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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問卷架構之建立與統計分析

第四節 第二次問卷編製與專家評估

一、問卷編製

第二次問卷完全承襲第一次問卷的型式,並必須將第一次問卷資料的結果回饋給專 家成員,俾使專家作為修正意見的參考。在此次問卷中會將專家在第一次問卷回答之答 案以記號表示;除此之外,並同時呈現一致性檢定之結果,若該矩陣的判斷不一致(CR 值>0.1),表示未通過一致性檢定,將以藍色原子筆特別在該矩陣的下方寫下數值,

並以紅筆特別標示,提醒專家在回答時稍加思考;若該矩陣已通過一致性檢定(CR 值

≦0.1),則以鉛筆在下方寫下CR值。

判斷不一致的成因可能有:「偏好逆轉」或「重要性程度判斷混亂」。例如:A:

B 的重要性為7:1,B:C 為1:4,則完美的狀況下,A:C應為7:4,顯示A比C重要。

但由於本問卷並無7:4 的選項,故若作答者勾選2:1或1:1 或3:1,都應該在可忍受 的一致性範圍內。但若勾選1:2 或1:3,則顯示該專家認為C反而比A重要,與前面的 比較互相矛盾,稱之為「偏好逆轉」。另一種狀況為,作答者仍認為A比C重要,但卻 勾選9:1或8:1,與完美的7:4 相去太遠,稱之為「重要性程度判斷混亂」。無論是

「偏好逆轉」或「重要性程度判斷混亂」皆會產生的不一致現象。

二、回收後處理

第二次問卷回收後的資料,亦是最後一次問卷。其與第一次問卷回收後處理步驟無 太多差別。本次回收之統計分析依下列步驟進行:

(一)計算問卷回收率:第二次問卷實發共問卷9份,產、官界3份,學術界6份;

產、官界回收率100%,學術界83.33%;兩者有效問卷皆達100%,如表5-6 所示。顯見第二次專家較能掌握填答技巧。

表 5-6 第二次問卷回收情形統計表

問卷實發 問卷回收 有效問卷 問卷回收率 有效問卷比率 產、官界 3份 3份 3份 100% 100%

學術界 6份 5份 5份 83.33% 100%

(二)將問卷第一部分的評估準則成對比較資料,轉化為矩陣型式。

(三)透過Excel軟體處理矩陣資料;算出其優先向量、λmax、一致性指標(CI值),

並配合隨機指標(RI值),算出一致性比率(CR值)。

(四)將回收專家的上述資料,整理成「第二次問卷評估準則權重表」,參附錄B 及附錄C。關於此表有幾點要特別加以說明:

1.為了便於往後的資料處理,將矩陣以數字加以命名,如表5-7所示。

2.每個矩陣的評估準則,第一層因子各以A、B、C表示;第二層因子屬A項 則編A1、A2…至An,屬B項則為B1、B2…..依序表示;第三層屬A1則以 A11、A12….至A1n,屬A2下一層因子則為A21、A22….以此類推。

3.經過CR值的運算,未通過一致性檢測(必須要小於0.1)之判斷矩陣的特 徵向量值,將以粗體字表示。

4.算出每一個評估準則的權重平均值與標準差。但值得注意的是:若某矩陣

本次回收後的處理,完全同於前次回收後的處理;計算出優先向量、λmax、一致 性指標(CI值),並配合隨機指標(RI值),算出一致性比率(CR值),並整理成「第 二次問卷評估準則權重表」(附錄B)。若比較第一次問卷統計結果與第二次問卷統計 結果,可以發現:在評估準則權重方面,第二次問卷中不一致的情況顯著變少,但其權 重的集中趨勢卻不是很明顯。這有可能是因為問卷訊息未將前次全部統計結果完整回饋 所致;導致專家團在填寫第二次問卷時,無法得知其他專家的平均意見,故難以顯現集 中的趨勢;但現實社會中,專家團意見分歧是常有的現象,故本研究亦統計權重之中位 數來補足此項的缺憾。在比較前次問卷的資料可知:在評估準則的權重方面,判斷不一 致的情形大幅減少,可見第二次問卷的回饋方式在一致性上可以有效幫助專家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