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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分析與影響方向之預測

第四章 研究設計與變數交叉分析

第四節 交叉分析與影響方向之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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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交叉分析與影響方向之預測

為探討自變數對違約與提前清償行為之關係,以及各別自變數之資料分佈 與特徵,對 Pearson 相關係數之絕對值≧0.7 之變數組,選擇剔除部分變數,

其中『年齡』、『失業率』及『帄均放款利率』經檢討後予排除外。將其餘 25 項 選取之自變數,觀察資料內涵,同時對違約與提前清償予交叉分析,並參酌歷 史文獻相關變數研究結論相互比較,表列說明交互作用關係,並預測影響違約 與提前清償行為之方向性。

一、交叉分析

(一)、初貸金額與違約、提前清償之交叉分析

房貸金額係銀行授信人員綜合考量借款人各項條件後所核定,一般言借款 人條件越良好,其所能借得金額越高,反之則較低。當借款金額高時,其每月 攤還本息較高,造成還款壓力相對增加。預期對違約呈正向影響,對提前清償 呈反向關係。

表.4-11 初貸金額與違約、提前清償之交叉分析

萬元 違約戶 提前清償 正常結案

X1≦100 3 49 18 70 100<X1≦500 107 191 220 518 500<X1≦1,000 28 57 68 153 1,000<X1≦1,500 6 15 25 46 1,500<X1≦2,000 2 2 7 11 2,000<X1≦3,000 0 4 5 9 X1>3,000 0 2 3 5 146 320 346 812

資料來源〆本研究整理

總和 類型Y1

總和 初貸金額

X1

如表.4-11所示,借款金額大於100至500萬元樣本數占全部樣本63.7%,其 次是大於500至1,000萬元占率為18.8%,兩者合計約占全部樣本82.5%。此說明 房貸申貸金額落在此區間範圍之戶數占全體樣本數約82.5%。其中大於100至500 萬元之違約與提前清償戶數,各占其違約與提前清償總戶數之73.2%及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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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交叉分析數據上,並未顯示借款金額愈高違約愈多或提前清償愈少之趨勢,

尚難判斷貸款金額對違約與提前清償具有顯著相關。

簡俊永(2005)以某不動產專業銀行,自2000年至2003年之不動產擔保授 信戶為對象研究顯示,貸款金額等因素均對房貸違約具顯著相關。

劉展宏、張金鶚(2001)利用台灣土地銀行之資料,以 Logit 模型實證分 析購屋貸款提前清償行為,結果顯示借款金額等因素,對提前清償具有顯著相 關。

(二)、借款年限與違約、提前清償交叉分析

如表.4-12 所示,借款年限介於 16〜20 年比率約 65.5%,顯示房貸具有長 期性借款之特性。借款期限較長,其每月償還本壓力減輕,違約機會相對較低。

若逐漸累積儲蓄,提前清償或部分清償機會將相對提高。預期對違約呈負向影 響,對提前清償呈正向關係。

劉展宏、張金鶚(2001)研究指出,決定選擇提前清償購屋貸款行為,受 到借款期限等因素影響。

張文智(2003)研究認為,借款年限為影響個人房屋貸款戶良莠的重要因素。

表.4-12 借款年限與違約、提前清償之交叉分析

年 違約 提前清償 正常結案

X2≦7 2 31 9 42 7<X2≦15 57 99 74 230 15<X2≦20 86 187 259 532 X2>20 1 3 4 8

146 320 346 812

資料來源〆本研究整理

總和 貸款年限

X2

總和 類型Y1

總和 類型Y1

(三)、初貸利率與違約、提前清償之交叉分析

如表.4-13 所示,利率在 3%-4%水準占全部樣本數約 59.6%。房貸利率若走 高,市場上相對低幅利率存在時,轉貸誘因促使提前清償行為發生々利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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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每月償還本息壓力提高,則違約風險將增加,反之則風險降低。因此預 期利率與違約及提前清償均具正向關係。

簡俊永(2005)以向後逐步廻歸選取法,研究不動產擔保授信違約預測模 式,其中利率亦為主要影響因素。

另如圖.4-2 逾放比與本國銀行帄均放款利率趨勢比較,顯示以 2001 年 1 月為分界,之前逾放比與本國銀行帄均放款利率呈現反向走勢々之後兩者均一 路下滑,帄均放款利率越往下調整,呈現逾放比越低之現象。

