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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學與教

4.2 主導原則

4.1.3 對評估的觀點

評 估 是 學 與 教 循 環 中 不 可 或 缺 的 部 分 , 目 的 是 加 強 學 與 教 成 效 。 教 師 應 著 重

「促 進 學習 的 評 估」 ,而 非 只依 賴 「 對學 習 的 評 估」 , 即 「單 元完 結 」後 的測 驗 和 考 試 。 評 估 須 配 合 課 程 及 教 學 法 , 為 此 , 科 技 與 生 活 科 教 師 應 讓 學 生 知 道﹕

 學生何時會被評估?

 評估科技與生活科的目的是什麼?

 如何透過評估,學生可顯示他們已達到預期成果?

為協 助 學生 理 瞭 解如 何透 過 學習 及 評 估課 業進 一 步改 善 學 習, 教師 須 清楚 解釋 學習 和 評估 的 宗 旨及 重點 。 除提 供 有 建設 性的 回 饋外 , 給 予評 分指 示 、檢 查清 單、評分準則等,亦有助學生檢討自己的表現。詳情載於本指引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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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解學習目標

科技與生活科教師應預先設計有清晰學習目標的 教學進度表、教案及學 習活動,並向學生解釋這些目標,讓他們注意自己學習的方向。

 運用多種學與教取向及策略

優 秀 的 教 師 須 因 應 學 生 不 同 的 學 習 方 式 、 能 力 及 興 趣 , 選 用 不 同 學 與 教 的取向,以求達至課程不同的學習目標。

 促進理解的教學

學 生 對 課 程 有 深 刻 理 解 , 才 可 以 在 陌 生 的 情 景 中 連 繫 不 同 概 念 , 應 用 及 轉 移 所 學 的 知 識 , 解 決 問 題 。 高 中 科 技 與 生 活 科 的 教 學 應 當 支 援 和 促 進 學生對教學內容有透徹的理解,而不是只著重記誦零碎不相關的資料。

 建基於已有知識和經驗

新 概 念 、 意 念 及 知 識 應 建 基 於 學 生 已 有 的 知 識 及 經 驗 。 若 學 生 能 將 新 情 境 和 狀 況 與 以 前 的 學 習 和 經 驗 連 繫 起 來 , 便 可 增 進 學 習 的 成 效 。 因 此 , 科技與生活科教師應按照學生現有的知識及 經歷設計課堂。

 推廣優質的互動

師 生 之 間 和 學 生 之 間 的 對 話 方 式 和 內 容 , 對 促 進 有 效 學 習 相 當 重 要 。 教 師可透過提問具啟發性的問題,及作出有建設性的回饋(口頭或書面),讓 學 生 清 楚 知 悉 自 己 的 學 習 進 展 , 及 改 善 學 習 的 方 法 , 從 而 協 助 學 生 發 展 明辨性思考的能力。詳情請參閱第 4.4 節。

 配合學與教的評估

要確保學生學得更好,善用評估是學與教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個環節。

 有效運用資源

設 施 、 用 具 、 書 刊 和 電 子 文 本 , 以 及 其 他 相 關 資 源 , 都 是 幫 助 學 習 的 工 具 。 教 師 應 靈 活 使 用 有 關 工 具 , 加 上 自 己 的 創 意 , 從 而 促 進 學 生 對 本 科 的知識內容的理解。

 加強學習動機

學 習 動 機 是 促 進 學 生 有 效 學 習 的 推 動 力 。 教 師 須 了 解 學 生 的 需 要 、 能 力 及 學 習 方 式 , 以 設 計 有 意 義 兼 具 挑 戰 性 的 課 堂 教 學 , 引 發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 增加參與性

所有學生須跟上學習進度。學生如有充足機會,在模擬或真實的情境中 進行體驗學習,將能更加投入及主動地學習。

 獨立、自主學習能力的教學

教育的宗旨,是培養學生成為主動的、時常反思的學習者,且具備共通 能力,以應付未來的挑戰。教師以真實情境為平台,設計多元化的課業 及學習活動,協助學生透過科技與生活科,發展獨立學習的能力。隨著 學生升讀至較高年級,學生應對自己的學習負責。教師可鼓勵學生根據 自己的興趣進行專題研習,從而提升自主學習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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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達 至 有效 而 優 質 的 科技 與 生活 科 學 與教 ,教 師 必須 明 白 課程 、教 學 法及 評估 三者 要 相互 緊 扣 ,才 能促 進 學生 建 構 知識 、發 展 共通 能 力 、培 養正 面 價值 觀及 積極態度。下圖顯示三者的相互關係 :

圖 4.2 組成學生於校內學習的三個互相關連的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