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希臘三哲對理想公民德性的提出:節制、正義與智慧
第七節 本章小結
古地中海地區原為埃及與西亞的殖民區,文明水準很高,另有腓尼基人,搬 有運無,往來其中,經營貿易,非常富強。約於西元前 2200 年,亞洲北方蠻族 集體入侵(以後稱之為希臘人),其中的阿該亞人,非常野蠻,大肆掠劫屠殺,
先住民紛紛逃離,使希臘半島中南部進入黑暗時代約 400 多年,至 1600 年後才 稍為文明化,建立了一些王國。
約 400 多年後,這些稍微文明化的蠻族,又遭受亞洲北方蠻族希臘人的一支
-多利安人的入侵,於是,希臘地區又進入黑暗時代約 400 多年。這些蠻族非常 落後,還滯留在氏族社會的形態,由於對部落生活的眷戀,他們堅持維持小型共 同體的政治型態,所以,形成了許多小「城邦」。這些城邦中,斯巴達實行遵法 的精英統治而平民制衡的政治體制,是希臘世界武力最強的城邦。而人口最多的 是雅典,經梭倫改革,將比較像部落的聯盟蛻變為城邦;接著的僭主統治奠定了 雅典富強的基礎。
僭主政治雖然使人民富足有序,但蠻形仍存的希臘人覺得處處必須按照規矩 行事,非常不耐,想要不同的政體。最後克萊斯提尼提出了 isonomia(人人平等 參政/民主)的體制,獲得了大部分民眾的支持。該制實行不久後,由於平民為 了生計無法經常參政,於是國家管理權還是落在精英手中,但由於主權在民,必 要時平民隨時可以制約精英,因此該制之運作,遂如斯巴達,受到民眾的支持。
不久,8 年之後,波希戰爭爆發,由於提米斯托克利的高瞻遠矚,建立了強 大的海軍;加上 isonomia 的體制,使雅典人人覺得城邦是自己的,而團結愛國,
終於打敗了波斯。由於打敗波斯的功勞,使雅典成為「提洛同盟」的盟主(478B.C.)。
雅典因波希戰爭而崛起後,實行霸權主義,壓迫剝削盟邦。在 200 個盟邦的貢金 收入下,雅典大興土木,舉辦各項文藝活動,一時成為希臘的政治文化中心。
由於雅典府庫充裕,遂普遍發放參政津貼,鼓勵平民參政,結果在多數決原 則下,平民掌握了政權,「民主政治」(isonomia)遂向「平民政治」(democracy)
轉型-成為平民階級專政。由於平民大多無知、專業不足,經常決策錯誤,又重
視私利,德性較差,敵視精英,而且任意妄為,不遵法律,遂造成城邦的衰敗。
當時的希臘學者幾乎全部反對「平民政治」(democracy),結果蘇格拉底因為批 判民主而被處死,柏拉圖出國避禍 12 年,亞里斯多德也因政治主張得罪平民,
連夜逃亡,蓋三哲的學說思想在雅典是屬於異端。而且雅典是一個集體主義的城 邦,並無個人權利之保障。
一般認為雅典公民的德性普遍具有自主性與勇敢;然而其自主往往是任性的,
而其勇敢又屬暴虎馮河式的,雖然愛國,往往不以其道。希臘三哲認為既然公民 參與統治,那麼應該要有節制、正義與智慧的德性而大力提倡,他們的說法,當 然沒有被文明低落又充滿野性的雅典平民所接受。所以古希臘的政治制度與公民 德性均不值得後世學習。不過,平民政治雖然是一個極為失敗的制度,但是其「主 權意識」與「自主性」的概念卻對後世影響深遠。今天我們對「人性尊嚴」的自 覺,且能夠不憂不懼的、堂堂正正的」做一個人,不像傳統王朝或宗教那樣為卑 微的子民的存在,這種精神無疑的有希臘的民主精神在其中。
另外;柏拉圖、亞里斯多德因不滿當時流行的「平民政治」,而提出「混合
政體」的思想-「依法統治」與「制衡」(漢語譯為共和),可以避免決策偏差,
達到共治、共享的理想,使國家長治久安。雖在當時未能實踐,但他們的思想經 波里比烏斯(Polibius,200-118B.C.)、羅馬基凱羅(MarcusTullius Cicero,106-43B.C.)
