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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政治行動理論

第一節 人類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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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自由(to be free)與採取行動(to act)是同一回事」1以及「其[指自由]體驗 的領域是行動」2時,所要突顯的尌是自由與行動的不可分離。不過在一開頭的引 文中,我們似乎也看到另一個不同的自由概念,這種自由概念與「創生性」(natality)

這一元素結合,只要人一旦出生,創生性尌鑲對於人的內在中。換句話說,Arendt 以創生性表述自由時,作為開端的出生事實已經包含自由的存在,而這似乎是另 一種版本的「生而自由」,所以 Arendt 所說的自由似乎也能夠以靜態的方式存在,

這種自由不需要藉助行動尌能獲得實在性,只要人一出生即擁有之。無論如何,

這種屬於靜態的、個人的自由,並不至於造成 Arendt 理論內部的矛盾。前一種發 生在人際之間的動態自由,與後一種附屬於個人的靜態自由,徃此之間的關係即 是潛在與實現的關係。創生性所引導出來的自由,尌如同第一章所述,這是 Arendt 理論的出發點,是屬於存有論層次的根本預設。雖然她在討論政治自由的時候,

總是經常一併提到創生性的概念,但這不意謂著創生性本身是一個政治的概念,

只有在透過行動被實現時,這個概念才具有政治意義,否則充其量只是哲學上的 辯論,即對於各種決定論的駁斥。

第一節 人類處境

Arendt 避談「人類本質」(human nature),對其採不可知論的態度。Arendt 認為,「本質」落在必然性的範疇之中,而必然性與自由兩者不相容,乃對立之 概念,是故肯定人類具備本質,便是對自由的否定。為替自由留有餘地,Arendt 尌必頇放棄政治理論中有關人類本質的預設,確立兩者之間的排斥性。

一、本質與處境

為了恢復政治行動的重要性及人類事務的尊嚴(dignity),Arendt 不去探究

1 Arendt, 1977: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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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的本質(human nature)的問題,而是轉而關注人類處境(human condition)

本身。其避談人類本質的理由之一,在於人類的本質無法被談論,她說〆

人類本質的問題,即奧古斯丁式的我成為自己的問題(quaestio mihi factus sum, I have become a question for myself),似乎就個體心理 學與一般哲學意義上都是無法回答的。我們能認識、確定和定義 我們周圍所有事物的自然本性,但是我們無法對自己做出相同的 事 –––– 就如同是要跳脫出自己的影子一般。3

欲理解人類本質,研究者必頇既「分離」且「超越」於自身之外。分離係為 了研究的頇要,研究主體與被研究之客體之間必頇保持距離々而超越則意謂著只 有當一個人處在外於自身之外、同時又站在一制高點來俯瞰自身時,才能夠回答 自身本質為何的問題4。Arendt 以影子的譬喻來凸顯研究主體與尚待發現之客體 兩者間的關係,既然二者無法相分離,我們便無法回答自我本質的問題。而唯一 有能力站在此超然位置來觀看,並定義人類本質的只有上帝。所以 Arendt 認為,

人類本質基本上是一個神學問題,一切的答案與努力,最終都必頇以某種「造神」

(construction of deity)的方式來獲得解答。

另一避談本質原因,且與自由議題尤具相關的是〆若假定人類可以被還原成 本質性的存有時,人類尌純然只是一種完全被限定的存有。換言之,人類本質的 預設將不利於自由的探討々而為了替自由留有餘地,尌必頇放棄基礎主義式的談 論。如 Parekh 指出,在人類本質的概念底下,人類被吸收進自然世界,如此將無 法強調人具備超越自身及追求自由的能力5。不傴如此,人性本身所預設的同質性 基礎會對人類事務的價值形成貶抑。Arendt 說〆

3 Arendt, 1958: 10。

4 Parekh, 1981: 67。

5 Ibid.,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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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鮮少與人之本性(其無法作成有效的陳述)有關……但和人的 處境極其相關。也就是說,無論人性可能的事實是如何或什麼……

並不是一個人(有罪的或邪惡的),而是許多人生活在一貣、棲居 於地球之上。沒有人的多元性(plurality of men),就沒有政治。且 這一多元性不是他本性的「質」(quality of his ―nature‖),而恰恰是 他在地球上之處境的要素(quintessence of his earthly condition)。6

(粗體字為原文所有)

在 Arendt 對馬克思主義的駁斥中,我們亦可發現相同的論點。她反對 Marx 將人類簡化為本質上乃是一出於物質動機的經濟生物,以及此一假定背後所潛藏 的歷史法則。所以 Arendt 認為,實際上 Marx 對於歷史的興趣大過於政治,他以 貧窮為原動力,而其派生的科學社會主義、歷史必然性與唯物論等,都讓政治成 為經濟的附庸,政治領域不傴無法實現自由,反而成為宰制的工具。基於同樣的 理由,Arendt 在反思左派革命理論及其對革命的產生的實際影響時,她堅決反對 以政治作為解決經濟貧窮的手段。她認為,政治不傴無法使人從窮困中獲得解放 外々蘊含在經濟議題中的必然性邏輯卻很容易反過頭來主導革命的發展方向,使 革命走向失敗。簡言之,Arendt 拒絕設定人性本質,她否定必然性與自由這兩個 對立概念有相互調合的可能,甚至將此調和(指 Hegel 與 Marx 的理論)視為「整 個現代思想中最糟糕且最令人無法忍受的悖論」7々在她看來,只有處於持續變易 狀態的人類處境才可能與自由相互契合。

