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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論裂網疏》CBETA 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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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論裂網疏》CBETA 電子版

版本記錄: 1.1

完成日期: 2002/11/04

發行單位: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CBETA) cbeta@ccbs.ntu.edu.tw 資料底本: 大正新脩大正藏經 Vol. 44, No. 1850

No. 1850 [cf. No. 1667]

大乘起信論裂網疏卷第一 靈峰蕅益沙門智旭述

  佛祖之道。以心傳心。菩薩造論通經。亦唯此一大事。故云。十方諦求。更無餘 乘。縱令曲為群機。循循善誘。從實施權。說種種道。譬如三草二木。受潤不同。而 能潤之雨。原只一味。故云。如食石蜜。中邊皆甜。又云。粗言及細語。皆歸第一義

。豈應封文失旨。橫執名相。剖判虛空也哉。且如彌勒世尊。迹居補處。本必難思。

無著。天親。既是龍華輔弼。則與文殊普賢何異。至於馬鳴龍樹。並屬金口授記。傳 佛心宗。其所著述。決定不當互相乖異。乃後世講師。輒妄判曰。天親識論。是立相 始教。龍樹中論。是破相始教。馬鳴起信。是終教兼頓。並未是圓。嗚呼。其亦不思 甚矣。夫天親宗瑜伽而立唯識。先以唯識破我法二執。次明識亦如幻。非真實有。故 亦名為破色心論。今乃目之為立相教。可乎。龍樹依甚深般若。遍蕩四性情執以顯法 性。故曰。欲具足一切佛法者。當學般若。又曰。若以無此空。一切無所作。以有空 義故。一切皆得成。今乃目之為破相教。可乎。馬鳴以一心真如門。顯甚深般若隨智 說。以一心生滅門。顯瑜伽八識隨情說。真如。即一真法界。統事理而泯絕事理者也

。生滅。即全理所成之事。全事無性之理也。二門不離一心。則無一生滅而非全體真 如。無一真如而不全具生滅。即事事無礙法界也。今乃謂其不同唯識中論。仍非圓極 一乘。可乎。況經論中。並謂真如與一切法。如水與波。不一不異。誠證具在。何容 偏執。蓋若言定一。則真如不生滅。應一切法亦不生滅。或一切法生滅。應真如亦生 滅。固為不可。若言定異。則真如非即一切法之實性。應在一切法外。別有方隅。不 常不遍。尤為不可。故起信謂真如受熏者。譬如觸波之時。即觸於水。所以破定異之 執。初未嘗言真如隨熏轉變也。唯識謂真如不受熏者。譬如波動之時。濕性不動。所 以破定一之執。初未嘗言別有凝然真如也(唯識論云。不同餘宗。離色心等有實常法。名曰真

如。又云。真如即是唯識實性。明文彰灼若此。後人乃以凝然真如誣謗唯識。罪何如哉)。然則唯

識所謂真故相無別。即起信一心真如門也。唯識所謂俗故相有別。即起信一心生滅門 也。楞伽經云。諸識有三種相。謂轉相。業相。真相。宗鏡釋云。起心名轉。八俱起 故。皆有生滅。故名轉相。動則是業。八識皆動。盡名業相。八之真性。盡名真相。

由此觀之。起信唯識。皆宗楞伽明矣。宗本既同。則諸名義。自不相違。乃註疏家不 能以義定名。漫爾依名定義。致令二論乖同水火。可不哀哉。此大乘起信論。藏有二 本。一是梁真諦譯。一是唐實叉難陀譯。二譯對閱。唐本更為文顯義順。但舊既流通

(2)

梁本。私心弗敢自專。敬以鬮決於佛。拈得宜解唐本。遂殫一隙微明。剖盡兩宗迷執

。名之為裂網疏云。癸巳十月十有八日下筆故敘   釋此為二。初釋題。二釋文。今初

  大乘起信論(馬鳴菩薩造唐三藏法師實叉難陀譯) 題目五字。四別。一通。略而言之

。三重能所。大乘起信。猶云起大乘信。即是別題。論之一字。即是通題。言三重者

。一。論為能起。大乘信為所起。二。信為能信。大乘為所信。三。大為能揀。乘為 所揀也。釋此為三。初釋大乘。二釋起信。三釋論字。初釋大乘為二。初分釋。次合 釋。分釋復二。初釋大。次釋乘。初釋大者。絕待無外。強名曰大。即是直指眾生現 前介爾心性。法爾具足體大相大用大三種義故。謂只此現前介爾之心。隨緣不變。全 體真如。名為體大。只此全妄即真體中。本具恒沙稱性功德。在凡不減。在聖不增。

名為相大。只此心性體相。不變隨緣。出生十界染淨因果。達此緣生無性。便能翻染 成淨。名為用大。言體。則體外別無相用。如濕外別無水波。故體絕待。言相。則相 外別無體用。如水外別無濕波。故相絕待。言用。則用外別無體相。如波外別無濕水

。故用絕待。如此三大。不一不異。不可思議。唯是一心。故言大也。次釋乘者。約 喻為名。運載為義。即是直指眾生現前介爾心性。法爾運載至於佛地。自利利他。無 休息故。名為乘也。心性體大。即是理乘。亘古亘今。恒不變故。心性相大。即是隨 乘。不離不脫。恒相應故。心性用大。即是得乘。如輪王七寶。自在成就故。性具三 大。總名理乘。無三體故。照性成修。修時三大。總名隨乘。順法性故。從因剋果。

果時三大。總名得乘。極自在故。性修不二。因果不二。故目此現前介爾心性以為乘 也。初分釋竟。次合釋者。雖復眾生現前介爾心性。即是不可思議大乘。而迷悟因緣 染淨熏習。遂有十法界異。謂若迷此一心而起見思十惡。則運載眾生入三惡道。名為 跛驢壞車。若知畏三塗苦。修行十善。及諸色無色定。則運載眾生到三善道。更能畏 三界苦。修行出世戒定慧學。永脫苦輪。則運載眾生。入涅槃城。名為羊車。若知十 二因緣。本自無性。體其本空。永息惑業苦輪。則亦運載眾生入涅槃城。雖乏大悲。

猶作眾生增上福田。名為鹿車。若念自他同在苦輪。志願兼濟。具足大悲。發起弘誓

。普能運載眾生。漸趣無上大涅槃城。名為牛車。若了達此現前介爾心性。即是不可 思議大乘。深觀動心即不生滅。即得入於真如之門。始從名字。運至觀行。乃至究竟

。自運功畢。運他不休。名為大白牛車。今言大乘。正指大白牛車。揀非門外三車故 也。復次一切眾生。雖復迷此心性。舉體為壞驢車及三車等。然此心性。隨緣不變。

未嘗不即究竟大乘。譬如真金。雖復用作種種穢器。及諸雜器。而金性不改。貴重如 故。苟知穢器體即真金。即於穢器得真金用。是故光照阿鼻。不難十地頓超。放下屠 刀。便是千佛一數。鸚鵡念佛而焚得舍利。白鴿聞經而轉身作祖。故直指此一切眾生 迷妄心性為大乘也。前以大揀小。約對待說。亦即生滅門義。後即小成大。約絕待說

。亦即真如門義。一切眾生現前介爾之心。法爾具此二門。不相離故。故名為大乘也

。初釋大乘竟。二釋起信亦二。初分釋。次合釋。分釋復二。初釋起。次釋信。初釋

(3)

起者。問。一切諸法。無生無起。云何乃言起耶。答。法性無起。亦無不起。若但言 起。即失真如門義。若但言不起。即失生滅門義。若言亦起亦不起。即互相違。若言 非起非不起。即成戲論。當知四句皆不可說。若不墮情執。順四悉檀。則有因緣故。

亦可得說。今言起者。乃非起非不起而論起耳。何者。一心絕待。本無能信所信之殊

。而迷此一心。則起無量疑惑。如水成氷。翻此迷惑。遂起圓常正信。如氷還成水。

迷悟雖分。一性不動。故非起。性無增減。迷悟宛然。故非不起。是則起即不起。不 起而起。約此論起。妙在其中。蓋雖熾然起信。仍唯一心。仍無能信所信之異。無能 無所。而能而所。能所皆即一心法界。如燈有照。還照於燈。故云。自心起信。還信 自心。是為無上性起法門。次釋信者。據唯識論。於諸善心所中。最為上首。謂於實 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為性。對治不信。樂善為業。釋云。然信差別。略有三種。一信 實有。謂於諸法實事理中。深信忍故。二信有德。謂於二寶真淨德中。深信樂故。三 信有能。謂於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力。能得樂果。能成聖道。起希望故。由斯對治 不信彼心。愛樂證修世出世善。(文)今論中云。信有四種。一信根本。謂樂念真如法 故。二信佛具無邊德。謂常樂禮敬供養。聞法修行。迴向一切智故。三信法有大利益

