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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與「暫行綱要」第一階段能力指標比較

本研究旨在探討九年一貫數學領域「課程綱要」與「暫行綱要」在一年 級教材內容上的差異,由於暫行綱要並沒有分年細目,無法針對兩綱要一年 級的能力指標來比較,只能以第一階段的能力指標進行比較,分析新舊綱要 一到三年級學生所要學習的能力有何差異,課程綱要新增的能力又為何。以 下將對「課程綱要」與「暫行綱要」第一階段能力指標進行比較,茲分析整 理如表 4-1-2。

表 4-1-2 「課程綱要」與「暫行綱要」第一階段能力指標之比較

課程綱要能力指標 暫行綱要能力指標

數 N-1-01 能說、讀、聽、寫一萬以內的數,

比較其大小,並作位值單位的換 算。

N-1-1 能初步掌握非負整數數詞序列的規 律,並能以具體的量、聲音、圖像、

數字,進行說、讀、聽、寫、做的活 動,表徵 2000 以內的數。

N-1-2 能掌握 10、100、1000 和 1 及 100

課程綱要能力指標 暫行綱要能力指標

和 10 之間的關係,做數的二階單位 化聚。

◎ 課程綱要在第一階段必須學到一萬以內的數,比暫行綱要只學到 2000 要多。

數 N-1-02 能理解加法、減法的意義,解決 生活中的加減法問題,並運用加 減法驗算。

N-1-3 能理解加法、減法的意義,解決生活 中有關三位數以內的加、減法問題,

並運用電算器加以檢驗。

◎ 課程綱要是解決生活中有關四位數以內,和<10000(3-n-02)的加減問題,並用加減法 來驗算。暫行綱要則是解決生活中有關三位數以內的加減問題,並用電算器來檢驗答案。

