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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背景變項之國小拔河選手社會支持差異情形

本節以描述性統計呈現參與 100 年全國體委盃拔河錦標賽之國小選手的社會支 持情形;接著以獨立樣本 t 檢定與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比較在不同背景統計變項影響 的情形下,參賽選手之社會支持差異情形。

一、選手社會支持情形

本研究之社會支持變項包含家人支持、隊友支持、導師支持與教練支持等四個

構面。經描述性統計分析結果顯示,在國小拔河選手的社會支持構面中,以「教練 支持」因素得分最高 (平均數=4.71) ;其次為「隊友支持」 (平均數=4.43) ;再其 次為「導師支持」 (平均數=3.92) ;而以「家人支持」的得分最低 (平均數=3.82) (詳 見如表 28) 。

表 27

不同運動成績表現選手參與動機分析一覽表

構面名稱 運動成績表現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顯著性

健康適能 1~2名 88 4.12 .76 .302 3~4名 83 4.27 .69

5~6名 93 4.26 .64

技術需求 1~2名 88 4.12 .76 .114 3~4名 83 4.27 .69

5~6名 93 4.26 .64

成就需求 1~2名 88 4.12 .76 .058 3~4名 83 4.27 .69

5~6名 93 4.26 .64

社會需求 1~2名 88 4.12 .76 .545 3~4名 83 4.27 .69

5~6名 93 4.26 .64

表 28

藉由以上研究結果可得知,本次賽會前六名的選手,其社會支持構面以「教練

在「導師支持」方面,選手認為班級導師能適時給予鼓勵與關心其練習狀況與參與 情形,但此構面得分的總平均值屬中等。因此,在此構面中,選手對於導師支持的 感受程度並不高。推究其原因可能是,導師必需管理班級事務與課程教學,課務十 分繁忙。因此,導師對於選手的練習情形與關懷程度有限。再加上選手平時付出較 多時間於校隊練習與參與比賽,所以選手在出現課業進度落後與學業成績退步等問 題時,導師支持的功能對於選手而言,其感受程度是最低的。而選手在「家人支持」

構面的感受得分上,其構面總平均值是最低的,此結果與黃玉青 (2010) 之研究相 同。與藍辰聿 (1998) 、章宏智 (2007) 、鄭谷蘭 (2012) 研究不同運動項目選手之 結果不同。林曉怡 (2005) 、許碧章 (2006) 指出,家人支持在國小學童持續運動參 與上具有重要的影響能力,由於國小學童除了學校生活外,其大部分的時間是與家 人相處,在身心尚未完全成熟的情況下,能需家人的撫育而無法獨立,所以受到家 人的影響會比成年人高。但本研究結果顯示,選手認為家人

所給予的關心與鼓勵有 限,因此較難與家人分享訓練心得與內心感受,而造成選手對於家人支持的感受程度 較低。

二、不同背景變項之國小拔河選手社會支持差異分析

本研究之背景變項包含性別、年級、參賽組別、參與拔河年資、每週練習天數、

每次練習時間、運動成績表現等七項。以下將以獨立樣本 t 檢定及單因子變異數分 析,分別逐項分析其在社會支持上之差異情形。

(一) 性別

將不同性別選手之社會支持進行獨立樣本 t 檢定,結果顯示性別在家人支持、

隊友支持、導師支持與教練支持等構面中,皆無顯著差異存在 (詳見如表 29) 。 表 29

不同性別選手社會支持分析一覽表

構面名稱 性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顯著性

家人支持 男 122 3.79 1.03 .661

女 142 3.84 .82

(續下頁)

(二) 年級

以獨立樣本t檢定分析不同年級選手之社會支持後發現,不同年級的選手在家人 支持、隊友支持、導師支持與教練支持等構面上,結果顯示皆無顯著差異。 (詳見 如表30) 。

表29

不同性別選手社會支持分析一覽表 (續)

構面名稱 性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顯著性

隊友支持 男 122 4.43 .66 .898

女 142 4.44 .54

導師支持 男 122 3.89 1.00 .618

女 142 3.95 .87

教練支持 男 122 4.74 1.03 .439

女 142 4.69 .82

表 30

不同年級選手社會支持分析一覽表

構面名稱 年級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顯著性 家人支持 五年級 30 4.13 .79 .052