。謂常樂修行諸波羅蜜故。四信正行僧。謂常供養諸菩薩眾。正修自利利他行故。(文 )應知識論一信實有。即同今論一信根本。識論二信有德。三信有能。即合今論第二三 四信也。又識論云。此信心所。自性澄清。亦能淨餘心心所等。如水清珠。能清濁水

。又諸染法。各有別相。唯有不信。自相渾濁。復能渾濁餘心心所。如極穢物。自穢 穢他。信正翻彼。故淨為相。(文)良以如來藏性。不變隨緣。舉體而為一切心王心所

。而此一切心王心所隨緣不變。一一無非全體如來藏性。故此信之一字。雖約俗諦分 別。不過止是諸善心所之一。而實即是藏性全體。非是藏性少分。又雖一切諸染心所

。皆亦並是藏性全體。由逆性故。多諸過咎。譬如金作穢器。不堪把玩。唯此信心。

能順性故。多諸功德。譬如金作轉輪王冠。愈顯尊貴。所以一有信心。則一切善法。

無不共相應也。初分釋竟。次合釋者。夫性起法門。雖復不可思議。而生滅因緣。則 非一概。或信邪倒見。起惑造業。則於正法。名為不信。或於世間因果起信。則成人 天十善色無色定。名有漏善。或於四諦十二因緣起信。則成二乘出世法門。名無漏善

。或於六度四攝大菩提果無上涅槃起信。則成菩薩自利利他法門。名中道善。或於現 前介爾心性不可思議絕待大乘起信。則成無上圓頓法門。名一乘善。今正起此一乘不 思議信。故云起信紹佛種也。復次教中每云信解行證。今但言起信。不言起解行證者

。信為法界。一切法趣信。離信無別解行證故。謂一切眾生。雖復不信自心大乘妙理

。起惑造業。而信心之性。未曾稍減。如水成氷。濕性不改。是謂理即起信。若聞此 論。能知現前介爾心性。即是大乘。是謂起名字信。若能念念觀此心性。知其念即無 念。不起無明諸顛倒惑。是謂起觀行信。若任運消除粗染。淨於六根。是謂起相似信

。若入正位。從淨心地。乃至菩薩究竟地。是謂起分證信。若超過菩薩地。微細分別

。究竟永盡。心根本性。常住現前。是謂起究竟信。是故但云起信也。二釋起信竟

(4)

  三釋論者。同辯徵析。剖斷開示。令得決定之謂。若藉語言文字。顯示實義。對 治邪執。分別修行正道之相。勸令修習。是教決定。能起聞思修等觀行相似之信。若 觀察推求色等五蘊。及一切法。皆不成就。知妄動心。即不生滅。是行決定。能起淨 心地等分證之信。若得入於真如之門。永斷相應不相應染。以一念相應慧。頓拔無明 根。是理決定。能起一切種智究竟之信。故名大乘起信論也。此論是佛滅後六百年中

。西天第十二祖馬鳴大師菩薩所造。乃性相之總持。言略義廣。誠了義大乘。佛祖心 印也。若作五重玄義。說者。法喻為名。一心真如為體。觀察一切妄念無相為宗。除 疑去執。發起大乘淨信為用。大乘方等為教相也。初釋題竟

  釋文為三。初歸敬述意。二正說五分。三結施迴向。初中二。初偈頌。二長文。

初又二。初歸憑三寶。二述造論意。今初

  歸命盡十方。普作大饒益。智無限自在。救護世間尊。及彼體相海。無我句義法

。無邊德藏僧。勤求正覺者 造論弘法。必先歸憑三寶者。略有四義。一順古先聖賢 儀式故。二令眾生增長福德善根故。三不同外道議論無宗本故。四顯示能歸所歸性空 寂。感應道交難思議故。文中歸命二字。即攝能歸之三業。盡十方以下。即示所歸之 三寶也。歸命。猶言身命歸依。歸者。投向義。返還義。生死海中。唯三寶功德可作 恃怙。故應投向。三寶體性。即眾生現前介爾心性。由無始來背覺合塵。甘自逃背。

今背塵合覺。復本心源。故名返還也。命者。依於色心連持不斷之所假立。即是本識 種上功能。名為不相應行。非有實法。但為一切眾生迷情之所寶重。故隨順世間語言

。舉此總攝三業也。將此最重之命。投向住持三寶。則為增上勝緣。研此假立之命。

返還一體三寶。則顯大乘正體。故首稱歸命也。盡十方者。總顯無窮無盡三寶境也。

以眾生現前介爾心性。本自竪無初後。橫絕邊涯。十方虛空。並不出於介爾心之分際

。究竟證此心性者。名之為佛。秖此心性。即名為法。詮此心性者。亦名為法。信解 修證此心性者。名之為僧。所以三寶。同於心性。盡十方也。又復現前介爾之心。體 大即法寶。相大即佛寶。用大即僧寶。又介爾心。圓具三大理性。總名法寶。覺此三 大之智。名佛寶。理智不二。名僧寶。是為一體三寶。證此一體三寶。名十方佛。說 此一體三寶。能詮所詮。皆名為十方法。修此一體三寶。名十方僧。是為大乘住持三 寶。若無一體三寶。則無以建立住持三寶。若非住持三寶。則無以顯發一體三寶。如 無一心真如。則無以為生滅所依。如無生滅門中熏習淨法。則無以顯一心真如。當知 一體三寶。即真如門大乘體也。住持三寶。即生滅門大乘體相用也。二門不相離故。

不得偏論歸也。普作大饒益三句。是別示佛寶。及彼體相海二句。是別示法寶。無邊 德藏僧二句。是別示僧寶。皆約住持三寶示者。一體之外。無住持故。不歸住持三寶

。相非歸一體故。普作大饒益者。徹證平等體性。能以同體法力熏眾生也。智無限自 在者。圓滿四智菩提。照理量境悉無餘也。救護世間尊者。究竟大慈大悲救惡護善無 與等也。法身冥益十界眾生。報身顯益地上菩薩。化身顯益三乘六凡。故云普作大饒 益。而三身益物。並依平等法性之力。束之以為法身佛寶。圓鏡智品。能顯法身。平

(5)

等智品。能示報身。成事智品。能現化身。觀察智品。應機說法。故云智無限自在。

而四智心品。並是曠劫真修之所剋證。束之以為自受用身佛寶。法身平等救護一切世 間。報身救護菩薩世間。化身救護三乘六凡世間。故云救護世間尊。而慈悲與拔。並 是果上任運不思議用。束之以為勝劣隨類三種化身佛寶。此三佛寶。即是一切眾生現 前介爾心性本具之體。相用。但迷情日用不知。名理即佛。諸佛圓滿證得。名究竟眾 生。眾生無上者佛是。故名為世尊也。及彼體相海者。彼。即指上佛寶。體相。謂真 如之體。性德之相。既言體相。即攝於用。以是三法不相離故。此體相用。深廣莫測

。名之為海。雖體相海。即是眾生現前心性。不單屬佛。而唯佛究竟證得。故舉此以 顯所詮法寶也。及者。顯佛法本不二義。蓋佛是假名。法是實法。攬法成人。因人辨 法。是故佛性法性。唯是一性。所謂智外無如。如外無智。雖辨住持三寶。亦非條然 各別。不同愚法聲聞。偏指黃卷赤牘以為法寶。然黃卷赤牘。亦是如來藏舉體所成。

亦即體相海矣。無我句義法者。指能詮法寶也。無我。即二無我。句。謂名句文身。

舉句。即兼得名。名句所依。即是文身故也。義。謂句之所示。即指二無我觀。法。

謂義之所顯。即指一心真如。佛所說法。句義乃多。今獨舉無我句義者。唯有此二空 觀。能從心生滅門。即入真如門故。無我句。即教經。義。即行經。法。即理經。三 經不即不離。以為能詮。並不出體相海。還即詮顯體相海也。無邊德藏僧者。稱性起 修。性海無邊。故所修功德。亦復無邊。一一功德。並能含攝無邊功德。故名為藏具 如後文所明隨順法性修行施等。一一皆成波羅蜜也。言勤求正覺者。顯菩薩僧所修功 德。不向三有。不向二乘。唯正趣向無上菩提故也。問。何以不歸二乘僧耶。答。此 有二義。一約對待義。二乘是所悲濟境故。二約開顯義。二乘所行。亦是菩薩道故   二述造論意

