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潘英海:〈歷史、聚落、與意義—頭社村的聚落發展與族群關係〉,《中研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
第77 期,1994 春。
82 連橫:《臺灣詩乘》(台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0),頁 67。
本研究採取以下幾個研究方法:
(一) 田野調查
田野調查的研究方法包含與居住在研究區內的當地居民訪談、活動參與 觀察。透過初步的訪談,探得古地契的收藏、宗族淵源的來歷等初步資料,
有助於文獻的收集與掌握,同時俾補文字記載資料的不足。
(二) 文獻收集
由於研究區範圍廣闊,資料分散在戶政、公所等行政機關、日據時期政 府公報、以及方志記載當中。另外,各村廟的沿革碑記、以及私人收藏的清 代古契書,都尚待採集整理。其中《總督府檔案》以及各方志的文字記載,
拜現代 e 化資源之賜,在網路上都可以查詢。臺灣家族譜牒的微捲資料、學 位論文、和期刊論文則分別在故宮博物院、國家圖書館及各圖書館中可以查 到,但需要花時間親自到現場查閱。至於私人收藏的清代古書契,先是惠蒙 研究同好許耿肇先生提供,其餘的部分在田野採集、中研院與《臺灣土地慣 行一斑》、《臺灣私法》等書中收集。大多數的資料都屬於小地方的零星記 載,所以必須先地毯式的翻閱各種文件資料,細心挖掘,時日良久,才累積 有較大量的資料判讀研究。
(三) 古地契解讀
古地契的解讀是一項繁瑣的工作。好不容易在各處收集到的契書,先依 研究區內的三大支流做地域性的分類,編號後一張一張打字存檔,曠日費時,
其中某些古契書有破損情形,某些則保存方式粗糙(例如:將古契書摺疊後直 接謢貝,契書全部與膠膜黏在一起,內容根本無法閱覽),還有些字跡潦草,
難以判讀,資料處理相當困難,以致於必須捨棄一部分的契書,甚為可惜。
所幸大部分的契書內容完整,字跡清楚,對於研究區清代的地權轉移情形,
提供了許多寶貴的資料。
本研究所有契書內容收錄在附錄十六─古契書總目當中。編號的方式說 明如下:
(中)代表中研院收錄之古契書
(總)代表《總督府檔案》收錄之古契書
(土)代表《臺灣土地慣行一斑》中收錄之古契書 (私)代表《臺灣私法》中收錄之古文書
(平)代表《平埔百社古文書》中收錄之古文書 (蘇)代表白河竹仔門蘇文祥先生收藏之古文書 (謝)代表白河謝覺民先生收藏之古文書
(侯)代表白河仙草侯宅收藏之古文書
二、論文架構
本研究從四個面向討論影響清代十八重溪流域土地地權轉移的因素,分別說 明如下:
(一) 自然環境
1. 區位與地理位置:十八重溪流域的地理位置在嘉義丘陵與嘉南平原之 間,大多是沿山地帶與丘陵。
2. 地形與地勢:地形與人類擇址定居、農作方式等有很大的關係,平原 地形有較多可用的地塊,山地地形則零星可用地較多。
3. 水資源環境:十八重溪流域主要是由三大支流構成,以河流為主體的 生活環境,在這個研究區中,河流的走向、河道的變遷 與河流沖刷的土壤層次,支配了人類與其所選擇的生活 環境,產生相互依存的關係。
4. 地質與地貌:地質結構受斷層與地殼皺摺等因素影響,連帶的使地表 的自然生成資源有所不同,而使得人類維持生活必須的 方式有所不同。
(二) 族群分佈
1. 平埔族群:平埔族群可說是十八重溪流域中最早的住民,有不同的族 社分據不同的區位。
2. 漢人族群:漢人入墾十八重溪流域,最早可追溯至明鄭時期,隨著漢 人的入墾,十八重溪流域的聚落漸漸開發,土地的所有權 也因而重新分配。
(三) 聚落開發
1. 水利建設:漢人農耕需要水利灌溉,聚落的發展也需要飲水等民生必 需用水,因為水利建設的發展,幫助農耕地能更充分有效 的利用,聚落因此可以豢養更多的人口。
2. 聚落發展:十八重溪流域聚落的發展,分為清領前期與清領後期兩個 時期,發展的情形受到漢人入墾時間先後與地形的影響。
(四) 番地流失管道;
1. 番地的流失時間:自漢人入墾十八重溪流域,便慢慢開始了番地的流 失,平原區的流失時間較丘陵山地區早。
2. 番地的流失管道:十八重溪流域的番地流失管道有五:
(1) 有田無租:經濟貧乏造成番人以土地典當、胎 借或是杜賣以求銀錢。
(2) 積欠債務:若是番人以土地胎借銀兩,到了契 約期滿之日,沒有能力贖回土地,又以土地再 次借款,導致積欠債務越來越多,更加無力償 還。
(3) 名「典」實「賣」:番地實有以「典當」之名 行「杜賣」之實者。原因有政府禁止番地買賣、
番人積欠債務等。
(4) 繇役勞務過重:因為繇役勞務等額外的工作沉 重,番地因而疏於照理,導致番地外流。
(5) 番地出墾後被迫接受漢人「一田二主」的土地 經營方式:番產漢佃,採用一田二主的多層次 地權俗例,實際的田地使用權在漢人手裡,是 番產外流的其中一個管道。
圖 1-3 論文架構圖
資料來源:筆者自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