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的行為會受到消費者內部的心理機制及力量所影響,在外部則 會受到環境以及人際互動的力量所影響。在影響消費行為的外部因素當 中,參考群體(reference groups)為一相當重要的因素。Kotler 與 Keller
(2006)認為,參考群體係指對消費者的態度或行為有直接或間接影響的 所有群體;Park 與 Lessig(1981)則表示參考群體是指對於個人的價值觀、
抱負或行為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個人或群體;Engel等(1993)則表示參考群 體是提出規範和價值觀來影響個人行為的團體。從上述學者們對於參考群 體的定義來看,可知不論影響效果是來自於直接或是間接,凡是可以影響 消費者的價值觀、態度,甚至是購買行為的團體,皆可稱之為參考團體。
Schiffman 與 Kanuk(2007)將參考群體分為兩種類型,其一為「規範 性群體」(normative groups),所謂規範性群體是指父母、師長或同儕對 於個人社會標準、態度或價值觀的形成具有相當重要且直接影響效果者。
其二則為「比較性群體」(comparative groups),此類影響群體是指可以 作為特定態度比較基準的群體,並渴望去學習的群體如運動明星、偶像歌 手等(蕭富峰,2008,頁145)。
一般而言,群體規範可以明確說明成員們被期待去做出何種適當的反 應行為。因此規範是公認的或內隱的規則,其可用來指定群體成員應該如 何行為(Brown, 1988),所以行銷人員只要找出目標消費族群的意見領袖,
就可有效將具有規範性的有效訊息傳遞出去,以期意見追隨者的認同
(Kotler & Armstrong, 2006)。Ajzen(1991)所提出之「計畫行為理論」
則表示,規範為個人知覺到執行或不執行某項行為的社會壓力(轉引自許 黛君,2005,22頁)。Ajzen(1991)在探討以計畫行為理論為研究架構的 19 篇研究中發現,超過半數的研究結果都顯示「規範-行為意向」此一連 結關係是不顯著的。對此,Ajzen 做出「規範-行為意向」此一連結缺乏一 致性的結論,並認為行為意向主要是受到個人態度以及具知覺的行為控制 因素之影響。
爾後,Terry 與 Hogg(1996)認為在行為預測中,處理社會影響力(即 主觀規範)的方式存有限制,因此他們以社會認同理論和自我類別化理論 的觀點來加以定義,兩人的研究結果讓Ajzen(1991)的看法受到挑戰。Terry 等人的實證結果顯示參考群體的規範確實能影響個人的行為意向,然而此 一關係僅止於高度認同於此群體的個人。同時,此一研究結果也推翻了 Fishbein 與 Ajzen(1975)的限制,證實態度和規範此兩項之間存在顯著相 關,且規範會顯著影響態度,但也只限於有高度認同感的人。以上觀點與 Oliver 與 Bearden(1985)的研究結果不謀而合,亦即規範能直接或間接地 影響態度。
從上述理論可以得知,消費者的行為會受到參考群體的影響,在參考 群體中可能有時會對某些行為形成一些公認或內隱的規則,來指定群規成 員該如何行為,而群體成員也會感受到這股社會壓力,而服膺於參考群體 的規範或影響。本研究欲探討的對象為超級籃球聯賽(SBL)球迷,而影響 球迷之參考群體或是社群組織則可能為家人、親友與籃球同好者、後援會
成員等。由於超級籃球聯賽(SBL)以群體規範作為變項構面的相關研究付
從上述研究中可看出,群體規範確實會影響職業運動球迷之態度與消 費意願(許黛君,2005),其中「朋友因素」最能影響球迷觀看球賽之動 機(呂宛蓁,2007;陳泓愷,2004),而影響層面則以學生族群大於非學 生族群(吳曉雯,2002)。此外,球迷對其組織(社團)之認同,會影響 球迷對社團的忠誠度,也會連帶影響其職棒相關消費行為(張淑琴,2006)。
以上結果與Terry(1996)、Schiffman 與 Kanuk (2007)等學者的觀點一 致(蕭富峰,2008,頁145),同時也說明本研究投入群體規範此一研究變 項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