  為欲令眾生除疑去邪執起信紹佛種故我造此論 於一心真如生滅實理事中猶豫不 了。名之為疑。於無我如來之藏妄計人我法我。名為邪執。疑除執去。則正信自起。

起大乘信。則決定成佛。自度度他。燈燈無盡。故為紹佛種也。初偈頌竟   二長文亦二。初重述意。二正立科。今初

  論曰。為欲發起大乘淨信。斷諸眾生疑暗邪執。令佛種性相續不斷。故造此論  問。偈中先言除疑去執。後言起信。今文先言發起淨信。後言斷諸疑執。何耶。答。

若約自行。則除疑去執起信。如秤兩頭。低昂時等。無有先後。若約化他。則自先發 起大乘淨信。乃能斷諸眾生疑暗邪執。令佛種性相續不斷也。故雖重述。無重繁過   二正立科

  有法能生大乘信根。是故應說 有法。即指下文所詮一切眾生心也。說此心真如 相。即示大乘體。說此心生滅因緣相。能顯示大乘體相用。令諸眾生。生聞思修三慧

。乃至究竟成佛。名為大乘信根。有此勝益。故應說也

(6)

  說有五分。一作因。二立義。三解釋。四修信。五利益 作因。梁云因緣。所謂 四悉檀因緣。諸佛菩薩。若無四悉因緣。不說法也。立義。謂依境顯諦。竪大乘之正 法。解釋。謂種種開示。闡所立之實義。修信。梁云修行信心。謂策進初機。令其依 解起行。利益。梁云勸修利益。謂結明此論功能。令人希慕信向也。此中一作因者。

是總明四悉因緣。二立義者。為上根人。舉便知有。是約第一義說。三解釋者。為中 根人。微細剖析。令其永斷疑執。隨文入證。是約對治義說。四修信者。為下根人。

策進修習。令其依解起行。是約為人義說。五利益者。為未種善根人。稱歎功德。止 息誹謗。令其歡喜向慕。是約世界義說。又就一人次第獲益言之。二立義者。令知摩 訶衍義。即是一切眾生之心。不俟他求。得歡喜益。三解釋者。令於一心二門。解如 實義。得生善益。四修信者。令其妙解不同說食數寶。得滅惡益。五利益者。令知同 於諸佛菩薩所修所證。得入理益。此皆一往分別。實則分分皆具四悉檀也。又作因。

是序分。立義等三。是正宗分。別益。是流通分。初歸敬述意竟

  二正說五分。即分為五。一作因(至)五利益。一作因二。初正明八因。二釋疑明 意。今初

  此中作因有八。一總相。為令眾生離苦得樂。不為貪求利養等故 總相者。不唯 此論總相。乃諸佛菩薩說法之總相也。為令眾生離分段變易因果之苦。得菩提涅槃究 竟之樂。是益他義。不為貪求利養名譽。及恭敬等。是離過義。自離諸過。能益眾生

。方可造論弘法。否則名為裨販如來矣

  二為顯如來根本實義。令諸眾生生正解故 通則一部論文。皆顯實義而生正解。

別則偏指立義解釋二分言之

  三為令善根成熟眾生不退信心。於大乘法。有堪任故 通則一部論文。皆令於大 乘法增其堪任。別則偏指解釋分中。第三分別修行正道相也

  四為令善根微少眾生。發起信心。至不退故 通則一部論文。皆能發起信心。令 至不退。別則偏指四修信分

  五為令眾生消除業障。調伏自心。離三毒故 通則一部論文。皆可除障調心。遠 離三毒。別則偏指修信分中。四精進門

  六為令眾生修正止觀。對治凡小過失心故 通則一部論文。皆是止觀法門。皆可 對治凡小。別則偏指修信分中。五止觀門

  七為令眾生於大乘法。如理思惟。得生佛前。究竟不退大乘信故 通則一部論文

。皆是念佛三昧。皆是往生正因。別則偏指修信分中。求生西方極樂法門

  八為顯信樂大乘利益。勸諸含識。令歸向故 此別指第五利益分也。初正明八因 竟

  二釋疑明意二。初釋疑。二明意。初中二。初總釋。二別釋。今初

(7)

  此諸句義。大乘經中雖已具有。然由所化根欲不同。待悟緣別。是故造論 所化

。謂未來眾生。根。謂昔所成種。有上中下。欲。謂現所欣樂。有廣中略。緣。謂一 切經論。能與眾生悟道作增長緣。當知上中下三根。各有廣中略三種所欲不同。又與 佛菩薩經論。各有有緣無緣差別。故應為有緣三根眾生。逗其喜略之欲。造此論也   二別釋

  此復云何。謂如來在世。所化利根。佛色心勝。一音開演無邊義味。故不須論  此復云何。總徵起也。先釋佛世。次釋滅後。所化利根者。統論佛世眾生。亦有種種 三根不同。但對滅後。即皆稱利。以善根不深。不能親值佛故。佛色心勝者。色則相 好莊嚴。心則六通十力。故云勝也。一音開演無邊義味者。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 類各得解。譬如一雲所雨。三草二木各得生長也。色勝。即身輪不思議化。心勝。即 意輪不思議化。一音開演。即口輪不思議化。所化既是利根。能化三輪又勝。故不須 論而能開悟也

  佛涅槃後。或有能以自力。少見於經。而解多義。復有能以自力。廣見諸經。乃 至解義 少見於經能解多義。名為義持。亦是法行種性。廣見諸經乃至解義。名為文 持。亦是信行種性。此二種人。亦不須造論也。然據梁本。則廣聞取解在前。似兼文 持故勝。據今本。則少見多解在前。似是法行故勝。剋實言之。義持文持。信行法行

。各有利鈍。非可一向論也

  或有自無智力。因他廣論而得解義。亦有自無智力。怖於廣說。樂聞略論攝廣大 義。而正修行 自無智力。故藉他論。而樂廣樂略。仍是信行法行二類種性不同。亦 是文持義持二類熏習有別故也。初釋疑竟

  二明意

  我今為彼最後人故。略攝如來最勝甚深無邊之義而造此論 示大乘體。故最勝。

顯大乘相。故甚深。顯大乘用。故無邊也。一作因分竟   二立義二。初標。二釋。今初

  云何立義分。謂摩訶衍。略有二種。有法。及法 摩訶衍。此翻大乘。略如題目 中釋。又七義故。名為大乘。一法大。謂方廣經典。二心大。謂四弘誓願。三解大。

謂圓常信解。四淨大。謂淨心地。淨二分別。五莊嚴大。謂福德智慧。六時大。謂三 阿僧祇。七具足大。謂無上菩提。前六。是大乘因。後一。是大乘果也。有法者。梁 本云法。猶因明所謂前陳有法。以為宗依。乃指因緣生法。以為所觀境也。法者。梁 本云義。猶因明所謂後陳宗體。指所顯理諦。以明大乘義也

  二釋二。初釋有法。二釋法。今初

  言有法者。謂一切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依此顯示摩訶衍義 統 論因緣所生。皆是有法。皆悉即空假中。皆可顯示摩訶衍義。故曰。心佛眾生。三無 差別。但初機之人。若令觀於佛法。則疑太高。若令觀眾生法。則疑太廣。所以秖令 觀心。又恐人謬謂眾生心外。別有真心。故但立一切眾生心以為所觀境也。夫舉佛法

(8)

。則攝一切心法及眾生法。舉眾生法。則攝一切佛法及以心法。今舉眾生現前介爾心 法。則攝一切眾生法及佛法。故云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也。依此眾生現前介爾心法。

顯示摩訶衍義。則一顯示。一切顯示隨舉一一眾生法。一一佛法。無不皆是摩訶衍義 矣。故法華云。七寶大車。其數無量也

  以此心真如相。即示大乘體故 即此現前介爾之心。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

。過去無始。未來無終。現在無際。非有相。非無相。非亦有亦無相。非非有非無相

。非生死相。非涅槃相。非二邊相。非中道相。非可說相。非不可說相。非亦可說亦 不可說相。非非可說非不可說相。不得已故。強名為真如相。即此真如。是大乘體。

更無別體也。應立量云。眾生心是有法。即大乘體宗。因云。真如相故。同喻如迷悟 所依之方。方非迷悟

  此心生滅因緣相。能顯示大乘體相用故 即此真如不變心體。舉體隨緣而有生滅

。所謂隨於染淨緣。具造十法界。雖造十界。十界皆是假名無性。隨緣不變。當體即 真。故能顯示大乘體也。由隨染緣。妄起無明。有見不見。似不清淨。非常非樂。非 我非淨。非寂靜。是變異。不自在。具過恒沙虛妄雜染。今翻染成淨。無明不起。無 見不見。心性無動。無有餘法而可更求。即於真如。立大智慧光明義。遍照法界義。

真實了知義。本性清淨義。常樂我淨義。寂靜不變自在義。滿足過於恒沙清淨功德義

。故能顯示大乘相也。由與眾生同在生死輪迴海中。方肯自憫憫他。發大誓願。修大 福慧。證本法身。任運起於不思議業。盡未來際。利樂有情。故能顯示大乘用也。然 則現前介爾心體。即大乘體。現前心中惑相。即大乘相。現前心中業用。即大乘用。