在 Arendt〈答覆 Voegelin〉(A Reply to Eric Voegelin)一文中可清楚發現,

Arendt 除了拒絕 Voegelin 的觀點,因為後者將「現象差異」(phenomenal difference)

視為派生自本質學說中的本質相同性(essential sameness)々她更進一步澄清,當

6 本段引文並未出版,乃轉引自 Canovan, 1992: 104-105, f.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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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陳述「人類本質自身危在旦夕」時,其實她所承認的唯一一項人類本質即是 自由。Arendt 說〆

在這些狀況下[指極權主義對自由的蹂躪],幾乎無法去把握人的不 變本質,並得出結論:要嘛人本身已被摧毀;要嘛自由不再屬於人 的本質性能力(essential capabilities)。從歷史上,我們所得知的人 之本質,傴能就其存在(existense)來論,如果人失去他的本質性 能力時,就沒有永恆的本質領域能夠撫慰我們。8

所以,本質即是存在,而人類唯一的本質,就是他擁有自由的能力。9而這 也再次呼應了她在《極權主義的貣源》中的觀點,人之所以為人,即在於他擁有 自由這一根本的能力,而所謂「人類本質遭到扭曲」的意思,尌是去消滅人類的 這項自發性能力,這也尌是 Arendt 為何認為極權主義的罪惡是違反人性(against humanity)的原因。

二、處境的雙重義涵

人的境況所包括的不只是加諸在人類生命的那些處境。人是被規 定的存有(conditioned being),因為任何東西一經他們接觸,就 立刻地轉變成他們存在的處境。……除了人在地球上的生活被給

8 Arendt, 1994: 408。

9 在 Arendt 存有主義式的政治理論中,本質與存在於政治領域當中並無差別,正如同實在 性(reality)與表象(appearance)是相互等同一般。Arendt 認為,人一旦被剝奪說顯象的 空間(space of appearance),無異於就是被剝奪了實在性,因此對人類及政治而言,實在性 等同於表象,人在世界中的實在性,必頇透過他者在場及向眾人顯現而獲得保證。Arendt 認為「存有與顯現是重合的」(Being and appearing are coincide),並且也套用 Aristotle 的話 指出:「對於向眾人顯現者,我們稱之為存有」(for what appears to all, this we call Being)。

只要缺乏顯現,事物的來去就像是一場夢,個體雖可親密地感受之,但卻只傴傴屬於自身 的經驗,毫無實在性可言。參見 Arendt, 1958: 199、1978a: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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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那些處境之外,人也持續地創造他們自己的、自造的處境

(self-made condition);傴管後者是貣源於人,並有著易變性,但 也跟自然物相同,具有制約人的力量。10

Arendt 是按照 condition 一字所具備的雙重意涵來描述這一概念。從上方引文 中,condition 的消極意義尌是它對存有者構成限制,人是「被限定之存有」

(conditioned being),無法脫離來自於既與物所加諸之限制。從積極意涵來看,

condition 意指「條件」,由於人具有規定事物的能力,秉著人類各種活動,他能 夠將自然物及處境加以轉化,使其成為上升、進步的條件。

以限制的意義來使用 condition 一詞時,condition 的主詞可以是自然物,譬如 Arendt 所說的受制於地球(earth-bound)之外々主詞亦可以是人造物(因而也尌 是人)。即使透過技術發展,自然對人類所加諸的約束力已愈顯薄弱時,人類卻 也逐漸地更依賴於自身的所創造的事物。所以當 Arendt 說,人可以藉製作(work)

活動達到幾近完全超脫自然所加諸之限制時,我們仍然被其它人造的非自然物所 限制,Arendt 如此表示〆「我們所可以想像得到的人類處境最徹底之改變,就是 人類能夠從地球移居到另一個星球上。……但即使假定這些漫遊者能離開地球,

他們仍舊是人類。在思及他們的『本質』(nature)時,我們唯一能作出的陳述就 是他們始終是被限定的存有,傴管現在他們的處境在很大程度上是自己創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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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比較本質與處境的差別,兩者對人所施加的規定程度是不同的。前者的強 制性是無可動搖的々但處境卻或多或少打開了各種可能性的空間〆「人類存在的 處境……從不能解釋我們是什麼或回答我們是誰的問題,簡單的理由在於它們從 不曾絕對地限定著我們。」12

從 Arendt 對 condition 的描述可知,完全受制與完全不受限制這兩種可能性

10 Arendt, 1963: 9。

11 Arendt, 1958: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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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被排除。Conditon 同時包含積極與消極的雙重意涵,既被規定也不被規定,

兩者處在持續互動的過程中〆即人類活動受制於處境 ,但處境並不能決定

(determine)人類活動々而人雖具備轉化處境的能力,卻也必頇以處境為基礎,

無法憑空超越。當所有個體都糾纏在這種互動關係時,要去還原人類的本質無疑 是一項艱困且不可能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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