11 不同服務地區員工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瞭解程度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項目別 服務地區 樣本
數 平均
數 標準
差 變異 來源
自由 度
平方和
(SS)
均方
(MS) F 值 顯著差異 群體
(A)北部 144 2.60 1.04 組間 3 2.893 0.964
(B)中部 50 2.50 0.86 組內 339 336.850 0.994
(C)南部 88 2.39 1.02 總計 342 339.743 對國內外民營化政
策及實施經驗
(D)東部 61 2.44 0.96
0.971
(A)北部 144 2.42 1.01 組間 3 2.122 0.707
(B)中部 50 2.46 0.84 組內 339 333.050 0.982
(C)南部 88 2.30 1.10 總計 342 335.172 對台鐵民營化整體
政策
(D)東部 61 2.25 0.89
0.720
(A)北部 144 2.19 1.05 組間 3 7.372 2.457
(B)中部 50 2.26 0.88 組內 339 323.176 0.953
(C)南部 88 1.93 0.98 總計 342 330.548 對台鐵民營化中的
人事制度及法規
(D)東部 61 1.90 0.85
2.578
(A)北部 144 2.01 0.96 組間 3 4.117 1.372
(B)中部 50 2.18 0.90 組內 339 310.810 0.917
(C)南部 88 1.95 1.05 總計 342 314.927 對台鐵民營化中人
員安置輔助措施
(D)東部 61 1.80 0.85
1.497
(A)北部 144 2.29 1.09 組間 3 8.456 2.819
(B)中部 50 2.40 1.12 組內 339 374.844 1.106
(C)南部 88 1.97 0.96 總計 342 383.300 對工會在民營化中
所提供之輔導協助
(D)東部 61 2.11 1.02
2.549
(A)北部 144 2.30 0.88 組間 3 3.971 1.324
(B)中部 50 2.36 0.74 組內 339 237.483 0.701
(C)南部 88 2.11 0.88 總計 342 241.454 對民營化政策的綜
合性認知程度
(D)東部 61 2.10 0.73
1.889
*:p<0.05;**:p<0.01;***:p<0.001(n=343)
由表 4-2-11 可發現:不同服務地區之員工組在對民營化、人事政 策及安置措施等瞭解程度上,均未發現差異存在。
(七)不同之職位
針對不同職位員工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認知程度是 否有差異,所作單因子變異數分析(α=0.05 之顯著水準)及以薛費 法進行事後比較之所得結果整理如表 4-2-12:
表 4-2-12 職位不同之員工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瞭解程度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項目別 職位別 樣本
數 平均數 標準差 變異
來源 自由度 平方和
(SS)
均方
(MS) F 值 顯著差異群體
(A)士級 58 2.22 0.97 組間 5 28.136 5.627
(B)佐級 86 2.36 0.94 組內 337 311.607 0.925
(C)員級 106 2.53 0.95 總計 342 339.743
(D)高員級或以上 57 2.95 0.97
(E)委任、薦任、簡任 10 3.40 1.07 對國內外
民營化政 策及實施 經驗
(F)其他 26 2.19 0.98
6.086
***
(A)<(D)
(B)<(D)
(A)<(E)
(F)<(E)
(A)士級 58 2.12 0.97 組間 5 24.806 4.961
(B)佐級 86 2.24 0.94 組內 337 310.366 0.921
(C)員級 106 2.31 0.90 總計 342 335.172
(D)高員級或以上 57 2.79 1.00
(E)委任、薦任、簡任 10 3.30 0.95 對台鐵民
營化整體 政策
(F)其他 26 2.19 1.13
5.387
***
(A)<(D)
(A)<(E)
