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教師在書法教學時,所遭遇到的困境有哪些(請依困難程度分別填上1、
2、3、4、5)? 結果如表 4- 10所示:
表4 - 10 書法教學所遭遇到的困境統計表 ( N = 555 )
書法教學所遭遇到的困境 人數 平均數 排序
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後書法教學時間被排擠以致無時間實施 409 1.28 1
書法教學專業能力不足 409 1.35 2
對書法教學法不熟悉以致教學效果有限 409 1.57 3 對書法教學評量的方式不了解以致書法教學評量流於形式 409 1.85 4 欠缺適合的書法教科書或練習簿可使用 409 1.92 5
遺失值 146
附註:此題為排序題
由表4 - 10統計結果得知,困難程度依序為:
(一)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後書法教學時間被排擠以致無時間實施,平均數為 1.28;(二)書法教學專業能力不足,平均數為1.35;(三)對書法教學法不熟悉 以致教學效果有限,平均數為1.57;(四)對書法教學評量的方式不了解以致書法 教學評量流於形式,平均數為1.85;(五)欠缺適合的書法教科書或練習簿可使用,
平均數為1.92。
此外,以上五個選項平均數為M=1.28-1.92間,代表此五個選項之困難程度,
對本問卷之台東縣教師來說,困難程度都是屬於較高的。
由以上分析資料可知, 目前台東縣國小教師在書法教學時,所遭遇到的困境,
以「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後書法教學時間被排擠以致無時間實施」列為第一,與施
翔友(2004)、陳生步(2004)的研究結果相近,教育部(2003)公佈之九年一貫 課程綱要中之語文領域部分,以實施要點所佔之領域學習節數來換算,三、四年 級最多八節,五、六年級最多九節,扣除鄉土語言及英語各一節,國語部分僅剩 六節及七節。與教育部(1993)公佈之國民小學課程標準中,國語的九至十節明顯 減少三節,導致「書法」在語文教學被犧牲,形成教師無多餘時間實施,或當作 回家作業,或以綜合、藝術人文節數,或表4-1得知,利用導師時間、午休時間、
課業輔導時間實施,甚而不實施。書法教學困境面臨在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後,對 書法教學並不太重視,從其「寫字與識字能力的教學指標」可看出對書法教學指 標並不多,硬筆教學指導的時間都嫌不足。
「書法教學專業能力不足」列為第二,目前教師在師範體系之師資養成教育 中,以書法為背景之大學教師不多。吳玉華(1999)認為,書法是一個技巧性相當 高的藝術,老師的書法素養與學生學習成效有密切關係。另陳生步(2004)認為師 資培育單位所提供的書法課程進修機會不足;或因為與本身就讀的科系性質差異 過大,以致參與相關進修的意願不高。然而國小目前仍採包班制教學 教師必須具 備各學習領域的教學知能,隸屬於語文領域的書法課程,大多數亦由級任教師擔 任教學。然而,語文領域的基本能力除識字與寫字外,尚包括注音符號、寫作能 力、聆聽能力、說話能力,且因大部分級任教師皆未具備書法教學的知能,以致 形成學生草草寫完練習簿,而老師也快快圈完作業簿,更無所謂「講解」與「示 範」教學可言。
吳玉華(1999)在「師院書法養成教育之研究」中,歸納出當前國小書法教學 成效不彰的主要原因,乃於國小教師欠缺書法專業知能與書法教學技巧,進而對 於書法教學抱持著放任的態度,以上問題若無法解決,國小書法教學就難以落實。
此外,張順誠(2002)在「屏東縣國民小學書法課程實施現況調查研究」結論 中,亦認為國小教師在實施書法課程時所遭遇的困難中,教師書法書寫能力不足 即是其中之一。
教師進行書法教學需具有書法理論和實際教學的雙重特點,對一個書法教師 的基本要求而言,書法知識和書寫能力的要求也應具備。一般來說,書法教學者 應有三個方面:首先是書法專業知識,包括書法發展史、書法理論、書法美學、
文字學和書法創作及對書寫工具的認識和掌握等,這是正確把握書法藝術及其創 作的思維系統的理論。其次是教育學知識,即教育學、心理學及教學法等知識,