六年級 234 3.78 .93

隊友支持 五年級 30 4.50 .49 .547

六年級 234 4.42 .61

導師支持 五年級 30 4.23 .72 .057

六年級 234 3.88 .95

教練支持 五年級 30 4.76 .36 .572

六年級 234 4.71 .46

(三) 參賽組別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不同組別選手之社會支持差異後發現,不同組別的選手在 健康適能、技術需求、成就需求及社會需求上,皆無顯著差異 (詳見如表31) 。

(四) 參與拔河年資

將不同參與拔河年資選手與社會支持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後發現,選手參與 拔河年資在「隊友支持」構面中呈顯著差異。而參與年資在家人支持、導師支持與 教練支持構面中,則無顯著差異。進一步以雪費法進行事後比較分析發現,在「隊 友支持」構面中,參與年資 1 年以上未滿 2 年者>未滿 1 年,由此可知,參與拔河 1 年以上未滿 2 年的選手,隊友支持的參與動機高於參與未滿一年的選手 (詳見如 表 32) 。

表 31

不同組別選手參與動機分析一覽表

構面名稱 組別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顯著性

家人支持 男生組 62 3.82 1.06 .800

女生組 60 3.75 .93

混合組 142 3.85 .85

隊友支持 男生組 62 4.46 .74 .638

女生組 60 4.37 .59

混合組 142 4.45 .52

導師支持 男生組 62 3.85 1.07 .390

女生組 60 3.83 .94

混合組 142 4.00 .86

教練支持 男生組 63 4.72 .60 .542

女生組 60 4.66 .43

混合組 141 4.73 .37

*p < .05

研究結果顯示,選手「參與拔河年資」與社會支持構面中的「隊友支持」呈顯 著相關。其中,參與拔河年資 1 年以上未滿 2 年之選手,其參與動機高於未滿一年 之選手。研究結果與林建興 (2009) 、蔡佳和 (2009) 研究發現相同。在八人制拔河 運動中,拔河動作的學習與技巧的提昇,是選手們投入最多心力的付出。而每次練 習所帶給身體的痠痛與心理的疲憊,為影響選手是否能持續參與訓練的最大考驗。

根據表 31 可得知,此次賽會前六名的選手,其拔河年資 1 年以上未滿 2 年者為 49.6%、

未滿 1 年者為 22.3%,而參與 2 年以上的選手僅佔 28%。由此可知,整體選手在參 與年資上較為資淺。因此,在選手在動作技巧與心理素質層面,仍有一段待學習與 成長的空間。所以本研究認為,拔河運動與其他運動項目相比,更需要的是團隊合 作與隊友之間的相互支持及鼓勵。林建興 (2009) 認為,參加團隊運動時間較短的 選手需獲得較高的隊友與同學支持,若無隊友與同學在旁給予支持與鼓勵,選手很 難持續於體育活動的參與。因此,拔河年資 1 年以上未滿 2 年選手能長時間的參與 表32

不同參與年資選手社會支持分析一覽表

構面名稱 參與年資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顯著性 事後比較 家人支持 未滿 1 年(a) 59 3.64 1.09 .252

1 年以上未滿 2 年(b) 131 3.87 .81 2 年以上(c) 74 3.87 .96

隊友支持 未滿 1 年(a) 59 4.23 .68 .004* b>a 1 年以上未滿 2 年(b) 131 4.54 .51

2 年以上(c) 74 4.41 .61

導師支持 未滿 1 年(a) 59 3.90 1.03 .933 1 年以上未滿 2 年(b) 131 3.94 .85

2 年以上(c) 74 3.90 .99

教練支持 未滿 1 年(a) 59 4.63 .63 .290 1 年以上未滿 2 年(b) 131 4.74 .37

2 年以上(c) 74 4.73 .40

團隊訓練,需歸功於隊友在其過程中持續給予正面的鼓勵與安慰,使選手能堅持於 團隊之中,進而滿足技術與成就需求。所以,1 年以上未滿 2 年的選手對於隊友支 持的功能與感受,會比年資未滿一年的選手相對較高。

(五) 每週練習天數

不同練習天數的選手在社會支持構面上,根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顯示,每 週練習天數在「家人支持」、「隊友支持」、「導師支持」與「教練支持」等四構面中,

