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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教義與西方民主價值的異同分析

第二章 伊斯蘭教與民主政治

第三節 伊斯蘭教義與西方民主價值的異同分析

伊斯蘭教:(Islamic)的興起,伊斯蘭教法中由真主阿拉對人類生活提出誡命,

以及更廣泛的要求。教法的內容從宗教禮儀、社會倫理、政治制度、經濟活動到 法律規範,幾乎涵蓋日常生活的全部行為,構成一個包羅萬象的體系。因此,伊 斯蘭教不僅是宗教信仰和意識形態,也是一種以律法為中心的生活方式和社會制 度。在動蕩不定的政局下,伊斯蘭教發展為依靠自身機制維持和擴展的世界性宗 教繼續向外擴張,由於穆斯林君主的軍事征服,或得益於穆斯林商人的積極活 動。使伊斯蘭教在民間和異教地區得以不斷擴展和深入發展,然後由宗教學者施 加進一步的影響。

伊斯蘭教的政治理念認為,根據真主啟示,每個人都應當是真主在大地上的

『代理者』,人人都是真主的奴僕。管理社會的政府,不是代表民意的權力機關,

而是遵循真主阿拉啟示的原則,替真主阿拉行道的服務機構。因此『可蘭經』與 真主高於一切而為基本法源。伊斯蘭世界政教合一下的體系,多採取如同今日西 方民主的『協商』制度選出領袖,以避免君主獨裁或家族專政。這機制係根據『可 蘭經』的教義和遺訓而形成,故民主制度的價值與『可蘭經 』的崇高性,會形 成一種根本上的二元正當性問題。然而民主政治制度以憲法為法源,具有可修改 性和可解釋性。伊斯蘭教世界則視『可蘭經』與真主為至高與不可改的法源。

民主政治依靠政黨與定期民主選舉來選出政府,儘管這一價值與伊斯蘭教觀 點基本相同,然而領袖和權力輪替造成的不穩定性與變動,與伊斯蘭體系多透過 協商來解決的規範有所矛盾。更重要的是,民主政治裡視宗教為私人層次而非公 眾事務,但伊斯蘭教義規範涵蓋社會與政治層面,而與民主價值有矛盾。因此,

民主與伊斯蘭教教義中,存在著部份的價值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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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復興運動:被西方誤解的伊斯蘭文化與價值

今日所謂的「伊斯蘭復興運動」,並不同等於「基本教義派」。基本教義派是 西方的刻板稱呼,暗示激進信仰行為的威脅。而伊斯蘭教核心教義裡並不存在著 這種思維,因此使用「伊斯蘭復興運動」是較為恰當的說法。指伊斯蘭過去即具 有復興(tajdid)與改革(islah)的傳統,這包含政治、社會的復興概念。當今 伊斯蘭復興運動是由蘊藏豐富石油資源的伊斯蘭國家推動,特別在 1973 年石油 危機時,沙烏地阿拉伯成為富裕國家,投入大量伊斯蘭教育經費,成為國際伊斯 蘭運動主要贊助者。一些穆斯林學者主張為了解決穆斯林社群的危機,必須團結 所有穆斯林國家,這是一種超越種族與領土的限制所形成的共同體。「聖戰」一 詞係指過去在受壓迫時,以及更多時候被使用在早期伊斯蘭教內部派別進行思想 鬥爭時所用的名詞,只是被今日受到西方壓迫下的少數激進組織與抗爭份子使用 為恐怖攻擊的號召。

然而,受過伊斯蘭教育的穆斯林,在真主面前人人平等,享有自由,在以巴 問題中長期感受到美國偏重以色列而忽視伊斯蘭國家的偏頗立場。使中東的穆斯 林瞭解,美國式民主改革其實另有用意,如透過軍援以色列以宰制中東、控制原 油產地等意圖。如巴勒斯坦的民主議會選舉選出哈馬斯組織為執政黨,但美國認 為係恐怖組織予以拒斥。顯示西方式的民主具有利益上的矛盾。

