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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體主義-古雅典的「公民社群」

古希臘的城邦(Polis)大都很小,不到一千人,是一個由公民(polites)所 組成的小型的政治共同體(Aristotle,1965:1252a),是一種偏政治的「社群」,

因為當時社會與政治結構尚未分化,還沒有「社會」的概念,也沒有「社會」的 事實,所以,亞里斯多德在其所著《政治學》中所提出的所謂“Politike Koinonia”

就是「政治社群」,是一種「公民社群」的概念,不是「公民社會」的概念。「公 民社群」的本質特徵就是由公民主導的、以政治性為主的小型共同體,這種社群 中,政治生活滲透、制約人們生活的許多層面,缺少私人領域之尊重,所以偏向

「集體主義」。而其實踐在雅典的「平民政治」中,正是典型的對應。

雅典人把城邦視為一個有機整體,自己只是其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公民是屬 於城邦的人,城邦也屬於他們。每個公民應完全融合於城邦整體之中,達到消除

「你的」和「我的」之分的理想(Plato,1986:739c.)。他們認為,城邦的共同 生活是人完善自身不可或缺的前提,只有生活在城邦裡的公民,其作為人之本性 才能充分體現,才能成為真正的人;而且通過這樣一種生活方式,公民不僅使國 家受益,也使自己受益,使自己成為一個道德上更加成熟的個體;離開城邦,不 存在任何其他的方式以成就一個自我實現的人。所以雖然在發生順序上,城邦後 於個人和家庭,但城邦在本性上優於家庭和個人;正如脫離的身體的手和腳不能 成為手和腳,因為他們失去了手腳的功能,這個功能是整個身體賦予它們的。離 開城邦的人,非神即獸(Aristotle,1965:1253a)。

所以,亞里斯多德明確地聲稱:「我們不應假想任何公民可私有其本身,我 們毋寧認為任何公民都應為城邦所公有」(Aristotle,Politics:37a)。公民必須

「以身許國」,「你們的人和你們的財產都不是你們自己的,而是屬於你的整個世 系,過去的和未來的,再進一步說,世系和財產都屬於國家(Plato,Laws:923a,

Plutarch,Lycurgus:24)160。修昔底德則說「他們的身體是給城邦使用的,好像

160斯巴達更是典範,整個城市像一座軍營,沒有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人人都有 分配的口糧與指派的任務;生命的目的不是為了達成個人目標,而是城邦的整體利益

(Piutarch,Lives:Lycurgus:24)。

不是自己的一樣」(Thucydides, 1.6.10)「而他們培養自己的智慧,…其目 的也是為著要給他的城邦作一點顯著的事業」(Thucydides,1960:50)。尤其斯巴 達,整座城邦就像一所軍營,沒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生命不是為了個人 目標;而是城邦的利益(Piutarch,Lives,Lycurgus:24)。就連公民企圖自殺都應 受到懲處,自殺是對城邦做了不正義之事(Aristotle, Politics:1238a),因為它使 城邦喪失一個公民(Aristotle, Nicomachean:Ⅴ-11)。

希臘城邦是一個自然而非人為的共同體,它由血緣、宗教和政治三重紐帶聯 結起來,在組織形態上是政教合一的。所以,希臘人無法想像城邦中的個人可以 信仰不同於城邦諸神的神祗(即不同的宗教),所以缺少宗教自由。在中國,自 古以來可以選擇不信仰任何宗教,現在大部分國家亦然。但在古希臘,質疑城邦 之神,必遭受嚴厲之懲罰;瀆神為蘇格拉底被判死刑之原因之一,而一些學者如 阿那克薩哥拉即因信仰與雅典人民相左而驅逐出雅典。當時就有人提出一個法案,

規定對不信神或宣傳新的天體理論的人都要提出公訴(Plutarch's Lives,Pericles:

32)(Plutarch, Moralia:48‧17),普羅泰格拉斯 Protagoras)就因此而被逐而 溺斃於海中。氏晚年著有《論神》一書,書中開頭便說:「至於神,我沒有把握 他們存在或不存在,也不敢說他們是什麼樣子」。因此被控「不敬神靈」,書被焚,

被逐出雅典,在渡海去西西里的途中逝世(Plutarch's Lives,Nicias:23)。 在城邦中,公民個人所參加的政治生活高於個人的私生活。在城邦裏,個人 只有做為公民而存在,只有參加政治共同體的生活中才有意義,所以工商業經濟 不是他們生活的重心。他們輕經濟而重政治,因此希臘城市根本不存在近代意義 的經濟政策,所以,經濟不應是公民主要關注點,自給自足是城邦的理想,商業 只是城邦的補充,商業活動主要是外邦人的事,或者由奴隸協助,很大程度上被 外邦人所控制,提供它不能自給自足的必需品。雖然早期貴族也從事商業投資,

民主發達後商人被鄙視。

雅典人雖然認為人是不平等的,但卻有內部公民平權的思想,主要與祖先崇 拜、部落情結及兄弟情誼有關。希臘城邦由血緣的、宗教的和政治的三重紐帶聯

結起來,雅典城邦基本上是部落的延伸,是一個親族血緣團體,好像是擴大的家 庭,有強烈的部落情結及與同胞情誼,是一個共同信仰的教團,一個彼此熟悉的 社群,是「主內兄弟」,神裔子孫,所以邦民對部落有整體的存在意識,因此他 們雖然認為人類是天生不平等的161,但內部公民非常平權,權力平等分享;連公 職都抽籤輪流為治,可說極端平等。「一切事項悉由全體公民審議,…均等機會」