而眾生迷染因緣。日用不知。由有迷染因緣。方立悟淨因緣。由有悟淨因緣。方顯體 相用大。故云此心生滅因緣相。能顯示大乘體相用也。譬如水結成氷。則濕體融相潤 用。皆不可見。若知氷原是水。方便令泮。方能顯示濕體融相潤用耳。設不觀心生滅 因緣。則不能顯體相用大。如守堅氷。無可受用。設離眾生現前之心。別求大乘。亦 不能顯體相用大。如大凍時。若棄堅氷。別無有水。學大乘者。幸深思之。應立量云

。眾生心是有法。能顯示大乘體相用宗。因云。生滅因緣相故。同喻如依方故迷。因 迷故悟於方。初釋有法竟

  二釋法二。初釋大義。二釋乘義。今初

  所言法者。略有三種。一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在染在淨。性恒平等。無增無減

。無別異故 前云此心真如相。即示大乘體。今云一切法真如者。以心真如。即一切 法真如。無二真如故也。一切法。即染法淨法。略則五位百法。廣則百界千如也。隨 拈一法。並是真如全體。非是少分。故云性恒平等。悟時無得。迷時無失。又芥子毛 端之真如非小。須彌寶剎之真如非大。故云無增無減。一相無相。不可分離。故云無 別異也。夫既言一切法。又言在染在淨。是全約生滅因緣。而隨云性恒平等。無增無 減無別異故。則知生滅因緣。即是真如門矣。故下文云展轉不相離也。若捨生滅因緣

。何由體會真如。若執生滅因緣。又何由了達真如也哉

(9)

  二者相大。謂如來藏。本來具足無量無邊性功德故 此謂眾生現前介爾之心。即 是如來藏也。夫真如不變隨緣。舉體而為眾生介爾之心。則介爾心。便是真如全體。

今又名為如來藏者。是約生滅門中。隱名如來藏。顯名法身故也。然法身與如來藏。

雖有二名。終無二體。故不唯顯名法身之時。具足無量無邊性功德相。即正在隱名如 來藏時。本來具足無量無邊性功德也

  三者用大。能生一切世出世間善因果故 只此眾生現前介爾之心。無法不具。無 法不造。所謂隨於染淨緣。具造十法界。遍能出生十界因果。但約九界言之。則三塗 等諸惡因果。雖亦此心之用。如以金作穢器。利刀割泥。無上寶珠而作彈丸。不名用 大。人天有漏因果。雖亦此心之用。如以摩尼僅貿一衣一食。不名用大。二乘無漏因 果。雖亦此心之用。如空守閻浮檀金。不生息利。不名用大。權乘菩薩五通因果。雖 有自利利他之用。如以閻浮檀金而作商賈貿易。未能統御自在。亦不名用大。雖又希 心極果。如以閻浮檀金作王寶冠。未能拔宅飛昇。亦不名用大。唯有佛乘種性。知此 現前介爾之心。體即真如。具無邊德。便能觀察一切妄念無相。自愍愍他。發大誓願 稱性修習。滅無始無明。證本法身。任運起於不思議業。種種自在作用差別。周遍法 界。與真如等。譬如以閻浮金。煉作仙丹。便能拔宅飛昇。遊戲自在。故名用大也。

問。果中用大。垂形九界。有時示現三塗。亦應生惡因果。如何但言善因果耶。答。

為度眾生。示作惡因。本無迷染。即無漏善。為度眾生。示受惡果。亦無苦受。如三 禪樂。是故但名善因果也。又所言能生一切善因果者。謂果中大用。遍與眾生作增上 緣。令生世出世間諸善因果。非謂既成佛已。自生世出世間善因果也。以諸佛所有一 切變現。皆是真如自在甚深之用。皆合涅槃清淨妙德。不可喚作實因果故。問。用大 既約佛果。何名此心生滅因緣相耶。答。若無眾生心。則無大乘體相。若無大乘體相

。何處有大乘用。問。既云真如甚深用。何故不屬真如。乃屬生滅因緣。答。若非生 滅因緣。則真如之名。尚自不立。何得辨用大耶。夫眾生現前介爾生滅之心。體即真 如。相即如來藏。用即能生一切因果。而日用不知。是謂理即大乘。若能知此一心體 大相大用大。是謂名字即大乘。若能觀察妄念無相。是謂觀行即大乘。若粗垢先落。

六根清淨。是謂相似即大乘。此論名之為相似覺。若能親證此體相用。任運增進。是 謂分證即大乘。此論名之為隨分覺。若至心根本性常住現前。是謂究竟即大乘。此論 名之為究竟覺。六而常即。始終平等。即此心真如門也。即而常六。昇沈碩異。即此 心生滅門也。故立一切眾生心為有法。顯示摩訶衍義。初釋大義竟

  二釋乘義

  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於此。入佛地故 此更約能乘之人。以顯所乘 之法。故曰。言大乘者。文殊普賢等一切大人之所乘也。夫一切眾生心。莫不具體相 用三大。即此三大。便名為乘。而九界眾生。不能盡此心大乘之用。枉作壞驢羊鹿水 牛諸乘。唯一切佛。已乘此大乘。到究竟地。一切菩薩。皆乘此大乘。乃入佛地。故 必約眾生心以顯大乘義也。二立義分竟

(10)

大乘起信論裂網疏卷第一

(11)

大乘起信論裂網疏卷第二 靈峰蕅益沙門智旭述

  三解釋分二。初立科。二正解。今初

  云何解釋分。此有三種。所謂顯示實義故。對治邪執故。分別修行正道相故 顯 示實義以除疑。對治邪執以去執。即是起信。分別修行正道相。即是紹佛種也

  二正解三。初顯示實義。二對治邪執。三分別修行正道相。初中三。初總標二門

。次各釋二門。三結示不離。今初

  此中顯示實義者。依於一心。有二種門。所謂心真如門。心生滅門。此二種門。

各攝一切法。以此展轉不相離故 一心。即指眾生現前介爾心也。言二種門者。非是 前後左右名為二也。秖是隨緣不變。即此生滅心名真如門。不變隨緣。即此真如心名 生滅門。正所謂是舍唯有一門。亦所謂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但迷之則生死始。則 真如舉體而為生滅。悟之則輪迴息。則生滅當體便是真如。故約迷悟而明二種門也。

又對迷說悟。即生滅門。迷悟平等。乃真如門。言此二門各攝一切法者。謂約真如門

。則攝百界千如五位百法。一一無非真如。性恒平等。無增無減。無別異故。約生滅 門。亦攝百界千如五位百法。一一無非生滅。以六凡諸法。是迷染因緣所成。四聖諸 法。是悟淨因緣所成。世出世間。無有一法不從生滅因緣而顯示故。言以此展轉不相 離者。謂離一心真如。則無生滅可得。如離於方。別無迷悟。亦如離於濕性。別無氷 水。離一心生滅。亦無真如可得。如離迷悟。別無有方。亦如離於氷水。別無濕性也

。問。何故依於一心。示二門耶。答。一切諸法。法爾有此二門。所以諸佛說法。常 依二諦。心真如門。即真諦。心生滅門。即俗諦。雖云二諦。唯是一法。所以二諦圓 融。不可思議。故各攝一切法。展轉不相離也。又全性起逆順兩修。名生滅門。全逆 順兩修不改一性。名真如門。又全理成事。名生滅門。全事即理。名真如門。又分別 事理。名生滅門。泯絕事理。名真如門。又即權而實。名真如門。即實而權。名生滅 門。又分別權實。名生滅門。權實不二。名真如門。又為實施權。依真如門說生滅門

。開權顯實。指生滅門即真如門。又為實施權。開權顯實。皆生滅門。理則非權非實

。名真如門。又隨智說。則生滅即真如門。隨情說。則真如即生滅門。隨情智說。則 依於一心。有二種門也。問。既二門即是二諦。且七種二諦。如何相攝。答。若實有 為俗。實有滅為真。俗即生滅門中執相應染所攝。真則與而言之。是生滅門中相似覺 攝。奪而言之。秖是不斷相應染攝。以是分別法執所取境故。若幻有為俗。幻有即空 為真。俗亦執相應染所攝。真乃真如門中空義少分所攝。若幻有為俗。幻有即空不空 共為真。俗同前攝。真乃生滅門中本覺義攝。亦攝真如門中少分空義。若幻有為俗。

幻有即空不空。一切法趣空不空為真。俗同前攝。真即真如門攝。若幻有幻有即空皆 名為俗。不有不空為真。俗即生滅門中不覺義攝。亦攝相似覺義。真即生滅門中本覺 義攝。若幻有幻有即空皆名為俗。不有不空一切法趣不有不空為真。俗同前攝。真即 真如門攝。若幻有幻有即空不有不空皆名為俗。一切法趣有趣空趣不有不空為真。俗

