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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背景變項人事人員角色定義幅度之差異

第四章 研究分析與結果…

第四節 不同背景變項人事人員角色定義幅度之差異

立 政 治 大 學

Na tiona

l Ch engchi University

第四節 不同背景變項人事人員角色定義幅度之差異

本節旨在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人事人員角色定義幅度的差異,背景變項包括性 別、年齡、教育程度、婚姻狀況、年資、現任職務、服務機關隸屬及類型等,其 中除了性別、現任職務及不同機關隸屬採取獨立樣本t檢定外,其餘均以單因子 變異數進行分析比較。

壹、性別

為瞭解人事人員是否因性別之不同而影響其角色定義幅度之界定,經依據受 測者之性別進行t檢定,不同性別之人事人員界定角色定義幅度差異程度如表 4-4-1。由表得知,不同性別人事人員在角色定義幅度各構面上,其t值均達顯著 水準(p<.01以上),顯示均呈現顯著差異,茲分別說明如下:

一、「策略夥伴」構面:男性人事人員與女性人事人員有顯著差異存在(t=3.692;

p<.001),其中男性人事人員(M=3.7717)在策略夥伴構面上的角色定義 幅度顯然高於女性人事人員(M=3.5431)。

二、「行政管理專家」構面:男性人事人員與女性人事人員有顯著差異存在

(t=3.504;p<.001,其中男性人事人員(M=3.7539)在行政管理專家構面 上的角色定義幅度顯然高於女性人事人員(M=3.5536)。

三、「員工關懷者」構面:男性人事人員與女性人事人員有顯著差異存在

(t=2.786;p<.01,其中男性人事人員(M=3.7736)在員工關懷構面上的 角色定義幅度顯然高於女性人事人員(M=3.5918)。

四、「變革推動者」構面:男性人事人員與女性人事人員有顯著差異存在

(t=3.875;p<.001,其中男性人事人員(M=3.6073)在變革推動者構面上 的角色定義幅度顯然高於女性人事人員(M=3.3604)。

而就整體「角色定義幅度」而言,男性人事人員與女性人事人員有顯著差異 存在(t=3.795;p<.001,其中男性人事人員(M=3.7266)在整體角色定義幅 度顯然高於女性人事人員(M=3.5122)。

0.57630 0.58069 0.52349 0.53995 0.55874 0.63278 0.59276 0.59772 0.50821 0.53761

3.692 事人員顯然高於30-39歲(M=3.5199)及40-49歲(M=3.5199)的人事人員。

二、「行政管理專家」構面:不同年齡之人事人員在行政管理專家構面上的角色 定義幅度達到顯著差異(F=18.405;p<.001),經LSD事後比較發現,30-39 歲(M=3.4493)、40-49歲(M=3.6890)及50歲以上(M=3.8263)的人事 人員顯然高於29歲以下(M=3.2027)的人事人員;40-49歲(M=3.6890)

顯然高於30-39歲(M=3.4493)的人事人員;50歲以上(M=3.8263)的人 事人員顯然高於30-39歲(M=3.4493)及40-49歲(M=3.6890)的人事人員。

三、「員工關懷者」構面:不同年齡之人事人員在員工關懷者構面上的角色定義

=3.2278)及30-39歲(M=3.4527)的人事人員。

四、「變革推動者」構面:不同年齡之人事人員在變革推動者構面上的角色定義 幅度達到顯著差異(F=11.883;p<.001),經LSD事後比較發現,40-49歲

(M=3.5156)及50歲以上(M=3.6355)的人事人員顯然高於29歲以下(M

=3.1216)及30-39歲(M=3.2556)的人事人員。

而就整體「角色定義幅度」而言,不同年齡之人事人員在整體角色定義幅度 達到顯著差異(F=15.580;p<.001),經LSD事後比較發現,30-39歲(M=3.4194)、 40-49歲(M=3.6547)及50歲以上(M=3.7649)的人事人員顯然高於29歲以下

