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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是客家人7要會講客家話

「寧賣祖宗坑,不忘祖宗聲;寧賣祖宗田,不忘祖宗言」,要把這句諺語深 植人心,不要把自己的客家話丟掉不講,不要把自己的客家話忘掉。在客委會

(2002),91年度臺灣客家民眾客語使用狀況調查研究,主任委員序中說:

語言與文字是文化的載體,客家文化的生命內涵於客家語言系統中,因 此,語言的式微即是文化生命的式微,而文化生命的式微,則是族群消失 的關鍵。

族群消失,是非常嚴重的,我們承認有「客家族群消失沒有關係」觀念的客 家朋友,我們盡量的遊說他,推銷客家話給他。在客語返鄉歸屋下運動中,常有 訪視員被拒絕,那畢竟是少數,因為他潛在的客家意識已經消失了。在黃宣範

(1994)認為,他可能已經放棄語言與族群意識有任何關連,不再把語言當作是 族群意識的存在。大環境使他如此,那我們就建構講客語的大環境來影響他。

2. 客家話的傳承使命

提醒會講客家話的祖父母,還有父母親,在家中一定要講客家話;我們在客 語返鄉歸屋下運動中,常遇到很無力感的祖父母,他們感慨「我講客家話,孫子 回我國語,我若要求回孫子回我客家話,他們乾脆不跟我講話」,對的,我們必 須完全體諒祖父母們的處境,但是

孩子呱呱落地後,把他抱在胸前,並且從那一刻開始以母語和小孩說話。

這是紐西蘭毛利語官方網站的一句話,可惜我們的部分祖父母、父母,一時 不察,錯過了這母語黃金期,小孩不說母語的習慣已養成,所以我們必須用雙倍

7 客家基本法條文第二條第一款,指具有客家血緣或客家淵源,且自我認同為客家人者。

的時間、精力,將客家母語傳承給小孩,而且要堅持,這是客家長輩的使命,否 則小孩不學客家母語,就是語言消失的開始;不僅在家中要講客家母語,在社區 中聚會、慶典也要講,讓小孩在客家母語環境中長大,就不擔心客家母語消失了。

3. 以會講客家話為榮

我們的祖父母、父母,從小講客家話,認為講客家話無什稀奇,要講英語、

外國話才稀奇,外國人講客家話才稀奇,這是非常弔詭的矛盾觀念;現在大部分 小孩已不講客家話了,我們聽到小孩講客家話也覺稀奇,現在開始我們也來對會 講客家話的小孩,予以大加讚揚、肯定,讓小孩以講客家話為榮,讚揚的話可以 這麼說:

阿姆喲!這毋知麼人个細人仔,恁會講客話!

讓小孩本身感覺到,

(1)我會講客家話,居然會受到大人的讚美 。

(2)我要繼續講客家話,得到更多大人的讚美。

旁邊不會講客家話的小孩同儕,聽到大人讚美講客家話也受到感染,

(1)講客家話也可得到讚美,我也會講客家話啊!

(2)我也可以講得跟他一樣好啊!

讓小孩有意願繼續講客家話,在教育心理學上謂之正面加強,直到長大為人父 母,將客家話溝通無礙後,才有能力在家庭中做母語傳承的使命。

(二)族群客家意識 1. 弱勢族群不以為恥

多元文化8、族群意識,皆因弱勢族群而起;任何國家皆由多族群組成建立,

8 多元文化主義(多元文化政策)是多民族社會用以管理文化多元性的公共政策,它採取官方 手段在一個國家內部強制推行不同文化之間的相互尊重和寬容。多元文化政策強調不同的文化 各有其獨特性,事關接納其他民族時尤其重要。這個詞最早在 1957 年用來描述瑞士的政策,

在 1960 年代末期被加拿大接納,並且擴散到其他英語國家。

既是多族群,族群人數就有多寡,弱勢是因為人數少或較偏鄉,不是因為族群低 賤;少數族群也是國家一份子,亦有其平等地位;多元文化的興起,讓現代國家 一方面立法保障少數民族基本權利 ,另一方面則推動多元文化教育,台灣立報

(2013)在<還我母語20年客家意識抬頭>說到,

馬英九引用他的客語老師彭欽清看法表示,不論是「還我母語運動」

或現正推動的《客家基本法》草案,基本精神都是爭取「平權」而非 「特權」。

所以客家族群算是弱勢族群,但基本權利是平等的,可以大聲說,我 是客家人,不要再當「隱形人」了。

2. 尊重多元文化

在譚光鼎,國立空中大學教授的多元文化教育中指出,多元文化係指不同種 族或族群,所產生的不同文化,在同一國度或區域同時出現,並融入當地的生活 中,便是多元文化;多元文化社會應容許各族群保留其文化歧異性及特性,是一 個整合的社會而非同化的社會。各族群間應揚棄對立及排斥性的族群意識,相互 尊重彼此的價值觀,重新建立和諧的族群關係,所以原住民文化、客家文化、閩 南文化、外省族群,理應如此。

