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不同背景變項之綜合職能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態度差異情形
本節為分析不同背景變項的高中職綜合職能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態度之 各層面的差異。本節採 t 考驗法與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處理,最後再根據各項 分析結果做綜合討論。有些背景變項的樣本數不足,可能會影響統計分析的結 果,因而根據次數分配表比例做適當變項群組的合併:
壹、不同背景變項之綜合職能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態度結果之分析 一、不同「任教地區」綜職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態度之差異比較
有關不同任教地區的綜職科教師在特教新課綱各層面態度之差異情形,以 單因子變異數來進行考驗,分析結果如表 4-15。從表 4-15 可知,不同任教地 區之綜職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態度的結果,整體而言,不同任教地區之綜職科 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整體態度結果沒有達.05 顯著水準,表示不同任教地區的綜 職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整體態度結果一致,在統計上沒有顯著差異。
進一步分析各層面之差異情形,在「課程與教學層面」(F=2.904,達.05
顯著水準),經事後比較卻無差異;在其他層面皆沒有達.05 顯著水準,表示任 教於不同地區之綜職科教師在「政策與行政層面」及「師資與進修層面」的態 度結果一致,在統計上沒有顯著的差異。
表 4-15
不同任教地區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態度各層面之變異數分析
態度層面 任教地區 樣本數 帄均數 標準差 F 值 事後比較
政策與行政 1.北部地區 90 3.20 .57 2.641 2.中部地區 86 3.26 .62
3.南部地區 44 3.05 .59 4.東部地區或離島地區 23 3.46 .62
師資與進修 1.北部地區 90 3.11 .72 .053 2.中部地區 86 3.13 .64
3.南部地區 44 3.11 .56 4.東部地區或離島地區 23 3.17 .52
課程與教學 1.北部地區 90 3.38 .63 2.904* 任兩組無 顯著差異 2.中部地區 86 3.28 .55
3.南部地區 44 3.13 .54 4.東部地區或離島地區 23 3.52 .56
整體 1.北部地區 90 3.25 .56 1.724 2.中部地區 86 3.23 .52
3.南部地區 44 3.10 .49 4.東部地區或離島地區 23 3.40 .52
*p<.05 (N=243)
二、不同「年齡」綜職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態度之差異比較
有關不同年齡的綜職科教師在特教新課綱各層面態度之差異情形,以單因 子變異數來進行考驗,分析結果如表 4-16。從表 4-16 可知,不同年齡之綜職 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態度的結果,整體而言,不同年齡之綜職科教師對特教新 課綱整體態度結果有顯著差異(F=3.163,達.01 顯著水準),表示不同年齡的 綜職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整體態度結果不一致,經事後比較得知是 25 歲以下
(M=3.57)高於 26-30 歲(M=3.24)、31-35 歲(M=3.20)、36-40 歲(M=3.05)
及 41-45 歲(M=3.15)。
進一步分析各層面之差異情形,在「政策與行政層面」(F=4.497,達.01
顯著水準),25 歲以下(M=3.64)高於 26-30 歲(M=3.29)、31-35 歲(M=3.22)、 36-40 歲(M=2.97)及 41-45 歲(M=3.09);在「課程與教學層面」(F=2.947,
達.05 顯著水準),25 歲以下(M=3.68)高於 31-35 歲(M=3.28)、36-40 歲(M=3.15)
及 41-45 歲(M=3.18);在「師資與進修層面」沒有達.05 顯著水準,表示任教 於不同年齡之綜職科教師在「師資與進修層面」的態度結果一致,在統計上沒 有顯著的差異。
表 4-16
不同年齡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態度各層面之變異數分析
態度層面 年齡 樣本數 帄均數 標準差 F 值 事後比較
政策與行政 1. 25 歲以下 24 3.64 .44 4.497** 25 歲以下>26-30 歲 2. 26-30 歲 65 3.29 .46 25 歲以下>31-35 歲 3. 31-35 歲 61 3.22 .56 25 歲以下>36-40 歲 4. 36-40 歲 35 2.97 .69 25 歲以下>41-45 歲 5. 41-45 歲 34 3.09 .69
6. 46 歲以上 24 3.14 .69
師資與進修 1. 25 歲以下 24 3.35 .50 1.852 2. 26-30 歲 65 3.04 .54
3. 31-35 歲 61 3.07 .68 4. 36-40 歲 35 3.00 .61 5. 41-45 歲 34 3.18 .66 6. 46 歲以上 24 3.34 .86
課程與教學 1. 25 歲以下 24 3.68 .46 2.947* 25 歲以下>36-40 歲 2. 26-30 歲 65 3.34 .48
3. 31-35 歲 61 3.28 .58 4. 36-40 歲 35 3.15 .58 5. 41-45 歲 34 3.18 .60 6. 46 歲以上 24 3.34 .83
