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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半結構 訪 談

本 研 究 探 討 的 是 學 校 推 行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的 歷 程 , 因 此 較 符 合 質 性 研 究 中 著 重 在 真 實 情 境 中 去 詮 釋 與 理 解 的 特 性 , 而 質 性 研 究 方 法 中 , 最 常 用 以 進 行 資 料 收 集 的 便 是 訪 談 法 。 訪 談 法 具 有 容 易 取 得 較 完 整 的 資

料 、 較 易 深 入 了 解 問 題 的 核 心 、 可 以 揭 示 明 確 的 目 標 、 可 評 鑑 答 案 的 真 實 性 、 訪 問 可 適 用 於 特 殊 的 對 象 、 可 以 控 制 環 境 及 可 以 掌 握 問 題 的 次 序 等 優 點 ( 王 文 科 , 1995) , 符 合 本 研 究 特 質 , 故 本 研 究 以 訪 談 為 最 主 要 的 研 究 方 法 。

此 外 , 深 度 訪 談 亦 被 視 為 是 一 種 在 社 會 互 動 之 下 所 產 生 的 對 話 , 這 樣 的 對 話 不 但 可 以 深 入 瞭 解 受 訪 者 對 所 欲 研 究 的 議 題 之 真 實 態 度 、 見 解 或 感 受 , 亦 能 讓 研 究 者 藉 此 獲 得 真 實 度 較 高 的 資 料 ( 王 仕 圖 、 吳 慧 敏 , 2003) 。 因 此 , 在 深 度 訪 談 中 , 由 於 訪 談 者 和 受 訪 者 的 談 話 是 屬 於 雙 向 的 溝 通 和 交 流 , 所 以 研 究 者 和 受 訪 對 象 的 關 係 通 常 是 平 等 的 。 但 是 在 訪 談 過 程 中 , 訪 談 者 應 盡 可 能 避 免 出 現 太 多 引 導 性 的 提 問 和 充 滿 主 觀 價 值 判 斷 的 評 價 , 當 然 也 絕 非 要 訪 談 者 從 頭 至 尾 皆 保 持 沉 默 不 語 , 而 是 訪 談 者 應 使 受 訪 者 保 有 相 當 自 在 的 感 覺 , 對 於 揭 露 的 程 度 和 範 圍 是 他 們 可 以 自 行 決 定 的 , 亦 即 受 訪 者 不 是 從 研 究 者 所 預 先 設 定 好 的 視 野 或 角 度 去 發 現 問 題 、 回 答 問 題 , 而 是 從 他 們 自 身 的 視 野 或 角 度 去 對 研 究 問 題 發 表 意 見 或 觀 點 ( 李 政 賢 譯 , 2006) 。

探 索 是 訪 談 過 程 中 重 要 的 部 分 , 對 資 料 提 供 者 的 談 話 時 時 保 持 警 覺 ; 針 對 對 方 現 在 說 的 話 , 思 考 如 何 深 入 的 向 下 探 索 , 好 讓 對 方 進 一 步 說 明 或 釐 清 ; 之 前 並 未 列 入 訪 談 大 綱 的 新 問 題 ; 留 意 資 料 提 供 者 , 以 這 份 專 注 向 對 方 表 示 你 確 實 有 在 專 心 聆 聽 。 訪 談 過 程 的 筆 記 可 能 會 降 低 訪 談 的 能 力 與 訪 談 內 容 的 豐 富 性 , 因 此 錄 音 不 失 為 一 個 很 好 的 補 救 措 施 。 但 錄 音 有 有 危 險 之 處 , 因 研 究 者 可 能 會 假 定 自 己 已 經 把 一 切 細 節 、 內 容 都 錄 下 來 了,造 成 過 度 依 賴 錄 音 的 功 能,而 沒 有 專 注 聆 聽 受 訪 者 的 談 話。

