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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施方式與時間 1.問卷調查分析

茲將苗栗縣國民小學教師實施書法教學方式(正式問卷第 26 題-因應目 前語文領域教學時數縮減,您的書法教學實施方式為何?),統計分析如表 4-20 所示。

表 4-20 教師實施書法教學方式之次數分配

選項 次數 百分比(%) 排序 其他(視語文領域教學進度適可,

再行進行書法教學)

不上課但是當作回家作業 都沒實施

兩週一次,每次一節 每週一次,每次一節

372 174 98 25 5

55.2 25.8 14.5 3.7 0.8

1 2 3 4 5

由表 4-20 的數據資料顯示,教師實施書法教學方式最主要為「其他(視 語文領域教學進度適可,再行進行書法教學)」,佔 55.2%。其次為「不上課但 是當作回家作業」,佔 25.8%。「每週一次,每次一節」為最少,佔 0.8%。其 中「不上課但是當作回家作業」、「都沒實施」,各佔 25.8%、14.5%,與施翔友

(2004)、陳生步(2004)研究結果相似,可能的原因是書法教學較無考試和 進度等方面的壓力,加上實施書法課時,學生事前用具的準備、事後的用具

清洗、以及上課時,如弄髒學生衣服等可能的突發狀況,造成教師及家長的

生所擁有的權利,不宜挪作書法教學。

2.訪談內容摘述

從訪談資料得知教師對於書法教學的實施方式與時間,會有不一樣的規 劃與考量原則。茲摘述重點如下:

T1:平常在國語課的教學進度上就很難掌握好,另外又要再進行書法教學確實會有 難度,通常有實施的話,都會在月考完的當週或是隔週的國語課來實施。

T2:書法教學的實施,我會用練習簿當成回家作業,一次寫 1~3 頁。配合學校作業 抽查,一個學期大概寫 3~4 次。

T3:學校裡面有專門擔任書法教學的科任老師,在藝術與人文的課程中來進行教學。

T4:我以前在外面有跟書法老師學書法,所以我ㄧ個星期有兩天的早自修會讓小朋 友練習寫書法,儘管可能只寫幾個字,但至少可以讓學生能夠靜下來心來,對 於接下來的上課氣氛與學習態度,是有蠻大的幫助。

T5:我們學校有利用申請的計畫經費,外聘教師來發展學校特色。上課的時間在放 學後的課輔時間,小朋友寫的作品還蠻不錯的。

T7:我會視國語課的進度,並運用綜合活動或彈性課程的時間,來進行書法教學。

T8:因為我本身在這方面沒有太多的專業基礎,所以都沒有實施。

T9:我們同學年中,有老師以前在大學時曾經擔任過書法社社長。所以我們就採協 同教學的模式,偶爾請那位老師在藝術與人文或是國語課的時候,到其他各班 來進行教學。

3.小結

以上的統計研究顯示,教師最主要實施書法教學方式及時間分別為「其他

(視語文領域教學進度適可,再行進行書法教學)」、「語文領域時間」。原因 是多數教師仍依據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內容,於語文領域之國語教學節數 中,調整出部分時間進行書法教學。

(二)教學方法與評量

茲將苗栗縣國民小學教師在實施書法教學時所使用的教學方法之複選結 果(正式問卷第 28 題-您上書法課較常用的教學方法為何?),統計分析如 表 4-22 所示。

表 4-22 教師實施書法教學時所使用的教學方法之次數分配

選項 次數 百分比(%) 排序

練習教學法 610 90.5 1

講述教學法 577 85.6 2

示範教學法 467 69.3 3

運用資訊科技融入教學 欣賞教學法

265 176

39.3 26.1

4 5

由表 4-22 的結果顯示,教師實施書法教學時所使用的教學方法以「練習 教學法」及「講述教學法」所佔比例最高,各佔 90.5%、85.6%。推測原因可 能是多數教師都會使用書法練習簿來進行教學,且在進行教學活動時,亦會 口頭簡單講解,讓學生有基本的概念後,再進行練習與書寫。而「欣賞教學 法」為教師最少選擇的教學法,只有 26.1%的比例,明顯少於其他選項。可 能是指導學生賞析作品時,需從墨色、字型、筆畫、款文等不同的條件去解 釋分析,對於教師教學而言是較有困難度,故較少使用。

以上統計結果顯示,苗栗縣國民小學教師實施書法教學使用的教學方法,

以「練習教學法」為最多,此項研究結果與陳生步(2004)、蔡崇名(1990)

研究論述相符,書法教學應以書寫技能為主,故練習教學法實為書法教學之 重心。「示範練習法」排序第三,佔 69.3%,所佔比例相當高。陳添球(1999)

亦指出,透過教師示範書寫的技法與講解說明其要領,學生經過觀摩、模仿、

練習書寫的過程,使學生能確實獲得書寫的基本能力。「運用資訊科技融入教 學」佔 39.3%,近年來資訊融入議題、領域的教學方式蔚為主流,對於學生學 習不失為一好的教學方法。誠如蔡明富(1996)提及互動式多媒體在書法教 學的設計與應用,不僅打破以往書法教學時學生被動學習的角色,也能使學 生成為學習活動的主角。「欣賞教學法」僅佔 26.1%,蔡崇名(1990)認為書 法教學除技能學習之外,書法之欣賞與陶冶,也是書法教學之主要目標,故 欣賞教學法相當重要。對於書法碑帖、作品之賞析,實屬書法教學中較易被 忽略的部份,實有待在教師的教學能力中繼續加強。

茲將苗栗縣國民小學教師在實施書法教學時作業評量方式之複選結果

(正式問卷第 29 題-您書法教學的作業評量方式為何?),統計分析如表 4-23 所示。

表 4-23 教師實施書法教學時作業評量方式之次數分配

選項 次數 百分比(%) 排序 圈選優良的字或筆畫 557 82.6 1

打等第 540 80.1 2

打分數 411 61.0 3

加註評語

使用毛筆示範批改

267 81

39.6 12.0

4 5

由表 4-23 的結果顯示,教師實施書法教學時作業評量方式以「圈選優良 的字或筆畫」及「打等第」所佔比例最高,皆超過 80%。而「使用毛筆示範 批改」為教師最少選擇的評量方式,僅佔 12%,原因可能是因為教師在校時間 要額外抽出適當的時間,使用毛筆示範與批改作業,對老師而言是略有困難 度。

研究者認為,評量最好的方式就是教師應當著學生面前批改,並解說分 析學生書寫的問題,如有筆法錯誤或不正確的地方,應正確書寫在旁,示範 給學生看,並透過符號的使用,加圈、加點畫,給予修正及鼓勵性的評語,

效果會更為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