(A)士級 58 1.84 0.97 組間 5 31.918 6.384
(B)佐級 86 2.00 0.91 組內 337 298.630 0.886
(C)員級 106 1.99 0.86 總計 342 330.548
(D)高員級或以上 57 2.35 1.06
(E)委任、薦任、簡任 10 3.60 0.84 對台鐵民
營化中的 人事制度 及法規
(F)其他 26 2.12 1.07
7.204
***
(E)最高
(A)士級 58 1.90 0.97 組間 5 12.852 2.570
(B)佐級 86 1.87 0.89 組內 337 302.075 0.896
(C)員級 106 1.89 0.88 總計 342 314.927
(D)高員級或以上 57 2.18 1.12
(E)委任、薦任、簡任 10 2.80 0.63 對台鐵民
營化中人 員安置輔 助措施
(F)其他 26 2.23 1.03
2.868
*
(A)士級 58 2.22 1.16 組間 5 2.027 0.405
(B)佐級 86 2.12 0.94 組內 337 381.273 1.131
(C)員級 106 2.21 1.05 總計 342 383.300
(D)高員級或以上 57 2.14 1.14
(E)委任、薦任、簡任 10 2.50 1.27 對工會在
民營化中 所提供之 輔導協助
(F)其他 26 2.31 1.05
0.358
(A)士級 58 2.06 0.85 組間 5 14.428 2.886
(B)佐級 86 2.12 0.81 組內 337 227.026 0.674
(C)員級 106 2.18 0.73 總計 342 241.454
(D)高員級或以上 57 2.48 0.90
(E)委任、薦任、簡任 10 3.12 0.76 對民營化
政策的綜 合性認知 程度
(F)其他 26 2.21 0.98
4.284
**
(A)<(E)
(B)<(E)
(C)<(E)
*:p<0.05;**:p<0.01;***:p<0.001(n=343)
由表 4-2-12 可發現:
1. 不同職位員工組在對國內外民營化政策及實施經驗之認知程度上,顯著 有差異存在(F(5,337)=6.086,p<0.001),進一步以薛費法作事 後比較發現:高員級或以上職位之填答者與士級、佐級職位填答者相 較,對於國內外民營化政策及實施經驗,有較高之認知程度。委任、薦 任、簡任職位之填答者與士級、其他職位填答者相較,對於國內外民營 化政策及實施經驗,有較高之認知程度。這可能與高員級或以上職位員 工多屬管理階層,而委任、薦任、簡任職位員工多屬幕僚部門人員,較 有機會接觸民營化資料有關。
2. 不同職位員工組在對於台鐵民營化整體政策之認知程度上,顯著有差異 存在(F(5,337)=5.387,p<0.001),進一步以薛費法作事後比較 發現:士級職位填答者與委任、薦任、簡任職位填答者及高員級或以上 職位之填答者相較,對於台鐵民營化整體政策,有較低之認知程度。可 能因為士級員工多服務於基層單位或工作性質關係,較無法接觸到民營 化相關資料。
3. 不同職位員工組在對台鐵民營化中的人事制度及法規之認知程度上,非 常顯著有差異存在(F(5,337)=7.204,p<0.001),進一步以薛費 法作事後比較發現:委任、薦任、簡任填答者,與其他職位填答者相較,
對台鐵民營化中的人事制度及法規,有最高之認知程度。這可能跟該職 位人員多屬內勤人員,在民營化政策的擬定過程與整體幕僚作業中,對 相關資料有較多之接觸機會有關。
4. 不同職位員工組在對台鐵民營化中人員安置輔助措施之認知程度上,有 差異存在(F(5,337)=2.868,p<0.05),但進一步以薛費法作事後 比較則未發現有顯著差異存在。
5. 不同職位員工組在對民營化政策的綜合性認知程度上,顯著有差異存在
(F(5,337)=4.284,p<0.01),進一步以薛費法作事後比較發現:
委任、薦任、簡任填答者與士級、佐級、員級填答者相較,對民營化政 策的綜合性認知程度均較高。這可能係由於該職位人員多屬內勤人員,
在民營化政策的擬定過程與整體幕僚作業中,相對而言,較有機會接觸 民營化相關資料。
(八)不同之每月收入
針對不同職位員工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認知程度是否 有差異,所作單因子變異數分析(α=0.05 之顯著水準)及以薛費法 進行事後比較之所得結果整理如表 4-2-13:
表 4-2-13 每月收入不同之員工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瞭解程度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項目別 每月收入 樣本
數 平均數 標準差 變異
來源 自由度 平方和
(SS)
均方
(MS) F 值 顯 著 差 異 群體
(A)不到 35000 72 2.31 0.96 組間 4 12.090 3.022
(B)35000-44999 109 2.38 0.95 組內 338 327.654 0.969
(C)45000-54999 97 2.58 1.00 總計 342 339.743
(D)55000-64999 45 2.82 1.03 對 國 內 外
民 營 化 政 策 及 實 施 經驗
(E)65000 或以上 20 2.85 1.09
3.118*
(A)不到 35000 72 2.11 1.00 組間 4 14.777 3.694
(B)35000-44999 109 2.27 0.94 組內 338 320.395 0.948
(C)45000-54999 97 2.44 0.92 總計 342 335.172
(D)55000-64999 45 2.56 1.03 對 台 鐵 民
營 化 整 體 政策
(E)65000 或以上 20 2.95 1.15
3.897**
(A)<(E)
(A)不到 35000 72 2.03 0.98 組間 4 5.850 1.462
(B)35000-44999 109 1.94 0.97 組內 338 324.699 0.961
(C)45000-54999 97 2.22 0.95 總計 342 330.548
(D)55000-64999 45 2.13 0.99 對 台 鐵 民
營 化 中 的 人 事 制 度 及法規
(E)65000 或以上 20 2.35 1.14
1.522
(A)不到 35000 72 1.97 0.93 組間 4 6.429 1.607
(B)35000-44999 109 1.86 0.93 組內 338 308.499 0.913
(C)45000-54999 97 1.97 0.91 總計 342 314.927
(D)55000-64999 45 2.16 1.07 對 台 鐵 民
營 化 中 人 員 安 置 輔 助措施
(E)65000 或以上 20 2.40 1.14
1.761
(A)不到 35000 72 2.10 1.04 組間 4 4.190 1.047
(B)35000-44999 109 2.13 1.03 組內 338 379.111 1.122
(C)45000-54999 97 2.20 1.12 總計 342 383.300
(D)55000-64999 45 2.44 1.08 對 工 會 在
民 營 化 中 所 提 供 之 輔導協助
(E)65000 或以上 20 2.30 0.92
0.934
(A)不到 35000 72 2.10 0.86 組間 4 6.853 1.713
(B)35000-44999 109 2.11 0.79 組內 338 234.601 0.694
(C)45000-54999 97 2.28 0.80 總計 342 241.454
(D)55000-64999 45 2.42 0.90 對 民 營 化
政 策 的 綜 合 性 認 知 程度
(E)65000 或以上 20 2.57 0.91
2.468*
*:p<0.05;**:p<0.01;***:p<0.001(n=343)
由表 4-2-13 可發現:
1. 不同月收入員工組在對國內外民營化政策及實施經驗之認知程度上,有 差異存在(F(4,338)=3.118,p<0.05),進一步以薛費法作事後比 較則未發現顯著差異。
2. 不同月收入員工組在對於台鐵民營化整體政策之認知程度上,顯著有差 異存在(F(4,338)=3.897,p<0.01),進一步以薛費法作事後比較 發現:月收入六萬五千或以上之填答者與月收入不到三萬五千之填答者 相較,對於台鐵民營化整體政策,有較高之認知程度。可能因為月收入
不到三萬五千元之員工多服務於基層單位或工作性質關係,較無法接觸 到民營化相關資料。
3. 不同月收入之員工組在對民營化政策的綜合性認知程度上,有差異存在
(F(4,338)=2.468,p<0.05),進一步以薛費法作事後比較則未發 現顯著差異。
四、年齡、年資、須撫養親屬人數、教育程度、服務部門、服務地區、職 位、每月收入等差異,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的贊同程度是否 有差異之 ANOVA 檢定