(M=3.2056)的人事人員,且40-49歲(M=3.6547)及50歲以上(M=3.7649)

的人事人員顯然高於30-39歲(M=3.4194)的人事人員。

表4-4-2 不同年齡人事人員之角色定義幅度變異數摘要表

0.46591 0.48571 0.61051 0.64185 0.59348

9.744*** 2、3、4>1

0.43933 0.45489 0.55583 0.52126 0.54401

18.405*** 2、3、4>1

0.55552 0.51292 0.65227 0.56749 0.61620

13.728*** 3、4>1

0.48096 0.49497 0.65177 0.58422 0.60570

11.883*** 3、4>1 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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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體 角 色 定義幅度

29以下(1)

30-39(2)

40-49(3)

50以上(4)

總和

37 111 168 95 411

3.2056 3.4194 3.6547 3.7649 3.5762

0.41594 0.43104 0.56538 0.53020 0.53806

15.580*** 2、3、4>1 3、4>2

*** p<.001 三、教育程度

為瞭解人事人員是否因教育程度之不同而影響其角色定義幅度之界定,經依 據受測者之教育程度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不同教育程度之人事人員界定角色 定義幅度差異程度如表4-4-3。由表得知,不同教育程度之人事人員除「策略夥 伴」構面在角色定義幅度未達顯著水準外(p>.05),其餘各構面均達顯著水準

(p<.01),顯示存在顯著差異,茲分別說明如下:

一、「行政管理專家」構面:不同教育程度之人事人員在行政管理專家構面上的 角色定義幅度達到顯著差異(F=2.778;p<.05),經LSD事後比較發現,碩 士以上學歷(M=3.7092)及專科學歷(M=3.7212)的人事人員顯然高於大 學學歷(M=3.5525)的人事人員。

二、「員工關懷者」構面:不同教育程度之人事人員在員工關懷者構面上的角色 定義幅度達到顯著差異(F=2.862;p<.05),經LSD事後比較發現,專科學 歷(M=3.7981)的人事人員顯然高於大學學歷(M=3.5800)的人事人員。

三、「變革推動者」構面:不同教育程度之人事人員在變革推動者構面上的角色 定義幅度達到顯著差異(F=3.006;p<.05),經LSD事後比較發現,碩士學 歷以上(M=3.5727)的人事人員顯然高於大學學歷(M=3.3685)的人事人 員。

而就整體「角色定義幅度」而言,不同教育程度之人事人員在整體角色定義 幅度達到顯著差異(F=2.839;p<.05),經LSD事後比較發現,碩士以上學歷(M

=3.6762)及專科學歷(M=3.6039)的人事人員顯然高於大學學歷(M=3.5525)

的人事人員。

表4-4-3 不同教育程度人事人員之角色定義幅度變異數摘要表

0.64004 0.59566 0.58973 0.58952 0.59348

1.821 4>3

0.60748 0.47461 0.52766 0.59551 0.54401

2.778* 2>3

0.61699 0.66704 0.60669 0.59476 0.61620

2.862* 2>3

0.62021 0.59039 0.58460 0.64564 0.60570

3.006* 4>3

0.56545 0.53719 0.52496 0.55364 0.53806

2.839* 2>3 孩(M=3.6963)的人事人員顯然高於未婚(M=3.4546)的人事人員。

小孩(M=3.5000)的人事人員。

三、「員工關懷者」構面:不同婚姻狀況之人事人員在員工關懷者構面上的角色 定義幅度達到顯著差異(F=17.035;p<.001),經LSD事後比較發現,已婚 有小孩(M=3.3805)的人事人員顯然高於未婚(M=3.4117)及已婚無小孩

