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臺灣銀行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試題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臺灣銀行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試題 "

Copied!
1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臺灣銀行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試題

進用職等/甄試類別【代碼】:八職等/海外法遵人員【K9505】、

七職等/法務/法遵/洗錢防制人員【K9511】

科目二:銀行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入場通知書編號:_______________

第一題:

X 銀行之董事甲有資金需求,擬向 X 銀行借貸二千萬元。請附理由及法律依據回答下列 問題:

(一)依銀行法之規定,X 銀行可否對甲為擔保授信或無擔保授信?【10 分】

(二)若 X 銀行有違反法令、章程或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時,依銀行法第六十一條之一規 定,主管機關除得予以糾正、命其限期改善外,並得視情節之輕重,為哪些處分?

【10 分】

第二題:

請附理由及法律依據回答下列問題:

(一)何謂銀行法所稱之「主要股東」?【5 分】

(二)商業銀行原則上不得投資非自用不動產。但何種情形不在此限?【10 分】

第三題:

請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 非公務機關之金融機構依法蒐集非由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應於處理或利用 前,向當事人告知個人資料來源,以及哪些法定事項?請分述之。【10 分】

(二) 非公務機關之金融機構依法蒐集非由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在處理或利用前,

於哪些法定情形下得免為向當事人告知?請分述之。【10 分】

第四題:

請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 非公務機關之金融機構為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哪些法定 情形下得限制之?【8 分】

(二) 為方便當事人拒絕行銷,非公務機關之金融機構於首次行銷時,應履行之法定義 務為何?【3 分】

(三) 非公務機關之金融機構依法利用個人資料從事行銷,而當事人拒絕接受時,該金 融機構應如何處理?【4 分】

第五題:

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下稱:評議中心)申請評議之金融消費爭議案件中,評議中心不 受理之事由有哪些?請說明之。【15 分】

第六題:

請說明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立法目的,並說明金融服務業在業務招攬、促銷,或與客戶訂 定商品契約前未充份說明商品性質、揭露風險、個資保護相關權利時,主管機關可依該法處 分(罰)對象與內容。【15 分】

注意: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卷,測驗入場通知書編號、座位標籤號碼、甄試類別、需才地區等是否相符,

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使用非本人答案卷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試卷為一張單面,非選擇題共 6 大題,請參考各題配分,共 100 分。

非選擇題限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於答案卷上採橫式作答,並請依標題指示之題號於各題指定 作答區內作答。

請勿於答案卷上書寫姓名、入場通知書編號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號。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不具任何財務函數、工程函數、儲存程式、文數字編輯、內 建程式、外接插卡、攝(錄)影音、資料傳輸、通訊或類似功能),但不得發出聲響;若應考人於測 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放置於桌面或使用,經勸阻無效,仍執意使用者,該節扣 10 分;

該電子計算器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答案卷務必繳回,未繳回者該節以零分計算。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本院將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範,以合法、合理、安全之方式,於特

TEL:(04)23592525 行政人員人事室分機 2416.

為釐清中華民國(臺灣)對第 12.04 條所為之承諾,提供金融服務之法人機

□第5款 經公職人員進用之機要人員 機要人員之服務機關: 職稱:.. □第6款 各級民意代表之助理

七、應檢人於術科測試進行中,對機具設備、工具或材料有疑義者,應當場提出,由 監評人員處理;測試後對於成績如有疑義,應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 則」第 54

七、應檢人於術科測試進行中,對機具設備、工具或材料有疑義者,應當場提出,由 監評人員處理;測試後對於成績如有疑義,應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 則」第 54

5 個資法第二十七條 非公務機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防止個

五、 經閱讀上開事項,本人已清楚瞭解貴會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所提供支各 項資料之目的及用途,同意本會於上開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 個人資料。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