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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區域與設施

第四章 廣場及開放空間通用化設計規範

第四節 使用區域與設施

三、德國通用設計手冊 Berlin - Design for all, Public Outdoor Space(2011):

1、 座椅應採人體工學設計、無銳利邊緣、穩固且抗傾倒設計,應設於平面上且座椅高度

四、加拿大通用設計手冊 Plan and Design for Choice, Universal Design Guidelines for Outdoor Space (2009):

1、 戶外座椅的位置需考量日曬,應提供陰影讓休息者更舒適,且地面應選用防滑材料。

六、英國 市共融設計手冊 Inclusive Urban Design, A Guide to Creating Accessible Public Spaces(2013):

1、 戶外座椅最好每 50 公尺就有一處,需設於人行通道的旁邊,最好於階梯上方或坡道附

七、優質案例:

圖 4–39 戶外休息區設置

(資料來源:挪威斯德哥爾摩市,

劉俊麟提供)

圖 4–40 戶外座椅扶手

(資料來源:紐西蘭奧克蘭,王武烈提供)

圖 4–41 有靠背與扶手的戶外座椅

(資料來源:美術園道,王武烈提供)

圖 4–42 戶外座椅扶手可設於座椅中央

(資料來源:挪威斯德哥爾摩市,

劉俊麟提供)

401.2 整合休息區設施

三、加拿大通用設計手冊 Plan and Design for Choice, Universal Design Guidelines for Outdoor Space (2009):

1、 餐桌的設置位置可以多樣化,如在陽光下、陰影下,有些聚集有些分散,讓使用者可

6、 每個野餐設施需相距 250 公分遠,方便使用者通行。

圖 4–43 加拿大戶外餐桌設計

(資料來源:本研究改繪自

Plan and Design for Choice, Universal Design Guidelines for Outdoor Space, 2009)

四、英國 市共融設計手冊 Inclusive Urban Design, A Guide to Creating Accessible Public Spaces(2013):

1、 戶外咖啡座椅和野餐區需有足夠的空間容納輪椅使用者,設施間需為 90 公分寬,固定 的座椅會不利於許多輪椅使用者同時使用,若桌子為固定的,可設計額外的折疊式板,

讓輪椅使用者可以一同使用。

2、 桌子下方需有 70 公分高的淨空間,有些桌子需有 75 公分高的淨空間以利有扶手的輪 椅可以使用,但未了利於兒童使用,某些桌椅高度可以較低。

3、 有些椅子需有扶手,以利行動不便者站立。

4、 野餐區需設置廁所,至少需有一間無障礙廁所。

5、 野餐區周邊需有垃圾桶,以免垃圾造成區域間的阻礙和危險。

五、優質案例:

圖 4–44 涼亭(無障礙通路)

(資料來源:昌平公園,王武烈提供)

圖 4–45 戶外用餐區

(資料來源:布里斯本 KOKODA 紀念 公園,陳明里提供)

圖 4–46 涼亭(無障礙通路)

(資料來源:陽明山,王武烈提供)

圖 4–47 戶外涼亭(無障礙通路)

(資料來源:深井社區,王武烈提供)

402 飾景設施設置

二、德國通用設計手冊 Berlin - Design for all, Public Outdoor Space(2011): 1、 通路上應避免植栽根部所產生凹凸不平的坑洞。

三、英國 市共融設計手冊 Inclusive Urban Design, A Guide to Creating Accessible Public Spaces(2013):

1、 植栽可提供遮蔭,並提供良好了環境讓民眾可以休憩和放鬆心靈。

四、優質案例:

圖 4–48 水景和通路明顯分隔

(資料來源:桃園水公園,王武烈提供)

圖 4–49 植栽設置與防護

(資料來源:台南公園,王武烈提供)

403 露天劇場及集會區

二、德國通用設計手冊 Berlin - Design for all, Public Outdoor Space(2011):若設置舞 台活動,則臺下至少預留 2 個輪椅座位,若一般觀眾座位超過 250 席次,則預留至少佔所 有觀眾席 1%以上的座位做為輪椅習使用,並確定輪椅席位需具備良好的視野。

三、加拿大通用設計手冊 Plan and Design for Choice, Universal Design Guidelines for Outdoor Space (2009):

1、 連接舞台的坡道最好可以跟舞台的設計一併考慮,以便固定於舞臺,此坡道除了利於

7、 在通路的十字路口及輪椅使用區,迴轉的面積須在 150 公分 x150 公分以上。

五、優質案例:

圖 4–50 無障礙觀眾席

(資料來源:宜蘭圓山公園,王武烈提供)

圖 4–51 無障礙觀眾席

(資料來源:台北大安森林公園,吳可久提供)

404 兒童遊戲設施

三、德國通用設計手冊 Berlin - Design for all, Public Outdoor Space(2011): 1、 兒童遊戲區應設置足夠的休息環境,在位置設置時需考量安全性,應明確將兒童遊

