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 Abacha 於 1998 年 6 月因心臟病逝世後,奈及利亞的政治發展出現轉機。因 為被軍政府任命為國家元首的 Abdusalam Abubakar,在面臨國內外要求文人政府執政 的聲浪逐漸增加的情勢下,為順應民意,承諾將權力移轉給民選的文人政府。因此,
奈及利亞於 1999 年頒布新憲法並舉行國會與總統選舉。而人民民主黨(People’s Democratic Party)的 Olusegun Obasanjo 以百分之六十三的得票率擊敗全民黨(All People’s Party)與民主聯盟(Alliance for Democracy)共同推派的 Samuel Oluyemi Falae , 成 為 近 15 年 來 首 位 民 選 總 統 並 結 束 軍 權 統 治 的 時 代 ( Freedom House, 1999),也使奈及利亞擺脫威權統治。
在奈及利亞從 1960 年獨立後至 1999 年期間,除了 1960 年至 1966 年與 1979 年至 1983 年兩段期間為較民主的時刻外,其餘時間皆陷入軍事政變與軍人掌權的循環 中。而其在 1999 年的選舉後終於擺脫此惡性循環,並於 2003 年再次舉行總統與國會 選舉。執政的 Obasanjo 以百分之六十二的得票率擊敗其主要對手 Buhari 而連任成 功,且其所屬的人民民主黨也分別在參議院與眾議院得到過半的席次。然而,1999 年與 2003 年的兩次選舉皆難以被視為公平與自由的選舉,諸如選舉舞弊與政治暗殺 等現象仍屢見不鮮。例如,在 1999 年至 2006 年期間,就有高達 34 名準備參與各層
級選舉的候選人遭到殺害(Ajayi, 2006: 61-62)。是故,即便奈及利亞於 1999 年後便 舉行選舉,但此些選舉仍難以符合民主的標準,而使其僅能停留於混合政體中。
在隨後的 2007 年總統、州長與國會選舉中,其雖然有超過 50 個政黨參與,但具 有瑕疵的選舉現象不僅未獲改善,反而愈加惡化。舉例而言,在 4 月 14 日與 21 日的 總統跟國會選舉日當天,因為選舉相關的材料未送達而有多達六個投票所無法進行投 票,且在其他地區也出現選票誤印與延遲送達的情況,而此些未進行投票的地區,卻 仍有選舉的結果被宣布。且其中也不乏武裝軍隊偷走投票箱或替換成事先放好選票的 投票箱的現象。此外,更可見到反對黨的候選人在選舉過程中遭到騷擾或逮捕,選民 被驅離投票所,甚至有約 300 人在選舉的暴力事件中遭到殺害。儘管全國選舉委員會
( Independent National Election Commission)於投票結束後宣布執政的人民民主黨大 獲全勝,但此結果是否反映出選民真實的意向則備受質疑(Bratton, 2008: 2-3)。
贏得 2007 年總統選舉的 Umaru Musa Yar’Adua 於 2010 年 5 月在任內因病去世,
故由副總統 Goodluck Jonathan 代理其職位並於隔年舉行總統選舉。在 2011 年的選舉 中, 人民民主黨的 Jonathan 以百分之五十九對百分之三十二的得票率擊退進步變革 大會黨(Congress for Progressive Change)的 Buhari。而執政的人民民主黨雖然在參 眾兩院的得票率均減少約百分之二十,但仍維持過半的席次。整體而言,相較於 1999 年、2003 年、2007 年的選舉,雖然此次選舉被國內外的觀察家視為奈及利亞政 治發展過程中相對成功的選舉,同時也是民主化的重要歷程,但仍可見到諸如前述對 於選民或反對黨候選人的脅迫、偷塞假選票與操弄選舉結果的瑕疵( Edet, 2016:
73)。
由於 Jonathan 無法有效的遏制極端伊斯蘭份子博科聖地(Boko Haram)所引發的 暴力事件,加上年輕人的高失業率與長久存在的貪腐問題無法被有效的解決,使得 Jonathan 逐漸失去人民的支持。因此,在 2015 年的選舉中,身為執政黨的 Jonathan 僅得到百分之四十三的選票,敗給第四度參加總統選舉的 Buhari,而 Buhari 得到百 分之五十六的選票,成為奈及利亞自 1999 年舉行民主選舉後首次的政黨輪替。且
Buhari 所屬的全體進步大會黨(All Progressives Congress)也分別在參眾兩院得到過 半席次。42在歷經先前的經驗後,奈及利亞於 2015 年的選舉總算展現具民主意涵的 競爭性選舉。除了反對黨得以藉由選舉來取代執政黨執政外,選舉過程中所使用的電 子科技儀器也增加選舉的透明度,且落敗的 Jonathan 更致電恭賀 Buhari,並坦承自己 敗選(Kimenyi, 2015)。
然而,儘管奈及利亞在選舉方面看似走上民主的道路,但在其他關於民主內涵的 面向仍備受詬病。在公民自由的保障面向,雖說媒體自由受到法律的保障,但政府仍 藉由公開批評、騷擾或是逮捕記者等手段來限制媒體自由,尤其是當媒體試圖揭露貪 污的醜聞與侵害人權的事件時。且社會上存在嚴重的性別歧視,女性不論是在參政或 是受教育的機會皆受限,而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或是跨性別者(LGBT)除 了不被社會所接受外,政府更制定法律來對其進行限制。若有人公開支持同性關係,
則可能被判處至少十年的刑期,且政府甚至鼓勵對於非異性戀者採取暴力行為或歧 視。而就法治的面向而言,儘管奈及利亞具備一定程度的司法獨立性,但在司法的運 作上卻常受到政治力量或貪腐的影響。例如,當遇到權貴菁英所涉及的貪污案件時,
法院常因此更改其判決,使其獨立性受到質疑。而負責執法的警察體系也充斥著勒 索、賄賂與挪用公款等違法事項(Freedom House, 2016)。
因此,從上述可以發現,儘管奈及利亞從 1999 年便脫離威權統治進行民主轉 型,但在經過十餘年的光景,雖然其在選舉的表現漸入佳境,但在關於諸如公民自由 或法治等民主內涵的表現仍乏善可陳,而僅能持續停留於混合政體中,無法繼續朝民 主前進。
42 全體進步大會黨是由奈及利亞行動大會黨、進步變革大會黨、全奈及利亞人民黨為對抗執政的人
民民主黨,而於 2013 年 2 月所結盟的政黨,故 Buhari 於 2011 年所代表政黨為進步變革大會黨,但 在 2015 年轉為全體進步大會黨(Akor,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