表.4-13 初貸利率與違約、提前清償之交叉分析

% 違約 提前清償 正常結案

X3≦2 0 16 36 52 2<X3≦3 43 114 224 381 3<X3≦4 39 22 42 103

4<X3≦5 20 8 8 36

5<X3≦6 7 13 7 27

6<X3≦7 11 29 13 53

7<X3≦8 3 18 6 27

X3>8 23 100 10 133 146 320 346 812

資料來源〆本研究整理

類型Y1

總和

初貸利率 X3

總和

(四)、貸款成數與違約、提前清償之交叉分析

貸款成數為初貸金額與房屋市價之比率。成數越高所借款金額越多,未來 違約風險較高。因負擔貸款壓力大,提前清償風險降低。

如表.4-14 所示,貸款成數 7 成以上違約戶占總違約戶比率約 73.2%,貸款 成數 7 成以下提前清償戶占總提前清償數比率約 56.8%。預期房貸成數與違約具 正相關,與提前清償具反相關。

林左裕、林宗漢及柯俊楨(2007)研究指出,貸款成數愈高,借款人自有資 金愈少,借款人若因重大變故或其他因素導致無法正常繳款,往往易造成借款 人違約,貸款成數對抵押貸款違約風險具正向影響。相對地,貸款成數對抵押 貸款提前清償風險具反向影響。

60<X4≦70 38 142 101 281 70<X4≦75 48 62 70 180 75<X4≦80 53 57 128 238 80<X4≦85 6 18 5 29 X4>85 0 1 0 1

146 320 346 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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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320 346 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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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tholomew, Berk and Roll(1988)利用聯邦國家抵押貸款協會(Federal National Mortgage Association)的浮動利率(adjustable-rate mortgage)資 料,以標準的統計廻歸分析方法研究浮動利率抵押貸款的提前清償行為,顯示 還款方式的改變(payment change)等變數,都會影響提前清償之速度。

鄭歆蕊(2007)以國內某家金融機構針對台南市於2004年6月至2006年4月 間之個人房屋貸款資料研究結果發現,償還方式等變數皆是重要影響逾期違約 之顯著因素。

(六)、保證人與違約、提前清償之交叉分析

保證人之徵提本為銀行對借款人信用之增強,當徵有保證人是否因此降低 借款人違約風險〇亦或反而暴露出借款人信用不足之事實,才需要另徵保證 人,以求降低風險。預期與違約呈正向影響,與提前清償與否未具影響性。

如表.4-16 所示,有徵保證人之違約戶占全部違約樣本之 80.13%,有徵保 證人之提前清償戶占全部提前清償樣本之 78.75%,此現象係因早期銀行辦理房 貸,依據銀行內規必頇徵一保證人之規定有關,因此從交叉分析尚難評判保證 人是否為影響違約、提前清償之顯著因素。

表.4-16 保證人與違約、提前清償之交叉分析

人數 違約 提前清償 正常結案

0 29 68 148 245

1 114 249 191 554

2 3 2 7 12

3 0 1 0 1

146 320 346 812

資料來源〆本研究整理

類型Y1 總和

保證人 X6

總和

鄭歆蕊(2007)以國內某家金融機構針對台南市於2004年6月至2006年4月 間之個人房屋貸款資料研究結果發現,保證人之有無等變數,皆是重要影響逾 期違約之顯著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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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次級房貸與違約、提前清償之交叉分析

次級房貸係指相對於優級房貸 ( Prime Mortgage)而言,在房屋抵押貸款 中,屬於次等的房屋抵押貸款。申貸時缺乏所得證明文件、或自備款極低(即 LTV 極高)等之借款。因借款人信用狀態較一般房貸戶為差,故相對其貸款利率較一 般借款戶高出 2〜3%。(林左裕,2008)。因此次級房貸對違約風險具有正向關係,

對提前清償風險則具有反向關係。

本研究次級房貸係採第四章第一節之定義。次級房貸對違約及提前清償之 占率分別為 82.87%及 22.8%,如表.4-17 所示。僅從樣本交叉分析尚難斷定次級 房貸對違約、提前清償是否具顯著性。因此後續仍需以多項式邏卲斯廻歸模型 分析法進一步實證分析,以了解次級房貸是否為影響違約、提前清償之顯著因 素。國內外文獻對此議題之研究尚無所見。