本研究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WAY ANOVA 檢定)(α=0.05 之 顯著水準)檢定不同年齡、年資、須撫養親屬人數、教育程度、服務部 門、服務地區、職位、每月收入之員工在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 施等的贊同程度上是否有差異,所得統計檢定結果整理如後:
(一)年齡層
針對不同年齡層員工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贊同程度是 否有差異,所作單因子變異數分析(α=0.05 之顯著水準)及以薛費 法進行事後比較之所得結果整理如表 4-2-14:
表 4-2-14 不同年齡層員工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贊同程度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項目別 年齡別 樣本 數
平均 數
標準 差
變異 來源
自由 度
平方和
(SS)
均方
(MS) F 值 顯著差異群 體
(A)不滿 35 歲 43 2.86 0.80 組間 3 7.580 2.527
(B)35-44 歲 138 2.46 1.09 組內 339 367.965 1.085
(C)45-54 歲 127 2.54 1.02 總計 342 375.545 對國內外民
營化政策及 實施經驗
(D)55 歲或以上 35 2.83 1.18
2.328
(A)不滿 35 歲 43 2.70 1.08 組間 3 6.199 2.066
(B)35-44 歲 138 2.37 1.07 組內 339 367.504 1.084
(C)45-54 歲 127 2.33 0.96 總計 342 373.703 對台鐵民營
化整體政策
(D)55 歲或以上 35 2.63 1.14
1.906
(A)不滿 35 歲 43 2.60 0.76 組間 3 11.178 3.726
(B)35-44 歲 138 2.22 0.96 組內 339 300.023 0.885
(C)45-54 歲 127 2.39 0.92 總計 342 311.201 對台鐵民營
化中的人事 制度及法規
(D)55 歲或以上 35 2.77 1.11
4.210
** (B)<(D)
(A)不滿 35 歲 43 2.70 0.71 組間 3 13.745 4.582
(B)35-44 歲 138 2.25 1.00 組內 339 302.896 0.893
(C)45-54 歲 127 2.45 0.96 總計 342 316.641 對台鐵民營
化中人員安 置輔助措施
(D)55 歲或以上 35 2.86 0.94
5.128
**
(B)<(D)
(A)不滿 35 歲 43 2.72 0.91 組間 3 7.576 2.525
(B)35-44 歲 138 2.51 1.04 組內 339 361.147 1.065
(C)45-54 歲 127 2.79 1.01 總計 342 368.723 對工會在民
營化中所提 供之輔導協
助 (D)55 歲或以上 35 2.91 1.20
2.371
(A)不滿 35 歲 43 2.72 0.67 組間 3 7.776 2.592
(B)35-44 歲 138 2.36 0.86 組內 339 227.893 0.672
(C)45-54 歲 127 2.50 0.78 總計 342 235.669 對民營化政
策的綜合性 贊同程度
(D)55 歲或以上 35 2.80 0.98
3.856
* (B)<(D)
*:p<0.05;**:p<0.01;***:p<0.001(n=343)
1. 不同年齡層員工組在對台鐵民營化中的人事制度及法規之贊同程度 上,有顯著差異存在(F(3,339)=4.210,p<0.01),進一步以 薛費法作事後比較發現五十五歲或以上組填答者與三十五歲至四十 四歲組填答者相比,對台鐵民營化中的人事制度及法規贊同程度較 高(較不會強烈反對)。
2. 不同年齡層員工組在對台鐵民營化中人員安置輔助措施之贊同程度 上,有顯著差異存在(F(3,339)=5.128,p<0.01),進一步以 薛費法作事後比較發現五十五歲或以上組填答者與三十五歲至四十 四歲組填答者相比,對台鐵民營化中人員安置輔助措施贊同程度較 高(較不會強烈反對)。
3. 不同年齡層員工組在對民營化政策的綜合性贊同程度上,有顯著差
