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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文獻探討,研究者發現教學效能一詞因不同的研究者的目的、重點、與 觀點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稱與意義。而其定義大致可分為三種,一種是偏重於教師 教學效能信念方面,其內涵可分為一般教學效能信念及個人教學效能信念二項。

第二種是偏重於個別教育情境中教學歷程及師生互動關係的分析。第三種則是教 學生產力方面(張俊紳,1997)。而本研究所指之教學效能較偏向第一種,即教 學效能信念,或部份學者所稱教學自我效能(孫志麟,1991;劉威德,1994,轉 自馮綉雯,2002)、教師效能(顏銘志,1996)、教師效能感(馮莉雅,1997)

等。以下就各研究者的觀點簡述如表2-3:

表2-3 各研究者對教學效能的定義

研究者 教學效能的意義

Ashton 等人(1982)

認為教學效能之意義為教師認為自己有能力對 學生之學習與成就有正面的影響之信念,即是完 成教學責任之信心。教師自我效能包含三個向 度:個人效能、教學效能、個人教學效能。

Gibson and Dembo(1984)

將Bandura 的自我效能理論應用到教師效能上1.

效能預期(即自我效能信念)是指教師對自己能 夠影響學生正面改變的能力之評價與信念。2.結 果預期(outcome expectancy)是反應在教師相信 能控制環境的程度:不管學生的家庭背景、智 商、學校環境如何,都是可以被教導的。因此教 學效能又分為兩部份:1.個人教學效能(personal teaching efficacy):指教師對自己所具有幫助學生 學習的教學能力和技巧之信念。2.一般教學效能

(general efficacy):指教師對自己能夠克服環境

(如家庭環境背景、父母改的影響)改變學生的 能力之信念。

Hoover,Bassler andBrissie 等 人(1987)

主張教學效能是教師自認本身的教學能力和專 業知識能影響、幫助學生學習的信念。教學效能 顯示一位教師對本身教學能力的自信程度

Newman,Rutter andSmith

(1989)

為教學效能是指1. 教師對於教學是否能增進學 生學習成就的知覺(perceptions)。2.教師對於自 己的教學能否引導學生成功學習的自我評斷與 知覺。

Cavers(1989)

教師相信他們有能力影響學生表現的一種信

表2-3 各研究者對教學效能的定義(續)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相關文獻,部份引自馮綉雯(2002,頁63)

依據表2-3我們可以歸納發現,大部份的研究者對於教學效能的定義較傾向 第一種定義,偏向教師教學效能信念方面,即教師之自我效能感如,Ashtor

(1982)、Gibson & Dembo(1984)、Hoover,Bassler and Brissie 等人(1987)、

Newman,Rutter& Smith(1989)、Cavers(1989)、孫志麟(1991)、周新富(1991)、

梁茂森(1991)、劉威德(1994)、馮綉雯(2002)等。其他有傾向第二種定義 偏向於個別教育情境中教學歷程及師生互動關係的分析,即教師對學生影響力之 評估如,林海青(1996)、施承宏(2000)。偏向第三種教學生產力方面,即教 學效能是教學之有效性如,蔡貞雄(1990)、吳清山(1991)、蕭金土與汪成琳

(1993)、李俊達(1997)。較為全面性與綜合性的定義如,張俊紳(1997)。

本研究受限於研究者時間、經費等各項客觀因素之考量,僅就教師自我效能 的部份進行調查與研究,故採馮綉雯(2002)對教學效能之定義:教師對自己教 學能力的肯定,並能在教學過程中,依照學生差異,安排適當且有效之教學活動,

達成教育目標的主觀知覺及評價。並使用其所編製之問卷進行擴充編修後,進行 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