(12)

即心生滅門。真即心真如門。方是此論之本旨也。問。五種三諦。如何相攝。答。幻 有為俗。同前執相應染所攝。即空不空為真。點此不空名中道者。空即真如門中空義 少分。中即生滅門中本覺義耳。若一切法趣空不空。點此不空名中道者。空即真如門 中空義。中即真如門中不空義也。若分幻有幻有即空之俗以為真俗兩諦。指不有不空 之真名中諦者。俗是執相應染所攝。真是相似覺攝。中是本覺攝也。若一切法趣中者

。俗與真仍同前攝。中乃真如門中不空義攝也。若圓妙三諦者。真即真如門中空義。

俗即全攝生滅門中覺不覺義。中即真如門中不空義也。一心二門。展轉不相離故。所 以一心三諦圓融不可思議。須知理中本具三諦。但以理融事。則無事而非理。故束三 為二。事中亦具三諦。但以事顯理。則無理而非事。故束三為一也

  次各釋二門二。初釋心真如門。二釋心生滅門。初中二。初正釋此心真如相。二 即示大乘體。初又二。初正詮法體。二明隨順悟入。初又二。初借言詮法。二顯法離 言。今初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以心本性。不生不滅相。一切諸法。皆由 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妄念。則無境界差別之相。是故諸法從本已來。性離語言。一切 文字。不能顯說。離心攀緣。無有諸相。究竟平等。永無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

。說名真如故 心。即指眾生現前介爾之心。真。謂其性不妄。以非肉團。亦非緣影

。非有內外中間過現未來分劑方隅等妄相故。如。謂其性不異。無生無滅。無垢無淨

。無增無減。無別異故。蓋真如不變隨緣。舉體而為眾生現前介爾之心。此心隨緣不 變。仍即真如法界全體。故云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也。從來無二。強名為一。諸 法本源。強名法界。絕待無外。強名曰大。一相無相。無差別相。強名總相。可軌可 持。強名為法。無所不通。強名為門。譬如大海。舉體成漚。研此一漚。別無自體。

唯攬大海濕性為體。只此一漚濕性。便是大海全體濕性。更非有二性。更非有別相故

。又如日光。舉體入隙。研此隙光。別無自體。唯攬日輪光明為體。只此一隙明性。

便是日輪全體明性。更非有二性。更非有別相故。以心本性下。釋成此義。謂以眾生 現前介爾心之本性。前無始。故不生。後無終。故不滅。譬如虛空。非是暫有。非可 暫無。而亦不同虛空對色所顯之相。故不得已。強名之為不生不滅相也。此中應有問 曰。經中每言心生法生。心滅法滅。今現見一切諸法。種種生滅差別。豈非即是心之 生滅。胡云不生不滅相耶。故今釋曰。一切諸法。皆由妄念而有差別。譬如瞖目。妄 見空華。若離妄念。則無境界差別之相。譬如瞖病既除。則無空華起滅相也。是故心 之真如。即是諸法真如。諸法真如。即心真如。心既從本已來性離語言。一切文字不 能顯說。離心攀緣。無有諸相。究竟平等。永無變異。不可破壞。所以諸法亦即從本 已來。性離語言。乃至不可破壞也。是則一切諸佛。一切眾生。一切假實國土。究竟 唯一淨心為體。一心之外。更無餘法。故不得已。說名為真如也

(13)

  二顯法離言

  從本已來。不可言說。不可分別。一切言說。唯假非實。但隨妄念。無所有故。

言真如者。此亦無相。但是一切言說中極。以言遣言。非其體性有少可遣。有少可立  此明心真如性。即是一切法真如性。言語道斷。故不可言說。心行處滅。故不可分 別。且如世間諸物。尚且喚火不熱。喚水不濕。故亦不可言說。念火不燒。念水不浸

。故亦不可分別。況復真如第一義諦。離過絕非。唯是自覺聖智之所冥證。如何而可 言說及分別耶。以一切言說。唯是假名。非有實義。但隨妄念之所強立。畢竟無所有 故。此中應有問曰。既云不可言說。則真如二字。獨非言耶。既云不可分別。則真如 不生滅相。獨非相耶。故今釋曰。言真如者。此亦無相。但是一切言說中極。以言遣 言而已。如唯識論云。真如亦是假施設名。遮撥為無。故說為有。遮執為有。故說為 空。勿謂虛幻。故說為實。理非妄倒。故名真如。不同餘宗離色心等有實常法。名曰 真如。(文)即是言說中極。以言遣言之旨也。又恐迷者聞此遣言。謬計有法可遣。故 云。非其體性有少可遣。仍恐迷者聞說無遣。謬計有法可立。故云非其體性有少可立

。夫非少可遣。則非頑空。非少可立。則非幻有。由非幻有。故成真實空義。由非頑 空。故成真實不空義也。梁本云。此真如體。無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無可 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大佛頂經云。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生滅去來。皆 如來藏妙真如性。即是無可遣義。又云。性真常中。求於去來迷悟生死。了無所得。

即是無可立義。初正詮法體竟   二明隨順悟入

  問曰。若如是者。眾生云何隨順悟入。答曰。若知雖說一切法。而無能說所說。

雖念一切法。而無能念所念。爾時隨順。妄念都盡。名為悟入 真如即是一切法之實 性。亦是一切說之實性。亦是一切念之實性。故原不在一切法一切說一切念外。但以 不變隨緣。舉體而為能說所說能念所念。隨緣不變。舉凡能說所說能念所念。皆是真 如性恒平等。無別異故。眾生不知。於真如平等法中。妄計能所說念以為實有。則是 違逆真如。然終不出真如性外。亦可名為理即隨順。若即此妄念。聞大乘法。能知無 性。是為名字隨順。若令此知念念相續以成思慧。是為觀行隨順。若令此知任運淳熟 以成修慧。是為相似隨順。若由此知助發妙觀察智。觸證真如。是為妄念都盡。即是 分證隨順。轉名為悟入也。問。妄念都盡。應是究竟位相。何名分證。答。真見道時

。一切分別不現行故。所證真如無分劑故。亦得名都盡也。此後所有增進。並是無漏 智品。名為真修。不同有漏聞思修慧。名為緣修。是故不復名妄念也。問。真修增進

。固不名妄念矣。出觀之時。仍有微細無明妄念現行。那名都盡。答。出觀偶起微細 妄念。即不名為隨順。所謂唯聖罔念作狂也。名字能知妄念無性。亦即名為隨順。所 謂唯狂克念作聖也。以要言之。理即純逆。究竟純順。名字以上。等覺以下。皆悉逆 順相雜。譬如初夜白月。至十四夜。明雖漸增。黑相未盡。但分證已得無漏。永不退 轉。譬如哉生明月。光照大地。亦得名為妄念都盡也。初正釋此心真如相竟

(14)

  二即示大乘體二。初略標釋。二廣釋成。今初

  復次真如者。依言說建立。有二種別。一真實空。究竟遠離不實之相。顯實體故

。二真實不空。本性具足無邊功德。有自體故 真如離言說相。仍依言說建立者。望 下生滅門故。強於無名相體。借此假名說之。令人因假名指。得見實體月也。然真如 尚非是一。安有二別。特以遍計本無。依他如幻。故名為真實空。圓成本具。復名真 實不空。由空遍計依他。方顯圓成不空。譬如了蛇非有。達繩非實。方顯麻體不空。

由見圓成不空。方信遍依非有。譬如見麻四微。則知蛇固本無。繩亦非實也。只此眾 生現前介爾心性。本無實我實法。亦無五位百法百界千如差別幻相。故云究竟遠離不 實之相。由此顯示心性全妄即真。真常獨露。故云顯實體也。既顯實體。則知此心本 性。法爾具足無邊功德。所謂理具三千。事造三千。一切德相。一切業用。同真如體

。無分別故。故得塵塵華藏。念念毘盧。互遍互融。亦無所在。以空與不空。唯是一 心真如體故。此真如體。即是大乘體也

  二廣釋成三。初釋空義。二釋不空義。今初

  復次真實空者。從本已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離一切法差別相故。無有虛妄分 別心故。應知真如。非有相。非無相。非(亦)有(亦)無相。非非有(非)無相。非一相。非 異相。非(亦)一(亦)異相。非非一(非)異相。略說以一切眾生妄分別心所不能觸(證)故立 為空。據實道理。妄念非有。空性亦空。以所遮是無。能遮亦無故 此申明真實空者

。但表真如體上。本無染妄。故以空字遮其妄有。非指此空以為真如體也。現前介爾 心性。從本已來。覓之了不可得。如何得與染法相應。如何得有差別法相。何處可容 虛妄分別。是故有無四相。一異四相。無不皆空。乃至一切妄分別心。總不能觸證此 心性也。然雖云妄分別心所不能觸。只此妄分別心。便自覓之了不可得。乃至一切染 法。本不可得。一切差別。本不可得。豈俟以空遣之。然後空耶。若遣妄存空。空仍 是妄。今言空者。但遮妄念以明本空。非指此空為真如也