的詮釋,而流傳後世,影響中世紀的城市城邦共和國,洛克、孟德斯鳩的分權制 衡理論、以及近代英美等國國家的政治體制。
第三章、古羅馬的公民(civis)及其質性
古羅馬的國家形態與體制的演變,影響其社會變遷與公民質性之形成與轉型。
所以本章從羅馬的建邦、擴張與政治體制的演變、經濟社會的變遷,城邦公民集 團的形成、及共和國帝國化後之公民轉型,來討論其公民質性。
古羅馬共和國的發展,主要是建立在「共和體制」及其「公民團體」不斷擴 大發展的基石之上。「羅馬公民」一開始便以「共同群居」生活者為主,不若希 臘之堅持「血統」之純粹;在其擴張發展中,逐漸納入了聯盟之族群;後來又加 上帝國所轄諸行省之當地精英仕紳,部分被釋放之奴隸、服役年資期滿、或得有 戰功之傭兵等。
這種開放態度有益於發展,但其「公民質性」(civility)也因此而逐漸質變;
同時由於版圖擴大,原初的「主權在民」的「公民」,權力無法落實,也逐漸喪 失「公民」的實質意義,然公民仍然是特權者,有其尊榮,為公民者不足什一。
早期羅馬社會雖然階級雖然分明,但極富流動性。只要肯奮鬥,奴隸也可取得羅 馬公民身份,甚至成為元老院議員;然雖有門第,寒門進路不斷,皆以成公 民為榮,所以傳統公民質性大致猶存。
羅馬公民的概念比古希臘複雜,對後世之影響也更重要。如果說古雅典是參 與式的「民主模式」的公民,則羅馬公民則是偏寡頭政治下的消極制衡的「共和 模式」的公民;但是,西元 212 年,卡拉卡拉(Caracalla)皇帝,為增加稅收(公 民必須繳稅,Heater,2010:30),頒佈了安東尼奧敕令(Constitutio Antoniniana),
授予所有帝國轄內的自由人予公民權;如此一來,則公民權已非部分人之特權;
公民不再是一種榮譽,;公民在羅馬法下,只成為一種彼此平等的法律關係、權 利義務的主體的一種「法律的存在」。
由於羅馬帝國並未直接統治所轄諸地,只是以城市自治的方式,以羅馬法作 為規範,來間接統治。逐漸的,羅馬法廣泛的存在於羅馬人的日常生活中,顯示 了它的歷史的具體性;在羅馬法的塑造下,其社會也演變成為講究私法的社會,
羅馬公民逐漸成為一種和平的、遵守遊戲規則的個人主義者,而成為後來中世紀
以後自由城市「市民社會」及「市民」(citizen)的雛形。
由於羅馬的法律建制與政治體制,使得在宏偉的首都和繁華的城市之中,各 個民族、各色人等得以匯聚融合的生活在一起;今日歐美世界盛行的諸多制度及 觀念都導源自羅馬。雖然對於他們的世界,他們本身對自己的理解很淺,但千百 年之後,他們依然塑造著我們所生活的世界。
討論古羅馬公民,必須對古羅馬史有基礎的理解。就現在的文獻看起來,羅 馬應是來自西亞的伊特魯里亞人(Etruria)所建立的,此族群帶來了兩河流域的 文明,他們掌握羅馬之後,改造發展了羅馬城邦。原羅馬部落文明很低,人口也 很少。羅馬的建城及公民質性大部分奠基於伊特魯里亞人182。但一般古羅馬史教 科書如 Greg Woolf 著的《劍橋插圖羅馬史》,在此關鍵處,多語焉不詳;所以對 此部分,古羅馬史必須重新理解,必須參考近二十年來的新著。
