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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03)發布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語文學習領域中,其基本理念為:

培養學生正確理解和靈活應用本國語言文字的能力。期使學生具備良好的 聽、說、讀、寫、作等基本能力,並能使用語文,充分表情達意, 陶冶性情,啟 發心智,解決問題。並培養學生有效應用中國語文,從事思考、理解、推理、協 調、討論、欣賞、創作,以擴充生活經驗,拓展多元視野,面對國際思潮。進而 激發學生廣泛閱讀的興趣,提昇欣賞文學作品的能力,以體認中華文化精髓。同 時引導學生學習利用工具書,結合資訊網路,藉以增進語文學習的廣度和深度,

培養學生自學的能力。

為拓展學生多元視野及面對國際思潮,語文學習領域包含本國語文、鄉土語及 英語的學習。本國語文為基礎工具,宜循序漸進,培養學生具備:聆聽、說話、

閱讀、作文、注音符號應用、識字及寫字的基本能力。而有關國小階段「識字與 寫字能力」之分段能力指標,屬於二階段分別階段如表 2-2:

表 2-2 國小階段「識字與寫字能力」分段能力指標與分段能力指標內涵:

識字與寫字能力

分段能力指標 分段能力指標內涵

D-1-1 能認識常用中國文字 1,000-1,200 字。

1-1-1-1 能認識常用中國文字 1,000-1,200 字。

1-1-3-2 能利用部首或簡單造字原理,輔 助識字。

D-1-2 會使用字(辭)典,並養成查字(辭) 典的習慣。

1-2-3-1 會利用音序及部首等方法查字 (辭)典,並養成查字(辭)典的習慣。

D-1-3 能概略認識字體大小、筆劃粗細 和書法美觀的關係。

1-3-2-1 能欣賞教師及同學的字。

1-3-2-2 能概略認識字體大小、筆劃粗細 和書寫美觀的關係。

D-1-4 能養成良好的書寫習慣。 1-4-1-1 能養成良好的書寫姿勢(良好的坐 姿、正確的執筆和運筆的方法),

並養成保持整潔的書寫習慣。

1-4-2-2 能正確的使用和保管寫字工具。

D-1-5 能認識楷書基本筆畫的名稱、筆 順,並掌握運筆原則,練習用硬 筆書寫。

1-5-1-1 能掌握基本筆畫的名稱、筆形和 筆順。

1-5-1-2 能正確認識楷書基本筆畫的書寫 原則。

1-5-1-3 能用硬筆寫出筆順正確、筆畫清 楚的國字。

1-5-1-4 能寫出楷書的基本筆畫。

1-5-2-5 能認識楷書基本筆畫的變化。

1-5-2-6 能配合識字教學,用正確、工整 的硬筆字寫作業和寫信。

D-1-6 能激發寫字的興趣。 1-6-10-1 能激發寫字的興趣。

1-6-10-2 能自我要求寫出工整的字。

D-2-1 能認識常用中國文字 2,200-2,700 字。

2-1-1-1 能認識常用中國文字 2,200-2,700 字。

2-1-3-2 能利用簡易的六書原則,輔助認 字,理解字義。

D-2-2 會查字辭典,並能利用字辭典,

分辨字義。

2-2-3-1 會查字辭典,並能利用字辭典,

分辨字義。

2-2-8-2 會使用電子字典。

D-2-3 能概略了解筆畫、偏旁變化及結 構原理。

2-3-2-1 能流暢寫出美觀的基本筆畫。

2-3-2-2 能應用筆畫、偏旁變化和間架結 構原理寫字。

2-3-2-3 能用正確、美觀的硬筆字書寫各 科作業。

D-2-4 能養成執筆合理、坐姿適當,以 2-4-1-1 能保持良好的書寫習慣(正確的坐

及書寫正確、迅速、保持整潔與

3,500-4,500 字。

3-1-1-3

筆順。

、 獨 立 思 考 與 解 決 問 題

應用語文 獨立思 考,解決 問題。

識 字 與 寫 字能力

1-6-10-1

能激發寫字的興 趣。

1-6-10-2

能自我要求寫出 工整的字。

1-6-10-1

能激發寫字的興趣。

資料來源:整理自教育部(2003)發布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由以上資料可以發現,書法教學在教學內涵上是依據分段能力指標並最終目 的為達成十大基本能力搭配,其能力的學習是漸進式的,由基礎的認識、概念、

良好習慣進而了解筆畫、結構變化,欣賞、辨識,最後可激發自我寫字興趣。

李進裕(2000)將九年一貫課程與八十二年版的課程標準作比較,提出書法(寫 字)的新規定有:(1)重視識字與寫字能力的結合;(2)第一階段【一至三年 級】加入掌握基本筆畫「名稱」及基本筆畫的變化;(3)硬筆與毛筆書寫能力的 融會;(4)首度加入墨色的認識;(5)加入認識各種書體及書法名家介紹;(6)

欣賞的課程目標更明確;(7)應用課程更明確;(8)書寫格子放大;(9)應用 筆畫、偏旁變化和間架結構原理的規定更明確。

余益興(2001)曾比較過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與82年版之國民小學課程標準之書 法教學部分的差異性:

1. 基本能力取代教學目標

九年一貫課程採用三個階段之基本能力指標取代八十二年版課程標準訂定 之總目標和分段目標。

2. 延續國中階段課程

九年一貫課程強調國民教育階段課程之連貫性,避免不當之重複,改進國 民教育課程之ㄧ貫性與統整性,書法課程部分亦是秉持此原則,改列出三個 階段之學習內容。

3. 統整與聯絡教學

書法的學習可以把筆畫、筆順、間架結構、執筆、運筆、行氣等原理和方 法,運用在各科作業的習寫。在各種機會場合,表現正確、熟練、流暢、整 潔、美觀的字體,此乃統整與聯絡教學的表現。

運用書法學習基本原理,欣賞碑帖和書法作品,即是從認知的基礎為出發 點,以正確、美觀的能力,來欣賞自己和他人的書法作品,培養審美的能力 ,促進學習的遷移,更能兼具統整各學習領域。

4. 結合日常生活的實用性與應用

九年一貫課程明確且具體提到,配合不同場合和需要,用毛筆字書寫通知 、海報、春聯等,表現不同書寫風格。82 年版課程標準寫字綱要提及書法應 用之練習,但在教學實施要點、教學評量等內容,均未見書法應用的施行。

5. 書寫格子大小

八十二年版課程標準規定,國小第三學年書寫格子是 6 公分見方,第四學 年起採用 8 公分見方,不符合學生心理發展。九年一貫書法課程公佈之書寫 格子,第三學年起以 8-12 公分見方,第五學年起約 6-7 公分見方。顯示九年 一貫書法課程已留意此問題,考量學生生理發展。

6. 以學生為主的評量方式

九年一貫課程以「學習評量」取代「教學評量」,在改變教師為學習主體 的觀念,強調學生才是學習的主導者,以學生為本位。書寫能力的評量,除 兼顧認知、技能和情意,並能依據寫字基本能力標準,選用是適當評量方法

九年一貫課程中,科目合併成七大學習領域,教學總時數減少,領域內容增 加,語文教學時數確實減少,小三至小六的語文教學時數,每週只有六、七堂課,

太多教師陷入一週六節課泥淖中,沒有指係閱讀相關語文能力指標,直覺課程減 少,相對就將書法省略掉。在課程綱要中不難發現寫字教學相關規定,從教材編 選原則、教學原則、能力指標及學習評量,都有明確規範及指示,節錄如下(黃 啟仁,2006):

1. 教材選編方面:

(1)寫字教材應配合單元教材習寫之生字為基礎,硬筆與毛筆並重。

(2)第三學年起除硬筆字書寫練習外兼習毛筆字,教材除寫字姿勢、執筆、

運筆方法、臨摹要領外,並以基本筆劃與筆形、筆順、筆劃的變化、

間架結構與搭配要領為基礎訓練。

(3)書體:第一階段以楷書練習為主,第二階段(第五六學年)宜練習 辨認行書。

(4)字體大小:毛筆字之練習第一階段(第三學年)起開始練習大楷毛筆 字,格子以八至十公分見方為度,可採九宮格米字格或田字格,第二 階段(第五學年)起兼習中楷格子大小以六至七公分見方為度,第七 學年起除中楷、小楷外練習簡易行書。

(5)各年級硬筆、毛筆寫字教學宜編寫或編選字帖、練習簿,以學過生字 為原則。

2. 教學原則:

(1)寫字教學應依據寫字基本能力指標,規劃教學內容以培養學生寫字知 識、技能、習慣、態度,並以鑑賞與實用為重心。

(2)硬筆毛筆寫字教學應就描紅臨摹自運與應用等進階。

(3)三年級以後毛筆寫字教學,得視教學需要,規劃定時教學時數,或配 合綜合活動,利用社團延伸教學。

3. 能力指標:

(1)第一學習階段:能寫出楷書的基本筆劃;能認識楷書基本筆劃的變化;

能概略認識字體大小、筆劃粗細和書法美觀的關係。

(2)第二學習階段:能掌握楷書的筆劃、偏旁搭配、形體結構和書寫方法;

能掌握楷書組合時的筆劃變化;能認識筆勢間架形體和墨色;能欣賞 楷書名家(歐、顏、柳、褚等)碑帖;能辨識各種書體(篆、隸、行、

楷)的特色;能欣賞行書的字型結構;能知道古代書法名家相關的故 事。

4. 學習評量:

書寫能力的評量,宜參考階段學力指標,兼顧技能與情意,並考察正確 及美觀,其考察項目和內容,宜根據寫字基本能力標準或「語文基本能力量 表」,選擇適當的方法評量。

依據朱錦娥(2000)在國中學生書法態度之研究指出,學校及教師不重視書法,

所以學生對書法學習的態度也就不夠積極,李進裕(2000)也提出九年一貫課程語 文領域之份量雖還是七大領域中所佔節數最多,但是在其他語文課程的擠壓及學 科壓力之下,書法課會不會在課表中消失或最後淪為選修課程?

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有關書法教學之規定條文,能力指標分成三階段來寫,

而不是清晰的各年級指標,好處是留給教師有發揮的空間,但是目前相關書法教 材及教科書非經教育部審定,所以大多需經由老師由現有出版商採購或直接購買 練習簿,甚而各自編教材,但是教師有無自編教材之能力?這牽涉到老師本身的 基礎知識及學習背景,教師如果沒有把握課程綱要有關寫字教學之內涵及能力擬 定書法教學重點,在教材選用上,恐會有所遺漏,更不用說編選教材了。因此,

國民小學教師在書法教學上所遭遇的困難,也遍及各方面,在書法專業知識上,

對寫字教學中之運筆、筆性、筆劃、格式、結構等教學及用語,均不甚瞭解是什 麼意義;在書法美學、書寫技巧、碑帖欣賞上感到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