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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字彙特性和錯誤類型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中文字彙特性和錯誤類型

裘錫圭(1995)提出世界上的各種文字大致區分為拼音文字和 非拼音文字二大體系,中文字即屬於後者,具有字形、字音、字義互 相結合的特性。萬雲英(1991)也提到,中文字是以字詞的語音、意 義為基礎,以文字符號為形式而組成的一個整體,是具有自己特色的 非拼音文字。故本節將針對中文字的特性與錯誤類型說明如後。

一、中文字彙特性

(一)中文字的造字原則

中文字的字形像物、像事,因此推論符號可能是文字的先驅,

有了符號的示意記事後,才引起符號表達語言的動機,使得符號和語 言相連接,於是便成了文字。

文字在初創時期,只是簡單的獨體字,也就是六書中的「象形」

和「指事」。象形文字的創造,是根據物體的形狀或特徵,用簡單的 線條,把它畫出來的,例如:「鼠」、「鳥」;而指事字是針對對象是事,

或者沒有具體的形象可畫,或者不方便用具體的形象畫出來的字,就 是應用抽象的符號,指出它們的特性,例如:「上」、「下」(陳正治,

2000)

進一步將二個以上的獨體字合併,便是「會意」、「形聲」。會意 字是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放在一起,使它成為一個新字,另外產生 一個新的意思的字,例如:「囚」、「牢」;而形聲字是根據形符和聲符 配合而成的,奴加上心產生怒,形符是心,奴是聲符,例如:「柱」、

「彩」(陳正治,2000)。

有了前述四種造字原則,最後加入「轉注」和「假借」,六書於 是全備。轉注是一種轉相注釋的溝通法,把不同地、不同時所造出意 思相同,聲音相近,字形不同的重複字,以「父,就是爸;爸,就是

語言裡可以說出它的聲音,於是從已經造好的文字中,借用一個同音 的字來做這個聲音的文字符號。如「北」原意為背,借用為東西南北 的北(陳正治,2000)。

(二)形體清楚的文字結構

中文字大都由不同的筆劃、偏旁部首和基本字組合而成,而且 有一定的構字和筆順規則,如:部首在方塊文字字形的上方、下方、

左方、右方、字內、字外,皆有一定固定的位置和書寫筆順規則(萬 雲英,1991)。因此,學習中文字不需要死記或硬背,曾志朗(1991)

和萬雲英(1991)皆曾提到,只要掌握這些基本部件和組字規則,識 字就不需要一筆、一劃、一捺、一點的機械化背誦記憶,而是對一個 個基本結構(如:偏旁部首、基本字等)之間的聯繫和理解記憶,如 此則可以掌握中文字結構規則,舉一反三、觸類旁通,歸納出識字的 策略。

(三)字形、字音、字義相互結合

中文字有別於其他各國的拼音文字,是以字形直接表達字的意 義,其字形表義的方式有二種:一是字形不以語音為媒介,直接表義,

例如:「木」字邊的文字,通常代表與「植物類」有關係;另一個是 字形以語音為媒介,字形首先表示語音,進而表示語義,例如:「淺」、

「錢」、「殘」、「賤」等字中的聲旁「戔」,都具有「小」的意義(裘 錫圭,1995)。前者反映了字的概括性意義,後者則提供了讀音的線 索,讓學習者可以見字之音、望文生義。這其中,又以佔了全中文字

80%以上的「形聲字」

,是最能同時運用這二種字形表義方式的文字,

充分表現出中文字的高度智慧。

(四)單音節四聲表意的特色

中文字是一個字發一個音,不同於拼音文字的多音節發音模 式。且一個中文字就是一個書寫單位,也是一個意義單位,是形、音、

義的組合,進而構成一個認知單位。

表 2-1 (續)

表 2-1 (續)

表 2-1 (續)

表 2-1 (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