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臺灣各級教育的相關政策與改革來看,如:能力分組、常態編班、小班 教學、多元入學、繁星計畫等等,其目的即在改善原有追求管理與效率,忽略學 生個別差異對學習所造成的影響,期使每一位學生都能達成符合其能力的學習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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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而九年一貫課程政策的推動,由課程標準到課程綱要,由中央課程發展權力 到學校本位的變革,亦在在突顯學生受教主體性的被重視與肯定。綜合上述,目 前相關政策改革,可發現與所謂的「適性教育」(adaptive education)的概念息 息相關 (游進年,2009),可見適性教育是適應學生個別差異的一種教育措施。
以下就適性教育及相關教育措施加以探討。
適性教育旨在提供學習者切合其個別特質和需求的學習,以發展個人自我 潛能,進而得以自我實現。由於學習者的特質極具多樣性,其能力、性向、興趣、
經驗、風格、文化等均有所不同,因而具有不同的學習需求,教師必須配合這些 差異進行教學,讓每個學生都能成功學習。此為適性教育的基本主張,向來為各 國奉為所有學校層級教育之圭臬(黃政傑、張嘉育,2010)。
基於適性教育係以學生之個別差異為基礎,游進年(2009)進一步提出適性 化教育具有五個特徵:1.充分了解並尊重每一位學生的個性和智能;2.讓每一位 學生獲得與其能力相稱的學習結果;3.依據個別學生的學習能力,擬訂其學習計 畫與成就參照標準;4.提供文化不利、弱勢或學習困擾的學生必要的指導與協 助;5.運用多元的教學方式,以符合不同學習型態需求的學生。
提供每一位學生適性教育的機會即是實現教育機會均等的理念,即讓每個 學習者不因個體成長與發展中個別差異而造成學習上不平等的現象,因此教學者 應關注學習者的差異,並予以因應,以達到適性教學的效果。Glaser在1973年曾 探討教學的個別化(the individualization of instruction),指出一個適性的教育模式 可以提供一個廣泛的範圍和形式的教學方法和成功的機會。而替代的學習方法是 適性的,並以某種方式滿足每一個人的知識,包含他的背景,天賦,興趣,和他 過去的表現。而依據Waxman(1985)的研究也指出,適性教育明顯的影響學生的 學習成果,且對個別學生來說調整式的教學比傳統的教育方法更有效。
綜合上述,適性教育是為了適應學生的各種內、外在因素所造成之個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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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所衍生的一種教育方法,其對學生的調整式的教學方法,比傳統的教育方法 更有助於學生的學習成果。
從教育政策及學校層面看適應學生個別差異的教育措施,即是一種適性教 育的實踐。臺灣的教育於1968年延長九年國民教育以後,原來初級中等教育階段 教育由選擇的教育(selective education)演變成為未選擇的國中教育,因此,學生 的個別差異,無論在程度上或性質方面均益形加劇,為適應學生個別差異,以恢 宏國民教育功能,曾經試採若干措施,諸如能力分班(ability grouping),學科成就 分班(subject achievement grouping),升學與就業分班、益智班、資源教室等。由 於國小與中互相連貫,為九年國民教育,其功能相通,其課程一貫,因此在國小 階段也相應採取若干措施以資適應,其中最顯著者為特殊班級的成立,諸如肢體 殘障班級、啟智班、資賦優異兒童教育的實驗(林生傳,1980)。由此可見,過去 臺灣教育針對學生個別差異的適應,往往採用分流的教學組織型態,在普通教育 採能力分班,而特殊教育方面則是採將特教學生安置於特教學校或特殊班中。
然近年來臺灣的教育隨著世界教育的改革潮流,近年來也經歷了許多變 動。普通教育從過去的能力分班的教學組織型態,改變為常態分班的融合各種類 型學生的教學組織型態,特殊教育亦從「隔離式」的教育安置,改變為「最少限 制」的教育安置,可知近年來教育的趨勢已從過去的「分流」的教育,漸漸走向
「融合」式的教育。然常態化、融合式的教育型態,對學校與教師的教學品質及 學生的學習成效如何兼顧,不啻是個挑戰,因此,游進年(2009)指出近年來教育 部推動與適性化教育有關的中小學政策,在國民教育階段包括「發展小班教學」、
攜手扶助計畫(目前改稱為「補救教學方案」)與課程改革等等。在特殊教育方面,
在特教法規及融合教育之推動後,對適應學生個別差異的關注與日俱增,其重要 教育措施,如個別化教育計畫之實施,即為使學生發展最大潛能之特殊教育措 施;而目前更積極推動特殊教育新的課程綱要,以求與九年一貫課程接軌,其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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軌之配套措施,除為適應特殊學生之特殊需求,特殊教育課程綱要在七大學習領 域之外,另外增加「特殊需求領域」,成為八大學習領域,而七大領域之能力指 標又依障礙輕重分為「認知功能輕微缺損」及「認知功能嚴重缺損」,將九年一 貫之能力指標加以調整或刪減,可見特殊教育為確實達成「融合教育」及與普通 教育接軌之教育理念,在針對學生障礙之需求,亦努力的調整課程以求適合特殊 教育學生之學習。
援此,適性教育之實施不只需要從教學者著手,課程政策、教育方案、班 級型態等等教育政策均對適性教育之實踐有所影響,而學生的「作業」方面,雖 然教育部並無明文規定作業指定的相關法規,但幾乎各校均會透過校內的校務會 議訂定作業抽查辦法,以臺中市北區省三國小在2007年訂定之作業抽查實施計畫 為例,其訂定之依據有為:依據教育部改進國民中小學學生作業指導實施要點,
及學校本身的校務實施計劃。而其目的在於加強正常教學,落實學生定時完成作 業,提升學習效果,以及明瞭教師作業批改情形,作為改進教學的依據。因此學 校及教育政策對教師實施適應個別差異的作業指定來說,雖然能讓師生對「作業」
更加重視,卻也可能讓教師欲執行適應個別差異之作業指定時遇到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