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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我國著作權法損害賠償之實證研究

第二節 主文欄分析

另外,由表 30、表 31 及表 32 可觀察出,一審判決中,全部勝訴與部份

第二項 判決賠償金額

系統查詢賠償金額及人工驗證結果之總表請參見附錄三,表 33 為賠償金額 依固定級距統計之結果。從表中可觀察到,判決賠償金額在三個審級均是以新台 幣 10 萬到 99 萬間最為常見,其次為判決新台幣 1 萬元到 9 萬元間者。

表 33 賠償金額依金額統計表

單位:新台幣/元

判決賠償金額 一審 二審 刑事附民

$1-$999 1 1 1

$1,000-$9,999 4 1 0

$10,000-$99,999 22 2 7

$100,000-$999,999 29 5 11

$1,000,000-$9,999,999 4 2 5

$10,000,000 以上 1 1 2

總計 61 12 26

判決賠償共 99 件案件,依照審級統計賠償金額之結果參見表 34 及表 35,

其中 98 年度重附民字第 5 號為金額最高者,共計賠償金額為一億七千六百三十萬,

成為影響統計數據之極值,因此刑事附民案件及總計欄位有兩組數字,標註「去 極值」者,不計入「98 年度重附民字第 5 號」之判決結果。

由表中觀察可知,一審之判賠率最高,為 51.26%,但平均賠償金額最低,為 新台幣 40.2 萬;二審案件之判賠率最低,僅有 16.44%,符合前一節判決結果之數 據,而其判賠金額居次,為新台幣 133.3 萬;刑事附民案件判賠率為 44.83%,其 判賠金額最高,為新台幣 1194.2 萬,在扣除 98 年度重附民字第 5 號之極值後,平 均判賠金額仍是最高,但賠償額降為新台幣 536.7 萬。

為便於與「原告請求金額」比較,將第三節第一項「原告請求金額」之統計 結果亦合併於表 34 及表 35 中,由表中可得知,智慧財產法院中著作權案件,總 計約 83%均有損害賠償請求124,一審請求比率最高,約 9 成案件請求賠償,請求

124 本研究於於前文第一章第三節曾說明研究限制,將裁定案件排除,但並無將公開之案件之判決 依案由排除,故此請求金額包括著作權契約損害賠償等請求,不限於侵害著作權損害賠償之請求。

逾半可獲准,比率最高,但平均請求賠償金額及平均判賠金額均為最低,其請求

刑事附民 $19,399,998,287 $334,482,729 $310,479,496 $11,941,519 19.01%

刑事附民

(去極值) $1,759,998,287 $30,877,163 $134,179,496 $5,367,180 19.82%

總計 $20,304,202,629 $81,216,811 $351,000,788 $3,545,463 32.92%

總計

(去極值) $2,664,202,629 $10,699,609 $174,700,788 $1,782,661 33.11%

125 計算方式是將個別案件之判賠率(詳參附錄三最後一欄)加以平均,非將裁判賠償總(D)直接除以 請求賠償總額(E)

第三項 登載新聞紙、雜誌

著作權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被害人得請求侵害人負責費用,將判決書內容登 載於新聞紙、雜誌中,此條屬於民事權利侵害之救濟內容;此外,著作權法尚有 類似之規定載於第七章之刑事罰則,於第九十九條中規定被害人或其他有告訴權 人得聲請刊登判決書文字登報,由被告負擔刊登判決書之費用。

觀察判決時,發現判決中除了請求刊登判決書內容於報章雜誌外,亦有權利 人請求刊登判決書於特定網站126,考量到網路為媒體之一種,且較一般印刷出版 媒體之可搜尋性更高,故請求刊登於網站亦可成為一種新興之媒體選項。

系統查詢之詳細結果請參見附錄二,其統計之結果請參見下表 36。由表中可 看出,刑事附民之案件,請求比例與獲判刊登之比例均最高。且觀察判決主文後 得知,選擇刊登之報紙主要為自由時報、蘋果日報、中國時報與聯合報,其應刊 登之版面大小不一,但總體而言,一審判決之版面較小,刑事附民案件平均版面 最大,花費亦最多127,而與登報請求常同時出現之其他條文與判例為:著作權法 第 88 條、民法第 195 條、著作權法第 85 條、大法官釋字第 656 號解釋、最高法 院 99 年度臺上字第 1259 號民事判決。

表 36 請求登報判決之分析表

審級 案件

總數

請求 總數

請求 比例

判決登報 案件數

判決登報 案件比例 一審 131 28 21.37% 6 21.43%

二審 94 29 30.85% 5 17.24%

刑事附民 76 26 34.21% 7 26.92%

平均 301 83 27.57% 18 21.69%

126 100 年度民著訴字第 30 號:「被告啟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黃施甄、施旭峰應自行負擔費用於 http://www.e-sleepy.com 網址之首頁以彈跳視窗方式(即開首頁時自動跳出另一小視窗),採用十二號 字型將本判決內容登載在該視窗內貳拾日。」

127 以最常被請求之報種及版型為例,自由時報半版之價格從一般地方版之 8 萬元,到全國版之 180 萬元不等。自由時報營業廣告價目,網址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Service/paperad_price.pdf(最 後瀏覽日:2013/06/28)。

第四項 裁判案由欄

案由之分類主要包含侵權行為、契約爭議、請求或防止排除著作權侵害案 件;侵權行為部份又可分為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侵害著作權有關人格權 爭議以及違反著作權法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案件。著作權契約爭議則包含契 約授權爭議、報酬爭議、著作權轉讓及著作權權利歸屬案件。確認著作權授權關 係之部份則包含確認著作權存在或不存在之訴,確認著作權授權關係存在或不存 在之訴。其詳細結果請參閱附錄三,統計分析表請參閱表 37。

由表中可得知,侵害著作財產權及違反著作權法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 案件等侵權行為案件最多,合計佔總數之 83.05%,其次是著作權契約爭議。

表 37 判決案由欄統計分析表 審級

案由 一審 二審 刑事附民 總計 比例

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 112 64 0 176 58.47%

違反著作權法之附帶民事案件 0 0 74 74 24.58%

著作權契約爭議128 7 13 0 20 6.64%

請求防止或排除著作權侵害 6 6 0 12 3.99%

著作權權利歸屬 2 4 0 6 1.99%

確認著作權或授權關係 2 2 0 4 1.33%

損害賠償129 0 4 0 4 1.33%

其他130 1 0 2 3 1.00%

侵害著作權有關人格權爭議 1 1 0 2 0.66%

總計 131 94 76 301 100%

128 包括著作權契約爭議、報酬爭議及轉讓。

129 包括請求著作權及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但不包括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

130 包括違反偽造文書等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事件、專利權損害賠償、違反偽造文書等之刑事附帶 民事訴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