文化多樣性是人類的一項基本特性,亦是人類的共同遺產,在王保健博士論 文(2011)中認為《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第一條這樣強調,文化多樣性是人類 的共同遺產,應當從當代人和子孫後代的利益考慮予以承認和肯定;文化多樣性 對人類來講,就像生物多樣性對維持生物平衡那樣必不可少;《世界文化多樣性 宣言》第4條強調,尊重少數人群體和土著人民的各種權利,任何人不得以文化 多樣性為由,損害受國際法保護的人權或限制其範圍;第5條強調,每個人都應 當能夠參加其選擇的文化生活和從事自己所特有的文化活動,但必須尊重人權和 基本自由的範圍內。客家基本法第一條也強調,保障客家族群集體權益,建立共

存共榮之族群關係。

客家族群應有這種意識,客家文化在平等、瞭解、尊重之中,建立起客 家文化和其他族群文化之間的交流平台,彼此互相尊重。不鄙視更少數族群,也 能在多數族群中,找到自己的定位,爭取平權而非特權。

3、多舉辦、多參與、多認同

多舉辦客家活動,多參與客家活動,才能產生認同,有認同才能產生 愛,有愛才有隸屬感,有愛才會遷就,遷就使用客家語;客家活動中,要 特意使用客家語,讓客家語滲透到整個文化活動中;在黃宣範(1994.1)這 麼認為,語言常常被凸顯為族群的存在(being),行為(doing)以及知識

(knowing)的核心部分,這是我們說「語言是族群意識的象徵」時的意義

(Fishman 1972),所以我們在文化活動中,必須強調全程使用客家語。

4. 推舉政治人才參政

黃宣範(1994)在《語言、社會與族群意識》內容大綱中如是說,語言 是一種權力,一種意識形態,語言與政治實有很深切的依存關係。國家機 器運作必須靠語言切入,從陳美如(2009)中談到語言政策與統治者的連 結,

(1)荷、西時期以羅馬拼音傳教,造成後來國民政府推行國語運動的阻礙。

(2)明鄭時期以漢文教授原住民,能讀書者免其力役為誘因。

(3)清領時期,劉銘傳設立西學堂、番學堂,語言課程皆以漢文為主,甚 至以語言習得將原住民分為生番、熟番。

(4)日據時期,推行以日本語為「國語」的政策,並推行皇民化運動,讓 會講日語者受到各種優待,甚至影響了國民政府的語言政策。

(5)1945年以後國民政府的語言政策,為了推行政策的方便更是「國語獨 尊,壓抑方言」,以致於造成今天各種文化、方言的流失,必須花數 倍之時間、精力來復甦。

(6)1980年代以後,語言變成政權擴張的工具,許多民意代表在國會及議

會以語言做為政爭的工具,其中閩南語使用人口多,從政人口亦多,因 而不自覺染上「閩南語的沙文主義」。

從上面六點可知語言就是權力的意涵,為了要平衡發言權,增加能見 度,客家族群必須占有足夠的從政資源,才有足夠的後盾,暢言尊重少數 族群文化、語言,否則就像鄭良偉(1990)說的,族群語言失勢,亦意味 其文化、政治力的失勢。失勢就走向滅絕;客家族群意識應將如巨石,深 嵌此危機,世世代代警惕。

5、 透過立法提升語言的地位

台灣邁向多元文化,應學習國際先進國措施,在陳美如(2009)中引 用(洪鐮德,1995)一句話

瑞士憲法中即明訂法語、德語、義大利語及羅曼西語為國語;

美國1960、70年代多元文化勃興後,不斷透過雙語教育的立法,為 多元文化社會努力(BilingualAct,1968,1974,1978,1984,1988);

位於南半球的澳大利亞參議院並通過多語言多文化的「國家語言政 策」;台灣鄰近的新加坡亦配合境內的人口將英語、華語、馬來語 和淡米耳語同時訂為官方語言。

2010年1月,客家基本法通過,在第六條中,定位在加強客家語言、文 化,有獎勵措施而無強制作用;在第七條中增訂「客家事務相關類科」,加 考筆試無口試,所幸2012年考試院已研擬在往後高普考加考口試;在第九 條中提供公事客語無障礙服務,有持續推動、道德勸說,故在提升語言位 階上還是不足,要使客家語入憲成官方語言,還得加把勁。

6、 強化客家的經濟力

在黃宣範(1994)認為,外省人在文教、經濟上無疑地是個優勢族群;

相對的客家族群在文教、經濟上是弱勢的;由於清領時期的清政府對客家

族群的「渡台禁令」,使得客家族群比閩南族群晚到,經濟也晚起步,且 人口數也相對少數,所以客家族群的經濟體系上亦不如閩南族群。在范振 乾(2002)說到,從1950代起,國民政府「犧牲農業,發展工業」,於是 散居全台的客家族群為了生存,移往台北都會區,由於語言的差異,除了 以華語溝通外,也要學閩語融入閩南族群社會,來避免受到排擠與歧視。

現今的英語為國際語言,我們也是為了打入全球最大的經濟體系,必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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