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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教學與評鑑

第三節 臺東縣學習障礙鑑定工作

四、 人力資源

臺東縣在 2002 年起開始大力培訓以學障鑑定為主軸的心評人員,安排一 連串密集且紮實的培訓課程,讓每一位心評人員擁有施測、分析、解釋、撰寫 報告、研判等完整的專業診斷與鑑定能力。自 2002 年截至目前為止,共培訓 四期的心評人員(於 2002、2003、2004、2006 年各培訓一批,前三年均在十一 到十二月之間完成培訓,後者則在四到五月之間完成培訓),每期約有 40 名教 師完成培訓取得資格,而每年度參與學障鑑定的心評人員平均為 70 位(如表 2-3-2)。特教心評人員的培訓分為三個階段,課程共計八日,合計時數為 56 小 時,以下就各階段培訓課程做說明(如表 2-3-3):

表 2-3-2 臺東縣各年度參與學習障礙鑑定之心評人員統計表 年度 2004 2005 2006 2007 平均 人數 60 85 78 57 70

表 2-3-3 臺東縣心評人員各階段培訓課程一覽表

培訓時間為期三日共計 22 小時,課程以各式評量工具的施測訓練為主,

內容包括:魏氏兒童智力測驗第三版施測訓練(8 小時)、學障測驗工具施測 訓練(3 小時,測驗工具為:中文年級認字量表、閱讀理解困難篩選測驗、基 礎數學概念評量,簡稱「三小測驗」)、測驗分數的解讀與應用(3 小時)、學 障鑑定實務分享(1 小時)、測驗工具實作(4 小時,包含魏氏與三小測驗)、

測驗的計分與統計(3 小時)。第二階段的講師包含資深心評人員、學障專長 領域教授。此一階段課程培訓完畢,心評人員能瞭解臺東縣學障鑑定的各項測 驗工具內容,並透過實作熟悉施測與統計方法,進而能解讀測驗分數在教育診 斷上所代表之意義。

(三) 第三階段

培訓時間為期三日共計 20 小時,課程以鑑定結果摘要表的撰寫訓練為 主,內容包括:質性資料的蒐集與應用(3 小時)、鑑定結果摘要表的撰寫(4 小時)、智情障鑑定與測驗工具(6 小時)、學障鑑定實務分享(3 小時)、學障 鑑定模式的認識(1 小時)、鑑定結果摘要表的實作與討論(3 小時)。第三階 段的講師包含學障專長領域教授、資深心評人員、局處室特教業務行政人員。

此一階段課程培訓完畢,心評人員能熟悉鑑定結果摘要表的撰寫技巧,對臺東 縣學障的鑑定模式與流程也能瞭解,對於在鑑定過程中可能承接到智能障礙或 情緒障礙個案的特質亦能掌握其概念與使用相關的評量工具。

臺東縣心評人員三階段的培訓可歸納出以下特點:1.講師專業背景齊全,

所邀請的講師擴及學界、醫界、實務工作者、專業行政人員,從不同面向完整 提供心評人員在鑑定專業能力的養成;2.課程內容規劃完善有組織,從理論面 向、實務面向、再聚焦到鑑定專業能力的訓練與實作,課程內容十分齊全,且 課程的安排也依據各階段主軸有組織的規劃;3.培訓時數充足,三階段的培訓 總時數多達 56 小時,研究者將培訓的課程與時數做一整理(如表 2-3-4),理 論性課程共計 11 小時、實務性課程共計 20 小時、鑑定專業能力的訓練與實作 性課程共計 25 小時,各面向的課程時數適切,讓心評人員有充裕時間有效提

升鑑定與診斷能力。心評人員完成培訓後,便能勝任心評人員的角色,完成學

在九十六學年度修訂過,鑑定工具也隨著各式評量工具逐漸發展建置完成而加 入或移除,縣內也陸續舉辦心評人員的精進研習,但這些改變仍無法有效解決 或解釋原住民學生在學障鑑定中過度表徵的現象,原住民從學障鑑定標準來 看,存在著「智力標準」、「排他標準」、以及「差距標準」三方面特有的問題,

研究者希望透過探討原住民的學障發生率、學障生的原住民比率、以及原住民 學障鑑出率的差異比較,細部探究原住民學障鑑定過度表徵的現象,完成本研 究欲待答之問題,以提供縣內進行學障鑑定工作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