(M=3.5167)的人事人員。

四、「變革推動者」構面:不同婚姻狀況之人事人員在員工變革推動者構面上的 角色定義幅度達到顯著差異(F=11.295;p<.001),經LSD事後比較發現,

已婚有小孩(M=3.5482)的人事人員顯然高於未婚(M=3.2609)及已婚無 小孩(M=3.2708)的人事人員。

而就整體「角色定義幅度」而言,不同婚姻狀況之人事人員在整體角色定義

0.55502 0.57079 0.59994 0.59376

7.583*** 3>1

0.52973 0.53337 0.52454 0.54414

14.709*** 3>1、2

0.59373 0.62864 0.58971 0.61664

17.035*** 3>1、2

變革推動 未婚(1) 126 3.2609 0.58695 11.295***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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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 已婚無小孩(2)

已婚有小孩(3)

總和

30 254 410

3.2708 3.5482 3.4396

0.65248 0.58462 0.60510 整體角色

定義幅度

未婚(1)

已婚無小孩(2)

已婚有小孩(3)

總和

126 30 254 410

3.3867 3.4516 3.6870 3.5775

0.51364 0.55936 0.51939 0.53806

14.955*** 3>1、2

*** p<.001 五、人事工作年資

為瞭解人事人員是否因工作年資之不同而影響其角色定義幅度之界定,經依 據受測者之工作年資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不同工作年資之人事人員界定角色 定義幅度差異程度如表4-4-5。由表得知,不同工作年資之人事人員在角色定義 幅度各構面上均達顯著水準(p<.001),顯示存在顯著差異,茲分別說明如下:

一、「策略夥伴」構面:不同工作年資之人事人員在策略夥伴構面上的角色定義 幅度達到顯著差異(F=6.287;p<.001),經LSD事後比較發現,工作年資 11-15年(M=3.6236)、16-20年(M=3.6827)、21-25年(M=3.7429)及 26年以上(M=3.9421)的人事人員顯然高於5年以下(M=3.4039)的人事 人員,且年資26年以上(M=3.9421)的人事人員顯然高於6-10年(M=

3.6827)、11-15年(M=3.6236)及16-20年(M=3.6827)的人事人員。

二、「行政管理專家」構面:不同工作年資之人事人員在行政管理專家構面上的 角色定義幅度達到顯著差異(F=10.912;p<.001),經LSD事後比較發現,

工作年資6-10年(M=3.5779)、11-15年(M=3.6865)、16-20年(M=3.7159)、 21-25年(M=3.6977)及26年以上(M=3.9865)的人事人員顯然高於5年以 下(M=3.500)的人事人員,且年資26年以上(M=3.9865)的人事人員顯 然高於6-10年(M=3.5779)、11-15年(M=3.6865)、16-20年(M=3.7159)

及21-25年(M=3.6977)的人事人員。

三、「員工關懷者」構面:不同工作年資之人事人員在員工關懷者構面上的角色 定義幅度達到顯著差異(F=7.705;p<.001),經LSD事後比較發現,工作

然高於11-15年(M=3.6349)的人事人員。

四、「變革推動者」構面:不同工作年資之人事人員在變革推動者構面上的角色 6-10年(M=3.3804)及11-15年(M=3.4683)的人事人員。

而就整體「角色定義幅度」而言,不同工作年資之人事人員在整體角色定義 幅度達到顯著差異(F=8.977;p<.001),經LSD事後比較發現,工作年資6-10 年(M=3.5470)、11-15年(M=3.6033)、16-20年(M=3.6983)、21-25年(M

=3.6846)及26年以上(M=3.8859)的人事人員顯然高於5年以下(M=3.3351)