為 了 防 範 這 樣 的 缺 失 , 研 究 者 會 在 訪 談 過 程 中 記 下 少 量 的 筆 記 , 筆 記 內 容 包 含 : 關 鍵 語 句 、 關 鍵 字 眼 、 關 鍵 姓 名 、 受 訪 者 之 情 緒 與 表 情 等 等 , 此 外 , 研 究 者 也 會 詳 細 記 載 已 經 談 過 的 話 題 , 以 及 有 待 談 論 的 話 題 , 目 的 在 於 全 盤 掌 握 訪 談 的 進 展 。 研 究 者 在 訪 談 過 程 中 透 過 這 樣 的 留 意 、 思 索 、 摘 記 與 錄 音 相 互 支 援 、 輔 助 的 程 序 , 才 能 完 整 呈 現 出 較 客 觀 、 全 陎

的 視 角 。

將 收 集 到 的 資 料 於 第 一 時 間 做 整 理 是 很 重 要 的 一 個 步 驟 , 無 論 是 訪 談 錄 音 帶 的 語 言 , 或 是 觀 察 到 的 訊 息 , 研 究 者 都 盡 可 能 於 當 日 進 行 文 字 的 轉 錄 ; 同 時 , 為 了 顧 及 資 料 轉 錄 的 正 確 性 及 遵 守 保 密 原 則 , 所 有 的 轉 錄 工 作 也 甫 研 究 者 親 自 擔 任 。 在 完 成 逐 字 稿 的 謄 本 之 後 , 立 即 研 究 、 分 析 訪 談 素 材 。 研 究 者 個 人 分 析 上 的 想 法 , 也 將 會 以 備 忘 的 形 式 記 下 。 在 謄 寫 、 分 析 訪 談 素 材 的 過 程 中 , 新 的 問 題 與 困 惑 點 都 會 一 一 浮 現 , 這 些 也 都 當 場 記 錄 下 來 , 可 供 日 後 思 索 , 或 是 對 訪 談 大 綱 進 行 修 正 補 充 。

二、 參與觀察

參 與 觀 察( participant observation)淵 源 於 人 類 學 家 的 現 場 田 野 工 作,

參 與 觀 察 的 研 究 者 在 觀 察 一 個 特 定 的 行 為 或 事 件 時 , 需 要 與 人 們 有 緊 密 和 長 期 的 接 觸 , 並 維 持 一 個 專 業 的 距 離 , 以 積 極 探 詢 這 個 行 為 和 事 件 與 其 他 資 料 型 態 的 關 係 。 從 參 與 觀 察 所 獲 得 的 初 步 資 料 , 提 供 研 究 者 發 展 訪 談 問 題 或 其 他 更 特 定 研 究 工 具 的 洞 察 力 和 線 索 , 參 與 觀 察 也 進 一 步 檢 核 和 評 估 訪 談 和 其 他 技 巧 所 獲 得 的 資 料 ( 黃 瑞 琴 , 1991) 。

參 與 觀 察 就 是 實 地 觀 察 法 , 強 調 以 研 究 者 為 觀 察 中 心 來 進 行 相 關 資 料 的 收 集 , 並 輔 以 攝 影 機 、 記 錄 表 格 或 筆 記 , 將 所 觀 察 到 的 現 象 、 事 件 或 行 為 逐 一 記 錄 。 ( 簡 春 安 、 鄒 平 儀 , 1998) 。

除 個 別 訪 談 外 , 研 究 者 採 取 觀 察 者 的 身 分 , 參 與 個 案 學 校 有 關 執 行 本 計 畫 之 相 關 會 議 , 並 事 先 徵 求 該 會 議 與 會 人 士 同 意 進 行 錄 影 , 期 望 能 在 最 少 介 入 與 干 擾 的 情 境 下 進 行 。 觀 察 的 目 的 在 於 實 地 瞭 解 個 案 學 校 之 運 作 情 形 , 並 將 觀 察 到 的 情 形 與 相 關 理 論 、 文 獻 做 相 互 之 驗 證 。

三、 文件蒐集

本 研 究 自 個 案 學 校 及 其 教 師 之 檔 案 文 件 資 料 , 瞭 解 個 案 學 校 推 動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之 發 展 脈 絡 、 具 體 作 法 等 歷 程 , 以 及 參 與 詴 辦 之 受 訪 教 師 在 此 脈 絡 情 境 下 的 教 學 表 現 成 果 及 其 相 關 經 驗 歷 程 。 本 研 究 將 個 案 學 校 之 文 件 資 料 歸 類 為 兩 大 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