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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轉介前介入」與「RTI」

美國對學障的鑑定方法從以往消極的等待學生出現智力與成就的落差後 再進行特殊教育,到現行積極的以學習者需求為本位,及早提供學習困難的學 生實證性教學介入,最後再依據教學反應來評估學生是否有障礙,此一做法更 為人性化、也更貼近教育實務面,更重要的是,使用 RTI 的鑑定模式可以不受 學生家庭背景及文化因素所干擾或不利鑑定,這項模式對於每每為了執行原住 民學生的排他而傷透腦筋的臺東縣心評人員而言,應會十分"心動"。其實,

學障鑑定標準所提到「一般教育所提供之學習輔導」,即為「轉介前介入」的 概念,而 RTI 模式就是一種轉介前的介入方案(邱清珠,2006)。「轉介前介入」

(prereferral intervention)最早是由 Graden, Casey, 與 Christenson 於 1985 年提出

(引自陳淑麗,2004,頁 65),國內一直到近年才有相關研究陸續發表(李桂 英,2006;邱清珠,2006;胡永崇,1996;張英鵬,2004;陳淑麗,2004;陳 淑麗、洪儷瑜、曾世杰,2005;陳淑麗、洪儷瑜、曾世杰,2007;陳淑麗、曾 世杰、洪儷瑜,2006;黃柏華、梁怡萱,2005),他是一種實施於普通班級的 介入措施,可說是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間的橋樑。實施的時機是當導師發現班 上有學生因學習或行為等問題而欲將該生轉介至特殊教育鑑定之前,實施方式 為在校內組成一個轉介團隊,其中包含行政人員、導師、特教教師、家長等相 關人員,經討論後對個案提出介入策略,再由班級導師來執行,其他人員形成 支持系統相互配合運作。「轉介前介入」是一種預防性措施,它的角色是定位 在提出特殊教育鑑定之前實施介入,待評估其介入成效後再考量是否進行特殊 教育轉介,以避免過多的學生被轉介並接受特教鑑定,因而造成錯誤的鑑定安 置與教育資源的浪費(李桂英,2006),此措施還可增進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 之間的合作(黃柏華、梁怡萱,2005),藉此拉近普通班教師與特教教師的距 離,符合融合教育之精神;胡永崇(1996)也提到,疑似身心障礙學生若未經 轉介前的介入處理,便直接轉介至特殊教育系統,其措施是不當的。「轉介前 介入」的實施能降低轉介的人數與安置在特教環境的人數(Cegelka,

&

Berdine, 1995; Graden, Casey, & Christenson, 1985),而在國內陳淑麗(2004)的研究結果 也顯示「轉介前介入」能夠降低學生轉介到特教鑑定的比率,國內尚有針對原 住民低成就學生進行「轉介前介入」的教學實驗研究,研究結果均一致支持「轉

介前介入」對於原住民低成就學生具有區分「低成就」和「學障」的區辨效度

(陳淑麗,2004;陳淑麗、洪儷瑜、曾世杰,2005;陳淑麗、洪儷瑜、曾世杰,

2007;陳淑麗、曾世杰、洪儷瑜,2006)。由此可知,「轉介前介入」對於本研 究結果呈現原住民學生有明顯過度轉介的臺東縣而言,實為一值得施行的解套 方法,因其不但能有效避免學生被不當鑑定或安置,解決縣內原住民學障生出 現比率不當的問題,同時又符合現階段學障鑑定標準中「一般教育所提供的學 習輔導」指標與意涵,且此介入策略具有研究的實證性,他更是積極的介入方 法,符合及早發現、及早介入的特教精神,直接透過教學來改善學生學習困難 的問題。

五、 小結

原住民學生之所以會在學障鑑定中呈現過度表徵情形,有其先天不可改變 之文化背景因素與後天在學障鑑定中會遇到且難以克服的特有問題,透過本研 究結果與相關文獻進行討論後可得知,國內學障鑑定標準似乎有其檢討與修訂 之需要,同時「轉介前介入」可成為臺東縣原住民學障生人口出現比率不當的 解套方式,其不但具有理論依據,實證研究的支持度也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