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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企業社會責任國際標準

為了落實企業社會責任,並考量企業在施行與管理層面的需要,近年來不少 由企業、政府、勞工團體及非政府組織等不同利益團體共同合作擬訂的相關規範、

標準及企業行為準則。當中有八個被是為主要的企業社會責任規範,統稱為「全 球八大準則」(Glboal Eight)(McIntosh er al.,2003),分別為聯合國全球盟約(The United Nations Global Compact)、經濟合作開發組織跨國企業指導綱領(The OECD Guidelines for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 Programme)、國際勞工組織公約

(ILO Conventions)、ISO14000 環境系列(ISO 14000 Setrise)、AA1000 標準

(AccountAbility 1000)、全球永續性能報告協會(The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全球蘇利文原則(The Global Sullivan Principles)以及社會責任 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

一、 聯合國全球盟約:

聯合國秘書長安難於1999 年世界經濟論壇中首次提出並於 2004 年增訂,目 前已有超過3,000 個組織簽署,主要是希望聯結企業與聯合國機構以及勞工和民 間社會,共同支持人權、勞工、環境與反貪汙等十項普遍性原則:

人權部份

1. 在企業影響所及的範圍內,支持並尊重國際人權。

2. 企業應確保公司內不違反人權。

勞工部分

3. 保障勞工集會結社之自由,並有效承認集體談判的權力。

4. 消弭所有形式之強迫性勞動。

5. 有效廢除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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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消弭雇用及職業上的歧視。

環境部分

7. 支持對環境挑戰並採取預防性措施 8. 採取善盡更多的企業環境責任之做法。

9. 鼓勵研發及擴散環保化的科技。

反貪汙部分

10. 企業應該反對所有型式之貪汙,包括勒索及賄賂。

二、 經濟合作開發組織(OECD)跨國企業指導綱領:

「OECD 多國企業指導綱領」是各國政府對多國企業運作的建議事項,列示 符合法律規範的自發性商業行為及標準,其主要目的是希望多國企業的營運能與 政府的目標一致,加強企業與其營運和社會間的互信基礎,以及協助改善外國投 資氣氛並強化多國企業對永續發展的貢獻。其中,對於公司財務和非財務事項的 揭露、勞資政策、消費者權益、環境和打擊賄賂,以及對所在國家的科技發展和 稅捐上,有諸多條例和規範,最近一次的修訂為2000 年所發表的版本。

三、 國際勞工組織公約:

為 保 障 全 球 勞 動 者 之 基 本 人 權 ,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ILO)成立於 1919 年,1944 年發表(費城宣言)為該組織之重要 文件,其中以「所有的人不論其種族、信仰、性別皆有權利在自由、尊嚴不虞匱 乏與機會平等條件下,智力瑜精神與物質生活之發展」為重要的核心價值,在 1998 年,國際勞工大會通過一項著名的《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揭櫫四項 基本勞動人權,包括童工之禁絕、強迫或強制性動之禁止、就業與職業歧視之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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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及結社自由及團體協商之尊重。從該組織成立以來截至2009 為止,共已發表 188 項公約及 199 項建議書。

四、 ISO 14000 環境系列

為世界標準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於 1996 年所提出,ISO 14000 系列環境管理標準目的是藉由標準的執行以規範企業組織 的行為,減少營運和相關產業活動對環境造成的汙染,並系統性的管理企業對環 境的影響,迄今全球已有幾萬家公司採用,但因執行成本偏高,大型企業較小型 公司容易推行。

五、 AA1000 標準

AA1000 標準是由英國的社會與倫理擔當研究所(Institute of Social and Ethical Accountability;ISEA)所制定,於 2003 年之後陸續發佈 AA1000 相關標 準,它的目的在於透過規劃、會計、稽核與報告、嵌入及利害關係人承諾

(Stakeholder Engagement)等五個步驟來建立組織的擔當標準,AA1000 為目前 主流的社會稽核、會計與報告依據。尤其在利害相關人溝通與理解方面,更是此 標準的基礎。2008 年發佈第二版的 AA1000 保證標準,在結構、原則、保證範 圍的類型、查證標準及方法以及保證聲明上都有重大的修改。

六、 全球永續性報告

全 球 永 續 性 報 告 協 會 (GRI )是由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UNEP)和 Coalition for Environmentally Responsible Economies(CRERS)在 1997 年成立,於 1999 年 3 月宮不 GRI 試行綱領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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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0 年 6 月正事工不綱領,2002 年對該綱領進行了修訂,2006 年 10 月發佈 了第三版綱領(簡稱G3)。GRI 報告是全球唯一結合多方利害相關人,包括企業 團體、勞工、人權團體、會計、環境和投資機構,一起訂定報告書的架構,強調 永續性三支柱,兼顧經濟、環境和社會三面向,為目前業界最主要參考報告的依 據。

七、 全球蘇利文原則

蘇利文原則最早建立於1977 年,主要是希望企業應手法及負責,並將原則 整合到企業內部的經營策略上,包括公司政策、程序、訓練及內部報告制度,並 繩諾達到這些原則,以便促進人與人之間的和諧、提升文化與維護世界和平。1999 年增訂改辦後成為全球蘇利文原則,它的主要八個原則如下:

1. 維護全球人權(包括公司員工、社區成員、利害團體與商業夥伴)

2. 員工均有平等機會,不分膚色、種族、性別、年齡、族群及宗教信仰、

不可剝削兒童、生理懲罰、凌虐女性、強迫勞役及其他形式的虐待事項。

3. 尊重員工結社的自由。

4. 除了基本需求,應提升員工的技術及能力並提高他們的社會及經濟地位 5. 建立安全與健康的職場,維護人體健康及環境保護並提倡永續發展。

6. 提倡公平交易,如尊重智慧財產權及杜絕賄賂。

7. 參與政府及社區活動,以提升這些社區的生活品質,並透過教育、文化、

經濟及社會活動,給予社會不幸人士訓練及工作機會。

8. 將原則完全融合到企業營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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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社會責任8000

SA800 是由 Council on Economic Priorities(CEP)的附屬組織 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SAI)所倡議的行動。CEP 成立於 1969 年,是位於 紐約的一個公眾服務研究機構,其使命為準確及中立的分析商業機構在社會責任 方面的表現。SAI 於 1997 年初成立,並照極了一群專家組成諮詢委員會協助起 草SA8000,根據國際勞工組織公約、世界人權宣言及聯合國兒童權益公約所制 定。SA8000 是全球第一個有關道德規範的國際標準,其宗旨是確保生產傷及供 應商所提供的產品皆可符合社會責任的要求,為一全球性、無國別、無產別並可 稽核的規範標準。

表七、 企業社會責任國際標準

名稱(英文) 成立單位(相關年度) 內容摘要及評論

The United Nations Global Compact

由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於2004

年提出最新版本

希望全球企業與聯合國共同支持人權、勞動與環境

領域有關的議題,以促進全球經濟與環境的永續發

展。

The OECD Guidelines for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 Programme

由OECD 於 2000 年提出 為確保跨國企業的營運目標能與政府政策一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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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成本偏高,大型企業較小型公司容易推行 AccountAbility 1000 由ISEA 於 2008 年提出最新

版本

The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

由CRERS 於 2006 年提出最 The Global Sullivan

Principles

由蘇利文牧師提出並於1999

年改版

主要規範跨國公司極其企業夥伴的倫理、環境與勞

工作業的情況。

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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