數 N-1-03 能理解乘法的意義,解決生活中 簡單整數倍的問題。

N-1-4 能透過累加活動連接倍的語言,理解 乘法的意義並解決生活中簡單(積≦

100)的整數倍問題(例如:單位數≦

12,單位量≦15)。

◎ 課程綱要可以解決三位數乘以一位數,二位數乘以二位數的乘法(3-n-03)。 數 N-1-04 能理解除法的意義,解決生活中

有關除法的問題,並理解整除、

商與餘數的概念。

N-1-5 能用具體分的活動,理解除法意義並 解決生活中有關除法的問題。

◎ 課程綱要可以解決三位數除以一位數的除法(3-n-05)。

數 N-1-05 能熟練加減直式計算。 N-2-3 能理解加、減的直式算則。

◎ 課程綱要從一年級就帶入直式紀錄(1-n-04),二年級更強調用直式計算(2-n-04),比暫 行綱要提早許多。

數 N-1-06 能熟練九九乘法。 無

◎ 課程綱要必須在二年級下學期,理解算術的樞紐—九九乘法,作為日後所有計算的基礎

(2-n-08)。

數 N-1-07 能理解乘除直式計算,熟練較小 N-3-2 能嘗試理解乘、除的直式算則。

課程綱要能力指標 暫行綱要能力指標 位數的乘除直式計算。

◎ 課程綱要必需熟練三位數乘以一位數(3-n-03)以及三位數除以一位數的直式計算

(3-n-05)。而暫行綱要則是在第三階段才出現,且只是「嘗試理解」而已。

數 N-1-08 能在具體情境中,解決簡單兩步 驟問題。

◎ 課程綱要新增能解決兩步驟問題(2-n-09)。 數 N-1-09 能在具體情境中,初步認識分

數,並解決同分母分數的比較與 加減問題。

N-1-7 在等分好、整體 1 能明顯出現之具體 生活情境中(包含連續量、離散量),

能以真分數(分母在 20 以內)描述內 容物為單一個物的幾份,並能延伸真 分數的意義,進行同分母真分數的合 成、分解活動(和<1)。

數 N-1-10 能認識一位小數,並作比較與加 減計算。

N-1-8 在一個整體 1 被明確十等分的具體 生活情境中(包含離散量、連 續量),能以一位小數描述其中的幾 分,並能進行一位小數的合

成、分解活動(和及被減數<1)。

量 N-1-13 能報讀時刻,認識常用的時間單 位,並做時或分同單位的加減計 算。

N-1-11 能區分幾個事件發生的先後順序。

能報讀鐘面上的幾點、幾點半以及數 字鐘上的時刻,以便溝通。

N-1-12

能透過查月曆報讀幾月幾日星期 幾,並知道一年有 12 個月及各月之 日數。

N-1-13

◎ 課程綱要中新增同分母分數的加減問題、一位小數的加減計算及時或分同單位的加減計算

課程綱要能力指標 暫行綱要能力指標

(3-n-09,3-n-10,3-n-11)。

量 N-1-11 能由長度測量的經驗,透過刻度 尺的方式來認識數線,並標記整 數值。

N-1-9 能透過感官活動感覺一個量,並能對 兩個同類量作直接比較,進而對一個 量作複製活動(量:長度、容量、重 量、角度、面積、體積)。

N-1-14 能對兩個同類量作直接比較。

N-1-15 能作兩個同類量的間接比較與 個別單位的比較。

N-1-10 能使用生活中常用的測量工具(刻度 尺的方式,即不涉及其結構),以一 階普遍單位描述一個量(量:長度、

容量、重量、角度、面積、體積;普 遍單位:米、厘米、分公升、千克、

克、度、平方厘米、立方厘米)。

N-1-16 能使用日常測量工具進行實測 活動,理解其單位和刻度結構,

並解決同單位量的比較、

加減與簡單整數倍的問題。

N-1-16 能透過感官活動感覺一個物體運動 的快慢。

◎ 課程綱要新增能對兩個同類量作間接比較與個別單位的比較。

數 N-1-12 能在數線上作整數加、減的操 無 作。

◎ 課程綱要新增數線的認識與操作。

量 3-n-08 能在具體情境中,做三位數以內 的加減估算。

N-1-6 能在生活情境中,經驗概數的意義。

能認識各種量的普遍單位,應用在生 活中的實測與估測活動,並培養出量 感。

N-1-17 能做量的估測。 N-2-10

◎ 課程綱要提早在第一階段出現量的估測。

數 3-n-08 能在具體情境中,做三位數以內 的加減估算,並用來檢驗答案的

N-1-15 能用不同的想法,檢驗答案的合理 性。

課程綱要能力指標 暫行綱要能力指標 合理性。

◎ 課程綱要新增能做三位數以內的加減估算,可見課程綱要強調估算的重要。

幾 何

S-1-01 能由物體的外觀,辨認、描述 S-1-1 能由形體的外觀辨認出某一形

與分類簡單幾何形體。 體。

S-1-2 能依據二維、三維基本形體的外觀做 簡單分類。

