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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行為理論及其架構

計畫行為理論(The 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是Ajzen 於1985年根據 理性行動理論(The 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增修而來,主要目的是為了 解個人行動的影響因素。

理性行動理論最早發展於1967年,目的在於瞭解及預測個人的行為,之 後經由Fishbein 與Ajzen 兩人不斷的改良、驗證,最後在1980年正式提出,

成為研究人類行為的一大支柱。理性行動理論顧名思義主張人為一「理性」

個體,因此人們大部分的行為表現是受自己意志控制之下的,理論據此觀 點而發展出兩項假設:

(一) 人們大部分的行為表現是產生於自己的意志控制(Volitional Control)

之下,並且合乎理性。

(二)人們採行某項行為的意圖是該行為發生的立即決定因子(Immediate Determinant)。

該理論認為行為意圖(Behavior Intention, BI)指的是個人採行某項行為 的主觀機率或可能,係受到二項因素影響:一是源自於內在個人本身對某 項行為的「態度」(Attitude Toward the Behavior, AT),二是源自於外在影 響個人採取某項行為的「主觀規範」(Subjective Norm, SN),並假定態度 與主觀規範間互為獨立,可經行為意圖對行為產生間接影響。理性行動理 論推論架構可概示如圖2-2,數學模式亦可表示如下:

SN AT

BI

B~ =ω1 +ω2

圖2-2 理性行動理論架構

料來源:整理自Understanding attitudes and predicting social behavior. Ajzen, I., &

Fishbein, M. (1980). Englewood Cliffs, NJ: Prentice-Hall. p.8.

本理論可藉由以下公式來表示:

其中

B(Behavior):個人的某項行為。

BI(Behavioral Intention):個人採行某項行為的意圖。

AT(Attitude Toward the Behavior):個人對採行某項行為的態度。

SN(Subject Norm):個人對採行某項行為的主觀規範。

ω1、ω2:實證研究後所得的標準化複迴歸係數。

1. 態度(Attitude Toward the Behavior, AT)

依據主觀效用理論,個人在不明確的決策環境中,其決策應受到採該行為 可能導致結果,以及對這些結果的評價之期望值影響,理性行動理論中的 態度即採這種期望值衡量方式。在 Fishbein 與 Ajzen(1980)理論中,

態度係指個人對採行該行為的正向或負向感受,例如好或壞、有趣或無 趣、有利或有害、值得或不值得等,由個人對採該行為可能導致結果的「信 念 (belief, bi) 」乘上對這些結果的「評價(evaluation, ei)」所構成。

舉例來說,一個SBL球迷相信觀賞SBL很可能使他(她)感受刺激(bi),

行為意圖

(BI) 行為

(B)

主觀規範

(SN)

態度

(AT)

同時這樣的結果對他(她)非常重要(ei),則其觀賞SBL的態度便傾向

2.主觀規範(Subjective Norm, SN)

理論中,另一個影響行為意圖的因素「主觀規範」,則是指個人對採某 項行為所知覺到的社會壓力,由個人知覺到其重要參考群體(Reference group)認為他(她)是否應採該行為的壓力之「規範信念 (normative beliefs, nbj ) 」 乘 上 個 人 就 該 行 為 對 重 要 參 考 群 體 的 「 依 從 動 機

(motivation to comply, mcj)」所構成。舉例來說,當一個SBL球迷覺 得他(她)的同學支持其觀賞SBL(nbj),且他(她)很願意依從同學

=

最後,Fishbein 與 Ajzen 也將外在變項(external variables),諸如社 會人口學特質等納入理論當中,調查其對行為與意圖間的影響。結果發現

註:虛線表示外在變項部分對行為意圖與行為的影響是間接的 圖2-3 理性行動理論架構模式

資料來源:整理自Understanding attitudes and predicting social behavior.Ajzen, I., &

Fishbein, M. (1980). Englewood Cliffs, NJ: Prentice-Hall. p.84.

除此之外,也可用函數方式來說明理性行動理論的主要概念:

(一)內在因素

1、個別差異(Individual difference):個體對控制自身行為的能力,原 本就有個別差異的存在。

2、資訊、技術、能力(Information, Skills and Abilities):若個體缺乏 完成行為所需要的資訊、技術或能力時,行為便無法實踐。

3、意志力(Power of Will):許多行為目標的達成是需要相當程度意志 力,例如:減重、戒菸、抗拒誘惑等。

4、情緒及強迫作用(Emotions and Compulsions):當個人處於壓力或 強烈情緒狀態下,對行為的控制力會降低。另外,有些行為則是無 法由個人意志所能自由控制的,如作夢、打嗝等強迫性行為。

5、遺忘(Forgetting):有些行為無法完成是因為遺忘了這件事。

在上述這些內在因素中,有部分因素可經由訓練與經驗的累積而逐 漸改變,例如資訊、技術和能力等;至於其他因素,如情緒及強迫 性行為則較難進行改善。

(二)外在因素

1、時間和機會(Time and Opportunity):若缺乏時間與適當的機會,

許多行為是難以發生的。

2、依賴他人(Dependend on Others):當行為的完成需要他人的協助時,

個人對行為能否達成便無法完全控制,原因在於他人的行動並非吾 人所能掌握的。

在影響個人意志控制的外在因素中,缺乏時間、機會與依賴他人等因 素,通常帶來的是暫時性的意圖改變。因此,若能移除這些阻礙因素,個 人對行為的意志控制便能提升,行為意圖也較為強烈。然值得注意的是,

