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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評估

5.5 公開評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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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清研究範圍

設立探究架構

尋找和選擇資料

組織數據

匯報結果

平 亦 表 示 評 核 能 可 靠 地 衡 量 各 學 生 在 指 定 科 目 之 表 現 ; 如 再 次 接 受 評 核,學生所獲的成績應當非常相近。

包容性

香港中學文憑的評核及考試,需配合全體學生的性向及能力。

科 技 與 生 活 科 的 公 開 評 核 包 含 不 同 類 型 的 題 目 , 其 中 包 括 一 些 測 試 高 階 思 維 的 題 目 , 給 學 生 機 會 , 展 示 其 所 掌 握 的 必 修 部 分 的 基 本 知 識 及 對 選 修 部 分 個 別 範 疇 的 應 用 能 力 。 而 校 本 評 核 則 提 供 空 間 , 讓 教 師 可 進 行 多 元化的活動,對學生的不同興趣及能力作出相應的評核。

水平參照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採 用 「 水 平 參 照 」 模 式 , 即 把 學 生 的 表 現 跟 預 定 的 水 平 比 對 。 該 預 定 的 水 平 說 明 了 學 生 達 到 某 等 級 的 知 識 與 能 力 水 平 。 科 技 與 生 活科各等級的水平描述,將說學生在本科中的能力表現。

資料豐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的 資 歷 和 相 關 的 評 核 及 考 試 制 度 為 不 同 人 士 提 供 有 用 的 資 訊 。 首 先 , 它 向 學 生 就 其 表 現 , 並 向 教 師 及 學 校 就 教 學 素 質 , 提 供 回 饋 。 其 次 , 它 將 學 生 的 表 現 與 有 關 的 等 級 水 平 相 比 , 令 家 長 、 大 專 院 校 、 僱 主 和 公 眾 了 解 學 生 的 知 識 水 平 和 能 力 所 及 。 第 三 , 它 有 助 作 出 公 平和合理的遴選決定。

5.5.2 評核設計

下列兩表顯示科技與生活科 自 2016 年文憑試起生效的評核設計。評核設計會因 應 每 年 度考 試 的 回饋 而不 斷 改進 。評 核的詳情 刊 載於 有 關 考試 年度 的 「 考 試規 則 及 評 核 大 綱 」 及 其 他 補 充 文 件 中 , 並 見 於 考 評 局 網 頁 (www.hkeaa.edu.hk/tc/hkdse/assessment/assessment_framework/)。

70

2016 至 2018 年文憑試

部分 內容 比重 考試時間

公開考試 卷一 必修部分 43% 1½ 小時

卷二 選修部分(包括必修部分的知識) 57% 2小時 自 2019 年文憑試起生效

部分 內容 比重 考試時間

公開考試 卷一 必修部分 30% 1½ 小時

卷二 選修部分(包括必修部分的知識) 40% 2小時 校本評核  指定課業

 食品科學與科技學習範疇:專題研習 或

服裝、成衣與紡織學習範疇:設計夾

30%

5.5.3 公開考試

本科 公 開考 試 旨 在評 核學 生 對食 品 科 學與 科技 或 服裝 、 成 衣與 紡織 的 知識 和理 解,並在熟悉或陌生的情境中應用知識解決問題。

公開 考 試採 用 不 同類 型的 試 題來 評 核 學生 各種 技 巧和 能 力 的表 現, 包 括多 項選 擇題 、 短 答 題 、 資料 回應 題 和論 述 題 , 學 校可 參 閱每 年 的 考試 試卷 , ,以 了解 考試的形式和試題的深淺程度。

5.5.4 校本評核

公開 評 核中 的 校 本評 核, 是 指在 學 校 進行 、由 任 教教 師 評 分的 評核 。 對於 科技 與生 活 科來 說 , 校本 評核 的 主要 理 念 是要 提高 評 核的 效 度 ,並 將評 核 延伸 至涵 蓋學生實踐相關技巧及其他共通能力的範圍。

科技 與 生活 科 進 行校 本評 核 還有 其 他 原因 。其 一 是減 少 對 公開 考試 成 績之 過分 依賴 , 因為 考 試 成績 或未 能 可靠 地 反 映考 生的 真 正能 力 。 根據 學生 在 較長 時段 內 的 表 現 , 並 由 認 識 學 生 的 任 教 教 師 進 行 評 核 , 可 以 提 供 較 為 可 靠 的 學 生 評 核。