四、加拿大通用設計手冊 Plan and Design for Choice, Universal Design Guidelines for Outdoor Space (2009):

1、 兒童遊戲區需要培養孩子的學習興趣,空間需要有彈性、簡化,讓孩子可以自由探索,

6、 所有的遊戲設備需符合(CAN/CSA-Z614-03)標準。

7、 所有設備均須向外延伸 200 公分的保護區。

五、優質案例:

圖 4–52 兒童遊戲區

(資料來源:宜蘭圓山公園,王武烈提供)

405 公共廁所

5、 504.4.2 求助鈴連接裝置:按鈕應連至服務台或類似空間,若無服務台,應連接至廁

12、505.6 可動扶手:馬桶至少有一側為可固定之掀起式扶手。使用狀態時,扶手外緣與 馬桶中心線之距離為 35 公分,扶手高度與對側之扶手高度相等,扶手長度不得小於 馬桶前端且突出部分不得大於 15 公分。

13、506.1 位置:一般廁所設有小便器者,應設置無障礙小便器,無障礙小便器應設置於 廁所入口便捷之處。

三、英國 市共融設計手冊 Inclusive Urban Design, A Guide to Creating Accessible Public Spaces(2013):

1、 公共廁所最好設置於會面點、等待區、上下車處或是交通交界點。

2、 公共廁所的設計規範參考 Building Regulation ADM 和 BS8300。

四、優質案例:

圖 4–53 無障礙廁所

(資料來源:台南公園,王武烈提供)

圖 4–54 無障礙廁所

(資料來源:宜蘭員山公園,王武烈提供)

圖 4–55 小便斗扶手設置

(資料來源:日本京 市,王武烈提供)

圖 4–56 小便斗扶手設置

(資料來源:建研所男廁,王武烈提供)

405.3 洗手台設置

405.3.1 無障礙廁所洗面盆:洗面盆前方不得有高差。

405.3.2 洗手台高度:允許使用者可以坐姿使用洗手台,洗手檯面高度離地坪 75 公分;防 制排水管線損壞。

405.3.3 鏡面:容許坐姿使用者及小孩子能看見及使用洗手台上鏡子,鏡面下緣高度宜低至 地面 75 公分高,或可旋轉照射(鏡子之鏡面底端與地板面距離不得大於 90 公分,

鏡面的高度應在 90 公分以上)。

405.3.4 洗手台設施:設有輪椅使用者可操作的電動感應水龍頭、電動感應烘手機和電動感 應衛生紙機,所有洗手台皆可被任何人使用。

405.3.5 防止檯面積水:洗手台週遭及水龍頭後牆面宜能保持乾淨易於維護,地面應採防滑 鋪面並設有適當洩水坡度防止積水。

405.3.6 側邊開啟:容許使用者從洗手台側邊可直接開啟水龍頭,而不需彎腰。

405.3.7 水溫控制:防止水龍頭水溫和壓力突然改變燙傷使用者。

405.3 洗手台設置參考依據

一、【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五章 廁所盥洗室 507 節 洗面盆】:

1、 507.1 適用範圍:無障礙洗面盆或洗手槽,應符合本節規定。

2、 507.2 無障礙空間:洗面盆前方不得有高差。

3、 507.3 高度:洗面盆上緣距地板面不得大於 80 公分,且洗面盆下面距面盆邊緣 20 公 分之範圍,由地板面量起高 65 公分及水平 30 公分內應淨空,以符合膝蓋淨容納空間 規定。

4、 507.4 水龍頭:水龍頭應有撥桿,或設置自動感應控制設備。

5、 507.5 洗面盆深度:洗面盆邊緣距離水龍頭操作桿或自動感應水龍頭之出水口不得大 於 45 公分,且洗面盆下方空間,外露管線及器具表面不得有尖銳或易磨蝕之設備。

6、 507.6 扶手:洗面盆兩側及前方環繞洗面盆設置扶手,扶手高於洗面盆邊緣 1-3 公分,

且扶手於洗面盆邊緣水平淨距離 2-4 公分。

二、中華民國建築學會「建築學報 76 期增刊(技術專刊)」,99~122 頁,2011 年 6 月。

三、優質案例:

圖 4–57 洗手臺高度

(資料來源:挪威,劉俊麟提供)

406 停車空間

406.1 停車空間尺度:無障礙停車位度不得小於 600 公分、寬度不得小於 350 公分,包括寬 150 公之下車區,停車位後方需預留可供輪椅升降平臺使用的空間。

406.1 停車空間尺度參考依據

一、 【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八章 停車位 804 汽車停車位】:

1、 804.1 單一停車位:汽車停車位長度不得小於 600 公分、寬度不得小於 350 公分,

包括寬 150 公分的下車區,下車區斜線間淨距離為 40 公分以下,標線寬度為 10 公 分。

2、 804.2 相鄰停車位:相鄰停車位得共用下車區,長度不得小於 600 公分、寬度不得小 於 550 公分,包括寬 150 公分的下車區。

二、英國 市共融設計手冊 Inclusive Urban Design, A Guide to Creating Accessible Public Spaces(2013):