S-1-4 能使用非標準或標準的名稱描述基 本形體。

幾 何

S-1-02 能描繪或仿製簡單幾何形體。 S-1-3 能複製二維、三維的基本形體。

◎ 課程綱要捨棄二維、三維的說法,改為平面與立體。

幾 何

S-1-03 能認識周遭物體中的角、直線和 平面。

S-1-5 能察覺在生活情境或形體中的角。

能透過實際操作認識鉛垂線與水平 線、水平面。

S-1-07 能認識生活周遭中水平、鉛直、

平行與垂質的現象。

S-1-7

S-1-8 能辨認周遭物體中的直線、平面。

幾 何

S-1-04 能認識平面圖形的內部、外部及 其周界。

S-1-9 能辨認平面圖形的內部、外部及其輪 廓線(周界)。

幾 何

S-1-05 能透過操作,將簡單圖形切割重 組成另一已知簡單圖形。

S-1-10 能透過具體操作判斷某些簡單圖形 可作無空隙的平面舖設或立體堆疊 (面積、體積)。

幾 何

S-1-06 能描述物體的相對位置。 S-1-6 能運用上下、左右、前後、內外等方 位語詞描述兩物的相對位置。

代 數

A-1-01 能在具體情境中,認識等號兩邊 數量一樣多的意義與<、=、>

N-1-14 在情境中理解加法和減法的相互關 係及加法交換律。

課程綱要能力指標 暫行綱要能力指標

的遞移律。 N-2-14 能在情境中,理解乘法交換律、等號 的對稱性、「<、=、>」的遞移性、

加法和乘法的結合律與分配律,以及 乘法和除法的相互關係。

A-1-03 能在具體情境中,認識加法的交 換律、結合律、乘法的交換 律,並運用於簡化計算。

A-1-04 能理解加減互逆,並運用於驗算 與解題。

A-1-05 能在具體情境中,認識乘除互 逆。

◎ 課程綱要提早出現認識等號兩邊數量一樣多的意義(1-a-01)、「<、=、>的遞移律」

(2-a-01)、乘法的交換律(2-a-03)、加減互逆(1-a-03)及乘除互逆(3-a-02)。 代

A-1-02 能將具體情境中的單步驟問題 列成算式填充題,並解釋式子與 原問題情境的關係。

A-1-1 能透過具體操作,解決來自生活情境 問題中已列出的算式填充題。

統 計

D-1-01 能將資料做分類與整理,並說明 其理由。

D-1-1 能將資料做分類與整理,並說明其理 由。

統 計

D-1-02 能報讀生活中常見的直接對應

(一維)表格。

D-1-2 能報讀生活中常見的一維表格。

統 計

D-1-03 能報讀生活中常見的交叉對應

(二維)表格。

D-2-5 能報讀生活中常見的二維表格。

◎ 課程綱要提早在第一階段出現報讀二維表格的部份(3-d-02)。

由上表可知,九年一貫數學領域「課程綱要」和「暫行綱要」在第一階 段能力指標的差異有下列幾點:

1.課程綱要在第一階段必須從原本的「學到 2000 以內的數」提升到「學到 10000 以內」的數,提高學生認識的數值。

2.課程綱要在第一階段必須從原本「學會三位數以內的加減問題」提升到「學 會四位數以內,和<10000 以內的加減問題」,並不再用電算器檢驗答案,

而是改用加減法來驗算答案的正確性,可見得課程綱要更加重視學生的計 算能力。

3.課程綱要從一年級就帶入直式紀錄(1-n-04),二年級更強調用直式計算

(2-n-04),比暫行綱要到第二階段才理解加、減的直式算則提早許多。

4.課程綱要必須在二年級下學期,理解算術的樞紐—九九乘法,作為日後所 有計算的基礎。

5.課程綱要在第一階段必須要能理解乘除直式計算,乘法必須學會「三位數 乘以一位數、二位數乘以二位數」,除法必須學會「三位數除以一位數」。

6.課程綱要新增能解決兩步驟問題(2-n-09)。

7.課程綱要中新增分數、小數及時間的加減計算(3-n-09,3-n-10,3-n-11)。 8.課程綱要在第一階段必須學會在「數線」上作加減的操作。

9.課程綱要提早在第一階段出現量的估測。

10.課程綱要在幾何中將「二維」和「三維」,改說成「平面」與「立體」, 說法更加的具體化。

11.課程綱要新增在具體情境中,認識等號兩邊數量一樣多的意義(1-a-01)

與<、=、>的遞移律(2-a-01)。

12.課程綱要在第一階段必須理解「加減互逆」、「乘除互逆」。

13.課程綱要在第一階段新增「能報讀交叉對應(二維)表格」。

從上述可知,以「課程綱要」與「暫行綱要」第一階段能力指標來看,

許多教材提早出現,也有一些是屬於新增的能力,主要是為了提升學生的計 算能力、抽象能力以及推論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