另一 個 原因 是 要 為學 生、 教 師和 學 校 員工 帶來 正 面「 倒 流 效應 」。 在 科技 與生 活科 , 校本 評 核 要求 學生 參 與有 意 義 的活 動, 有 助激 發 他 們的 學習 動 機。 對於 任教 科 技與 生 活 科的 教師 來 說, 校 本 評核 可以 強 化課 程 的 宗旨 和實 踐 良好 的教 學,並為日常運作的學生評核活動提供系統架構和增加其重要性。

科技與生活科的校本評核旨在提供機會及延伸時間,讓學生以不同的形式及方法實踐 相關的理論,顯示其應用合適的知識和技能。學生可按興趣擬定課題,進行較深入的 探索,發展收集、分析、評價一手及二手資料的共通能力,並作出有理據的判斷及建 議。於中五及中六期間,任教老師會按科技教育四個學習層面的一系列技巧,評核學 生的能力。

校本 評 核並 非 課 程的 外加 部 分, 因 此 ,上 述校 本 評核 方 式 都是 課程 建 議的 課內 課外 的 慣常 活 動 。實 施校 本 評核 的 要 求 已 照顧 到 學生 不 同 程度 的能 力 ,並 避免 不必 要 地增 加 教 師和 學生 的 工作 量 。 香港 考試 及 評核 局 會 向教 師提 供 校本 評核 的要求和實施的詳細資訊,以及評核課業的樣本。

科技與生活科的校本評核將延至 2019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推行,讓學校有充足時間熟 悉修訂了的課程、評核安排,以及校本評核的施行。

5.5.5 成績水平與匯報

香港 中 學文 憑 採 用水 平參 照 模式 匯 報 評核 結果 , 也就 是 說 , 按 有關 科 目的 分域 上 的 臨 界 分 數 而 訂 定 水 平 標 準 , 然 後 參 照 這 套 水 平 標 準 來 匯 報 考 生 表 現 的 等 級。 水 平參 照 涉 及匯 報成 績 的方 法 , 但並 不影 響 教師 或 評 卷員 對學 生 習作 的評 分。圖 5.1 展示一個科目水平標準的訂定。

圖 5.1 按科目分域上的臨界分數訂定表現等級

5 3

2 1

U 4

臨界分數

分域

72

香 港 中學 文憑以五個 臨 界 分數來 訂 定五個 表 現 等級 (1 至 5), 第 5 級為最高等 級。表現低於第 1 級的臨界分數會標示為「未能評級」 (U)。

各等 級 附有 一 套 等級 描述 , 用以 說 明 該等 級的 典 型學 生 的 能力 所及 。 製訂 這些 等 級 描 述 的 原 則 , 是 描 述 該 等 級 的 典 型 學 生 能 夠掌 握 的 能 力 , 而 非 不 能 掌 握 的; 換 言之 , 描 述須 正面 而 非負 面 地 說明 考生 的 表現 。 這 些描 述只 是 「平 均而 言」 的 表現 , 未 必能 準確 地 應用 於 個 別考 生。 考 生在 某 一 科目 的各 方 面可 能表 現參 差 ,跨 越 兩 個或 以上 的 等級 。 各 等級 的學 生 表現 樣 本 可以 用來 闡 明預 期學 生達至的水平。一併使用這些樣本與等級描述,有助釐清各等級的預期水平。

在訂定香港中學文憑第 4 級和第 5 級的等級水平時,已參照香港高級程度會考 A 至 D 級的水平。不過,這是要確保各等級的水平,在不同年分維持不變,而 非保 持 各等 級 分 佈的 百分 比 。事 實 上 ,等 級分 佈 百分 比 會 因學 生的 整 體表 現不 同而有所改變。參照以往 A 至 D 級的水平來設定第 4 級和第 5 級的水平,其重 要性 在 於確 保 跟 以往 的評 核 措施 有 一 定程 度的 延 續性 , 方 便大 專院 校 的遴 選工 作,以及維持國際認可性。

頒 予 考 生 的 整 體 等 級 將 由 公 開 考 試 和 校 本 評 核 ( 如 適 用 ) 的 成 績 組 成 。 科 技 與 生 活科會根據校外評審員對學生習作進行的抽樣審視,調整校本評核的成績。

為 了 提 高公 開 評 核的 區別 能 力作 供 遴 選之 用, 在 考獲 第 五 等級 的考 生 中, 表現 最優異的其成績將以「**」標示,隨後表現較佳的則以「*」標示。香港中學文 憑的證書會記錄考生考獲的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