伊斯蘭國家的民主及現代化範例:土耳其

土耳其作為與歐洲接壤的伊斯蘭教國家,其面對西方現代化科技與社會價值 的衝擊最為關鍵,自一戰後便銳意改革。凱末爾的觀點並不反對將伊斯蘭作為重 建土耳其民族主義的元素,而是將現代化的目標至於最高的位階,以世俗主義為 達成現代化發展的必要手段,將伊斯蘭置為配合性的角色,凡是與現代化目標相 抵觸的部分,就以國家力量對於伊斯蘭進行重新的詮釋,以符合國家發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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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歷史角度觀之,土耳其戰後的民主化發展主要可區分成:1945 到 1960 的 多元政黨競爭時期、1961 到 1981 自由主義時期、1982 年後的伊斯蘭復興時期、

以及 2002 年後正義發展黨時期。從二戰後至 1980 年代初期,土耳其的民主處於 穩定發展階段。Turgut Ö zal 在 1983 年帶領「祖國黨」(Motherland Party)贏得大 選執政擔任總理到總統卸任為止,在經濟上採取全面自由化的政策,對伊斯蘭主 義也採取較為寬鬆的放任立場,也使土耳其政治風氣大開,此階段正是伊斯蘭運 動興起的黃金時期,也是促成日後「正義發展黨」單獨執政的重要社會背景。

不過這個階段伊斯蘭主義的興起,並非以傳統上要求回歸「伊斯蘭教教法」

或者是訂立伊斯蘭為國教作為主張,而是結合了社會、經濟自由化後所產生的中 產階級思考,以市民社會的力量,加上重新詮釋伊斯蘭使其與現代化與民主兼容 並蓄的有力論述。這股伊斯蘭思潮的復興,的確是以凱末爾主義為挑戰目標,但 是所挑戰的不是其主張國家的現代化發展,也不是世俗主義的基本原則,而是如 何達成國家現代化的手段辯論。

伊斯蘭主義者認為伊斯蘭的基本精神不在執著於經典或者是政治上回歸伊斯 蘭教教法,而是將伊斯蘭的基本價值,也就是營造出符合公平正義的社會生活,

而在私人的領域遵奉伊斯蘭的生活方式。亦即,在公領域方面,實現社會公平正 義是伊斯蘭主義的目標,而在私領域,則教化人民遵守伊斯蘭禮法,此一政治社 會秩序便是伊斯蘭主義者的理想,而國家仍可以追求世俗化發展,並以最合時宜 的方式詮釋伊斯蘭禮法。

簡而言之,伊斯蘭主義者認為,要達成土耳其現代化發展,一味地去伊斯蘭 化不但不能對國家發展有所幫助,反倒造成土耳其在 1980 與 1990 年代在政治和 經濟上的困境;唯有將伊斯蘭主義透過民主的方式,廣泛地在社會上宣揚並得到 認同,才能改善土耳其的政治經濟現況,並且與全球化的價值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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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一主張下,伊斯蘭不必然與男女平權或女性主義相衝突。而伊斯蘭的實 踐也與增進國計民生福祉的現代化發展目標一致,而許多原先被認為與世俗主義 必然相悖的伊斯蘭觀點,比方說「面紗議題」、「市民社會」等概念,其實都不必 然有衝突。為什麼伊斯蘭主義的訴求在 1980 年代開始受到社會的重視?除了政 治領袖的自由化政策外,長久以來土耳其政治經濟情勢的惡化,弊案連連、通貨 膨脹嚴重、政治人物濫開支票,以及朝野各黨派輪流主政卻都無法改善經濟蕭 條,都是使伊斯蘭主義興起的原因。除難以忍受的政經情勢外,政治領袖的集體 信用破產,一味強調凱末爾主義的世俗化政策和其作為維繫國家統一的神聖主 張,早已對於中產階級失去了吸引力。土耳其的伊斯蘭政府,嚴格說與其他的穆 斯林民主國家的非伊斯蘭政府相比,其實並無太大不同,主要還是朝務實溫和,

但具有宗教關懷的方向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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