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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衛生組織(簡稱世衛組織或世衛,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

是聯合國屬下的專門機構,國際最大的公共衛生組織,總部設於瑞士日內 瓦。世界衛生組織的宗旨是使全世界人民獲得儘可能高水平的健康。該組 織給健康下的定義為「身體、精神及社會生活中的完美狀態」。世界衛生組 織的主要職能包括:促進流行病和地方病的防治;提供和改進公共衛生、

疾病醫療和有關事項的教學與訓練;推動確定生物製品的國際標準。截至 2005年5月,世界衛生組織組織共有193個成員國。

WHO 一直致力於推動傳統醫藥的發展、創新和進步,「傳統醫學」的 定義為:「傳統醫學是在維護健康以及預防、診斷、改善或治療身心疾病 方面使用的種種以不同文化所特有的理論、信仰和經驗為基礎的知識、技 能和實踐。傳統醫學因國家和區域而異,涵蓋廣泛的各種療法和實踐。一 些國家亦將其稱為『替代醫學』或『補充醫學』」。

WHO 在 2002 年制訂了《2002-2005 年傳統醫藥發展策略》。主要有三 方面的原因:(一)目前有很多國家使用傳統藥物進行治療,數目更不斷上 升;(二)藥物的品質、安全及療效引起各國的關注;(三)傳統醫藥及傳 統藥物的知識及某些地區的動植物受到威脅。《2002-2005 年傳統醫藥發展 策略》此策略有四個主要目標:

目標一、藉由發展、執行國家政策和計畫,讓國家的健康照護系統在 適當情況下,與相關的傳統醫學或補充替代醫學結合。

目標二、藉由擴大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的安全、功效及品質的知識基 礎,促進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的安全、功效及品質;並提供 管理的指引、品質保證的標準。

目標三、增加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的可及性和可負擔性,著重讓窮人 也能使用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

目標四、對於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的實施者和接受者,則促進兩者在 醫療上健全使用適宜的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

2003 年 5 月,第 56 屆世界衛生大會正式通過關於傳統醫學的決議;此 決議強烈要求成員國依照已制定的國家法律和機制,改造自己,採用、實 施 WHO 的傳統醫學策略,將其當作一個國家傳統醫學計畫或工作計畫的基 礎。此決議要求 WHO 藉由以下的方式,來支持成員國發展傳統及補充替代 醫學:「提供國際性的、可接受的指引及技術性的標準,探求實證資訊,以 及促進資訊交流。」在非洲、東地中海、東南亞及西太平洋地區的 WHO 區 域性辦公室之下,各有 WHO 區域性委員會,而每個委員會都在最近的會議 中討論了傳統醫學。非洲、東地中海、東南亞及西太平洋地區的 WHO 區域 性委員會,分別採用傳統醫學在 2000、2001、2002、2003 年的決議。

WHO 此決議的目的在於:「提供各國充足的支持,以促進傳統及補充 替代醫學的安全、功效、品質,與對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的健全使用」。以 下為《2002-2005 年傳統醫藥發展策略》四個主要目標之所以擬定的理由與 出發點:

【目標一】藉由發展、執行國家政策和計畫,讓國家的健康照護系統在適 當情況下,與相關的傳統醫學或補充替代醫學結合。

「目標考量」

國家醫藥政策是以下事項的基礎:定義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在國家健康 照護系統的角色;確保必要的管理及法律機制是為了促進及維持好的傳統 醫學施行品質;確保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之產品及療法的可信賴性、品質、

安全、及功效;提供接觸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資源的公平途徑及資訊。

WHO支持國家建立符合個別需求的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政策。所以,

39個國家現在(2004年)有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的政策(1999年時,只有 25個國家),且有46個國家正在建立政策,或打算如此做。另外,應會員 國的要求,WHO也提供技術性的支持。

在西太平洋地區,WHO區域性的辦公室辦了一系列的研討會,以支持國 家發展及規劃它們的傳統醫學國家政策;2000年發佈了一份傳統醫學之國 家政策發展的文件,且2001年發展了一個太平洋島國的傳統醫學行動計畫。

為了要促進政策的發展,WHO 出版了一份全球回顧的文件,主題為《傳 統及補充替代醫學的法律地位》。此回顧包括了來自 123 個國家的資訊和數 據,其目的是要幫助這些國家,在會員國之中分享它們各式各樣的經驗。

另外,在 2002 到 2003 年,WHO 執行了一個全球調查,主題是傳統及補充 替代醫學的國家政策,其目的是要評價目前的情況,並確認個別國家對 WHO 之技術性協助的需要。

在許多國家,建立國家政策和確保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藥物的管理的努 力,因缺乏以下條件而被阻礙:對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的研究和實證資訊;

