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實驗教學設計
本研究採單一受試研究法中的撤回設計 A-B-A’來進行實驗教學 計畫,探討部件識字策略,是否有助於三名研究對象的識字學習成 效?實驗教學的設計模式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基線期(A),
第二階段是處理期(B),第三階段是保留期(A’),實驗設計模式如 圖 3-2 所示。
圖 3-2 實驗設計模式圖
一、實驗設計模式
本研究採單一受試研究法中的撤回設計 A-B-A’模式,實施方式 說明如下:
(一)基線期
此階段為教學前的準備階段,主要工作是蒐集研究對象在教學 實驗介入前在識字測驗上的表現資料與數據。評量內容是學生前一學 期所學的國民中小學啟智班國語文教材第八冊的生字,有四個單元,
共計十二課,每次施測一課的生字,預計施測十二次,以建立基線期 的資料。此目的在於了解研究對象在未接受部件識字教學實驗前,識 字學習能力的表現。
(二)處理期
此階段為教學實驗的介入階段,以部件識字教學策略,進行國 民中小學啟智班國語文教材第九冊的生字教學,每一課有 6 個目標 字,教學時間每節 40 分鐘,每一課預計上五節,在每一課第五節的 教學結束後,立即進行一次識字測驗評量。此目的在於了解研究對象 接受部件識字教學實驗後,識字學習能力的表現。
(三)保留期
此階段的評量,主要在觀察研究對象是否可以維持教學處理的 結果。評量實施的方式,是在教學處理結束後,間隔二週的時間,再 對研究對象實施十二次的識字測驗評量,每次評量均鼓勵研究對象運 用先前所學過的部件識字策略來作答,其他就不再提供額外的提示和 協助。此目的在於了解研究對象接受部件識字教學實驗後,教學效果 的維持情形。
二、教學時間
本實驗教學共分三個階段進行,基線期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下 旬;實驗處理期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至九十八年十二月中旬,即為九 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的第二週至第十六週;保留期是民國九十九年一 月,即為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的第十九週至第廿週。
自民國九十八年九月至九十八年十二月中旬,以台東縣某國民 小學特教班五年級,領有智能障礙身心障礙手冊的三名學童為研究對 象;教學時間是利用班級實用語文領域課程的時間,每週共計五節,
每節 40 分鐘。教學內容為教育部主編之國民中小學啟智班國語文教 材第九冊的四個單元,教學進度如表 3-2。
表 3-2 教學進度表
練習,俟學生熟練各個部件後,嘗試讓學生將各個部件組合成初級部 件或複合部件。再經過習寫熟練之後,確定學生能有效掌握部件的組 成與結構,最後練習組合完整的目標字,以達成目標字的學習。
五、教學單元設計依據
教學內容為教育部主編之國民中小學啟智班國語文教材第九冊 的四個單元,並參考特殊教育學校(班)國民教育階段智能障礙類課 程綱要(1999)的能力指標,完成四個單元十二課的教學設計,包含 基本書寫能力的描寫、仿寫、聽寫,與認讀字詞等相關能力的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