這是成功的書法教學必須具備的教育學理論。再是與書法相關的學科知識,如哲 學、文學、邏輯學、藝術等,這些相關學科影響著書法的發展,也影響著書法教 師的人品和書品。
所以,陳生步(2004)亦認為,師資培育單位提供的書法課程規劃,若無法滿 足國小書法教學師資之所需, 並進一步反應國小教師擔任書法教學專業的必要 性,則國小書法教學的未來堪慮。
至於排序第三的「對書法教學法不熟悉以致教學效果有限」,教師本身要先
培養對任教科目的教學能力,才能針對學生的程度與需要,運用各種教學方式,
進行教學設計,並達到學習效果。洪文珍(1991)教學方法常隨著教材內容、教 學目標、教學情境而改變,沒有一種教學方法放諸四海皆準。一般書法教學應以 書寫技能為主,並以練習教學法、示範教學法與欣賞教學法為中心,教師以示範、
臨寫、自運,抑或書空、描紅等方法進行教學。
隨著時代潮流演進,書法的實用性,漸次為電腦科技所取代,一般小學教師,
若本身未能接受良好的書法教學訓練,在現有國小資訊教育與外國語文的強勢推 波助瀾下,寫字課多被忽略,或彈性帶過,書法課程的實質意義將受到莫大的衝 擊。
排序第四的「對書法教學評量的方式不了解以致書法教學評量流於形式」,
洪文珍(1991)認為書法教學評量與教學目標一樣分成認知、情意、技能三類來評 量,隨著年級的不同,三者的比例亦有所不同,以技能來說,隨著年紀的增長是 逐步提高的,評量包含人、時及工具:(一)人:分成老師、學生自評、學生他 評;(二)評量時間:又可分為教學前、中、後。其中形成性與總結性評量並用;
(三)評量工具:包括觀察、訪談、自白(口頭或書面)、評量表、教師自編問 卷及客觀測驗。
此外,洪文珍(1991)在書法作業批改基本原則認為:(一)批改作業重點與 作業前之課堂教學配合;(二)用朱墨液或紅色廣告顏料批改,改中有批,多鼓 勵增強,凡佳構、妙筆,除打「○」外,適當的寫幾句讚美或鼓勵的話;(三)
必要時,教師在一旁寫正確的點畫或一個範字。
余益興(2002)歸納整理書法作業批改的原則,有以下幾點:(一)與學習目 標配合:如教基本筆畫的書寫,應把批改重點放在點畫書寫的正確與否, 起筆、
行筆、收筆的書寫過程,對於結構、墨色則暫不過度要求;(二)當場批閱:教 師應當著學生面前,一邊批改一邊分析學生筆法結構的問題,如有筆法不正確,
應將正確的筆法書寫在旁,示範給學生看,學生的印象則更為深刻,效果亦更為 顯著;(三)批改要明確:透過批改符號的使用,加圈、加點畫、書寫範字、短 評,都要讓學生明瞭易懂,方能發揮批改的功用;(四)使用毛筆和朱墨:為了 區別學生書寫與批改之處,使用朱墨應更為明顯,而批改的工具應盡量以使用毛 筆為宜;(五)改中有批:適時加上短評,以補改之不足,為使學生充分瞭解, 使 用語詞應以簡潔為主;(六)評定等第或分數:老師給於評定等第或分數,給予 適當且兼具鼓勵性質的成績,可激勵學生的學習;(七)牽手引導學生書寫:學 生透過教師的牽引,親身加以體會,領悟書寫的要領與方法;(八)書寫過程之 態 度:書法作業的批改,勿僅注重書寫的結果,應考量學生學習的態度,以及書寫 用具準備齊全與否等。
上述書法作業評量及批改的原則與方式,常因教師本身書法書寫能力受限的 因素,如:用毛筆批改、書寫範字、加註簡短評語、牽手引導等而受影響,相對 的給學生的回饋就不多,當然陷入教學無法突破困境。
此外,排序第五的「欠缺適合的書法教科書或練習簿可使用」,根據林麗娥
(1999)與洪文瓊(1997)的調查研究指出,一半以上的國小只採用練習簿而未採 用書法教科書,可見書法練習簿在國小的使用率相當。吳東壁(2004)研究指出,
目前各國小所使用的書法教材,通常以民間出版社所印製的習作簿做為教材,許 多因素使教師很少能依照教材綱要或能力指標來編寫教材,例如教師本身的書法 知能、編寫教材花費的時間、經費以及對學生的合適與否……等,因此忽略教師 編選書法教材的專業能力,用坊間現成出版的習作簿成為普遍的現象(轉引自陳 生步,2004)。
黃宗義(1996)在「台灣的書法教育與寫字教學」中指出:臺灣書壇、諸多活 躍在書壇的書法家、學者、教育行政部門無法正視並編撰出一套適合教學之教材?
說明了國小教師使用書法練習簿的普遍性,也了解到教師實施書法教學時,欠缺 一套合適書法教科書或練習簿的困境。
所幸近年來,仍有學者如李秀華(2004)者,鼓舞著一群醉心翰墨、熱愛書法 的後進,縱橫在書海之中,指導並投入更多書法教學課程活動設計,期使在教學 中,得到一片之驚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