  二釋不空義

  言真實不空者。由妄念空無故。即顯真心常恒不變。淨法圓滿。故名不空。亦無 不空相。以非妄念心所行故。唯離念者之所證故 此申明真實不空者。但能了達妄念 本空。即顯真心常恒不變。淨法圓滿。故以不空表之。不同妄念所計不空相也。若以 妄念所計不空為真如相。則同餘宗所計離色心等有實常法名為真如。其謬甚矣。文中 常恒。是常德。不變。是我德。淨法。是淨德。圓體。是樂德。四德不可思議。故唯 離念者之所證也。初釋真如門竟

  二釋心生滅門二。初正釋此心生滅因緣相。二顯示大乘體相用。初中二。初明染 淨生滅。二明染淨熏習。初中三。初正釋心生滅。二明生滅因緣。三辨生滅之相。初 又三。初標名列義。二依義各釋。三總辨同異。今初

(15)

  心生滅門者。謂依如來藏。有生滅心轉。不生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賴 耶識。此識有二種義。謂能攝一切法。能生一切法。復有二種義。一者覺義。二者不 覺義 如來藏者。即是真如。真如不變隨緣。舉體而成生滅。今不言依真如有生滅心 轉。乃言依如來藏有生滅心轉者。蓋以真如目此心之體。如指水之濕性。以如來藏目 此心之相。如指濕性之水也。真如既不生滅。故如來藏亦不生滅。真如舉體隨緣。故 依第八如來藏而有前七識生滅心轉。此前七識。並依第八識起。並攬真如為體。如依 水起波。波亦以濕為體也。第八識與前七識。展轉相依。互為因果。如水與波。故名 和合。能熏所熏相別。故非一。同以真如為體。故非異。由有能藏所藏執藏義故。所 以復受阿賴耶名(阿賴耶此翻藏)由其體即真如。故能攝一切法。由其受熏持種。故能生 一切法也。問。賴耶體即真如。賴耶能攝一切法者。真如舉體成賴耶。真如亦應生一 切法。答。其理實然。但約不變隨緣。名如來藏。亦名賴耶。故可云生一切法。若約 隨緣不變。乃名真如。但可云攝一切法。皆不生滅。不可云生一切法也。問。真如既 不得云生一切法。賴耶亦不得云攝一切法。答。賴耶全攬真如為體。非是真如少分。

故能攝一切法也。攝一切法。即是理具三千。生一切法。即是事造三千。由有理具。

方有事造。由有事造。方顯理具。若不攝一切法。安能生一切法。若非生一切法。安 顯攝一切法。又真如與賴耶。不一不異。由不異故。並云攝一切法。由不一故。真如 不云生一切法也。又真如不變隨緣。不唯舉體作如來藏阿賴耶識。亦即舉體作諸轉識 及一切法。譬如濕性。不唯舉體作水。亦即舉體作波。是故一一轉識及一切法。隨緣 不變。皆是真如全體。非是真如少分。當知一一轉識及一切法。據實道理。無不各各 皆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今但明賴耶能攝能生者。姑就生滅門中異相言之。若約同 相。則並是真如全體。並具真如大用也。又前七轉識。相雖生滅。體即真如。本不生 滅。如來藏體雖不生滅。既隨因緣。相亦生滅。今但以生滅心指七轉識。不生滅指如 來藏者。姑就生滅門中非一之義言之。若約非異之義言者。七識生滅。即是藏識生滅

。藏識不生滅。即是七識亦不生滅。故楞伽經云。七識不流轉。不受苦樂。非涅槃因

。即七識不生滅義。又云。如來藏者。受苦樂。與因俱。若生若滅。即藏識生滅義也

。言復有二種義者。謂此藏識中。無始已來。法爾本具無漏智德種子。能生無漏諸法

。名為覺義。法爾本具有漏無明種子。能生有漏諸法。名不覺義也。問。下文釋覺義 云。謂心第一義性。即是一切如來平等法身。說為本覺。何得以無漏種子釋之。答。

真如不變隨緣。舉體而為無漏有漏若種若現。故下文云。如是無漏無明種種幻用。皆 同真相。夫無明種現。尚同真相。況無漏種現。豈不即是第一義性。豈不即是一切如 來平等法身耶。良由無漏種子。本自有之。故名本覺。四智心品。初起現行。故名始 覺。佛果所成四智心品。即同無漏種子。全體真如。無增無減。平等平等。故云始覺 即本覺也。幸捨舊執而痛思之

(16)

  二依義各釋二。初釋覺義。二釋不覺義。初中三。初總立本始兩覺。二別辨本始 兩覺。三總顯四種大義。今初

  言覺義者。謂心第一義性。離一切妄念相。離一切妄念相故。等虛空界。無所不 遍。法界一相。即是一切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一切如來為本覺。以待始覺。

立為本覺。然始覺時。即是本覺。無別覺起。立始覺者。謂依本覺有不覺。依不覺說 有始覺 心者。即指眾生現前介爾心也。第一義性者。指無漏種子。無始成就。不改 名性也。離一切妄念相者。謂此無漏種子。雖復依附本識。而非本識所能緣也。等虛 空界無所不遍者。謂此無漏種子。性順真如。非有方隅形相可局也。法界一相者。謂 此無漏種子。既順真如。即與真如法界同一不思議相也。即是一切如來平等法身者。

謂智與真如。平等平等。只此如如及如如智。乃是一切如來之所同證。總名為法身也

。依此法身說為本覺者。謂雖似新成。實是舊佛也。以待始覺立為本覺者。謂雖是舊 佛。不妨新成也。然始覺時即是本覺。無別覺起者。謂種子舉體而為現行。現行不改 無始種子。如水成氷。氷還成水。非別有新水也。應有問曰。既云無別覺起。何得名 為始覺。故今答曰。依本覺有不覺。如水成氷。依不覺說有始覺。如氷始泮而為水也

。更依下文。以喻明之。如來藏即真如。譬如東西定方。非迷非悟。能為迷悟依也。

既有此東西定方。即應有此知東知西之知。是定方中所具本覺義也。從來未曾知故。

名之為迷。是定方中所具不覺義也。由不覺故。謂東為西。謂西為東。是定方中所起 轉識妄想相也。定方或隨迷緣。或隨悟緣。決無不隨緣時。故有覺與不覺二義。名生 滅門。迷亦此方。悟亦此方。決定不從緣變。名真如門。迷則迷此真如以成生滅。而 對迷說悟。故悟亦須屬生滅門。所謂言妄顯諸真。妄真同二妄也。悟則悟此生滅即是 真如。而真無迷悟。故迷亦並歸真如門。所謂一切眾生即涅槃相。不可復滅。即菩提 相。不可復得也。唯識亦明諸法種子。唯世俗有。非真勝義。即同依方故有迷悟兩法

。又明真如即是識之實性。非離色心之外別有真如。即同依迷悟故而辨於方。除却迷 悟兩心之外。又豈別有方可得哉。嗚呼。馬鳴護法。決無二旨明矣

  二別辨始本兩覺二。初辨始覺義。二辨本覺義。初中三。初總標淺深。二詳示淺 深。三明淺深無性。今初

  又以覺心源故。名究竟覺。不覺心源故。非究竟覺 剋論藏識所有覺義。即是五 別境中慧心所耳。此慧心所。亦全攬真如為體。故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如外道凡 夫諸人我見。凡外二乘諸法我見。即是染慧。如一切世間所有聰明善巧。即無記慧。

如一切世間所有正見。即有漏善慧。如三乘所有生空智品。即無漏慧。亦名為共般若

。如大乘所有法空智品。亦無漏慧。復名不共般若。如諸佛所有四智心品。即不思議 慧。亦名無上菩提。又加行無分別智。即是有漏聞思修慧。根本無分別智。即是實慧

。後得無分別智。即是權慧。又因中照理名道慧。照事名道種慧。果上照理名一切智

。照事名一切種智。又或照真名一切智。照俗名道種智。照中名一切種智。如此種種 異名。種種開合。皆是一慧心所。皆是此中所謂覺義。或但取無漏。乃名覺耳。唯有

(17)

諸佛四智菩提。方能覺盡心之本源。名究竟覺。降此皆非究竟覺也   二詳示淺深

  如凡夫人。前念不覺。起於煩惱。後念制伏。令不更生。此雖名覺。即是不覺  不覺。即是無明。無明。即根本煩惱中之癡心所也。此癡心所。亦全攬真如為體。故 亦攝一切法。生一切法若與第七識相應之法我癡。名為根本無明。即下文所謂不如實 知真法一故者也。此之現行。平等性智現在前時方伏。此之種子。直至將成佛時。金 剛喻定方斷。斷此即名為佛。若與第七識相應之人我癡。名為恒行不共無明。須至三 乘證無學時方斷。若與第六識相應之法我癡。則有二種。一是分別法癡。登初地時頓 斷。一是俱生法癡。於十地中分分漸斷。至成佛時乃盡。若與第六識相應之人我癡。

