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本節根據問卷調查結果回應待答問題,提出本研究之結論,茲將各項結論 分述如下:
壹、綜合職能科教師對特殊教育新課程綱要態度傾向屬「尚可」
高中職綜合職能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之態度以「課程與教學層面」同意程 度最高,其他依序是「政策與行政層面」、「師資與進修層面」。三個層面的帄 均數介於「尚可」及「同意」之間,顯示綜職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的態度同意 程度屬「尚可」程度。各層面研究結果分述如下:
貳、綜合職能科教師對特殊教育新課程綱要需求程度屬「中上」
高中職綜合職能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之需求以「政策與行政層面」需要程 度最高,其他依序是「課程與教學層面」、「師資與進修層面」。三個層面的帄 均數介於「需要」及「非常需要」之間,顯示綜職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的需求 同意程度屬「中上」程度。各層面研究結果分述如下:
參、不同背景變項綜合職能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態度之差異情形
分析不同背景變項的綜合職能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的態度差異情形之結 論如下:
一、不同「任教地區」、「特教專業背景」、「第二專長」的教師在態度上 無顯著差異
二、不同「年齡」的教師在態度部分的「政策與行政」層面、「課程與教 學」層面有顯著差異
「政策與行政層面」有顯著差異,25 歲以下教師同意程度高於 26-30 歲、
31-35 歲、36-40 歲及 41-45 歲教師;在「課程與教學層面」有顯著差異,25 歲以下教師同意程度高於 31-35 歲、36-40 歲及 41-45 歲教師;在「師資與進 修層面」沒有顯著的差異。
三、不同「特教教學年資」的教師在態度部分的各層面皆有顯著差異 在「政策與行政層面」有顯著差異,教師特教年資 0-2 年同意程度高於教 3-5 年、6-10 年、11-15 年及 16 年以上,且 3-5 年同意程度高於 11-15 年;在
「師資與進修層面」有顯著差異,教師特教年資 0-2 年同意程度高於 3-5 年;
在「課程與教學層面」有顯著差異,教師特教年資 0-2 年同意程度高於 3-5 年、
6-10 年及 11-15 年。
四、不同「現任職務」的教師在態度部分的各層面皆有顯著差異
在「政策與行政層面」有顯著差異,兼任代理教師同意程度高於導師、專 任教師;在「師資與進修層面」有顯著差異,兼任代理教師同意程度高於教師 兼行政職、導師、專任教師;在「課程與教學層面」有顯著差異,兼任代理教 師同意程度高於導師、專任教師。
五、不同「參與詴辦」的教師在態度部分的各層面皆有顯著差異
在「政策與行政層面」、「師資與進修層面」以及「課程與教學層面」皆具 有顯著差異,有參與新課綱詴辦的教師同意程度高於無參與詴辦的教師。
六、不同「研習經驗」的教師在態度部分的「師資與進修」層面、「課程 與教學」層面有顯著差異
在「師資與進修層面」,參加 6 場以上新課綱相關研習的教師同意程度高 於參加 1-2 場的教師;在「課程與教學層面」,參加 6 場以上新課綱相關研習
的教師同意程度高於參加 0 場、1-2 場的教師;在「政策與行政層面」無顯著 差異。
肆、不同背景變項之綜合職能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需求之差異情形 分析不同背景變項的綜合職能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的需求差異情形之結 論如下:
一、不同「任教地區」、「特教專業背景」、「現任職務」、「參與詴辦」的 教師在需求上無顯著差異
