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第 139 期通訊解題題目解答與評析
13901
在黑板上寫下正整數1, 2, ..., 2017,進行一次操作:選擇兩個數a, b,用5a3b, 7a9b替換a, b,則請問是否可能經過有限次的操作使黑板上的數變為4, 8, ..., 8068?如果可能,請說明操作過程;如果不可能,請說明理由。
【簡答】不可能達到
【詳解】因為經過每次操作後,黑板上所有數之和增加
( )
(5a3 )b 7a9b a b 11(a b )0 (mod 11) 即經過每次操作後,黑板上所有數之和模11相同。
原本黑板上所有數之和為
1 2 3 2017 2017 1009 10 (mod 11) 想使得操作後黑板上所有數之和為
4 8 12 8068 4 10 7 (mod 11)
操作前後黑板上所有數之和模不同,因此不可能。
【評析】
1. 先說明此題所應用的數學原理與解題想法:
如果經過多次操作之後可以達到題意要求,則必須保持操作的不變性,不 變性中很常加以檢驗的是”同餘” (mod k)相等。
本題利用操作前後黑板上所有數之和(mod 11)不同,說明不可能。
2. 以下列出一些基本的同餘性質給同學參考:
(1) ab(modn)abknn|ab。 (2) 反身性:a a(modn)。
(3) 對稱性:ab(modn)ba(modn)。
(4) 遞移性:a b(modn),bc(modn)a c(modn)。 (5) ab(modn),cd(modn)acbd(modn)。 (6) ab(modn),cd(modn)acbd(modn)。 3. 本題參與徵答者均作答正確,值得嘉許!
4. 本題參與徵答者有4人,皆拿到滿分7分:
臺北市仁愛國中鐘景翰同學、新北市永和國中柯志恩同學、
臺中市大墩國中張修展同學、新竹市實驗高中國中部鄭百里同學。
13902
求所有正整數a b c, , ,使得a b c, , 滿足( !)( !)a b a!b!c!。
(定義n! 1 2 3 (n 1) n,其中n為正整數)。
【簡答】( , , ) (3,3, 4)a b c
【詳解】記( )n 為n的質因數分解式中2的指數。
若a b ,不妨設a b 。顯然,b1且b2。 故c! ( !)( !) a b a! b! ( !)( ! 2)a b a! c a。 若a b 1,則(b1)! ! (b b 1)!b!c!。
因為c a ,在同除以b!後,可得 !
( 1)! 2
! b b c
b , 即(b1)! b 2 (b 1)(b2)c。
上式左邊是b1的倍數,而右邊不是b1的倍數,矛盾,故有 2
a b 。
再由( !a b! c!)( !)b (( !)( !))a b ,矛盾。不可能。因此,a b 。 從而,( !)( ! 2)a a c!。
顯然,a3,則3 | !a ,
可得 !
3 | ( ! 2) ( 1)( 2)
!
a c a a c
a
。
由於連續三整數的乘積為3的倍數,因此,c a 1或c a 2。 檢驗可知,只有c a 1時有解( , , ) (3,3, 4)a b c ,這是唯一的解。
【評析】
本題共6人參與徵答,有2人獲得滿分7分,平均得分4分。成績如下:
7分:台中市大墩國中 張修展同學、新竹市實驗高中鄭百里同學;
4分:台中市明德國中 廖桓毅同學、台中市明德國中劉宖芠同學;
2分:台北市仁愛國中 鐘景翰同學。
本題是難題,故作答同學較少,題型是屬於數論。作法是將a b, 分成a b 與 a b 討論。其中a b ,要先掌握原題目a b, 是對稱的,因此不妨假設a b ,進 而得出c a ,即可將原式同除以b!後,由兩側因倍數的關係得出矛盾,因此
a b 。a b 代入原式後,必須先觀察出a3,進而得出c a 1或c a 2, 即可得出唯一解( , , ) (3,3, 4)a b c 。
本題得2分與4分的同學都有做出正確解,但在說明上並不是十分完整,
所以各扣部分分數。本題得滿分7分的同學,都努力呈現完整的說明與論證,特 此嘉許。
13903
△ABC為銳角三角形,以AB為直徑的圓交AC於點D,交AB上的高CH所在 直線於點E、F,以AC為直徑的半圓交BD的延長線於點G,GF交以AB為直 徑的圓於點P,證明:
(1) B、C、D、H四點共圓。