異存在(F(3,339)=3.856,p<0.05),進一步以薛費法作事後 比較發現五十五歲或以上組填答者與三十五歲至四十四歲組填答者 相比,對台鐵民營化政策的綜合性贊同程度較高(較不會強烈反對)。
(二)年資
針對不同年資層員工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贊同程度是 否有差異,所作單因子變異數分析(α=0.05 之顯著水準)及以薛費 法進行事後比較之所得結果整理如表 4-2-15:
表 4-2-15 不同年資層員工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贊同程度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A)不滿 5 年 32 2.72 1.17 組間 3 10.282 3.427
(B)5-14 年 67 2.34 1.01 組內 339 363.421 1.072
(C)15-24 年 146 2.27 1.00 總計 342 373.703 對台鐵民營
化整體政策
(D)25 年或以上 98 2.61 1.06
3.197*
(A)不滿 5 年 32 2.53 0.80 組間 3 14.009 4.670
(B)5-14 年 67 2.25 0.89 組內 339 297.193 0.877
(C)15-24 年 146 2.22 0.95 總計 342 311.201 對台鐵民營
化中的人事 制度及法規
(D)25 年或以上 98 2.67 0.98
5.326**
(B)<(D)
(C)<(D)
(A)不滿 5 年 32 2.66 0.79 組間 3 16.627 5.542
(B)5-14 年 67 2.25 0.86 組內 339 300.014 0.885
(C)15-24 年 146 2.28 0.98 總計 342 316.641 對台鐵民營
化中人員安 置輔助措施
(D)25 年或以上 98 2.74 0.98
6.263***
(B)<(D)
(C)<(D)
(A)不滿 5 年 32 2.56 0.88 組間 3 6.674 2.225
(B)5-14 年 67 2.57 0.91 組內 339 362.049 1.068
(C)15-24 年 146 2.61 1.05 總計 342 368.723 對工會在民
營化中所提 供之輔導協
助 (D)25 年或以上 98 2.90 1.14
2.083
(A)不滿 5 年 32 2.67 0.72 組間 3 10.673 3.558
(B)5-14 年 67 2.38 0.75 組內 339 224.995 0.664
(C)15-24 年 146 2.36 0.79 總計 342 235.669 對民營化政
策的綜合性 贊同程度
(D)25 年或以上 98 2.74 0.92
5.360**
(B)<(D)
(C)<(D)
*:p<0.05;**:p<0.01;***:p<0.001(n=343)
由表 4-2-15 可發現:
1. 不同年資層員工組在對國內外民營化政策及實施經驗之贊同程度 上,有差異存在(F(3,339)=3.697,p<0.05),進一步以薛費 法作事後比較則未發現顯著差異。
項目別 年資別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變異 來源
自由 度
平方和
(SS)
均方
(MS) F 值 顯著差異 群體
(A)不滿 5 年 32 2.88 0.87 組間 3 11.897 3.966
(B)5-14 年 67 2.48 1.01 組內 339 363.468 1.073
(C)15-24 年 146 2.42 1.02 總計 342 375.545 對國內外民
營化政策及 實施經驗
(D)25 年或以上 98 2.80 1.13
3.697*
2. 不同年資層員工組在對台鐵民營化整體政策之贊同程度上,有差異 存在(F(3,339)=3.197,p<0.05),進一步以薛費法作事後比 較則未發現顯著差異。
3. 不同年資層員工組在對台鐵民營化中的人事制度及法規之贊同程度 上,有顯著差異存在(F(3,339)=5.326,p<0.01),進一步以 薛費法作事後比較發現年資在二十五年或以上組填答者與年資在五 至十四年組及年資在十五至二十四年組填答者相比,對台鐵民營化 中的人事制度及法規贊同程度較高(較不會強烈反對)。
