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文字探勘系統
第四節 因子表
本研究建立之因子表分為一般性因子以及著作權法專屬因子兩類。所謂一般 性因子乃指該種資訊普遍存在於一般民事案件,其查訊之正規表示式稍作修正即 可適用於一般民事案件,如:當事人是否為法人、裁判結果為勝訴或敗訴、主文 判決之賠償金額數目等;而著作權法專屬因子則指僅適用於著作權法案件之因子,
如:侵害之著作類型、權利類型、侵權行為態樣等等。
第一項 當事人
當事人主要可分為自然人與法人。因為自然人姓名難以找尋規則,因此本研 究進行查詢及統計時利用排除法,非法人者,計入「自然人」類。查詢法人時,
以法人名稱之正面表列為主要檢索詞彙,包括:「公司」、「社團法人」、「財團法人」
及政府機關名稱之一部份114,正規表示式請參考表 4,檢索結果請參考附錄二。
表 4 查詢法人之正規表示式 判斷結
果 查詢詞彙之正規表示式 出現欄位
原告為 法人
原(.)*告(.)*(法人出現辭彙正面表列) 當事人欄 (?<!被)上(.)*訴(.)*人(.)*(法人出現辭彙正面表列) 當事人欄 被告為
法人
被(.)*告(.)*(法人出現辭彙正面表列) 當事人欄 被(.)*上(.)*訴(.)*人(.)*(法人出現辭彙正面表列) 當事人欄 輔助
判斷
法定代理人 當事人欄
代(.)*表(.)*人 當事人欄
另外,搜尋時利用法人有法定代理人、代表人之特性,檢索「法定代理人」
及「代表人」詞彙,可以補強無法臚列出所有法人名稱之缺點,但是此種方式之 缺點為可能誤將未成年人之法定代理人計入結果清單,不過經實際測試觀察後發
114 正規表示式:公司|社團|財團|中華民國|大學|學院|縣政府|市政府|國立|市立|縣立|ltd|inc|公會
現,未成年人涉及著作權民事案件比例極低,故此二者仍列入檢索詞彙中115。 雖然利用「法定代理人」或「代表人」方式查詢,可以有效檢出法人當事人,
但僅列入輔助檢索欄位,其原因如下:首先,裁判書著錄時,僅記載「法定代理 人」,不會將「原告法定代理人」或「被告法定代理人」分開記載,因此,若要分 開統計原告、被告之法人比例,系統將產生無法直接辨識之情形。其次,當事人 欄位格式為符合裁判書之排版,常在字與字間留有空白,使系統無法正確判讀116, 影響檢索之效率,故僅將其列入輔助檢索之正規表示式中。
另外,若有效使用正面表列,可以協助檢索者快速進行統計功能,以外國法 人查詢為例,利用表 5 之正規表示式查詢,可直接由系統計算統計結果(如圖 10)。
表 5 查詢外國法人之正規表示式
判斷結果 查詢詞彙之正規表示式 出現欄位
外國法人
美商 當事人欄
日商 當事人欄
新加坡商 當事人欄
香港商 當事人欄
挪威商 當事人欄
英商 當事人欄
英屬維京群島商 當事人欄
圖 10 外國法人統計表
115 若用於一般民事損害賠償案件,可能發生求準率下降之狀況。
116 例如兼法定代理人可能排版為:「兼 法 定 代 理 人」
第二項 判決結果
民事案件之主文需記載請求事件之裁判及訴訟費用負擔,因此,本研究將判 決結果分為三類,「起訴方(含原告或上訴人)勝訴(請求獲准)」、「起訴方敗訴(請求 駁回)」、以及「部份勝訴,部份敗訴(請求一部獲准,一部駁回)」,並利用裁判慣 用詞句寫成查詢判決結果之正規表示式,詳參表 6、表 7 及表 8。
另外,計算判決結果時,若案件有上訴及附帶上訴或反訴情形,將分別計算,
因此一篇判決中,可能出現一個以上之判決結果,檢索結果請參考附錄二。
表 6 查詢原告或上訴人勝訴案件之正規表示式
判斷結果 查詢詞彙之正規表示式 欄位
起訴方 勝訴
原判決廢棄 主文欄
被上訴人($C{1,15})*(訴|聲請)(均)*駁回 主文欄 訴訟費用(,)*由被(告|上訴人)(連帶)*負擔。 主文欄 輔助判斷
一方勝訴
民事訴訟法($L)*第 78 條 事實及理由欄
(原告之|上)訴(為)*有理由 事實及理由欄
表 7 查詢原告或上訴人敗訴案件之正規表示式
判斷結果 查詢詞彙之正規表示式 欄位