(Aristotle,Politics:1298a)。在雅典整個城邦是公民共有的產業;「公民身分」

是個人共同分享集體資源或利益的基礎。希臘人的視域僅限於城邦,所以,「公 民社群」從一開就是封閉性的和排外的;只有內外之分,對內則權力利益分享。

希臘地區,環地中海,自然景色非常秀美,但古希臘人好像對此風景未特別 注意,從來沒有成為在古希臘的文學藝術中關注的主題,倒是處處可見他們政治 活動與神祇崇拜之跡。宗教與政治滲透到他們生活的每一層面,深刻影響著人們 的生活,「沒有一天、沒有一餐膳食、沒有一場音樂會、沒有一次集會,不帶祭 祀、不帶對神靈的問候。一切藝術、建築、繪畫、造型、詩歌、音樂和舞蹈,都 圍繞並且奉獻給神靈,根據神靈的指示而發展。」希臘宗教深刻地影響著希臘人 的生活、思維、藝術、文學和哲學。

雅典城邦原則上並不向公民徵收所得稅162,只在遭遇戰爭和財政困難時,才 向富人徵收臨時稅(eisphora)。平常城邦最主要的財政開支由富有公民承擔,包括 公共節日的活動、戲劇演出、以及戰艦維護等費用;富人的此項支出稱作「公益 捐助」(leitourgia)163。雅典議會每年指定一些最為富有的公民承擔。此一制度正

161柏拉圖認為人類天生不平等,有金質、銀質、銅質之人金銀銅鐵(415ABC、547E)。 亞里斯多德認為奴隸只是一種有生命的所有物﹐一種能離開其所有者而行動的工具﹐一 種在本性上不屬於自己而屬於他人的人。

162民主盛世,雅典城邦的國家收入主要是盟邦貢金,西元前431 年伯羅奔尼撒戰前,伯 里克利斯說:雅典向盟邦所收的貢金平均每年有600塔倫特,國家稅收約400塔倫特(1.5 倍),自開爭以來國庫曾有9700 塔倫特的收入。在西元前413 年,雅典免除提洛同盟 的進貢,而在帝國各口岸徵5%的稅(Thucydides, VII, 28, 4)

163 關於節慶和艦隊三層槳艦兩類「公益捐助」的研究,分別見P. Wilson, The Athenian Institution of the Khoregia,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3; V.

Gabrielsen, Financing the Athenian Fleet: Public Taxation and Social Relations,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4.

是在平民政治確立後,於西元前 5 世紀初期建立起來的。在西元前四、五世紀時,

承擔這些支出的富有雅典公民人數從西元前 5 世紀的 400 人達到西元前 4 世紀的 1200 人164。此外雅典富有公民必須自動或被迫向公、私的慈善事業慷慨解曩,

以照顧外鄉人、貧病、老弱者,以成就其公民美德;但對於這種財富的再分配,

精英階級十分不滿。又政府財稅不足時,常常以模糊不清的罪名起訴富人,沒收 其財產,或向大地主強行徵稅。在西方,權利概念形成於羅馬私法,希臘人還沒 有權利觀念,他們所謂公民權,只是指公民集體權力的分享,缺少近代個人權利 的保障的概念。「公民社群」與「平民政體」可以說是一體兩面,必須對外掠奪 並以奴隸為其運作之基礎。

以現在政治光譜來看,這種社會正是近代所謂「集體主義」的社會。古希臘 政治滲透到人們私生活的每一層面,導致公私領域界線存不在,缺少對私生活之 尊重,所以易使個體自由遭受極大危害,經常形成烏合之眾的集體暴力。總之,

雅典並無中世紀以後,商業城市逐漸形成的個人主義與權利保障的概念。與當今 我們以個人主義為基礎的「市民社會」(burgerliche Gesellscbaft)更大不相同。

古希臘的城邦,除了希臘本邦邦民,他邦人民外,還有占很大人口比例的奴 隸。自願居住在本城邦的「外邦人」,他們自由人地位得到城邦的認可,享有一 定的經濟﹑社會和民事權利,但沒有參政權。在雅典,外邦人數量相當多,他們 大多從事商業和手工業活動,不得擁有土地。他們中有不少船主、銀行家、進口 商、承包商、也有醫師,甚至有著名的哲學家(如亞里士多德)﹑智者(如普羅 塔哥拉斯)﹑雄辯家(如呂西亞 Lysias)和喜劇詩人(如安提芬尼[Antiphanes]﹑

菲勒蒙[Philemon])等。希臘並沒有所謂的奴隸「制度」,只是使用奴隸;並無羅 馬般的詳盡規畫與法律規定。斯巴達的奴隸很辛苦,多屬公共奴隸,有些甚至勞 役致死,命運悲涼,所以經常有起義之事;雅典則比較輕鬆,除了家務事,有些 奴隸擔任員警(維持開會時之秩序)、驗幣員和法庭書記,在一些工地經常可見 到公民外邦人與奴隸一起工作,奴隸之待遇要交給主人,只有採礦場的公共奴隸

164 54)J. K. Davies, Athenian Propertied Families, 600-300 B. C. ,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1, p. xxix.

比較辛苦,曾經暴動或逃亡。

我們現在實踐中的近代的自由民主(liberal democracy)之民主純度很低,

其實只是古希臘的所謂「寡頭制」,就是精英政治,「人民」並沒有親身參與法 律、政策的制定,也不履行任何行政職能,他們何曾當家作「主」了﹖這種當代

其實只是古希臘的所謂「寡頭制」,就是精英政治,「人民」並沒有親身參與法 律、政策的制定,也不履行任何行政職能,他們何曾當家作「主」了﹖這種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