4. 不同年資層員工組在對台鐵民營化中人員安置輔助措施之贊同程度 上,有非常顯著差異存在(F(3,339)=6.263,p<0.001),進一 步以薛費法作事後比較發現年資在二十五年或以上組填答者與年資 在五至十四年組及年資在十五至二十四年組填答者相比,對台鐵民 營化中人員安置輔助措施贊同程度較高(較不會強烈反對)。
5. 不同年資層員工組在對民營化政策的綜合性贊同程度上,有顯著差 異存在(F(3,339)=5.360,p<0.01),進一步以薛費法作事後 比較發現年資在二十五年或以上組填答者與年資在五至十四年組及 年資在十五至二十四年組填答者相比,對民營化政策的綜合性贊同 程度較高(較不會強烈反對)。
(三)須撫養親屬人數
針對須撫養親屬人數不同之員工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 贊同程度是否有差異,所作單因子變異數分析(α=0.05 之顯著水準)
及以薛費法進行事後比較之所得結果整理如表 4-2-16:
表 4-2-16 撫養親屬數不同之員工對民營化、人事政策及安置措施等贊同程度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項目別 須撫養親屬數 樣本
數 平均數 標準差 變異 來源
自由 度
平方和
(SS)
均方
(MS) F 值 顯著差異 群體
(A)沒有 19 2.79 0.98 組間 3 11.441 3.814
(B)一位 24 3.17 0.92 組內 339 364.104 1.074
(C)二位 76 2.63 0.94 總計 342 375.545 對 國 內 外 民 營
化 政 策 及 實 施 經驗
(D)三位或以上 224 2.48 1.08
3.551* (D)<(B)
(A)沒有 19 2.58 0.90 組間 3 9.869 3.290
(B)一位 24 3.00 1.02 組內 339 363.834 1.073
(C)二位 76 2.43 1.00 總計 342 373.703 對 台 鐵 民 營 化
整體政策
(D)三位或以上 224 2.34 1.06
3.065* (D)<(B)
(A)沒有 19 2.63 0.76 組間 3 4.354 1.451
(B)一位 24 2.71 0.86 組內 339 306.847 0.905
(C)二位 76 2.30 0.86 總計 342 311.201 對 台 鐵 民 營 化
中 的 人 事 制 度 及法規
(D)三位或以上 224 2.36 1.00
1.603
(A)沒有 19 2.63 0.76 組間 3 4.114 1.371
(B)一位 24 2.79 0.78 組內 339 312.528 0.922
(C)二位 76 2.38 0.95 總計 342 316.641 對 台 鐵 民 營 化
中 人 員 安 置 輔 助措施
(D)三位或以上 224 2.41 0.99
1.487
(A)沒有 19 2.74 0.73 組間 3 1.450 0.483
(B)一位 24 2.79 0.83 組內 339 367.273 1.083
(C)二位 76 2.57 1.02 總計 342 368.723 對 工 會 在 民 營
化 中 所 提 供 之 輔導協助
(D)三位或以上 224 2.70 1.09
0.446
(A)沒有 19 2.67 0.73 組間 3 4.734 1.578
(B)一位 24 2.89 0.78 組內 339 230.934 0.68
(C)二位 76 2.46 0.75 總計 342 235.669 對 民 營 化 政 策
的 綜 合 性 贊 同 程度
(D)三位或以上 224 2.46 0.86
2.317
*:p<0.05;**:p<0.01;***:p<0.001(n=343)
由表 4-2-16 可發現:
1. 須撫養親屬數不同之員工組,在對國內外民營化政策及實施經驗之 贊同程度上,有差異存在(F(3,339)=3.551,p<0.05),進一 步以薛費法作事後比較發現須撫養三位親屬之員工組與只須撫養一 位親屬之員工組相比,對國內外民營化政策及實施經驗贊同程度較 低。原因可能係須撫養三位親屬之員工家計負擔較重,故對國內外 民營化政策及實施經驗亦較不易接受。
2. 須撫養親屬數不同之員工組,在對台鐵民營化整體政策之贊同程度 上,有差異存在(F(3,339)=3.551,p<0.05),進一步以薛費 法作事後比較發現須撫養三位親屬之員工組與只須撫養一位親屬之 員工組相比,對台鐵民營化整體政策贊同程度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