1、 無障礙停車位離入口或設施越近越好,使移動路徑可以達到最短距離。

2、 無障礙停車位後方需有 3 公尺寬的空間提供輪椅升降平台使用,淨高度需為 2.6 公尺 高。

3、 路邊停車格大小:6.6 公尺長 3.6 公尺寬,無障礙停車格大小:4.8 公尺長 2.4 公尺寬,

且兩側和後側需有 1.2 公尺的安全上下車空間。

三、優質案例:

圖 4–58 停車空間尺度

(資料來源:宜蘭員山公園,王武烈提供)

406.2 連接停車空間之通路

無障礙停車位離入口或設施越近越好,並至少有一條無障礙通路。

406.2 連接停車空間之通路參考依據

一、英國 市共融設計手冊 Inclusive Urban Design, A Guide to Creating Accessible Public Spaces(2013):

1、 無障礙停車位離入口或設施越近越好,使移動路徑可以達到最短距離。

2、 無障礙車位需和無障礙通路連接,且需注意兩者過度帶的鋪面材質。

406.3 停車空間無障礙停車格標誌

406.3.1 車位豎立標誌:應於停車位旁設置具夜光效果之無障礙停車位標誌,標誌尺寸應為 40 公分 × 40 公分以上,下缘高度 190-200 公分。

406.3.2 車位地面標誌:停車位地面上應設置無障礙停車位標誌,標誌圖尺寸不得小於 90 公分 × 90 公分,停車格線之顏色應為淺藍色或白色,與地面具有辨識之反差效果,

下車區應為白色斜線及直線,予以區別。

406.3 停車空間無障礙停車格標誌參考依據

一、 【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八章 停車位 803 引導標誌】

803.1 入口引導:車道入口處及車道沿路轉彎處應設置明顯之指引標誌,引導無障礙停車 位之方向及位置。

803.2 車位豎立標誌:應於停車位旁設置具夜光效果之無障礙停車位標誌,標誌尺寸應為 40 公分×40 公分以上,下缘高度 190-200 公分。

803.3 車位地面標誌:停車位地面上應設置無障礙停車位標誌,標誌圖尺寸不得小於 90 公分×90 公分,停車格線之顏色應為藍色,下車區應為白色,以利區別。

803.4 停車位地面:地面應堅硬、平整、防滑,表面不可使用鬆散性質的砂或石礫,高低 差不得大於 0.5 公分,坡度不得大於 1/50。

二、英國 市共融設計手冊 Inclusive Urban Design, A Guide to Creating Accessible Public Spaces(2013):

1、 停車場需有清楚的標示和指引,標誌高度 1.4 公尺高,無障礙車位也須於地面和路邊 特別標示位置,資訊標誌和停車場設施位置如繳費機需要清楚標示於入口。

三、優質案例:

圖 4–59 停車空間標誌

(資料來源:台北新生公園,王武烈提供)

406.4 停車空間其他設施

繳費機、充電設施等停車場相關設施應可供行動不便者及輪椅使用者使用。

406.4 停車空間其他設施參考依據

一、英國 市共融設計手冊 Inclusive Urban Design, A Guide to Creating Accessible Public Spaces(2013):

1、 若身心障礙者需付費使用停車場,繳費機或繳費設施需確保輪椅使用者可以使用,投 幣孔高度需為 75-120 公分,也可設置兩個投幣孔,一般投幣孔高度為 100-140 公分,

繳費機前方至少需有 185 公分寬 210 公分深的淨空間。

2、 考量未來的使用趨勢,路邊可提供電動車充電設施。

407 其他設施

三、加拿大通用設計手冊 Plan and Design for Choice, Universal Design Guidelines for Outdoor Space (2009):

1、 電話亭的設置可提供手機訊號不佳的地方最為通訊首選,特別是在緊急時能派上用場,

四、英國 市共融設計手冊 Inclusive Urban Design, A Guide to Creating Accessible Public Spaces(2013):

1、 如需設置公共電話亭,至少需有一個無障礙電話亭可供輪椅使用者與聾啞人士使用。

407.2 飲水機

407.2.1 飲水機前緣鋪面:飲水機前緣舖面宜為硬質且具防滑功能,其與連通路徑間介面宜 為無高差。

407.2.2 飲水機設計:噴嘴高度由地面算起應為 70-80 公分,方便輪椅使用者及兒童使用;

噴嘴位置宜設於飲水機前端,其噴射方向宜予飲水機前緣平行或接近平行,噴出 水柱距離飲水機前緣不超過 7.5 公分,水柱高至少 10 公分以利杯子接水。

噴嘴位置宜設於飲水機前端,其噴射方向宜予飲水機前緣平行或接近平行,噴出 水柱距離飲水機前緣不超過 7.5 公分,水柱高至少 10 公分以利杯子接水。