起訴方 敗訴
訴訟費用由(再審)*(原告|上訴人)負擔。 主文欄 (?<!被|餘)(原告之|上|再審之)訴($C)*駁回 主文欄
上訴(為)*無理由 事實及理由欄
輔助判斷
一方勝訴 民事訴訟法($L)*第 78 條 事實及理由欄
表 8 查詢一部勝訴一部敗訴案件之正規表示式
判斷結果 查詢詞彙之正規表示式 欄位
一部勝訴 一部敗訴
其餘(之|上)訴($C)*駁回 主文欄
餘由(原告|被告|上訴人)負擔 主文欄
由(被告|上訴人)(連帶)*負擔($C)*(\d+)*分之 主文欄
民事訴訟法($L)*第 79 條 事實及理由欄
(一部|部份)(有|無)理 事實及理由欄
逾此範圍之請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事實及理由欄
第三項 判決賠償金額
賠償金額請求之結果會刊載於主文中,因此查詢時限制欄位於主文欄,若無 限制,則會檢索到當事請求之賠償金額。查詢賠償金額時,需注意幣別問題,部 份涉外判決會直接判決賠償美金等外幣,並不將之換算成新臺幣,因此,除了可 利用正規表示式將標有新台幣與標有外幣之查詢結果分開之外,亦可以用外國法 人之結果加在查詢式,協助研究者檢核。
另外,在查詢時,除了單純利用表 9 之正規表示式查詢外,亦可以直接利用 表 10 之寫法,將查詢清單直接分群並統計查詢結果,可直接查詢到表 11 之結果,
省去人工統計之時間。
表 9 查詢賠償金額之正規表示式
判斷結果 查詢詞彙之正規表示式 欄位
需 給 付 賠 償 之
所有案件 應(再)*(連帶)*(再)*給付($C)*\d+元 主文欄 需 給 付 賠 償 之
台幣案件 應(再)*(連帶)*(再)*給付($C)*新臺幣\d+元 主文欄 需 給 付 賠 償 之
外幣案件 應(再)*(連帶)*(再)*給付($C)*(美|日|港)\d+元 主文欄 前 審 給 付 賠 償
部份廢棄案件
應(再)*(連帶)*(再)*給付($C)*(美|日|港)\d+元($C)廢
棄 主文欄
表 10 賠償金額結果分群之正規表示式
判斷結果 查詢詞彙之正規表示式 欄位
賠償金額
應(再)*(連帶)*(再)*給付($C)*(?:\d{1,3}(?:\.\d+)?)元117 主文欄 應(再)*(連帶)*(再)*給付($C)*(?:\d{4}(?:\.\d+)?)元 主文欄 應(再)*(連帶)*(再)*給付($C)*(?:\d{5}(?:\.\d+)?)元 主文欄 應(再)*(連帶)*(再)*給付($C)*(?:\d{6}(?:\.\d+)?)元 主文欄 應(再)*(連帶)*(再)*給付($C)*(?:\d{7}(?:\.\d+)?)元 主文欄 應(再)*(連帶)*(再)*給付($C)*(?:\d{8,}(?:\.\d+)?)元 主文欄
表 11 賠償金額依金額統計表
單位:新台幣/元
判決賠償金額 判決數
$1-$999 3
$1,000-$9,999 5
$10,000-$99,999 30
$100,000-$999,999 46
$1,000,000-$9,999,999 11
$10,000,000 以上 4
總計 99
第四項 登載新聞紙、雜誌
查詢本項之主要判斷標準為是否於主文中是否提到刊登、刊載、登載各式報 紙、期刊、雜誌,依此完成表 12 之正規表示式,搜尋結果請參考附錄二。觀察搜 尋結果,發現誤被列入結果清單之案件,均為搜索到上訴成功之主文,引述被廢 棄之前審登報判決118,此即沒有另將廢棄判決以正規表示式排除之結果。
117 表示統計賠償金額為 1 位數字到 3 位數字之結果,即 1 元到 999 元共有幾件。以下類推為查詢 4 位數者、5 位數者……到最後一項,超過 8 位數字及以上者。
118 如 100 年度民著上字第 9 號,誤被搜尋到之主文為:「原判決關於(一)命上訴人給付超過新臺幣 肆萬柒仟柒佰陸拾元本息部分,及該部分假執行之宣告;(二)命上訴人刊登本案刑事最後事實審判