的人事人員,且年資26年以上(M=3.8859)的人事人員顯然高於6-10年(M=

3.5470)、11-15年(M=3.6033)的人事人員。

表4-4-5 不同工作年資人事人員之角色定義幅度變異數摘要表

0.56213 0.54927 0.59086 0.56984 0.58477 0.62945 0.59348

6.287*** 3、4、5、6

0.57357 0.58337 0.65812 0.59278 0.58068

10.912*** 2、3、4、5、

6>1 6>2、3、

4、5

0.56243 0.61620 員 工 關 懷

0.57357 0.58337 0.65812 0.59278 0.58068 0.56243 0.61620

7.705*** 2、3、4、5、

0.54985 0.56857 0.58500 0.67231 0.57052 0.56600 0.60570

6.267*** 3、4、5、6

0.04742 0.06036 0.06694 0.06105 0.06828 0.08507 0.02654

8.977*** 2、3、4、5、 上的角色定義幅度顯然高於非主管人員(M=3.3710)。

二、「行政管理專家」構面:主管職務之人事人員與非主管職務之人事人員有顯

理專家構面上的角色定義幅度顯然高於非主管人員(M=3.3701)。

三、「員工關懷者」構面:主管職務之人事人員與非主管職務人事人員有顯著差 異存在(t=8.07;p<.001),其中主管人員(M=3.8909)在員工關懷者構 面上的角色定義幅度顯然高於非主管人員(M=3.4041)。

四、「變革推動者」構面:主管職務之人事人員與非主管職務之人事人員有顯著 差異存在(t=8.811;p<.001),其中主管人員(M=3.6799)在變革推動者 構面上的角色定義幅度顯然高於非主管人員(M=3.1966)。

而就整體「角色定義幅度」而言,主管職務之人事人員與非主管職務之人事 人員有顯著差異存在(t=10.162;p<.001),其中主管人員(M=3.8181)在整 體角色定義幅度顯然高於非主管人員(M=3.3355)。

表4-4-6 不同現職人事人員之角色定義幅度t檢定摘要表

0.57828 0.50852 0.50738 0.46654 0.58268 0.55028 0.58043 0.53050 0.50990 0.45118

8.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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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定義幅度各構面上,其t值均達顯著水準(p<.05),顯示均呈現顯著差異,

茲分別說明如下:

一、「策略夥伴」構面:中央機關之人事人員與地方機關之人事人員有顯著差異 存在(t=-2.822;p<.01),其中地方機關之人事人員(M=3.6781)在策略 夥伴構面上的角色定義幅度顯然高於中央機關之人事人員(M=3.5125)。

二、「行政管理專家」構面:中央機關之人事人員與地方機關之人事人員有顯著 差異存在(t=-2.572;p<.05),其中地方機關之人事人員(M=3.6711)在 行政管理專家構面上的角色定義幅度顯然高於中央機關之人事人員(M=

3.5325)。

三、「員工關懷者」構面:中央機關之人事人員與地方機關之人事人員有顯著差 異存在(t=-5.207;p<.001),其中地方機關之人事人員(M=3.7790)在 員工關懷者構面上的角色定義幅度顯然高於中央機關之人事人員( M=

3.4689)。

四、「變革推動者」構面:中央機關之人事人員與地方機關之人事人員有顯著差 異存在(t=-4.450;p<.001),其中地方機關之人事人員(M=3.5504)在 變革推動者構面上的角色定義幅度顯然高於中央機關之人事人員( M=

3.2874)。

而就整體「角色定義幅度」而言,中央機關之人事人員與地方機關之人事 人員有顯著差異存在(t=-4.168;p<.001),其中地方機關之人事人員(M=

3.6697)在整體角色定義幅度顯然高於中央機關之人事人員(M=3.4503)。

表4-4-7 不同服務機關隸屬人事人員之角色定義幅度t檢定摘要表

0.53136 0.62861 0.49769 0.57107 0.56667 0.61923 0.59241 0.59305 0.48660 0.55688

-2.822

=3.3986)及行政機關(M=3.6167)的人事人員。

二、「變革推動者」構面:不同服務機關類型之人事人員在變革推動者構面上的 角色定義幅度達到顯著差異(F=4.080;p<.05),經LSD事後比較發現,各 級學校(M=3.5238)的人事人員顯然高於公營事業機構(M=3.2524)的人 事人員。

而就整體「角色定義幅度」而言,不同服務機關類型之人事人員在整體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