(2) PE=PG。
【證明】
(1) 因為CH 為AB上的高,所以∠CHB=90, 因為AB為直徑,所以∠BDA=∠BDC=90, 因此∠BDC=∠CHB,故B、C、D、H四點共圓。
(2) 作AE、AF 、AG、EG,
由母子性質,得 AF2=AH AB ……(1) AG2=AD AC ……(2)
又B、C、D、H四點共圓,則AH AB AD AC ……(3) 由(1)(2)(3),AF =AG,∠AFG=∠AGF,
又AE=AF =AG,則∠AGE=∠AEG,
又∠PEA=∠AFP,則∠PEA=∠PGA,
因此∠PEG=∠AEG-∠PEA=∠AGE-∠PGA=∠PGE,
故PE=PG。
【評析】
1. 先說明此題所應用的數學原理與解題想法:
國中幾何題巧設輔助線是很重要的關鍵,如上證明,作AG、AE、AF , 就適當的構造三角形,就有三角形的全等性質,因此得出PE=PG。
2. 數學性質:
(1) 四點共圓的充要條件。
(2) 母子相似性質。
(3) 圓冪性質。
(4) 對同弧的圓周角相等。
(5) 等腰三角形底角相等。
(6) 三角形底角相等則為等腰三角形。
(7) 三角形一外角等於不相鄰兩內角和。
3. 新北市文山國中沈執中、新北市文山國中陳彥睿的作答清晰有條理,值得嘉 許。
4. 本題參與徵答者有3人,
其中得7分者有2人:
新北市文山國中沈執中同學、新北市文山國中陳彥睿同學。
其中得6分者有1人:
臺北市仁愛國中鐘景翰同學。
13904
從1,2,3...,10共10個正整數中任意選出若干個相異的數字,使得這些數字之和
為奇數,共有幾種選法?
【簡答】512
【詳解】偶數不論有幾個其和必為偶數,奇數則必須要有奇數個其和才能為奇數 偶數:2,4,6,8,10 每個有選或不選2種可能,故共有25 32種選法 奇數:1,3,5,7,9 當奇數選1個時有5種選法,當奇數選3個時有10種
選法,當奇數選5個時有1種選法,故共有16種選法。
綜合以上共有32 16 512 種選法
【評析】
由於此題難度不高,徵答情形十分踴躍,在31位應答同學中一共有11位 獲得滿分7分,分別為台中市大墩國中張修展同學、台中市明德國中廖桓毅同學 台北市延平高中郭杰穎同學、台北市東山高中林威辰同學、台北市興雅國中洪佑 全、莊子萱、蔡承諺、盧柏元四位同學、新北市文山國中沈執中同學、新北市永和 國中柯志恩同學、新竹市實驗高中鄭百里同學。
大部份的同學皆針對1,2,3...,10當中所取的數字個數採取討論,將每種情形 都一一列出,其中有些同學順利解出正確答案512種,但有些可能因為過程中 有所遺漏,導致最後答案較512種少。其中台中市大墩國中張修展同學的解法如 下:
若從1,2,3...,10共10個數當中任意選出若干個相異的數字使其和為奇
數,可以分成有取到1和沒取到1兩種情形,其中有取到1的情形,
代表2,3...,10中所取的若干個數其和為偶數,假設有X種;其中沒取
到1的情形,代表2,3...,10中所取的若干個數其和為奇數,假設有Y 種,所求即為X、Y之和,然而X、Y之和恰為2,3...,10中9個數字中任 意取若干個數的所有可能,即為2的九次方512種。
13905
已知小建從數字1,2,3,4,5,6,7,8,9中任意選(也可不選)幾個數字 收集起來(不管順序),則他的選法中,沒有收集到兩個連續整數的方法共有 幾種?
註:即求集合{1,2,3,4,5,6,7,8,9}的子集合的個數,且子集合中不含 連續兩個整數。
【簡答】55
【詳解】令an表示1~n個正整數中任意選(也可不選)幾個數字收集起來(不管 順序),且沒有收集到兩個連續整數的方法,
若某一收集有含n,則一定不含n1,即含n的方法數為an2, 若某一收集有不含n,則可以含n1,即不含n的方法數為an1,
即an an1an2,又a12,a2 3,可推得a9 89。
【評析】
1. 本題徵答人數為15人,全部答對得7分者有6人,特別值得嘉許,分別是 台中市大墩國中張修展、台北市仁愛國中鐘景翰、台北市興雅國中黃翊哲、
台北市興雅國中黃翊庭、台北市興雅國中蔡承諺、新竹市實驗高中鄭百里同 學。
2. 大部份的同學皆由列舉法求得答案,有少算的同學,會依其討論的方式是 否有條理酌予扣分;用遞迴方法算出答案的有:張修展及鄭百里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