二、不同「年齡」的教師在需求部分的「政策與行政」層面有顯著差異 在「政策與行政層面」有顯著差異,經事後比較得知是 26-30 歲教師需要 程度高於 36-40 歲教師;在「師資與進修層面」、「課程與教學層面」沒有顯著 差異。
三、不同「特教教學年資」的教師在需求部分的「政策與行政」、「課程 與教學」層面有顯著差異
在「政策與行政層面」與「課程與教學層面」有顯著差異,教師特教年資 0-2 年需要程度高於 11-15 年,且 3-5 年需要程度高於 11-15 年;在「師資與進 修層面」沒有顯著差異。
四、不同「第二專長」的教師在需求部分的「師資與進修」層面有顯著 差異
在「師資與進修層面」有顯著差異,有技術士證照的教師需要程度高於有 其他教師證的教師;「政策與行政層面」、「課程與教學層面」沒有顯著差異。
五、不同「研習經驗」綜合職能科教師對特教新課綱之態度差異
在「課程與教學層面」有顯著差異,參加 3-5 場新課綱相關研習的教師同 意程度高於參加 1-2 場的教師;在「政策與行政層面」、「師資與進修層面」沒 有顯著差異。
伍、實施特教新課綱面臨之需求與困難
整理歸納調查問卷中之開放性問題之意見,結果如下:
一、實施特教新課綱需求之意見
(一)政策與行政層面
1. 特教新課綱政策需更明確,以免推動無所適從:新課綱的執行內容及 實行方法能有更明確的規定,以免推動新課綱時無所適從。
2. 教育主管機關應提供健全的配套措施:教育主管機關能明訂更客觀且 切合實際需要的配套措施,如出版實務手冊;對家長進行新課綱理念 宣導;提供各學校實施新課綱所需之設備及經費。
3. 對學校行政進行宣導,使學校行政配合推動特教新課綱:針對學校行 政人員進行特教新課綱宣導活動,使行政人員認識新課綱,進而支持 配合辦理實施特教新課綱之工作。
(二)師資與進修層面
1. 增加教師專業知能的進修管道:增加更多科目專業知能的進修管道,如:
培訓課程、研習講座等,以提升本身專業知能。
(三)課程與教學層面
1. 專業科目提供部審教科書或教材:專業科目可提供部編教材提供參考,教 師再依據學生學習狀況進行彈性調整,以減少教師自編教材的時間及難 度。
2. 成立教材資源中心研發教材:成立教材資源中心以研發課程教材,教材資 料庫的建置將讓教師得以獲取教材資源資料,有助於課程進行。
二、實施特教新課綱困難之意見
(一)政策與行政層面
1. 欠缺行政、普教教師及家長支持:學校行政單位及普通班教師對特教新課 綱缺乏瞭解;家長對特教新課綱的看法落差大,甚至部分家長質疑特教新 課綱的實用性。
2. 特教新課綱實施方式不夠明確:教育主管機關對特教新課綱實施內容說明 不夠明確,造成全台各地專家學者及教師各自表述、無共識。
3. 專家學者對新課綱有不同的見解與詮釋:政策不夠明確,因而造成專家學 者對新課綱的實施方式有不同的見解與詮釋,使得研習教師難以遵循。
4. 經費及設備不足難以實施特教新課綱:現階段的教學設備不夠完善,無足 夠空間以進行教學,協同課程需要大量的鐘點費,經費及設備來源有困難。
(二)師資與進修層面
1. 教師觀念不清楚而影響實施動機:教師對特教新課綱的實施理念及實施方 式一知半解,造成教師有意願卻不知道如何實施,或是因為對新課綱不夠 了解,害怕改變而不願意實施。
2. 教師專業能力不足以進行新課綱教學:新課綱科目變多,課程內容深度增 加,特教教師缺乏該科專長,卻要理解每一科的內容與調整教材,教師擔 心自己的專業能力不足以進行教學。
3. 教師工作負擔過重,無力實施政策不明確的特教新課綱:政策不確定,相 關配套措施不完善之下,在教師需要熟悉多領域課程,自編不熟悉的科目 教材,加上特教教師人力不足,教師工作負擔沉重。
(三)課程與教學層面
1. 專業科目教材不足,自編教材困難:專業科目目前坊間出版社並無出版相 關教科書或書籍,教材十分匱乏故需要教師自編,但特教教師缺乏該領域 或該科專長,自編教材不易。
2. 學生能力落差大,難以實施特教新課綱課程:新課綱科目增多、難度提高,
學生能力差異大,課程內容與教學進度難以編排,導致課程不易進行,新 課綱課程實施上有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