另外於事實理由欄中,搜尋著作權法第 89 條及第 99 條作為輔助判斷,可較 為精確查詢原告是否請求登報;若直接於事實理由欄位搜尋是否刊登報紙之正規 表示式,將會出現「登載於專利公報」等不精確結果,需人工閱讀加以過濾。
表 12 查詢登載新聞之正規表示式
判斷結果 查詢詞彙之正規表示式 欄位
獲判刊登 (刊|登)($C)*(報|誌|刊|啟事) 主文欄
原告請求登報
著作權法(第\d+條(第\d+項?(前段|後段)?(,
|、))*第 89 條
事實及理由欄
著作權法(第\d+條(第\d+項?(前段|後段)?(,
|、))*第 99 條
事實及理由欄
第五項 裁判案由
裁判案由記載於判決主文之前,可謂案件之簡單摘要,其正規表示式請參照 表 13。
表 13 查詢裁判案由之正規表示式
判斷結果 查詢詞彙之正規表示式 欄位
侵害著作財產權案件 侵害著作權($C)*財產權 案由欄
侵害著作人格權案件 侵害著作權($C)*人格權 案由欄
侵害著作權法案件 刑事附帶民事 案由欄
請求損害賠償 請求(著作權)*損害賠償 案由欄
請求防止或排除著作權侵害 (排除|防止)(侵害)*著作權(侵害)* 案由欄
確認之訴 確認著作權($C)*(不)*存在 案由欄
著作權契約爭議 (契約|轉讓|報酬爭議) 案由欄
著作權權利歸屬 權利歸屬 案由欄
決書主文及事實欄部分,及刊登本案民事最後事實審判決書主文欄超過「上訴人應負擔費用,將本 件民事最後事實審判決書主文欄,以長十二公分、寬九公分篇幅,登載於經濟日報全國版任一版面 下半頁壹日」部分;暨(三)除確定部分外訴訟費用之裁判均廢棄。」
第六項 著作類型
查詢各項著作類型之正規表示式請參閱表 14,採「正向表列119」法。
在判斷時,若判決文字中出現「系爭語文著作」,則可判定該判決為著作類型 為語文著作,但若僅出現「語文著作」,則可能為法官於裁判文中之法條例示文字,
無法明確判斷該案件是否屬於語文著作,因此列「語文著作」為輔助判斷條件,
需出現頻率超過 5 次以上,才會被認定該案件討論之著作類型為「語文著作」。故 表中各類型之著作均有主要判斷標準「系爭○○著作」及輔助判斷標準「○○著 作」,但輔助判斷標準均需出現高過 5 次120以上。
表 14 查詢各式著作類型之正規表示式
判斷結果 查詢詞彙之正規表示式 欄位
語文著作
系爭語文(著作)* 事實及理由
(散文121|小說|劇本|學術論述|演講|文章|筆名|論文|
期刊)
事實及理由
語文著作 事實及理由
音樂著作
系爭音樂(著作)* 事實及理由
(曲譜|歌詞|歌曲|作詞|作曲) 事實及理由
音樂著作 事實及理由
戲劇著作
系爭戲劇(著作)* 事實及理由
(默劇|歌劇|話劇|編劇|戲劇) 事實及理由
戲劇著作 事實及理由
舞蹈著作
系爭舞蹈(著作)* 事實及理由
(編舞|舞蹈) 事實及理由
舞蹈著作 事實及理由
美術著作 系爭美術(著作)* 事實及理由
119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一)著作權基本概念篇-1~10》,網址:
http://www.tipo.gov.tw/ct.asp?xItem=219594&ctNode=7561&mp=1 (最後檢索日:2013/08/11)
120 此乃為提高求準率之故,若需提高求全率時,可降低篩選標準降低。
121 「詞」無法列入,因為該字出現頻率太高,列入將會大幅影響求準率。
判斷結果 查詢詞彙之正規表示式 欄位 (繪畫|版畫|漫畫|連環圖|卡通|素描|法書|書法|字型
繪畫|雕塑|美術工藝品畫作|雕塑)
事實及理由
美術著作 事實及理由
攝影著作
系爭攝影(著作)* 事實及理由
(照片|幻燈片) 事實及理由
攝影著作 事實及理由
圖形著作
系爭圖形(著作)* 事實及理由
(地圖|圖表|設計圖) 事實及理由
圖形著作 事實及理由
視聽著作
系爭視聽(著作)* 事實及理由
(電影|錄影|碟影|影片|電視|節目|DVD) 事實及理由
視聽著作 事實及理由
視聽著作 事實及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