當多次嘗試去除阻礙因素的行動都失敗後,個人的行為意圖將可能傾向放

棄行為的發生。

由此,Ajzen 針對理性行動理論進行增修,增加「知覺行為控制」

(Perceived Behavioral Control, PBC)此一變項,提出計畫行為理論(The 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用來解釋非意志所能控制的行為。

理性行動理論以「行為的發生係在個人有意志控制下」假設,對個人 行為進行預測與解釋,惟實務上許多因素均會影響個人意志性控制程度

(Ajzen, 1991)。因而,一旦行為受到非意志性因素(如資源、機會與阻礙 等)強力影響時,則理性行動理論常無法合理解釋這些不完全在個人意志 力所能控制下的行為。因此,在計畫行為理論中,將個人對行為的意志控 制力視為一連續體,其中一端是完全在意志控制下之行為,另一端則是完 全不在意志控制下的行為,而人類大部分的行為是分落在在此二端點之間

(Ajzen, 1988)。

計畫行為理論明確指出「行為意圖(BI)」反映個人對從事某項行為(B)

的意願,是預測行為最好指標。BI 由三個構面組成:一為態度(AT),二 為主觀規範(SN),三為知覺行為控制( PBC )。計畫行為理論與理性行 動理論不同之處在於對行為意圖的預測增加「知覺行為控制」第三變項,

係「個人知覺到完成某一行為容易或困難的程度」,由個人對自己所擁有 表現某項行為所需資源、機會或阻礙多寡之認知的「控制信念 (control beliefs, cb )」乘上這些資源、機會或阻礙對該行為影響程度的「影響知k 覺(perceived power, ppk)」所構成,反映個人對某一行為過去經驗與預 期阻礙。舉例來說,當一個SBL球迷相信他(她)沒有時間觀賞SBL(cb k ),

而時間因素對其觀賞SBL非常重要( pp k ),那他(她)會將時間因素視 為阻礙,而深深影響其觀賞SBL的行為意圖。換句話說,知覺行為控制是控 制信念與影響知覺經由函數作用後的結果,可用以下公式表示之:

=

Madden, 1986):

( 一 ) 知 覺 行 為 控 制 對 行 為 意 圖 具 有 動 機 上 的 含 意 (Motivational Implications):

即使個人對觀賞SBL這樣的行為持著正向態度,且重要參考群體也支持

2、知覺行為控制必須能反映出個人對此行為在某種程度上的實際控制

(Actual Control)。

許多研究結果證實可將「知覺行為控制」視為「意圖」與「行為」的

資料來源: The 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Ajzen, I. (1991).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and Human Decision Processes, 50, p.182.

本理論可藉由以下公式來表示:

PBC SN

AT

BI =ω1 +ω2 +ω3B=ω4PBC+ω5BI

其中, ω1ω2ω3:分別為 ATSNPBC的對BI相對權重 ω4ω5:分別為BIPBCB的相對權重

雖然,Ajzen 所提出的計畫行為理論認為影響意圖與行為的因素分為態 度、主觀規範與知覺行為控制等三因素,且能夠有效預測人類的行為。然 而,此種信念連結方式已受到批評。朱斌妤、葉旭榮與黃俊英(2002)則 認為這類基本模式未能深入檢驗影響意圖與行為的不同信念結構以及其與 意圖與行為的互動關係。Taylor 與 Todd(1995)整理各學者的實證研究,

亦認為將信念予以解構(decomposition)成多構面(multidimensional)的型 態,除了能夠增強模式的解釋能力之外,更有助於了解信念與行為意圖間 的特定關係,確知那些因素對於行為意圖具有較大的影響力(轉引自范莉 雯,2002,頁32)。

有鑑於此,當研究者欲以計畫行為理論來研究個人行為時,必須重新歸 納影響態度、主觀規範與知覺行為控制形成的前置因素,透過分解信念架 構的方式,從研究所得的結果中了解有哪些特別的信念因素對行為意圖有 較大的影響力。而由分解式信念架構之計畫行為理論來探討行為,其優點 有二:

(一)藉由分解信念可更加了解信念和態度、主觀規範與知覺行為控制之 間的關係,並可指出是何種特定因素影響了行為。

(二)經分解後,可提供穩定的信念組合,此組合可被應用在不同的行為 上,以克服傳統意圖模型在操作上的問題(轉引自許辰維,2004,

頁25-26)。

因此,如能將計畫行為理論模式分解為多元構面型態,則可增強模式

的解釋力,且有助於瞭解模式中各信念間的特定關係。分解式信念架構 (Decomposed Belief Structures) 的「計畫行為理論」觀念圖,如圖2-5所示。

圖2-5 分解式計畫行為理論觀念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