對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的知識和了解(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的原理和方 法,和西方醫學差異很大);以及對施行者的教育及訓練、認證系統。為 了支持會員國發展國家政策和法規,確保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的安全、功 效和品質,我們迫切需要做到更好的資源分享,以及探求傳統及補充替代 醫學的實證資訊。

WHO 並以 2002 到 2003 年調查全球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之國家政策的 發現作為基礎,分析和回顧目前的情形,並確定各會員國在制定國家政策、

法規所面臨的主要困難;指引其發展國家政策;以及促進各國間的訊息交 換。在有興趣發展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的國家裡,選出一定的數目,提供 這些國家密集的中程技術支援,以幫助其制定一個廣泛的國家政策及計畫 並支持其實施。擴充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的功效、安全、及花費之有效性 的實證資訊,以支持會員國在合適的地方將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併入國家 照護系統。

【目標二】藉由擴大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的安全、功效及品質的知識基礎,

促進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的安全、功效及品質;並提供管理的 指引、品質保證的標準。

「目標考量」

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的實行,在不同地區的文化中發展。因此,在傳統 及補充替代醫學之規範和方法的發展中,沒有一套相同的標準去評價它 們;不論範圍是在國內,或在國際間都是如此。尤其草藥更是這樣,因為 草藥的功效及品質可能受眾多因素影響。為了確保其安全、品質及功效,

草藥的管理和註冊是重要的方法。

WHO發展了一系列技術性的指引,用以支持國家建立規範,確保傳統

及補充替代醫學之療法及產品的安全、功效、品質。此外,七個區域性的 訓練工作站已被設立於五大WHO區域(涵蓋52個國家),協助加強國家管 理草藥的能力。四個WHO區域(非洲、美洲、東地中海、東南亞區域工作 站),在WHO的技術性的指引的基礎上,發展出對於草藥註冊的區域性最 低要求。

根據WHO在2002到2003年所做的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國家政策的全球 調查,目前有82個國家執行草藥的管理(1995到1999年是60個國家),且 78個國家有草藥的註冊系統。

1999年,一份WHO對在非洲之瘧疾的報告,顯示出有超過60%的發燒 病童,是在家裡接受傳統健康實施者所開的草藥治療─這常常是這些病童 唯一可得到的治療形式。然而,這些抗瘧疾草藥的安全性及有效性還沒被 完全了解。對此,WHO在2000年開始實施一個引導性計劃,針對傳統藥物 對抗瘧疾之貢獻,且持續支持在非洲三個國家的抗瘧疾草藥之國家臨床研 究。在2002年時,這些研究已完成一個期中檢閱。

WHO收集了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的實證資訊,如以受控制的臨床實驗為 基礎,對針灸做分析及檢閱,並在2002年和WHO的合作中心、其他研究機 構共同發表。2003年,WHO也支持中國做SARS病例之結合治療的研究評估。

此外,WHO 在 2003 年發展了草藥的「優良種植與採集規範」(GACP),

並開始指引的發展;指引的內容是確定草藥的安全性,特別涉及殘餘物和 汙染物的部份。

傳統醫學之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資料,其數量及品質仍遠遠達不到支持 傳統醫學在全球使用的標準。其研究資料短缺的其中一個原因,是缺乏金 錢方面的動機;例如,這些產品大部分都沒有專利保護。用合乎科學的證 明及可接受的全球性研究,來評估傳統醫學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是一項主 要的挑戰。

儘管近來著手管理草藥的政府數量增加了,各國對草藥的規定和註 冊,仍然隨著不同國家而變動;比如對草藥有不同的分類方法(如:處方 藥、膳食補給品、健康食品)。然而,在同一個國家中,也可能出現一群 草本產品被分類為「除了藥品以外的類別」。而且,特定草藥產品的管理情 況,隨著不同的國家而改變。管理情況更決定了購買、銷售草藥的管道。

一項額外的挑戰是草本產品被分類為「除了藥品或食物之外」的情形越來 越普及。因為草本產品缺乏管理,具有較差的品質控管系統、鬆散的銷售 管道(包括郵購、網購),所以也增加發生與藥物相關之不良反應事件的風

險。

因此 WHO 出版草藥規定的全球指引(2004 年)藉由以下的方法,繼 續支持會員國建立有效的系統,管理草藥的註冊、確保草藥的品質:其一,

組織訓練工作站,加強國家處理這些議題的能力;其二,支持發展國家藥 用植物表、藥用植物的安全性資訊。藉由此法,增加獲得傳統及補充替代 醫學治療的管道,並擴大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在安全、有效、品質方面之

組織訓練工作站,加強國家處理這些議題的能力;其二,支持發展國家藥 用植物表、藥用植物的安全性資訊。藉由此法,增加獲得傳統及補充替代 醫學治療的管道,並擴大傳統及補充替代醫學在安全、有效、品質方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