皆無顯著差異存在 (詳見如表 33) 。 表 33

不同練習天數選手社會支持分析一覽表

構面名稱 練習天數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顯著性

家人支持 1天 4 3.90 .34 .992

2天 7 3.77 1.16

3天 8 3.75 .93

4天以上 245 3.82 .93

隊友支持 1天 4 4.00 .40 .525

2天 7 4.48 .50

3天 8 4.40 .54

4天以上 245 4.44 .60

導師支持 1天 4 4.15 .44 .920

2天 7 3.74 1.22

3天 8 3.92 .52

4天以上 245 3.92 .94

教練支持 1天 4 4.79 .31 .557

2天 7 4.50 .50

3天 8 4.81 .24

4天以上 245 4.71 .45

(六) 每次練習時間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不同練習時間選手在社會支持構面之差異情形,結果顯 示,選手在「家人支持」構面中呈顯著差異。而在隊友支持、導師支持與教練支持 等構面上,皆無顯著差異存在。本研究進一步以雪費法進行事後比較分析發現,在

「家人支持」構面中,各組間有顯著差異,每次練習時間為 1~2 小時選手在家人支 持構面上高於每次練習 2 小時以上的選手 (詳見如表 34) 。

*p < .05

研究結果顯示,選手不同的練習時間與社會支持構面中的「家人支持」呈顯著

差異。經事後比較發現,在選手背景變項中,每次練習 1~2 小時的選手其家人支持 高於每次練習 2 小時以上的選手。此結果與林建興 (2009) 、黃信元 (2012) 研究結 果並不相同。推究其原因在於,國小拔河教練大多利用短暫的下課時間,以及早、

午休的時段進行練習,而這些練習時段因會佔用到選手本身享有下課與學習的權益,

所以練習時間必需徵求選手與家長的同意。因此,家人支持影響著選手是否能配合 表 34

不同練習時間選手社會支持分析一覽表

構面名稱 練習時間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顯著性 事後比較 家人支持 1 小時以下(a) 112 3.76 .83 .023* b>c

1~2 小時(b) 131 3.94 .89 2 小時以上(c) 21 3.38 1.35

隊友支持 1 小時以下(a) 112 4.38 .66 .317 1~2 小時(b) 131 4.46 .52

2 小時以上(c) 21 4.58 .66

導師支持 1 小時以下(a) 112 3.86 .94 .650 1~2 小時(b) 131 3.96 .90

2 小時以上(c) 21 4.01 1.06

教練支持 1 小時以下(a) 112 4.65 .52 .149 1~2 小時(b) 131 4.75 .40

2 小時以上(c) 21 4.80 .29

與持續參與團隊練習。根據上述研究結果可知,每次練習 1 小時以上之拔河選手,

家人支持感受程度皆高於練習 1 小時以下之選手。其中,每次練習 1~2 小時之選手,

家人支持感受程度高於每次練習 2 小時以上。本研究認為,在家人的支持下,每次 投入 1~2 小時練習的選手雖然每次練習時間要比 2 小時以上的選手來的少,但其能 力已能在全國賽獲得優異的成績。因此,在拔河訓練與課程學習時間不衝突的情形 之下,選手在短暫且有限的練習時間裡,透過教練有效的訓練,而不影響學生在校 課程學習與家長對選手之課後安排,如此不但能培養學童興趣,更能提升學童運動 技能的發展,這是家長們所樂見的,而相對給予的支持程度也會較高。所以,在社 會支持構面中,每次練習 1~2 小時之選手,家人支持感受程度高於每次練習 2 小時 以上之選手,其原因於以上說明。

(七) 運動成績表現

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不同運動成績表現選手在社會支持構面之差異情形,結 果顯示,選手在「家人支持」與「導師支持」構面中呈顯著差異。本研究進一步以 雪費法進行事後比較分析發現,在「家人支持」構面中,獲得本次賽會第 1~2 名選 手與第 3~4 名選手呈顯著差異,其中第 1~2 名選手之家人支持感受程度高於第 3~4 名選手。「導師支持」構面,結果顯示第 1~2 名選手對於導師支持感受程度高於第 5~6 名之選手;第 3~4 名選手其感受程度也高於第 5~6 名之選手。而選手運動成績 表現則與「隊友支持」、「教練支持」無顯著差異存在 (詳見如表 35) 。

*p < .05

表 35

不同運動成績表現選手社會支持分析一覽表

構面名稱 運動成績表現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顯著性 事後比較

構面名稱 運動成績表現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顯著性 事後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