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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認為,評量最好的方式就是教師應當著學生面前批改,並解說分 析學生書寫的問題,如有筆法錯誤或不正確的地方,應正確書寫在旁,示範 給學生看,並透過符號的使用,加圈、加點畫,給予修正及鼓勵性的評語,

效果會更為顯著。

四、書法教學困境

1.問卷調查分析

茲將苗栗縣國民小學教師實施書法教學困境(正式問卷第 30 題-在書法 教學時,您遭遇到的困境有哪些呢?),統計分析如表 4-24 所示。

表 4-24 教師實施書法教學困境之次數分配

T1:我希望學校能舉辦書法教學研習,且是有系列規劃的。可以聘請實施書法教學 卓著的教師與大家分享,多了解實務經驗,相信成功會更顯著。

T2:書法教學是需要時間去累積與培養能力的,其實孩子真正需要的是老師一步一 步的引導,所以提升老師的教學能力是當務之急。

T4:如果可以安排去參觀一些書法教育推展成功的學校,讓我們了解書法教學從一 到六年級的課程規劃以及行政的支援方法,這是相當有意義的。

T5:教學相長是成功關鍵,邀請對此有經驗之專業人士或老師,供我們觀摩分享。

T7:學校有專門的書法教室,學生不用特地跑出教室來清洗毛筆,對於環境整潔的 維護比較不會費時。

T8:校長支持推動書法教學的立場必須要很明確,這樣一來書法教學對老師、學生、

家長來說,會較有積極的成效產生。

T9:學校能夠幫學生採購所有的書法用具,對於家庭經濟弱勢的學生,是會有較大 的誘因引發學習興趣。對老師而言,才不會因為學生沒帶用具,而使得上課的 氣氛與情緒會有所影響。

3.小結

由以上資料可知,教師實施書法教學最大的困境以「書寫技巧教學專業 能力不足,難以擔任」位居第一,與施翔友(2004)、陳生步(2004)研究結 果相符。推測原因乃是教師所就讀的科系性質差異較大,並非所有教師都接 受過完整的師資訓練,以致能力不足。且目前國小的教師未必完全具備語文 領域的聽、說、讀、作等教學能力,加上書法教學的專業知能也較薄弱,是 故,教師之書法教學專業需再提升。吳玉華(1998)歸納出當前國小書法教 學成效不彰的主要原因,在於國小教師欠缺書法專業知能與書法教學技巧,

進而對書法教學抱持著放任的態度。張順誠(2002)研究結論出國小教師在 實施書法課程時所遭遇到的困難,較感困難的問題前三項中即包含無專設的 書法教室、書法研習進修機會不足、教師書法書寫能力不足。以上也反映出

師資培育單位的書法課程規劃,需滿足國小書法教學師資之所需,若教師未 有足夠的教學知能來指導學生,勢必會造成書法教學益趨式微。而多數教師 也願意參加教育(文化)處(局)、學校週三下午舉辦的研習活動,來提升教 學上的增能,亦是可喜的現象。

排序第二的「書法課程教學時間被排擠或縮減,以致無時間可以實施」

與施翔友(2004)、陳生步(2004)的研究結果相符。依據九年一貫課程綱 要語文領域之國語節數僅有六到七節,書法教學在語文領域中的實施,明顯 被排擠。此外將「書法」納入藝術科目範疇實施教學,更由於藝術與人文領 域的節數僅三節,其中包含音樂、視覺藝術及表演藝術等,亦無實施之空間。

針對以上因素,教育當局應對語文領域的節數調整、或獨立設科重新檢視與 調整,規範出明確的政策,才能真正落實書法教學。

排序第三的「對書法教學方法不熟悉,以致教學效果有限」、排序第六 的「學生沒有興趣」,研究者認為書法教學固然以練習、示範、講述教學法 為主,實可再加諸遊戲、資訊媒體於其中,或是給予口頭上、實質上的讚美、

獎勵制度的實施,讓學生樂於學習,才能夠讓學生持續保有興趣和熱忱,並 採漸進的方式,輔以古人碑帖、古今作品的賞析、觀摩、解說,對於書法教 學質與量的效果會較具有明顯的提升。

排序第四的「沒有書法教室,以致教具準備耗時,影響教學時間」、排 序第五的「學校未編列相關書法用具(文房四寶)的採購經費預算」,根據 研究者站在學校教育的應然面來看,行政單位理當提供經費支援、規劃適當 的空間,讓教師有充足的教學資源與設備,才能夠裨益學生的多元學習。但 以現實層面觀之,書法教室的設立,各校建築空間實有時空上的限制,未必 都能規劃出專屬的書法教室,此點尚待教育當局的重視與執行,才能夠有所 改善。而在書法用具的採購經費預算方面而言,學校總務層面可視當年的預

算不足部分追加,或來年再行編列預算,甚至是撰寫申請補助計畫等爭取多 方經費來源,端視學校願意推動書法教育或是發展書法特色而定。排序第六 的「學生沒有興趣」,僅佔1.5%,表示多數教師不因學生沒有興趣,而不進 行書法教學。教師若能夠活用教學方法與技巧,學生學習的興趣自然會大幅 提升。

排序第七的「對書法教學評量的方式不了解,以致評量流於形式」,研 究者認為評量的方式與過程要多元,評量的用意乃是了解學生學習的狀況與 成效。余益興(2002)曾提出幾點原則:與學習目標配合、當場批閱、批改 明確、使用毛筆和朱墨、改中有批、評定等第或分數、牽手引導學生書寫、

書寫過程之態度,實可做為參考評量的面向。但其中的當場批閱、牽手引導 學生書寫,亦屬教師本身書法教學專業能力。教師專業能力有限,評量的效 果就會降低,也是目前書法教學的困境之一。

排序第八的「欠缺適合的書法教科書或教材可使用」,吳東壁(2001)

指出,目前各國小所使用的書法教材,通常以民間出版社所印製的習作簿作 為教材,許多因素使教師很少能依照教材綱要或能力指標來編寫教材,例如 教師書法知能、編寫教材時間、經費等,因此使用坊間的書法練習簿成為普 遍的現象。蘇有泉(1995)也曾提出,國小的書法教學,其成效不彰的原因 甚多,其主因是缺乏整套有系統的書法教材,教材混亂,缺乏一定標準,使 得所學碑帖良莠不齊,造成學習上的障礙。研究者認為教育部可以邀集國內 書法教學卓著有成之教師、專家學者,共同研討製定一套針對學生年級(段)

階段性各種能力養成的教材,使學生能漸進式的學習,教師也能夠樂於擔任 書法教學,家長也樂觀其成,共同為書法教育努力。

排序第九的「家長不支持」、排序第十的「機關首長不認同或支持」,代 表不論家長、機關首長支持與否,對於教師實施書法教學的認知與實際表現 並無太大的影響,亦表示多數教師認同書法教學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