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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國民小學教師書法教學表現之分析

七、小結

第三節 苗栗縣國民小學教師書法教學表現之分析

根據表 4-8 的數據資料,分別從五個層面的每一題項來看:

(一)在「能力養成」層面中,兩題的平均數分別是 3.56 及 2.77,高於 2.5 分的平均分數,顯示教師在書法教學上的進修表現良好。但由「我會自我 充實書法教學所需的專業知能(如書寫技巧與書法常識等)」此題標準差獲 悉,教師對於自我充實專業知能的表現呈現出不小認知差距,表示教師贊同 書法教學的專業知能精進,但有可能因為教師的年齡、體力、時間等客觀因 素,多少影響教師在實務層面的進修表現。

(二)在「教材選用」層面中,兩題的平均數分別為 3.48 及 2.78,高於

2.5 分的平均分數,顯示教師對教材選用抱持著正面看法,在實際的教學活 動中會選用適合的教材進行書法教學。但由「我會在選擇書法教材時依據有 關之選用規準選擇教材」此題標準差獲知,教師的實際表現有較大的分歧,

表示教師在選擇一般教材時會依據自我、或學校製定與提供的選用規準進行 選擇。但談及書法教材選用時,對於其他種類的教材,如教科書、碑帖、多 媒體教學光碟等較無涉獵,加上其校內若無書法專長的教師,提供或設計選 用規準提供參考,可能只選擇書法練習簿當作教材,進行書法教學。

(三)在「課程定位」層面中,平均數 2.51,略高於 2.5 分的平均分數,

顯示出採用獨立教學的方式(獨立於語文領域之外或在藝術與人文領域實施)

進行書法教學,與未採用獨立教學方式(在語文領域內實施)的教師人數約 略是相同的,也就是說教師有無獨立教學的實際表現並沒有太大的差異性。

(四)在「教法」層面中,平均數介於 3.40~3.56,高於 2.5 分的平均分 數,顯示教師在實際進行書法教學時,能運用多種教學方法來提升學生的學 習效果。

(五)在「評量」層面中,平均數 2.53,略高於 2.5 分的平均分數,顯示 教師在「我會在書法教學評量時使用毛筆批改學生作業」的實際表現尚可。

推測可能原因使用毛筆雖可在學生作業批改上有示範、鼓勵等作用,但清洗

毛筆比用紅原子筆批改較費時,故未必所有教師都會有時間、能力用毛筆進 行批閱。

二、訪談內容摘述

由訪談獲得的資料可以知道教師對於「課程定位」層面的實際表現。茲 摘述重點如下:

T2:若是在語文領域進行書法教學,可能對閱讀活動、作文寫作等能力的訓練時 間造成壓縮或是不上的情形產生。我認為必須要獨立於語文領域之外,這樣 書法教學比較能夠正常實施。我都利用班上早自修時間進行書法教學。

T3:我們學校中、高年級的藝術與人文課程,有規劃出專任師資進行書法教學。

每週都會有一節的書法課,來獨立進行書法教學。對於擔任導師而言,會比 較輕鬆,且利用教師專長協助發展學校特色,我覺得是比較妥當的。

T5:學校之前的校務會議也有教師提出這樣的疑問,認為書法教學該由導師授課,

或是藝術與人文領域的老師來進行教學。各自有合理的陳述與解釋,最後也 沒有定論與決議。我是利用綜合活動的時間來進行書法教學,比較不會有進 度上的壓力。我的看法偏向獨立設科,這樣既不會剝奪語文領域其他能力的 養成訓練,也不會純粹在藝術與人文課程中只進行書法教學,宰化學生藝術 與人文的視野與其他術科的學習。

T7:我都是在語文領域實施書法教學。如果需要調整到藝術與人文領域進行教學,

勢必會讓擔任藝術與人文課程的老師增加負擔。我認為需要有書法專長的教 師來指導才是比較適當的。

T8:書法教學本來就是獨立教學的。在語文領域方面,可以培養正確寫字的能力 ;在藝術與人文領域方面,可以培養賞析的能力。要獨立於語文領域或藝術

與人文領域實施,很難有明確的界定。我擔任班上的導師,我自己也擔任藝術 與人文課程的教學,所以沒有太大的影響,但我仍是在語文領域進行書法教學。

三、小結

由問卷調查結果可知,教師對於「書法教學表現」的整體表現屬於中上 程度(M=2.81)。也代表教師對於書法教學的進修、教材選用、課程定位、

教法與評量五大層面,都有不錯的表現。唯在「課程定位」層面之「我會採 用獨立教學方式實施書法教學」、「評量」層面之「我會在書法教學評量時 使用毛筆批改學生書法作業」,數據顯示(M=2.51、M=2.53)實際表現尚 可。原因可能是有五成的教師仍依據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規定,選擇在語文領 域進行書法教學,未獨立實施。再者,使用毛筆批改學生書法作業,固然有 助於訂正學生的錯誤、正確示範寫字方法,但囿於教學進度的時間限制,所 以實際批閱上未有較佳的表現作為。

由訪談資料可知,教師對於「課程定位」層面有不同的實際表現-實施 書法教學,會因為教師個人的專業認知與判斷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在語文領 域、藝術與人文領域、或獨立設科實施,每個學校的實施情形不盡相同。

綜上所述,教師在書法教學整體實際表現尚佳。代表大部分教師實際在 進行書法教學時,能夠針對相關的問題,如教學能力的不足、教材選用的規 準依據等,願意尋求改善的管道與方式,突破教學上的困境,進而強化教學 能力,提升整體的教學成效。

第四節 不同背景變項的苗栗縣國民小學教師在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