整體 1. 25 歲以下 24 3.57 .38 3.163** 25 歲以下>26-30 歲 2. 26-30 歲 65 3.24 .43 25 歲以下>31-35 歲 3. 31-35 歲 61 3.20 .52 25 歲以下>36-40 歲 4. 36-40 歲 35 3.05 .56 25 歲以下>41-45 歲 5. 41-45 歲 34 3.15 .56
6. 46 歲以上 24 3.28 .72
*p<.05 **p<.01 (N=243)
三、不同「特教專業背景」綜職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態度之差異比較 有關不同特教專業背景的綜職科教師在特教新課綱各層面態度之差異情 形,由於「特教專業學程」、「曾修習特教相關學分」與「未曾修習特教相關學 分」群組之樣本數較少,故合併為「非特教系所畢業」進行分析,以獨立樣本 t 檢定來進行考驗,分析結果如表 4-17。
從表 4-17 可知,不同特教專業背景之綜職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態度的結 果,整體而言,不同特教專業背景之綜職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整體態度結果沒 有達.05 顯著水準,表示不同特教專業背景的綜職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整體態 度結果一致,在統計上沒有顯著差異。
進一步分析各層面之差異情形,在「政策與行政層面」、「課程與教學層面」
以及「師資與進修層面」沒有達.05 顯著水準,表示任教於不同特教專業背景 之綜職科教師的態度結果一致,在統計上沒有顯著的差異。
表 4-17
不同特教專業背景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態度各層面之 t 考驗
態度層面 特教專業背景 樣本數 帄均數 標準差 t 值
政策與行政 1. 特教系所畢業 163 3.25 .59 -2.175 2. 非特教系所畢業 80 3.15 .61
師資與進修 1. 特教系所畢業 163 3.10 .63 .883 2. 非特教系所畢業 80 3.17 .68
課程與教學 1. 特教系所畢業 163 3.30 .59 .514 2. 非特教系所畢業 80 3.34 .59
整體 1. 特教系所畢業 163 3.23 .53 .067 2. 非特教系所畢業 80 3.23 .55
(N=243)
四、不同「特教教學年資」綜職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態度之差異比較 有關不同特教教學年資的綜職科教師在特教新課綱各層面態度之差異情 形,以單因子變異數來進行考驗,分析結果如表 4-18。從表 4-18 可知,不同 特教教學年資之綜職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態度的結果,整體而言,不同特教教 學年資之綜職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整體態度結果有顯著差異(F=5.930,達.001
顯著水準),表示不同特教教學年資的綜職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整體態度結果 不一致,經事後比較得知是 0-2 年(M=3.57)高於 3-5 年(M=3.21)、6-10 年
(M=3.21)及 11-15 年(M=3.02)。
進一步分析各層面之差異情形,在「政策與行政層面」(F=8.322,達.001 顯著水準),0-2 年(M=3.66)高於 3-5 年(M=3.30)、6-10 年(M=3.19)、11-15 年(M=2.95)及 16 年以上(M=3.16),且 3-5 年(M=3.30)高於 11-15 年(M=2.95); 在「師資與進修層面」(F=2.542,達.05 顯著水準),0-2 年(M=3.35)高於 3-5 年(M=2.97);在「課程與教學層面」(F=5.481,達.001 顯著水準),0-2 年(M=3.66)
高於 3-5 年(M=3.33)、6-10 年(M=3.30)及 11-15 年(M=3.08)。
表 4-18
不同特教教學年資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態度各層面之變異數分析
態度層面 特教教學年資 樣本數 帄均數 標準差 F 值 事後比較 政策與行政 1. 0-2 年 34 3.66 .39 8.322*** 0-2 年>3-5 年
2. 3-5 年 44 3.30 .44 0-2 年>6-10 年 3. 6-10 年 83 3.19 .60 0-2 年>11-15 年 4. 11-15 年 52 2.95 .67 0-2 年>16 年以上 5. 16 年以上 30 3.16 .61 3-5 年>11-15 年 師資與進修 1. 0-2 年 34 3.35 .44 2.542* 0-2 年>3-5 年
2. 3-5 年 44 2.97 .56 3. 6-10 年 83 3.11 .66 4. 11-15 年 52 3.02 .63 5. 16 年以上 30 3.29 .83
課程與教學 1. 0-2 年 34 3.66 .44 5.481*** 0-2 年>11-15 年 2. 3-5 年 44 3.33 .44
3. 6-10 年 83 3.30 .58 4. 11-15 年 52 3.08 .63 5. 16 年以上 30 3.32 .70
整體 1. 0-2 年 34 3.57 .34 5.930*** 0-2 年>3-5 年 2. 3-5 年 44 3.21 .40 0-2 年>6-10 年 3. 6-10 年 83 3.21 .52 0-2 年>11-15 年 4. 11-15 年 52 3.02 .59
5. 16 年以上 30 3.26 .64
*p<.05 ***p<.001 (N=243)
五、不同「現任職務」綜職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態度之差異比較 顯著水準),兼任代理教師(M=3.64)高於導師(M=3.18)、專任教師(M=3.18); 在「師資與進修層面」(F=3.975,達.01 顯著水準),兼任代理教師(M=3.62)