亦有二種。一是分別我癡。三乘初見道時頓斷。一是俱生我癡。三乘修道位中分分漸 斷。證無學時方盡。若與前五識相應之俱生癡。隨第六識而為有無。乃至佛果。方始 斷盡。是則由此癡故。有六凡法界。由轉此癡為無癡故。有四聖法界。豈非能攝一切 法。能生一切法耶。今言凡夫人前念不覺者。且約第六識相應之或分別癡。或俱生癡 言之。以第七識癡。必恒行不待言故。起於煩惱者。謂起前六識相應之貪瞋等惑也。

後念制伏令不更生者。即是或以世間正見。或以有漏聞思二慧為對治也。此雖名覺者

。以是善慧故也。即是不覺者。以其未是無漏故也

  如二乘人。及初業菩薩。覺有念無念。體相別異。以捨粗分別故。名相似覺 二 乘人。通指有學無學言之。初業菩薩。於共十地中。即指八人見地已上言之。於三賢 十聖中。即指初發心住已上言之。由其已斷分別我癡。已證生空所顯真如。故能覺於 出觀之有念。入觀之無念。其體相有別異也。棄捨見思二惑。名為捨粗分別。但得生 空無漏。未得法空無漏。故僅名相似覺也

  如法身菩薩。覺念無念。皆無有相。捨中品分別故。名隨分覺 頓斷分別法執。

捨異生性障。證遍行真如。得中道佛性。故名法身菩薩。既證真如法身。則知真如之 體。本非生死之有念。亦非涅槃之無念。但以不變隨緣。則真如舉體為念無念。隨緣 不變。則念無念皆即真如。何有二相。從此漸斷俱生法執。故云捨中品分別也。已得 法空無漏。但未窮源。是故名隨分覺。猶所云分證即佛也

  若超過菩薩地。究竟道滿足。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始名為覺。遠離覺相。微細分 別。究竟永盡。心根本性。常住現前。是為如來名究竟覺 超過菩薩地者。等覺後心

。入於金剛喻定也。法空無漏妙觀察智。名究竟道。從初證法身後。分分增進。至此 滿足。令異熟識中有漏種子。捨無不盡。轉成菴摩羅識。即與大圓鏡智忽得相應。故 云一念相應覺心初起也。始名為覺者。釋成究竟始覺義也。遠離覺相者。釋成即是本 覺無別覺起義也。微細分別究竟永盡者。無間道中。捨異熟識種也。心根本性常住現 前者。解脫道中。證本具法身也。如者。本覺真如之性。來者。始覺合本之修。始本 合一。故為如來。始本兩忘。故名究竟覺也

(18)

  是故經說。若有眾生。能觀一切妄念無相。則為證得如來智慧 夫真如佛性不變 隨緣。舉體而為一切妄念。如水成氷。則一切妄念隨緣不變。全體即是真如佛性。如 氷即攬水成相。豈別有自相哉。由諸凡夫。不達妄念無相。故雖能制煩惱。仍名不覺

。由二乘人及初業菩薩。亦不達妄念無相。妄計有念無念體相別異。故雖證得生空無 漏。僅可名相似覺。若以實理奪之。猶名不覺。直至證法身已。方能覺念無念皆無有 相。方可名隨分覺。是故經說。若有眾生始從凡地。即能觀一切妄念無相。則為證得 如來智慧也。須知一切眾生。雖復妄計妄念有相。而妄念實本無相。是謂理即證得如 來智慧。故圓覺云。一切眾生。皆證圓覺。若知妄念無相。便是名字證得。若能觀妄 念無相。便是觀行證得。若觀至六根清淨。便是相似證得。若觀至法身相應。便是分 真證得。若觀至究竟滿足。便是究竟證得。此則從始至終。皆以佛知佛見而為修行。

不同三乘諸委曲相也。此中前四段文。是約權示漸。後一段文。是約實示頓。漸則如 徵庸歷試。方登寶位。頓則如太子投胎。便成帝胤也。二詳示淺深竟

  三明淺深無性

  又言心初起者。但隨俗說。求其初相。終不可得。心尚無有。何況有初 前云一 念相應覺心初起。已隨拂云遠離覺相矣。猶恐迷者隨言取義。謂有始覺初相可得。不 知心本無相。云何有初。蓋心之一字。但是名言。真外無妄。故妄心無相。妄外無真

。故真心無相。譬如演若歇狂。本頭如故。豈可於其頭上。別覓一初歇之相耶

  是故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無始來。恒有無明妄念相續。未曾離故 無明妄念

。有即非有。由不覺故。非有似有。故相續而未離也。一瞖在目。空華亂墜。不見己 頭。狂怖妄出。然所治之無明。畢竟求不可得。則能治之始覺。又豈有初相可得哉   若妄念息。即知心相生住異滅。皆悉無相。以於一心前後同時。皆不相應。無自 性故 由迷一心。而有妄念。由有妄念。妄見心相生住異滅。但當推求現前一念心相

。畢竟了不可得。則計有心相之妄念自息。妄念既息。則知心相尚不可得。云何得有 生住異滅之相。蓋若謂生住異滅果有相者。為生在前耶。住異滅在前耶。生在後耶。

住異滅在後耶。抑生住異滅皆同時耶。若謂生在前者。為有心故生。為無心故生。若 有心故生則有二心。若無心故生心則有始又所生心。果有何相。故生在前。不相應也

。若住異滅在前者。必須有生。方得有住異滅。前既無生。云何有住異滅。故住異滅 在前。不相應也。若謂生在後者。前既無生。云何後忽有生。又由滅故。方說有生。

前既無生。則無可滅。前既無滅。後豈有生。故生在後。不相應也。若住異滅在後者

。前必無滅。前既無滅。亦無有生。前既無生。云何得有後住異滅。故住異滅在後。

不相應也。若謂生住異滅皆同時者。生與滅違。住與異違。尤為不相應也。如此推責

。則知生住異滅。但有名字。何甞有自性耶

  如是知已。則知始覺不可得。以不異本覺故 本覺離一切妄念相。等虛空界無所 不遍。法界一相。無生無住無異無滅。今推始覺。亦無生住異滅可得。則與本覺何異

。是則約隨俗說。故有凡夫不覺。三乘相似覺。法身隨分覺。如來究竟覺之不同。而

(19)

真如覺性。何曾有此淺深差別之可得哉。初辨始覺義竟   二辨本覺義二。初標二相。次釋二相。今初

  復次本覺隨染分別。生二種差別相。一淨智相。二不思議用相 本覺既即平等法 身。離一切妄念相。云何得有二差別相。特以隨染分別。說有始覺。由始覺故。方顯 本覺相用。故無生而說生也

  次釋二相二。初釋淨智相。二釋不思議用相。初中二。初示相。二釋成。今初   淨智相者。謂依法熏習。如實修行。功德滿足。破和合識。滅轉識相。顯現法身 清淨智故 淨智相。即四智相應心品也。依法熏習者。具如下文所明妄熏真熏體熏用 熏也。如實修行者。隨順法性而修諸行也。功德滿足者。超過菩薩究竟地也。破和合 識者。捨異熟名。轉成大圓鏡智相應心品。不復為所熏也。滅轉識相者。轉第七識為 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轉第六識為妙觀察智相應心品。轉前五識為成所作智相應心品。

無增無減。不復為能熏也。顯現法身清淨智故者。所證真如為法身。能證菩提為清淨 智。智與真如。平等平等。無能所也

  二釋成

  一切心識相。即是無明相。與本覺非一非異。非是可壞。非不可壞 一切心識相 者。通指八个心王。兼攝相應諸心所也。即是無明相者。由無始來曾未悟故。俗故相 有別也。與本覺非一非異者。真如舉體而為本覺無明。本覺是無漏性。無明是有漏性

。故非一。同攬真如為體。故非異也。非是可壞者。無明之性。即真如故。與本覺非 異故。非不可壞者。無明之相。違真如故。與本覺非一故

  如海水與波。非一非異。波因風動。非水性動。若風止時。波動即滅。非水性滅  此舉喻以釋成也。海水。喻如來藏心。波喻前七轉識。風。喻無明心所。水之動相

。即名為風。風原不在水外。喻心之不覺。即名無明。無明心所。恒與心王相應。不 在心王外也。然水有可動之性。即喻無明種子。藏在第八識中。波有動轉之相。即喻 無明現行。但與前七識相應也。藏識常住。轉識生滅。如水與波非一。藏識亦攬真如 為體。轉識亦攬真如為體。如水與波非異。以其同一濕性故也。波因風動。則舉水體 皆動。喻不唯七識生滅。即藏識亦生滅也。非水性動。則波之濕性。亦不曾動。喻不 唯藏識性無生滅。即轉識亦性無生滅也。若風止時者。喻無明轉而為明也。波動即滅 者。喻和合識與轉識相俱滅。不為所熏能熏也。非水性滅者。喻八識轉成四智相應心 品。同於真如常住不滅也