此外,由於本文對公民之討論是以思想史為途徑,所以重視相關歷史的發 展,對此,本文則從近代以前的著作著手,蓋近代以前的著作,常有「微觀的 描寫」,且「筆端常帶感情」,可以感覺當時的公民的性情及其生活狀況;而這 正是近代以來受蘭克(Leopold von Ranke,1795-1886)影響的歷史著作所要盡量 避免的。所以本文主要採節波利比烏斯(Polybius,200-118B.C.)的《羅馬帝國 的崛起》、基凱羅(Marcus Tullius Cicero,106-43 B.C.)的論文集、維吉爾
(Vergilius,70-19B.C.)的《埃涅阿斯紀》、李維(Livius,59B.C.-17A.D.)的《自 建城以來》、塔西陀(Gaius Cornelius Tacitus,55-117)的《歷史》、《編年史》,
182根據古希臘學者希羅多德說,有一族群從兩河流域輾轉遷移到小亞細亞北部地中海沿 岸(今土耳其),建立利底亞(Lydia)王國,後來該國曾經遭受嚴重的饑荒,一些 人向外移民,這些移民一部分到達了雅典所在的阿提卡半島及附近小島(Herodotus:
六137 至六140),後來被雅典人驅逐了出去((Thucydides:4‧14‧109),一 部分約於1200B.C,到達了義大利,他們自稱為羅散那人(Rosanna),希臘人稱之為「第 勒尼人」(Tyrenni),拉丁人則稱之為伊特魯斯基人(Etrusci)或塔斯基人(Tusci),
(Herodotus:一94、一57)。他們分佈於義大利半島中北部,靠近羅馬,建有十二個 城邦,並彼此聯盟。西元前7 世紀其勢力達到頂峰,與迦太基平分西地中海,對抗希臘 殖民勢力的擴展。由於這群建立羅馬的人,並非歐洲人種,這對歐洲種族中心主義的學 者而言不免感到尷尬,所以過去多避而不談。惟最近歐洲相關著作超過三十本問世。
還有曾任羅馬的希臘行省總督普魯塔克(Lucius Mestrius Plutarch,46-119A.D.)
的 《 希 臘 羅 馬 英 豪 列 傳 》、 及 《 蒲 魯 塔 克 札 記 》( Moralia )、 阿 庇 安
(Appianus,95-165A.D)的《羅馬史》、及近代英國史學家愛德華‧吉本(Edward Gibbon,1737-1794)的《羅馬帝國衰亡史》、Mommsen(1817-1903)的《羅馬
183維吉爾(Publius Vergilius Maro /Virgil,70-19 B.C.)是古羅馬最偉大的詩人,
生當屋大維時代,著《埃涅阿斯紀》史詩約一萬行。他從荷馬史詩《伊利亞德》的記載 立小部落,以其文明程度及人口尚無力建城,古羅馬歷史學家李維(Livius ,約 59-17 年B.C.)於西元前 30 年旅居羅馬,親身經歷了帝國早期羅馬城的繁榮,在其著作《建 的羅馬人的「集體潛意識」。又Plutach,Lives, Romulus亦有類似之記載)
184羅馬質樸無文,但祖先崇拜虔誠,自古留存許多史料,唯於西元前391 年遭高廬人入 侵洗劫,早期碑刻銘文及史蹟文獻全被毀滅無存,致後來所撰的歷史,傳說虛構難辨。
其部落究竟建於何年,史書也無記載,直到西元前3 世紀早期,崛起的羅馬引起了希臘 史學界的關注,據他們的估算,羅馬共和始建於西元前510 年。據此往前推算之前七王 統治的時間,即可推知羅馬部落形成的年代,約在西元前813 年和西元前729 年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