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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運動彩券的意涵與發展

(一)運動彩券發行目的

由於政府財源短缺,透過發行各式公益彩券籌措各類公益財源,已廣受世 界各國政府與人民的接納與採用,Forrest 與 Simmons(2003)指出由政府機關 核准發售之博弈事業,皆是以提供相關回饋金予公益團體為目的,而劉代洋與 張琬喻(2003)也提出發行彩票的目的是國家為支持社會公益事業而特許專門 機構壟斷發行,由此可見彩券發行之目的及功能。

在諸多彩券類型中,一般所謂運動彩券係指透過發行彩券進而籌募相關經 費,並用於運動發展相關用途之上,因此發行運動彩券為先進國家募集體育資 源,進而推展體育運動的可行策略之一(李宗哲,2001),而臺灣發行體育彩 券旨在籌備體育發展經費,設置「體育發展基金」(劉代洋、張琬喻,2003)。

不同於一般公益彩券發行之目的,運動彩券之發行通常針對國家運動或體育發 展等特定目標。

(二)運動彩券之特性

由於運動彩券有其特有之發行目的與發行方式,因此具有與其他產品不同 之特性,劉岳治、劉春宏與徐天發(1999)提出運動彩券六大特點:

1. 社會性:發行運動彩券是對體育事業的最大宣傳,它能培養群眾對體 育事業的奉獻精神,增強全民的健身意識。

2. 公益性:集資收益主要用於體育事業的發展,有利於形成群眾集資扶 植體育事業,體育事業為群眾服務的良性循環機制。

3. 娛樂性:做為一種載體,運動彩券可以大大豐富人民群眾的文化娛樂 生活。

4. 計畫性:發行運動彩券是國家給予體育事業的特殊政策,目的性明確,

額度控制嚴格。

5. 市場性:運動彩券要透過市場銷售就必須遵守市場經濟規律,保證質 量,遵守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運行規則。

6. 經濟性:運動彩券是落實體育事業從以往的「由國家辦體育」朝向「由 國家與社會共同辦體育」轉變的重要經費來源。

由以上六大特點可知,運動彩券對於一般大眾、體育事業與政府之間具有

相互連結的關係,既可視為提供民眾從事休閒娛樂活動之商品,同時也透過收 益挹注體育事業發展,並可藉由政府管制確保整體機制的合法公正性,並維護 其社會意義。

(三)彩券類型簡介

一般 來 說可 將 彩券 類 型區 分 為對 獎 型 ( Draw Games)、即 時 型 ( Instant Games)、機率型(Lotto)及競技型(Toto)四類,其中對獎型以及即時型為傳 統 印 刷 式 彩 券 ( Ticket ), 而 機 率 型 及 競 技 型 兩 類 則 為 電 子 式 彩 券 ( On-line Lottery)(金兌妍、洪煌佳,2002),其差異及特色如表 2-6 所示。

表 2-6 彩券類型差異比較

種類 下注方式 獎金額度 中獎機率

對獎型 Draw Games

被動下注 高 低

即時型 Instant Games

被動下注 低 高

表 2-7 機率型彩券與競技型彩券之差異

而就發行單位而言,競技型運動彩券中,由於採用固定賠率制進行投注,

隨時變動的賠率有效提升了消費者購買動機,但同時也提高了發行單位之風 險。不同於樂透彩所用的獎金均分制,發行單位僅需承擔管銷費用即可,運動 競技型運動彩券的固定賠率制使發行單位必須擔任近似於「莊家」角色與消費 者進行遊戲,因此若消費者在賽事預測結果上較發行單位更為準確或有其他外 力介入造成賽事結果不合常理時,便可能造成發行單位之虧損,故就發行單位 而言,發行競技型運動彩券必須根基於良好的賽事標的物、完整的相關賽事統 計資料及完善的風險控管機制,方能避免風險之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