  眾生亦爾。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起識波浪。如是三事。皆無形相。非一非 異。然性淨心。是動識本。無明滅時。動識隨滅。智性不壞 此更以法合也。自性清 淨心。即指現前介爾心性。體即真如。本來清淨。非成佛而始淨也。因無明風。動者

。無始已來從未悟故。法爾有八種識第八識中。法爾有無明種子。如水含動性。前七 識現行。法爾與無明相應。如波有動相也。起識波浪者。如海水舉體作波也。如是三 事皆無形相者。譬如指波所依名水。指水所起名波。指波之動名風。水外別無波動形

(20)

相。波外別無水動形相。動外別無波水形相。說有三事。故非一。同依濕性。故非異

。眾生亦爾。藏識之外。別無轉識無明形相。轉識之外。別無藏識無明形相。無明之 外。亦別無藏識轉識形相。說有第八。前七。心所。三事。故非一。同一真如淨心。

故非異也。然性淨心。是動識本者。如水之濕性。是水波本也。無明滅時。動識隨滅 者。合風滅時。波動隨滅。不唯前七能熏相滅。即第八受熏和合相亦滅也。智性不壞 者。合前非水性滅。不唯大圓鏡智之性不壞。即平等性智妙觀成所作智之性。亦不壞 也。初釋淨智相竟

  二釋不思議用相

  不思議用相者。依於淨智。能起一切勝妙境界。常無斷絕。謂如來身。具足無量 增上功德。隨眾生根。示現成就無量利益 依於淨智能起一切勝妙境界等者。唯識論 云。此四心品。雖皆遍能緣一切法。而用有異。謂大圓鏡智相應心品。純淨圓德現種 依持。能現能生身土智影。無間無斷。窮未來際。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觀一切法自他 有情。悉皆平等。大慈大悲恒共相應。隨諸有情所樂。示現受用身土影像差別。妙觀 察智不共所依。無住涅槃之所建立。一味相續。窮未來際。妙觀察智相應心品。善觀 諸法自相共相無礙而轉。攝觀無量總持之門。及所發生功德珍寶。於大眾會。能現無 邊作用差別。皆得自在。雨大法雨。斷一切疑。令諸有情皆獲利樂。成所作智相應心 品。為欲利樂諸有情故。普於十方。示現種種變化三業。成本願力所應作事。此四種 性。雖皆本有。而要熏發。方得現行。因位漸增。佛果圓滿。不增不減。盡未來際。

但從種生。不熏成種。勿前佛德。勝後佛故。(文)是知前淨智相。及從鏡智所起最極 圓淨常遍色身。即是自受用身功德。此中依於淨智所起身土境界。隨眾生根。成就利 益。即是他受用報勝劣等應種種功德。此二功德。皆由本覺隨染分別。流轉生死。然 後翻染成淨。依法熏習。如實修行之所證得。故前文云。生二種差別相。猶唯識名所 生得也。雖所生得。然不名之為始覺相。仍名本覺相者。猶唯識云。此四種性皆本有 也。大佛頂經亦云。圓滿菩提。歸無所得。良以本具無漏種子。原是真如全體。原具 真如相用。未曾稍減。今佛果無漏現行。亦秖是真如全體相用。未甞稍增故也。二別 辨本始兩覺竟

  三總顯四種大義

  復次覺相有四種大義。清淨如虛空明鏡 前明阿賴耶識。有其覺義。又明依不覺 說始覺。待始覺立本覺。而始本究竟不異。故今直明覺相四種大義也。本無垢染。故 名清淨。本無形相方隅分劑可得。故如虛空。本來寂照。故如明鏡。蓋但言如虛空。

則無以顯其照用。但言如明鏡。則無以顯其體相。故必合言如虛空明鏡。乃可稍譬於 覺相也

  一真實空大義。如虛空明鏡。謂一切心境界相及覺相。皆不可得故 此即真如門 中依言說建立之真實空也。謂阿賴耶中無始無漏種子。全攬真如為體真如非一切心。

非一切心所現境界。亦非覺相。一切皆空。故此無漏種子。亦非一切心境界相及與覺

(21)

相。譬如虛空。體非群相。譬如明鏡。本無纖塵也

  二真實不空大義。如虛空明鏡。謂一切法圓滿成就無能壞性。一切世間境界之相

。皆於中現不出不入不滅不壞。常住一心。一切染法所不能染。知體具足無邊無漏功 德。為因熏習一切眾生心故 此即真如門中依言說建立之真實不空也。謂阿賴耶中無 始無漏種子。即全攬一切法圓滿成就無能壞性之真如為體。是故一切世間境界之相。

皆於無漏種子中現。無漏種外。別無一切境界。故不出。一切境界之內。別無無漏種 子。故不入。由不出。故不滅。境即真如。無可滅故。由不入。故不壞。真如即境。

無可壞故。又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淨本然。周遍法界。故不出不入。隨眾生心。

應所知量。循業發現。故不滅不壞。又隨緣不變。故不出不入。不變隨緣。故不滅不 壞。又如虛空含育萬物。明鏡影現眾形。並不出不入。不滅不壞也。是故無漏種子。

當體即是常住一心。雖此常住一心。舉體而為一切染法。如水成氷。然此一切染法。

本無自性。云何能染此無漏種。如氷不能改其本然之濕性也。只此無漏種子。便是菩 提智體。本來具足無邊無漏功德。以其在纏。故名為因。因即種子之異名也。此無漏 因。亦名佛性。佛性雄猛。無能沮壞。雖在一切眾生阿賴耶識心中。力能熏習。令妄 念心厭生死苦。求涅槃樂也。此上二種大義。即大乘體

  三真實不空離障大義。如虛空明鏡。謂煩惱所知二障永斷。和合識滅。本性清淨

。常安住故 此即本覺隨染分別所生淨智相也。雖由始覺所顯。不異在纏本覺。即是 大乘相也離煩惱所知二障。即顯真如門中真實空義。本性清淨安住。即顯真如門中真 實不空。為顯不空之相。故建立空。是故但名真實不空離障大義。此如無雲之大空。

磨瑩之古鏡也

  四真實不空示現大義。如虛空明鏡。謂依離障法。隨所應化。現如來等種種色聲

。令彼修行諸善根故 此即本覺隨染分別所生不思議用相也。隨所應化。即意輪觀機

。現種種色。即身輪示化。現種種聲。即口輪說法。此如太空之含育萬物。明鏡之頓 寫千容也。問。阿賴耶識中覺義。由其全攬真如為體。故得具此四種大義。其不覺義

。亦全攬真如為體。亦得具此四種大義否。答。具。以不覺相不可得故。一切法皆不 可得。即真實空大義。以不覺相既不可得。即一切法圓滿成就無能壞性。一切世間境 界之相。皆於不覺中現。不出不入。不滅不壞。常住一心。一切染法所不能染。一切 淨法所不能淨。不覺具足無邊無漏功德。為因熏習一切眾生心故。即真實不空大義。

以達此不覺之性。即是真實不空體故。二障永斷。本性常住。即是離障大義。以此不 覺之。性離二障故。隨所應化。現如來等種種色聲。令修善根。即示現大義也。問。

既言真如舉體作一微塵。則隨拈一一微塵。亦各具此四種大義否。答。具以微塵相若 無方分。則非微塵。以無形故。若有方分。則可分析。定非實有。推此微塵。既無相 故。則一切法。亦皆無相。即真實空大義。微塵之相既不可得。即一切法圓滿成就無 能壞性。一切世間境界之相。皆於微塵中現。不出不入。不滅不壞。乃至微塵。具足 無邊無漏功德。為因熏習一切眾生心故。即真實不空大義。以達此一微塵性。即是真

(22)

實不空體故。二障永斷。本性常住。即是離障大義。以此一微塵性。離二障故。隨所 應化。現身說法。令修善根。所謂於一毛端。現寶王剎。坐微塵裡。轉大法輪。即示 現大義也。華嚴經云。一微塵中。具足大千經卷。如一微塵。一切微塵亦復如是。此 之謂也。思之。初釋覺義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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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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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雙爪甲 香塵 鼻識 舌根 如初偃月 布在舌上,形如半月 味塵 舌識 身根 如腰鼓顙 遍住身分,如身形量 觸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