高於教師兼行政職(M=3.23)、導師(M=3.09)、專任教師(M=3.01);在「課 程與教學層面」(F=5.529,達.01 顯著水準),兼任代理教師(M=3.78)高於導
六、不同「第二專長」綜職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態度之差異比較
有關不同第二專長的綜職科教師在特教新課綱各層面態度之差異情形,由 於「共同科目教師證&專業科目教師證」與「以上皆有」群組之樣本數較少,
故將「共同科目教師證」、「專業科目教師證」與「共同科目教師證&專業科目 教師證」合併為「其他教師證」;「共同科目教師證&技術士證照」、「專業科目 教師證&技術士證照」與「以上皆有」合併為「其他教師證及證照」進行分析,
以獨立樣本 t 檢定來進行考驗,分析結果如表 4-20。從表 4-20 可知,不同第 二專長之綜職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態度的結果,整體而言,不同第二專長之綜 職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整體態度結果沒有達.05 顯著水準,表示不同第二專長 的綜職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整體態度結果一致,在統計上沒有顯著差異。
進一步分析各層面之差異情形,在「政策與行政層面」、「課程與教學層面」
以及「師資與進修層面」沒有達.05 顯著水準,表示不同第二專長之綜職科教 師的態度結果一致,在統計上沒有顯著的差異。
表 4-20
不同第二專長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態度各層面之變異數分析
態度層面 第二專長 樣本數 帄均數 標準差 F 值 事後比較
政策與行政 1. 以上皆無 39 3.26 .48 2.198 2. 其他教師證 43 3.24 .68
3. 技術士證照 95 3.30 .57 4. 其他教師證及證照 66 3.06 .63
師資與進修 1. 以上皆無 32 3.08 .58 .262 2. 其他教師證 133 3.19 .72
3. 技術士證照 63 3.13 .61 4. 其他教師證及證照 15 3.09 .69
課程與教學 1. 以上皆無 32 3.37 .58 .808 2. 其他教師證 133 3.26 .71
3. 技術士證照 63 3.36 .49 4. 其他教師證及證照 15 3.24 .64
整體 1. 以上皆無 32 3.25 .46 .893 2. 其他教師證 133 3.23 .65
3. 技術士證照 63 3.28 .48 4. 其他教師證及證照 15 3.14 .57
(N=243)
七、是否「參與詴辦」綜職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態度之差異比較
有關不同參與詴辦的綜職科教師在特教新課綱各層面態度之差異情形,以 獨立樣本 t 檢定來進行考驗,分析結果如表 4-21。從表 4-21 可知,不同參與 詴辦之綜職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態度的結果,整體而言,不同參與詴辦之綜職 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整體態度結果有顯著差異(t=4.096,達.001 顯著水準),
表示不同參與詴辦的綜職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整體態度結果不一致,經事後比 較得知有參與詴辦(M=3.33)高於無參與詴辦(M=3.04)。
進一步分析各層面之差異情形,在「政策與行政層面」(t=3.710,達.001 顯著水準),有參與詴辦(M=3.32)高於無參與詴辦(M=3.03);在「師資與 進修層面」(t=3.567,達.001 顯著水準),有參與詴辦(M=3.23)高於無參與 詴辦(M=2.92);在「課程與教學層面」(t=3.202,達.001 顯著水準),有參與 詴辦(M=3.40)高於無參與詴辦(M=3.13)。
表 4-21
是否參與詴辦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態度各層面之 t 考驗
態度層面 是否詴辦特教新課綱 樣本數 帄均數 標準差 t 值
政策與行政 1. 是 160 3.32 .54 3.710***
2. 否 83 3.03 .66
師資與進修 1. 是 160 3.23 .60 3.567***
2. 否 83 2.92 .69
課程與教學 1. 是 160 3.40 .52 3.202**
2. 否 83 3.13 .67
整體 1. 是 160 3.33 .47 4.096***
2. 否 83 3.04 .59
**p<.01 ***p<.001 (N=243)
八、不同「研習經驗」綜職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態度之差異比較
有關不同研習經驗的綜職科教師在特教新課綱各層面態度之差異情形,以 單因子變異數來進行考驗,分析結果如表 4-22。從表 4-22 可知,不同研習經 驗之綜職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態度的結果,整體而言,不同研習經驗之綜職科 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整體態度結果有顯著差異(F=6.075,達.01 顯著水準),表
示不同研習經驗的綜職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整體態度結果不一致,經事後比較 得知參加 6 場以上(M=3.69)高於 0 場(M=3.15)、1-2 場(M=3.14)。
進一步分析各層面之差異情形,在「政策與行政層面」(F=4.322,達.01
進一步分析各層面之差異情形,在「政策與行政層面」(F=4.322,達.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