表.4-17 次級房貸與違約、提前清償之交叉分析

違約 提前清償 正常結案

否 25 247 199 471 是 121 73 147 341 146 320 346 812

資料來源〆本研究整理

總和 次級房貸

(虛)X7

總和 類型Y1

(八)、部分提前清償與違約、提前清償之交叉分析

部分提前清償係指借款人在借款期限未到期之前,將借款本金一部分清償 之謂。部分提前清償行為對借款人而言,直接減少借款餘額,效果上減輕每月 償付本息之壓力,對違約風險因此降低々由於借款餘額變少,則提前清償機會 將增加。預期部分提前清償對違約風險具有反向關係,對提前清償風險則具有 正向關係。

如表.4-18所示,部分提前清償戶占整體正常戶比率為46.39%。違約戶中有 部分提前清償仍選擇違約之比率為21.23%,提前清償戶中未曾為部分提前清償 者,最後選擇提前清償之比率為55%。經由此交叉分析,尚難觀察出部分提前清 償對違約與提前清償是否具有顯著性影響。

146 320 346 812

資料來源〆本研究整理

Lin and Yang (2005)研究指出,過去曾有部分提前清償行為的借款者,

在未來剩餘的貸款年限,其發生違約的機率較低々發生提前清償的機率較高。

146 320 346 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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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資金用途與違約、提前清償之交叉分析

自住用途之購屋係借款人為安身立命之所在,倒帳風險通常較低,一有剩餘 閒置資金即有提前清償之行為。預期對違約呈反向影響,對提前清償呈正向關 係。

購屋投資若投資獲利將出售房屋優先提前清償,投資不力則存在違約風險

。預期對違約呈正向影響,對提前清償呈正向關係。

如表.4-20 所示,購屋投資與購屋自住違約數占各該類別樣本數之比率,分 別為 21.7%及 20.2%,就程度上言,購屋純投資用途之違約風險應高於購屋自住 用途。購屋投資與購屋自住提前清償數占各該類別樣本數之比率,分別為 45.8%

及 29.0%,購屋純投資用途之提前清償風險應高於購屋自住用途。因此不同房貸 資金用途將產生不同影響效果。

表.4-20 資金用途與違約、提前清償之交叉分析

違約 提前清償 正常結案

購屋投資X10 33 72 52 157 購屋自住X11 67 96 168 331 其他 46 152 126 324 146 320 346 812

資料來源〆本研究整理

類型Y1 總和

資金用途

總和

簡俊永(2005)以某不動產專業銀行,自2000年至2003年之不動產擔保授 信戶為對象,以是否為購置住宅等研究變數來進行探討,將篩選之變數進行邏 卲斯廻歸模型分析。研究結果指出〆以向後逐步廻歸選取法(Stepwise)篩選後 之變數設定的整體預測能力達94.1%,以此方法檢驗此研究中之個案,正確率達 75%。

Tsoyu Calvin Lin(2004)以台灣抵押貸款為例,探討借款人提前清償與 違約行為,研究顯示 PTI(月付本息/月收入)等因子對抵押貸款行為,具顯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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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信貸收入比大於 22 倍(DBR>22)與違約、提前清償之交叉分析

個人無擔保負債總額占月收入的比重一般稱為信貸收入比 (Debt Burden Ratio,DBR),當倍數越大,表示負擔銀行還本付息的壓力越大,則造成違約風 險越高。相對地提前清償之風險高低,需視提前清償原因不同而定。國內外文 獻對此議題之研究尚無所見。預期 DBR>22 倍對違約呈正向影響,對提前清償 呈反向關係。

表.4-22 DBR>22 與違約、提前清償之交叉分析

違約 提前清償 正常結案

否 108 309 322 739

是 38 11 24 73

146 320 346 812

資料來源〆本研究整理

類型Y1

總和 DBR>22

X13

總和

如表.4-22所示, DBR>22倍之違約及提前清償占率分別為26.02%及3.43%

,與DBR倍數越大違約風險越高之一般預期相左。因此從樣本交叉分析尚難斷定

,與DBR倍數越大違約風險越高之一般預期相左。因此從樣本交叉分析尚難斷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