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一般人都認為志工是基於犧牲奉獻、為人服務等「利他」動機而從事 志願服務工作,但在許多實證研究中,受訪的志工往往同時陳述了數項理由以 解釋其參與服務的動機;國外學者 Fischer 和 Schaffer 認為多元化動機是志工參 與的一般型態。吳美惠、吳春勇與吳信賢(民 84)及張月芬(民 92)將志工的 動機分為內在動機(Intrinisic motives)與外在動機(Extrinsic motives)。其中內在 動機是指:以工作活動本身為目的的動機,不考慮是否對本身有益處?是否有 影響?完全出自於內心一般熱忱,以改善社會為最終心願;又細分為社會責任 感、回饋社會、宗教因素與好奇心等。外在動機是指:以工作本身為手段、與 工作有關之事物為目的的動機,不全是利他因素,會考慮到自己的利益或收穫;
此類動機可細分為求取經驗增加知識、改善目前生活、社會接觸需求、自助互 助需求、自我實現,或無明顯動機。
學者 Suandi 則指出,多數的研究是透過因素分析(factor analysis)或內容分 析(content analysis)等方法,將志工參與的動機分為三大類:
(一) 自利(egoism)
指為增進個人利益的行為動機,此利益可為有形的金錢報酬,或為無形 的自我成長、獲得他人讚賞;如:得以施展領導才能、獲得成就感、拓展人 際關係,或可提高個人聲望、擴展生活圈、自我成長與當地人的榜樣等。
(二) 利他(altruism)
利他是指在不求報酬的情況下,志願幫助他人的行為。
(三) 社會責任(social obligation)
是指志工感受到「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進而以實際行動回饋社 會的參與動機。
二、 參與動機理論
對於志工參與志願服務的動機及原因,學者孫本初(民 94)亦指出有七項理 論基礎:
(一)期望理論
指出一個人基於對將來可能獲得之報酬的期望下所產生的行為。對志願 服務人員而言,這些期望可能包括從事志願服務工作所接受的訓練及由實務 經驗中所習得的專業知識與技能,這些可以作為將來從事其他受薪工作之準 備。通常志願服務人員的期望與實際所從事的工作間之差距越小時,其流動 率也會越小。
(二)交換理論
認為個人行為是利益取向的,這些利益可以是物質、金錢或精神的利 益,當其獲得大於付出時,人們即會採取行動。我以是從成本效益的觀點,
就個人行為的付出與獲得之間的比率,作為衡量其是否付出的標準。若基 於此理由,一個機關能否吸引足夠的志願服務人員投入這個行列,與其是 否能提供相當之回報予志願服務人員,兩者之間呈現正相關。
(三)人力資本理論
Becker 對此理論的解釋為:「藉增進資源以影響人們未來金錢或物質收 入的活動」。運用投資的概念來強調付出與收穫之間的關係,就志願服務人 員而言,付出服務的同時,也可經由機關所提供的訓練機會,獲得專業、
半專業的知識與技巧,因而提高其人力資本的投資。
(四)社會參與理論
社會參與的方式有許多種,而志願服務工作則是最普遍的方法,藉參 與志願服務工作的過程,可以滿足社會參與及實現社會責任。
(五)需求滿足理論
依 Abraham H.Maslow 的需求層級理論,人類的需求包括生理需求與心理 需求,參與志願服務的人員通常在尋求自我實現、自我成長之滿足,亦即為 心理需求的滿足。
(六)利他主義
長久以來,利他思想被認為是人們參與志願服務工作的主要理由。所 謂利他即是從別人所獲得的滿足之中,得到自己所付出服務的滿足,這也 是一般人所認為志工可以持續其服務。
(七)社會化理論
社會化涵概人生各個階段的學習,包括正式或非正式、計畫或非計畫的 過程。一般而言,社會化使某些價值觀、信仰與態度內化為個人思想行為的 一部份。當人們認為參與志願服務工作是個責任及人生的角色之一時,參與 即成為一種自然而然的行為,西方社會志願服務的普及,社會化也是原因之
一。
綜合以上國內外學者對於志工參與動機之意涵與理論觀點,認為需求滿足 論、期望理論、利他主義、社會化理論、效用理論、交換理論、人力資源等,是 一般論述參與志願服務之理論基礎。尤其「需求滿足理論」、「利他主義」與「社 會化理論」,更是足以說明人們參與志願服務組織的動機是基於「社會責任」的動 機與抱持「利他」因素,而非受到金錢利益所吸引的個人工作價值的呈現與自我 肯定。
第三節 工作滿意度之意涵與理論
工作滿意度(Job satisfaction),或稱工作滿足,是一種包括許多因素的心理狀 態。在事業單位中員工工作滿意與否,會影響組織之正常運作,且可能為組織內 一種早期的警戒指標、提供組織與管理作為參考,據以擬定政策,作為及早發現 組織缺失,採取補救措施的功能。但對於志願服務志工,宋世雯(民 89)的研究,將 志工工作滿足的重要性分成三個層次來討論:
(一) 就志工而言
工作滿意不僅影響了志工對於志願服務工作的態度與觀點,同時也涉及 志工個人的理想、目標,進而拓展至其自我實現的層面。
(二)就志願服務團隊而言
工作滿足可以作為志願服務團體其運作順暢與否的重要指標。
(三)就社會而言
志工與志願服務組織的工作滿足程度,事實上是與整體社會福利事業 緊密相關。因此,研究志工工作的滿意度有其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